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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增订版) 第四章 欧裔海外移民先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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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美洲出现的新兴国家之所以令人感到饶富兴味,乃是因为至今仍支配着大部分欧洲当地对民族主义兴起的思考的两个因素——这也许正是因为它们可以从19世纪中期欧洲的民族主义经验中现成推衍出来——似乎根本就无法解释这些国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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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论我们想到的是巴西、美利坚合众国或者西班牙的前殖民地,语言并不是将它们与其个别的母国分隔开来的因素。包括美国在内,它们全都是欧裔海外移民的国家(creole states);组成这些国家的人民与其领导者和他们所反抗的对象使用相同的语言,拥有相同的血统。[1]事实上,如果认为语言甚至从未成为这些早期的民族解放斗争的议题,应是持平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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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质疑奈伦这个本来颇具说服力的理论能否适用于西半球的大半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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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独特的现代意义而言,民族主义的到来与下层阶级受到政治的洗礼有密切关系……尽管民族主义运动有时候对民主抱有敌意,但他们的主张一定都是民粹主义式的,并且始终设法将下层阶级引进到政治生活中。典型的民族运动的形态,是一个活跃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领导群,试图动员群众阶级并将其能量诱导向对新国家的支持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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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南美洲和中美洲,欧洲式的“中产阶级”在18世纪末时还是无足轻重的。当时也谈不上有什么知识阶层。因为,“在那安静的殖民岁月中,人们那高贵而硬充绅士派头的生活韵律很少被阅读所打断”[3]。如同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第一本西班牙文的美洲小说要到1816年,也就是独立战争爆发很久以后才出版。证据清楚地显示,独立战争的领导层是以众多的地主为核心,联合为数较少的商人,以及各种不同的专业人士(律师、军人、地方和省级的官员)所组成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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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内瑞拉、墨西哥和秘鲁这几个重要的个案里,最初激发他们想从马德里独立出来的关键因素,非但不是想要“将下层阶级引进到政治生活中”,反而是对“下层阶级”政治动员——即印第安人或黑奴的暴动——的恐惧。[5](当黑格尔所谓的“世界精神的秘书”拿破仑在1808年征服了西班牙,从而断绝了美洲的欧裔移民在紧急事故时向伊比利亚半岛寻求军援之路以后,这种恐惧更是有增无减。)在秘鲁,对图帕克·阿玛鲁(Tupac Amaru,1740—1781)所领导的农民大暴动余悸犹存。[6]1791年,图桑·鲁非却尔(Toussaint L’Ouverture)所领导的黑奴叛乱导致了1804年西半球第二个独立共和国的出现,吓坏了委内瑞拉蓄奴的大农场主们。[7]1789年,当马德里颁布了一道新的、较人道的奴隶法,详细规定了奴隶主和奴隶的权利与义务时,“欧裔海外移民以黑奴具有邪恶与独立(!)的倾向,并且对经济非常重要为理由,拒绝国家的干预。在委内瑞拉——事实上在全西属加勒比海地区——农场主抗拒这道法律,并且在1794年争取到了使之暂时失效的结果”[8]。解放者玻利瓦尔(The Liberator Bolivar)本人曾经主张,一场黑奴的叛变“比一次西班牙入侵要糟1000倍”[9]。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很多北美13州殖民地独立运动的领袖是蓄奴的农业大亨。托马斯·杰斐逊本人正是在18世纪70年代的时候,因为效忠英王的总督宣告解放那些与他们从事叛乱的主人决裂的黑奴而被惹恼了的弗吉尼亚农庄主之一。[10]尤具启示意义的是,马德里之所以能够在1814年到1816年之间成功地重返委内瑞拉,并且控制了偏远地区的圭多一直到1820年,是因为在这两次对抗欧裔移民的斗争中,它分别赢得了黑奴以及印第安人的支持。[11]更有甚者,西班牙在当时不过是一个二流的欧洲强权,而不久之前还曾经被征服过,但是对于西班牙的斗争竟然还是拖了一段很长的时间。这显示了这些拉丁美洲独立运动的某种“社会的单薄性”(social thi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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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还是民族独立运动。玻利瓦尔后来改变了他对奴隶问题的看法[12],而他解放运动的同志圣马丁(San Martin)在1821年下令:“在未来原住民将不再被称为印第安人或土人;他们是秘鲁的子嗣与公民,而且他们将会被看成是秘鲁人。”[13](我们或许可以再加上:虽然印刷资本主义尚未接触到这些不识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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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令人不解之处就在此:为什么正好就是欧裔海外移民的共同体会这么早就发展出他们的民族概念——而且远在大部分的欧洲国家之前?为什么像这种通常包含了众多受压迫的、不说西班牙语的人口的殖民地省份,会出现有意识地将这些民众重新界定为自己同胞的欧裔移民?还有,为什么他们又会对明明和自己有着多重的系属关联的西班牙(Spain)[14]视如外敌寇仇?为什么已经平静地存在了近三个世纪之久的西属美洲帝国会如此突然地分裂成18个不同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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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被用来作为解释的两个因素是马德里抓紧控制,以及18世纪后半期启蒙运动理念的流传。无可置疑的是,能干的“开明专制君主”卡洛斯三世(Carlos Ⅲ,1759—1788在位)所推行的政策确实令上层的欧裔移民阶级日益受挫、愤怒和忧心忡忡。在那有时被讥讽为美洲的二度征服之中,马德里课收新税,提高征税效率,强制执行母国的商业垄断,对西半球内部贸易实施有利于马德里的限制,将行政层级组织中央集权化,并且鼓励西班牙本国人民大量移民到美洲。[15]例如,墨西哥在18世纪初期提供给西班牙王室约300万比索的岁入。然而到世纪末时,供给王室岁入的总额已经达到近五倍的1400万比索,而其中只有400万用于支付殖民地的地方行政。[16]与此相应的是,1780年到1790年的十年间,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移民数已经是1710年到1730年间的5倍之多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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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毋庸置疑的是,改进中的跨越大西洋的传播,以及南北美洲都与其各自的母国有着相同的语言和文化,意味着正在西欧产生的新经济和政治学说得以相对较迅速轻易地传到美洲。18世纪70年代末期北美13个殖民地的反叛成功,以及法国大革命在18世纪80年代末期的发轫,都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遍及于这些新兴的独立共同体的“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最有力地确认了这场“文化革命”的发生。[18]除了巴西以外,南北美洲没有一个地方曾认真地尝试再创王朝;而如果不是因为葡萄牙国王自己在1808年为逃避拿破仑而避居巴西的话,或许连巴西也不会出现君主制。[他在巴西待了13年,然后在返国之前在当地立其子为巴西国王彼得罗一世(Pedro 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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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马德里侵略性的积极作为以及自由主义的精神对于理解西属美洲的抵抗动力非常重要,但它们本身既无法解释为什么像智利、委内瑞拉和墨西哥这样的实体,会在情感上使人觉得合情合理,而政治上也能够生存[20];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圣马丁会下令用“秘鲁人”这个新名词来称呼某些原住民;最后,它们也无法说明人们真正付出的牺牲。因为,尽管长期而言,独立对被设想为某种历史和社会类型的欧裔海外移民上层阶级有利,但很多活在1808年到1828年间的确实属于这些阶级的成员却破产了。(只举一例:在马德里于1814年到1816年间的反扑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内瑞拉地主家族遭受大量土地被没收的重创”[21]。)而且,也有同样为数众多的人为独立理想自愿牺牲了性命。这种来自安逸阶级的牺牲意愿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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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在“每一个新的南美洲共和国从16到18世纪之间都是一个行政单元”这个惊人的事实之中,隐藏了答案的端倪。[22]就这一方面而言,这些共和国可谓是20世纪中期非洲和部分亚洲的新兴国家的先驱,并且和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新国家形成尖锐对比。在某种程度之内,美洲行政单元的原始形状是任意而偶然的;它们标志的是特定的军事征服的空间界线。但是,时日一久,在地理、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下,它们发展出了一种较稳固的现实性(a firmer reality)。西属美洲帝国广袤,土壤与气候种类繁多,以及最重要的,前工业时代传播通讯的巨大困难,这些无不倾向于赋予这些行政单元一种自我封闭的性格。(在殖民时期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阿卡普科的海路旅行需要四个月,而且回程费时更久;从布宜诺斯艾利斯经陆路到圣地亚哥通常需要两个月,而到卡塔皆纳则要九个月。[23])此外,马德里的商业政策导致行政单元被转化为经济区。“美洲人和母国的一切竞争都在禁止之列,甚至美洲大陆的个别地区之间也不能贸易往来。从美洲的一边运到美洲的另一边的美洲货物必须迂回地行经西班牙的港口,而西班牙船舶则垄断了与殖民地的贸易。”[24]这些经历有助于解释为何“美洲革命的基本原则之一”会是“就地取材(uti possidetis),根据这一原则每一民族将保持1810年——即独立运动发端时——的领土现状”[25]。这些因素也毫无疑问地促成了玻利瓦尔短命的大哥伦比亚(Grand Colombia),以及里约·德·拉·普拉达联邦(United Provinces of Rio de la Plata)(1)崩解成原先的组成分子。(现在,这两个国家涵盖的区域是以委内瑞拉—乌拉圭—厄瓜多尔以及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玻利维亚之名而为世所知。)然而,仅以其本身,市场区——不管是“自然”—地理的,还是政治—行政的——是创造不出情感归属的。有谁会愿意为经济互助委员会(Comecon)(2)或欧洲共同市场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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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为何行政单元——不只是在美洲,在世界其他地方亦然——在经过一段长时间之后会逐渐被想象成祖国,我们必须探究行政组织创造意义(meaning)的方式。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曾经就在不同的时间、地位与地方之间的“旅程”作为一种创造意义的经历提出过发人深省的论述。[26]所有这种旅程都需要诠释(例如,从生到死的旅行就引发了各种不同的宗教概念)。就我们此处讨论的目的而言,模式化的旅行是朝圣。这并不只是在谈罗马、麦加或贝拿勒斯(Benares)等城市在基督徒、伊斯兰教徒或者印度教徒心中是神圣的地理的中心点。更重要的是,这些城市的中心地位乃是在朝圣者从边远和原本互不相关的各个地方向他们的持续流动中被经历以及(在舞台表演的意义下)被“实现”的。事实上,古老的宗教的想象的共同体的外部边界就是依照人们究竟从事哪个朝圣之旅来决定的。[27]如前所述,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共同体的概念,马来人、波斯人、印度人、贝伯人和土耳其人同时现身于麦加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在麦加伊斯兰教寺院的圣堂前遇到马来人的贝伯人必然会如此这般地自问道:“为什么这个人会和我在做同样的动作,口中和我念着同样的语句,纵使我们之间根本无法相互交谈?”一旦他明白了,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我们……都是伊斯兰教徒。”当然,伟大的宗教朝圣之舞总是具有双重面貌:一大群文盲的方言使用者为仪式的过程提供了稠密厚实的、形体的实在性;而一小部分选自每一个方言社群的识字的、双语的行家则从事统一的仪典,向他们个别的追随群众翻译解说他们的集体律动的意义。[28]在印刷术尚未出现的年代里,想象的宗教共同体的现实性深深地依靠无数不停的旅行。关于全盛时期的西方基督教世界,没有什么会比那未经强制的,从全欧各地经由各个著名的经院学习的“区域中心”涌向罗马的虔敬求道者们更让人印象深刻了。这些说拉丁文的伟大教学机构,将今日可能会被我们视为爱尔兰人、丹麦人、葡萄牙人和德国人等来自各地的人们聚集在一个个共同体中。日复一日,从这群原本互不相关的成员在食堂内的同时现身之中,吾人得以解读这些共同体的神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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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宗教的朝圣或许是最动人而壮观的想象之旅,但是比较谦逊适度的、比较有限的世俗的朝圣(secular pilgrimage)也一直都存在着。[29]就我们此刻的目的而言,最重要的世俗的朝圣是“专制化的君主制国家”,以及后来的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性帝国的兴起所创造出来的种种相异的旅程。“专制主义”的内在驱动力渴求创造一个统一的权力机制,这个权力机制必须效忠于统治者并受他直接控制,使他君临于一个不统一的、特殊主义倾向的封建贵族阶层之上。统一意味着人员和文书的内部可互换性质。新贵族(homines novi)的甄拔——当然是在不同程度之内——助长了人员的可互换性。这些新贵族正因是新贵之故,并未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权力,因此只不过是他们主人的意志的延伸而已。[30]专制主义的官员因此走上了和封建贵族基本不一样的旅途。[31]这个差异,可以简明地陈述如下:在典型的封建之旅中,贵族A的继承人在他父亲过世后就向上移动一步,继承了他父亲的位置。这个地位的上升必须经历一次到中心接受封爵,再回到祖传封地的来回旅程。然而,对于新的官员来说事情就比较复杂。为他规划其旅程方向的是才能,而非死亡。在眼前他所看到的是一个顶点,而不是中心。他得沿着山壁的小径一圈圈地盘旋而上,越接近山顶,他所要绕的圈子会越小越紧凑。他在V职等时被派到A镇,然后也许在W职等时被调回首都;在X职等时再前往B省赴任;Y职等时奉派到次级国王领地C;最后在首都以Z职等完成他的朝圣之旅。在这个旅途中没有一个可以确保安身之处,每一次停留都是暂时的。官员最不想要的就是还乡,因为他并未拥有一个具有内在价值的故乡。更有甚者:在他盘旋而上的道路上,他接触到同为热切朝圣者的官员同事,他们来自他未曾耳闻并且期望可以永远无须目睹的各个地方和家族。然而在亲身接触、体验这些旅伴时,以及最重要的,当他们都使用同一种国家语言的时候,一种连带意识(“为什么我们……一起……在这里?”)就出现了。那么,如果来自B省的A官员治理C省,而来自C省的D官员治理B省——一种由专制主义所逐渐促成的情境——的话,这种可互换性的经历本身就需要解释了。而对此经历提供解释的,正是这些新贵族自己和君王共同阐释而成的专制主义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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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标准化的国家语言,助长了文书的可互换性,而这又增强了人员的可互换性。正如从11世纪到14世纪,伦敦所使用的国家语言从盎格鲁—撒克逊语、拉丁文、诺曼语到早期英语的递嬗演进所显示的,任何一种书写语言只要被赋予垄断权,原则上都能够发挥这一功能。(然而,我们也可以主张,在恰好是方言而非拉丁文享有垄断地位之处,由于一个君主的官员受限于无法投向敌对君王的国家机器,中央集权能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确保马德里的朝圣官员无法与巴黎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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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现代初期欧洲较大的王国向欧洲以外地区的扩张,应该会把上述的模式延伸发展成跨越大陆的宏大的官僚体系才对。不过事实上,这个情形并未发生。专制主义国家机器的工具理性——最大的优点即依才能而非出身来进行甄拔与晋升——在大西洋东岸以外的地区仅仅断续地产生过作用而已。[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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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的模式是很明白的。例如,在1813年以前,西属美洲的170个总督之中只有4个是欧裔海外移民。如果我们留意到1800年时在西部帝国(Western Empire)(3)里(支配着近1370万个原住民)的320万个欧裔“白种人”中只有不到5%是出生在西班牙本国的西班牙人的话,前面那些数字就更惊人了。直到墨西哥革命前夕,虽然在总督治下的欧裔海外移民和半岛人(peninsulares)(4)的人口比是70∶1,全墨西哥却只有一位欧裔海外移民的主教。[33]而且不用说,欧裔海外移民要想在西班牙母国爬到重要的官位,简直是闻所未闻之事。[34]此外,欧裔海外移民出身的官员的朝圣之旅,并不是仅仅在垂直上升的方向受到拦阻。如果半岛出身的官员的仕途能够从萨拉哥萨行经卡塔皆纳、马德里、利马,然后再返回马德里,则“墨西哥人”或“智利人”的欧裔海外移民通常只能在殖民地墨西哥或智利的领土内服务:他的水平移动一如其垂直上升那样被束缚住了。因此,他那盘旋而上所欲攀登的峰顶,即他所能被派任的最高行政中心,就是他所身处帝国的行政单元的首府。[35]然而在这被束缚的朝圣旅途上,他找到了旅伴——这些旅伴逐渐感觉到他们之间的伙伴关系不只建立在那段朝圣之旅的特定范围上,也建立在他们都出生于大西洋此岸的共同宿命之上。就算他是在父亲移民之后的一星期内出生的,出生于美洲的意外却使他沦入庸属的地位——纵然在语言、宗教、家世或礼节各方面他大多和在西班牙出生的西班牙人没有区别。这个情形任谁都是无能为力的:他无可救赎地就是一个欧裔海外移民。然而他之受到排斥必然显得多么不理性啊!不过,隐藏在这个不理性之中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生在美洲,他就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西班牙人;因此,既然生在西班牙,半岛人就不可能是真正的美洲人。[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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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因素使得这样的排斥在母国看起来是合理的呢?无可置疑,是由来已久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以及伴随着16世纪以来欧洲人与欧洲势力向全球扩散而成长的生物学和生态学上的污染概念这两者的合流所致。从君主的观点来看,美洲的欧裔海外移民由于世代相续人数不断增加,并且在地方上扎根越来越深,已经变成一个在历史上颇为独特的政治问题了。母国有史以来首次必须处理——就那个时代而言——远在欧洲之外的,数目庞大的“欧洲同胞”(在西属美洲到1800年时已经超过了300万人)。如果说对原住民可以用武器和疾病来征服,并且以基督教的神秘圣礼和一个全然外来的文化(以及,在那个年代里,一个先进的政治组织)来加以控制的话,同样的手段对这些和武器、疾病、基督教和欧洲文化的关系几乎和母国人一模一样的欧裔海外移民就行不通了。换言之,原则上他们已经掌握了现成的、足以成功地主张自己权利的政治、文化和军事的手段了。他们同时构成了一个殖民地的共同体以及一个上层阶级。经济上,他们必须被置于从属地位并且被加以剥削,但是他们对帝国的稳定也非常重要。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殖民地大亨所处的地位和封建王侯之间的类似性——既对君主的权力十分重要,却又构成威胁。因此,被派任为总督和主教的半岛人就发挥了和准专制官僚中的新贵族相同的功能。[37]纵然一位总督在他的安达卢西亚封地是显赫的大公,在5000英里外,和欧裔海外移民共处之时,他实际上是一个完全依赖他本国主人的新贵族。如此,半岛人官员和欧裔海外移民大亨之间的紧张平衡,是古老的分而治之(divide et impera)政策在一个新的背景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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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欧裔海外移民社区主要在美洲,但也遍及部分的亚洲与非洲地区的成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欧亚人(Eurasians)、欧非人(Eurafricans)和欧美人(Euramericans)——不是作为偶尔出现的新奇事物,而是作为可见的社会群体——的出现。他们的出现使得一种预示了现代种族主义的思考方式盛行起来。欧洲最早的全球征服者葡萄牙,为此提供了极佳的例证。在15世纪的最后十年之时,唐·曼纽尔一世(Dom Manuel Ⅰ)还能够以大规模的、强迫的改宗来解决他的“犹太人问题”——也许他是最后一个发现这个解决方案令人满意而且很自然的欧洲统治者了。[38]然而,不到一个世纪后,我们却发现,那位重新组织了1574年到1606年间耶稣会在亚洲传教的伟大人物亚历山大·瓦里格那诺(Alexandre Vaglinano)却用这样的字眼来反对接纳印第安人和欧印混血儿成为教士[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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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浅黑色的种族都非常愚昧而邪恶,并且有着最卑贱的精神……至于欧印杂种(mestiços)和纯种欧裔移民(castiços)(5),我们应该只接纳极少数人,或者根本就完全不予接纳;特别是欧印混血儿,因为只要他们体内流有越多的土著血液,他们就越像印第安人,也因此就更不配得到葡萄牙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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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瓦里格那诺却积极地鼓励接纳日本人、朝鲜人和中国人成为教士——也许是因为在那些地区欧洲人和当地人的混血儿根本尚未出现吧。)与此相似,在果阿(Goa)的葡萄牙圣方济修会教士(Franciscans)激烈反对接纳欧裔海外移民,指称:“就算他们是纯白种父母所生的,‘他们’也早已在襁褓时期受到印第安乳母的哺育,因此他们的血液已经被永远地污染了。”[40]巴克赛(Boxer)指出,与较早期的作法相比,“种族的”障碍与排斥在17和18世纪时有显著的增加。1510年之后,以葡萄牙为先驱的大规模奴隶制(从古代以来首度在欧洲)的重现则大大地助长了这个恶劣的倾向。在16世纪50年代,里斯本的人口当中已经有10%是奴隶;到了1800年,在葡属巴西约250万的住民中,已有将近100万个奴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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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地,启蒙运动也影响了母国人和欧裔海外移民之间一个重大区别的形成。在开明的专制君主庞巴尔(Pombal)22年(1755—1777年)掌权期间,他不只将耶稣会教士自葡萄牙领土驱逐出境,还颁布法令规定凡以“黑鬼”或“杂种”(mestico)(原文如此)等蔑称呼叫“有色的”臣民者视为犯罪。不过他所引述的用以支持这个诏令的正当性的依据并非源自启蒙运动的哲学家,而是古代罗马的帝国公民权(imperial citizenship)的概念。[42]更典型的是,卢梭(Rousseau)与赫德(Herder)所写的主张气候和“生态”对文化与性格具有构成性影响的著作,产生了广大的影响力。[43]从这一点出发,人们非常容易就会作出方便而庸俗的推论,认为欧裔海外移民由于出生在地球上野蛮未开的这一半,本性就有异于——并且低劣于——母国人,因此也就不适于担任较高的公职。[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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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美洲官员的世界——虽具有战略的重要性,但仍然很狭小的世界——之上。此外,这个包含了半岛人和欧裔海外移民间冲突的世界,乃是18世纪末美洲民族意识出现以前的世界。被束缚的总督领地朝圣之旅要等到其旅程所涵盖的范围能被想象为民族之后——换言之,要等到印刷资本主义来临之后——才开始具有关键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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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很早就流传到新西班牙(New Spain),但在长达2个世纪的时间里,一直受到国王和教会的严密控制。到了17世纪末,只有墨西哥市和利马两地有印刷机,而它们所印行的几乎清一色是教会的出版物。在新教的北美洲,那时印刷术根本尚未出现。然而18世纪时,发生了一个实质的革命。在1691年到1820年间,总共有不下2120种的“报纸”出版,而其中又有461种报纸的存续时间超过十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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