1703315062
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三 宪制的“预备”
1703315063
1703315064
(一)焦灼的情绪
1703315065
1703315066
由清末“预备立宪”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清廷无诚意或故意宕延“预备”的进程,而且由此所关涉的问题是“中国要不要有一个立宪的预备?”“中国社会能够承受什么样的宪制模式?”不能把“立宪”试验的失败全部归因于清廷的“欺骗”,实际上这一“骗局”恰好掩盖了中国社会极不成熟的事实。正如本书反复论说强调的:自中国开始接受西方宪制的那一天起,宪制在中国一直被看作推进国家富强的一种工具,而宪制之于其本土的西方来讲,它与国家富强的目标并无多少干系。既然近代中国是通过追求国家富强而接受西方宪制的,那么它就应该将其转换成与富强这一目标相关的另一种价值体系。共和制的宪制之于美国,君主立宪制的议会政治之于英国,或许在结果上与其最终成为强大的国家有联系,但共和制、议会制本身并不是为了“强大”而设计出来的。
1703315067
1703315068
而近代中国的宪制思想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致西方强大的宪制因子必然也会成为中国强大起来的要素。从林则徐的《四洲志》、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环志略》对西方议会制度的零散介绍,中经王韬、郑观应一代知识分子对西方宪制中“君民共主”的发现,直到康有为、梁启超的君主立宪和孙中山的共和革命的主张,虽然对西方宪制的体认程度以及中国宪制路途的选择有很大不同,但在宪制价值取向上大都没有溢出这一思想的轨迹。于是便在宪制理念与中国社会现实之间形成了一个很长的距离。清廷的预备立宪也许只是一个“以拖止变”的策略,然而,由此也提出这样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中国,若要实行宪制,需不需要有一个真正的“预备”过程?
1703315069
1703315070
对于这个问题,立宪党人和革命党人共同表现出了一种对“中国尽快强大起来”的焦灼:立宪党人埋怨清廷的预备进程太慢,而革命党人不屑一顾,目标是要推翻清廷,建立共和。无论是立宪党人议会理论、地方自治的主张、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还是革命党人共和、自治的信念,哪怕在当时的西方世界里也算是先进的东西,把这些东西生吞活剥地搬到在政治、经济各方面都比西方矮半截的中国,果真能达到像其鼓吹者要达到的那样一种结果?假若清廷的预备立宪真像立宪党人希望的那样,中国就能成为像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的富强国家?历史虽不能假设,但革命党人的革命实践却验证了一个事实:孙中山的“中华民国”绝不是华盛顿的美利坚合众国。近代中国的制度不断地演进,社会却是老样子。有一点应注意:在预备立宪过程中,清廷决意仿照日本,而立宪党人虽然对日本战胜沙俄颇感敬佩,但对日本明治宪制并无多少好感,他们希望清廷能够仿行更为先进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作为一个理想,这本无可厚非,但在现实操作上仿英是否可行,立宪党人从未作进一步深究。实际上,曾经在甲午之战中打败中国的那个东洋小国,已经证明了它已胜出了中国,然而它从1868年的维新始直到1889年才颁行宪法,其立宪的“预备”整整用了21年的时间。21年的“预备”过程最终出现的也并非英国式的议会政治,而是比英国落后的普鲁士式的二元君主制。对这些问题,立宪党人也并未进行认真研讨。
1703315071
1703315072
清末预备立宪也曾引发国会请愿的民主运动,然而,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说明了中国宪制条件的不成熟。
1703315073
1703315074
(二)议会问题
1703315075
1703315076
“速开国会”,是立宪党人最为关切的目标。但对于怎样在中国速开国会,“速成”的国会能否达到他们希望的目标,他们并未作进一步的深究。他们对议会性质、价值、功能作的探讨,亦并未越出英国议会政治的视野。在这一问题上,中国和日本不同。日本人较实际,中国人则多为崇尚理念。日本并不是不知道英美宪制的先进,但日本人首先解决的是国家近代化的道路问题。所以,它仿行德国道路,而不是英美式的宪制模式。换句话说,日本人把宪制与国家的富强问题是分开的,先解决国家富强问题,而后才是宪制之路。这就是为什么军国主义一直伴随于日本整个近代化过程,而宪制却迟至20世纪40年代后才出现的原因。
1703315077
1703315078
中国从戊戌开始,维新人士看好的是先进的英国,康梁暂且不论,严复虽曾意识到德国道路对中国的意义,但他宁愿绕路也要使中国走上英国式的宪制之途。从戊戌到辛亥,那些先进的中国人对中国落后现实的焦灼,促成了观念上的急进,“要么就不学,要学就要学最好的”,追逐英、美、法成为一种不能置疑的政治时尚。谁要是对革命党人说:“革命未必能带来法国革命的结果”,他们一定会说“不”;谁要是对立宪党人说:“速开国会未必能使中国成为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国”,他们一定会说“不”。立宪党人看重的“议会”与革命党人信奉的“共和”,实际上都是为了达到宪制与富强这样一个合二为一的目标。遗憾的是,晚清中国虽然经历了戊戌维新、短命的预备立宪、共和革命这些急剧变化的时期,但从未出现过一个像样的议会、一种真正的共和,而富强理想的实现更是遥遥无期。
1703315079
1703315080
(三)分权与制衡
1703315081
1703315082
立宪党人要求速开国会的目的之一,是想通过建立一个英国式的议会,创制一个以议会为主体的制约君权的分权制衡制度。“行三权鼎立之制”,是立宪党人的一贯主张。这一理论的大旨并无大错,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分权制衡制度的运作主要是针对君权或行政权的,这已是定论。然而,中国由于宪制问题始终与国家富强扯在一起,分权制衡制度的创设能否达到国家富强的目标是不能不加以深究的。
1703315083
1703315084
现代化的理论研究表明:“后发”现代化的非西方国家在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型的阶段,最为需要的是一个具有“合法性的最高权威”,通过它可以动员起各种社会资源,组织起各种力量,把现代化导入成功之路。晚清的中国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由权威的合法性危机带来的国家最高权力的虚弱。在中央,以西太后为代表的清廷已使君权这一中国传统的最高合法性权威式微,而清廷内部的满汉贵族矛盾与斗争以及清廷本身的腐败与无能使得国家权力这部机器已锈迹斑斑,无法正常地转动。在地方,由镇压太平天国起家的那些汉族“封疆大吏”的“后代”们,实际上已取得了军阀式的“自治”权力,成为清廷中央政权的一大心病。在这种情势之下,欲图国家富强,是通过分权制衡继续分割权力,还是通过强逼清廷内部的自我更新完成其自身的现代转换以使国家的权力集中起来,立宪党人并没有再向前探究一步。
1703315085
1703315086
(四)地方自治
1703315087
1703315088
早在戊戌维新时期,维新人士就提出过地方自治这一主张。1897年冬,谭嗣同等在湖南倡导成立南学会,次年由黄遵宪、谭嗣同、梁启超等“轮日演说中外大势政治原理行政事等,欲以激发保教爱国之热心,养成地方自治之气力”,必须使民“习于政术,能有自治之实际”。262在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地方自治又被立宪党人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提了出来。
1703315089
1703315090
这一时期,译介西方和日本关于地方自治的书渐多,其中主要有《地方自治制论》《普鲁士地方自治行政说》《地方自治财政论》等。他们如此重视地方自治,主要是源于这样的认识:“世竞言民权,然非有地方自治之制则民权即无基础。条顿民族之民权所以独盛者由其自治之有素也。今世界列国中虽以俄罗斯之专制,然亦已有地方议会。盖此基一立则于政治之实力思过半点……”263而康有为则照实说:“偌大之中国,病在何处?”曰:“官代民治,而不听民自治。”“救亡之道,听地方自治而已。”欧美诸国之所以日益强盛,“横于大地,剪灭东方”,“乃由于举国之公民,各竭其力,尽其智,自治其乡邑,深固其国本故也”。264梁启超更是笔飞墨洒地论说地方自治对国家富强的好处。他认为:美国是共和制成功的典型,又是一流的富强国家,这主要归因于它的地方自治。由于地方自治,所以人民有两重爱国心,既爱大共和国(联邦),又爱各自的那四十四个小共和国。这犹如建筑,先有各不相同的无数小房子,后在这结构各异的小房上集砌为一座大楼,它可以翼蔽小房,而小房的本体亦无丝毫的损害,此所谓“盖小房非恃大楼而始存立,大楼实恃小房而始存立者也”。恰遇大楼亡塌,诸小房亦不致损坏,稍加修葺便足以蔽风雨而有余。这小房与大楼就是美国的省与联邦,省远发生在联邦之前,即令联邦政府倒垮,各省这些“小房”仍能单独存在。这无疑是美国共和政体能够长久存在,并使美国成为一个一流国家的原因。265
1703315091
1703315092
不管梁启超的这种描述是否恰当,地方自治即便能使美国成为一流的强国以及共和制度长存,那也并非就一定能成为中国独立富强的灵丹妙药。事实上,在清末预备立宪中,最为支持地方自治的是那些拥兵自重的武人。问题是,在地方上本来就已形成武力割据的局面下,地方自治真的能成为中国宪制的一项民主制度?果真能通过这一制度达到中国富强的目标?地方自治是英美民主制度的重要部分,这是事实,而且美国的民主制度本身就是从乡镇制度自下而上地发展起来的,“乡镇”是民众直接参与政治的场所,是权利义务聚集的中心,通过它,普通民众可以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的方法,由乡镇到市然后直达各州,这种层层分立式的自治制度构成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石。266然而,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地方自治从来都与国家富强价值目标无关,它只不过是人作为社会的一个单元自己管理自己的一种方式,即一种民主制度。然而,晚清的中国非同英美,它要自立于世界,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国,首先应通过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把分散的各种力量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近代化的国家。中国的各地督抚们为了自己的权力而赞同地方自治是不难理解的,但以国家富强为己任的立宪党人却在那种局面下提倡地方自治就令人颇费思量了。进而言之,即便地方自治不为国家富强服务,只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主制度,在晚清的中国就能实现吗?亮丽的西方民主词藻掩盖不了中国平民百姓“民智”未开的现实。说来说去,地方自治终究还是脱离不了督抚们更为残暴的“官治”。应强调的一点是:立宪党人、革命党人对宪制的信念是真诚的,不能把他们与清廷的预备立宪相提并论。然而当他们把自己的理想付诸实行时,若能多对中国的现实社会多做些实证研究,中国的富强和宪制也许会早一天到来的。
1703315093
1703315094
1703315095
1703315096
1703315098
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革命
1703315099
1703315100
革命是贯乎于20世纪初中国的一个鲜明主题,是中国社会路途的最终选择。历史成全了那些值得成全的人。在革命的遗产中,我们既可以找到共和的无悔信念,也有宪制自身未熟的果实,其中又有由根发于社会的激荡和冲突而撕裂整个国家的危险。虽然革命与立宪的争论随着武昌枪声远去,尘埃早已落定,然而其中所关涉的问题似乎并未远走,仍不时地浮返于中国的岸头,击打着现代人的心。
1703315101
1703315102
1703315103
1703315104
1703315106
中国的近代性(1840-1919) 一 论战
1703315107
1703315108
1903年,曾以“彼此均属逋客;应有同病相怜之感”,并谋求同立宪党人合作以实现中国社会变革的孙中山,在《敬告同乡书》中公开宣布:“革命、保皇二事决分两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如东西之不能易位。”267既然战斗的序幕已经拉开,那就预示了在思想理论上最终要见个分晓。
1703315109
1703315110
(一)“排满”问题
[
上一页 ]
[ :1.70331506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