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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56 政府论 [:1703371607]
1703372157 政府论 第八章 论亚当的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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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59 与菲尔麦提出君权神授说相比,他的王位世袭论也高明不了多少。如果他的政治学说没有错的话,那么,所有后世的君主们都必须从亚当那儿取得权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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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61 一 君主权力转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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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63 菲尔麦关于君主权力转移方法的论述,散见于他的《先祖论》等著作中。在此,我将替他一一找出来。首先,他告诉我们:“既然亚当是全世界的君主,那么,除非得到他的授予、许可或者对他的继承权,否则,他的后裔都无权得到任何东西。”在这句话中,他提出两种君主权力转移的方法,那就是“授予”和“世袭”。其次,他说:“所有的君主都是先祖们最近的继承人,而这些先祖们是全人类最早的生身父母。”“就某一群体而言,无论人数多少,其中必然会有一个人被认为是亚当的最近的继承人。这个人自然就有做其他人的君主的权利。”在这两处,他把“世袭”作为君主权力转移的唯一方式。再次,他又说:“世界上的一切权力要么是从父权派生出来,要么是由篡夺父权得来。世界上的一切君主,无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或者是其人民的父亲,或者是那些父亲的继承人,或者是父权的篡夺者。”在这段话中,他又把“世袭”和“篡夺”当做君主权力转移的仅有的两种方法。最后,他还说:“这个父权帝国原本是世袭的,所以也可以由特许而让渡,也可以为篡夺者所夺取。”由此可见,世袭、授予和篡夺都可以转移君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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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65 二 奇怪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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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67 最使人惊叹的是,菲尔麦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君主们是通过选举,还是授予或是世袭,或是任何其他方法来取得权力,都无关紧要。因为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君主的,并不是获得王位的方法,而是以最高权力进行统治。”我认为,如果使一个人成为“真正的君主”,只需要“以最高权力进行统治,而与他获得权力的方法无关”,那么,他完全可以省去许多麻烦,不必在《先祖论》的通篇中翻来覆去,大讲特讲世袭和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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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69 根据这个奇怪的学说,菲尔麦可以使任何一个人成为“真正的君主”。在“以最高权力进行统治”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君主”前,马桑尼罗是一个真正的渔夫。假如菲尔麦有幸生活在马桑尼罗的统治之下,依照他自己的这个原则,想必他忍不住会对马桑尼罗宣誓效忠,并高呼“吾皇万岁!”假如堂吉诃德曾教导他的随从者以最高的权力进行统治,菲尔麦无疑又会成为桑丘潘萨的那个岛上的最忠诚的臣民,而且在那个政府中,他一定能获得某种显赫的职位。因为,菲尔麦是第一个这样的政治家,他一方面自称已经把政府建立在真正的基础之上,并确立了合法君主的王位;另一方面,他又宣称,“凡是以最高的权力进行统治的人,不问其取得权力的方法怎样,就是一个真正的君主”。通俗地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方法,也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够取得王权和最高权力,他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君主”。我实在不明白,菲尔麦怎么会想到“篡夺者”,他又在哪里能找到一个“篡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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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71 这个令我万分惊异的奇怪学说,还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如关于亚当君主权力转移的方法,菲尔麦有时说单靠“世袭”,有时说兼靠“授予”和“世袭”,有时说要靠“世袭”或“篡夺”,有时还加上靠“选举”或“任何其他方法”。这些矛盾是如此明显,以至于普通人只要把那些话读一遍就可以发现。所以,我大可不必在这种论证上再花太多的工夫。不过,为了彻底驳倒他的学说,我还是要对此作一番较为详细的考察。看看“世袭”、“授予”、“篡夺”或“选举”究竟是如何按照他的原理,在世界上建立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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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77 政府论 第九章 论从亚当那里世袭而来的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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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79 一 谁是我们应当服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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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81 显然,世界上应当有政府。但是,即使所有的人都同意菲尔麦的意见,认为神的旨意已经把政府规定为“君主制”,即使菲尔麦幻想中的政府概念圆满、正确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它还是既不能颁布法律,也不能为人们的行动订立规章。因为菲尔麦并没有指明谁是我们应当服从的人,也没有教给人们寻找和发现这种人的方法。只是空谈服从和顺从,而不告诉我们应当服从谁,那显然是徒劳无益的。要知道,即使我心悦诚服地相信世界应该有统治机构和法规,但在我应当服从的那个人出现以前,我依然自由自在。如果没有一种标志能让人们认识这个拥有统治权的人,并把他与别人区分开,那么任何人,甚至我自己,都可以成为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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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83 虽然服从政府是每一个人的义务,但这种服从所指的,仅仅是服从那种有权下命令的人的指导和法律,而不是别的。所以,单使一个人相信世界上存在着“王权”,还不足以使他成为一个臣民,还必须有方法去指定和认识这个具有“王权”的人。一个人在明白无误地知道谁是有权对他行使支配权力的人之前,是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任何权力约束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海盗与合法的君主之间便没有分别;一个强有力的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别人服从他;皇冠与权杖也将会成为暴力掠夺的对象。如果人们搞不清谁有权指挥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服从谁的指示,那么他们也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更换他们的统治者,如同他们更换自己的医生一样。因此,为使人民心甘情愿地尽服从的义务,就不仅要让他们知道在世界上总是有一种权力,而且必须让他们知道谁是拥有支配他们的权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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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85 二 菲尔麦必须证实的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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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87 菲尔麦企图把“君主的最高权力”建立在亚当身上,但他的努力显然不太成功。然而,即使亚当拥有“君主的最高权力”,这对世界上现有的人类政府也没有多大用处,除非他能同时证实如下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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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89 第一,“亚当的权力”不会随他的死亡而终止,而将在他死后全部转移给另一个人,并一直由子孙后代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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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91 第二,现在世上的君主和统治者是通过一种正当的转移方式取得“亚当的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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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93 如果第一件事不能得到证实,则即使“亚当的权力”确实庞大无比,它对现在的政府和社会也毫无意义。我们将不得不在亚当的权力之外,为政府寻求别的权力根源,否则世界上便根本没有政府。如果第二件事不能得到证实,那现在的统治者的权威就将被摧毁,人民对于他们的服从也将被解除。因为,既然他们没有比别人更充分的理由,去世袭“亚当的权力”,那他们就当然无权统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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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95 三 亚当“财产权”的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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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97 在权力转移的几种方法中,“世袭”是菲尔麦特别强调的一种方法。这一点,从他的几篇论文中都能看出,在上一章我已引用过几段,这儿就不再复述了。在前面第七章中,我们考察了菲尔麦的“亚当绝对统治权”的双重基础,即“财产权”与“父权”。现在,让我们再来考察“财产权”、“父权”以及“统治权”的世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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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199 先说“财产权”吧。菲尔麦认为,亚当的“财产权”是专对万物的权利,即亚当拥有土地和地上的野兽以及其他低级生物,专供自己个人之用,把其他所有的人都排除在外。菲尔麦还假定,亚当的“财产权”是来自上帝的直接“赐予”。我认为,无论什么类型的世袭,如果继承人不继承其父亲的权利得以建立的理由,他就不能继承由此而来的权利。例如,上帝是万物的主人和所有者,如菲尔麦所说的那样,亚当根据上帝的“恩赐”,对万物拥有所有权。然而,亚当死后,除非有同样的理由,即上帝的“恩赐”,也赋予亚当的继承人这种权利,否则,亚当的继承人就不能拥有支配万物的权利,不能对万物取得“所有权”。道理很简单,上帝正式的“恩赐”不能超出明文规定的界限,只有在这个范围内,他的赐予才是有效的。既然亚当没有上帝的正式“恩赐”就不能对万物拥有所有权,而这种“恩赐”又只是给予亚当一个人的,那么,在亚当死后,这种权利必然重归它的主人和所有者,即上帝,而不能由亚当的“继承人”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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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201 然而,真实情况显然应该是这样的:上帝创造人类时,便在人体内置入一种强烈的自我保存的欲望,同时在身外的世界上配备了人类生存和生活所必需的东西,如衣食等。上帝这样做的意图是,不能让人这样一件如此奇妙的工艺品,由于其自身的粗心大意或必需品的缺乏,在世界上生存不久后便告消亡。我以为,上帝在创造了人类和世界之后,曾有过启示: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感觉和理性来利用那些可供生存所需的东西。因此,我毫不怀疑,根据上帝的旨意和特许,人类一经创生,就有了使用万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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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203 既然上帝已亲自把自我保存的强烈欲望,作为一种行动的原则置入人体内,那么,人类按照自我保存原则行事,就是服从上帝的旨意,也是服从“作为上帝之声的人类理性”。因此,对于那些能通过人类的感觉或理性发现的足以养生的东西,人类就有权利用。由此看来,人类对于万物的“财产权”,是基于这样一种权利:人类有权利用那些为他生存所必需,或对他的生存有用处的东西。这就是亚当的“财产权”所依据的理由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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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205 基于同一理由,无论在亚当生前还是死后,他的所有子女们也都拥有同样的权利。因此,亚当的继承人并不能剥夺其弟妹们利用低级生物来维持舒适生活的同等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类对于万物的“财产权”。如此说来,建立在“财产权”,即是菲尔麦所说的“个人的支配权”基础之上的亚当绝对统治权,就化为乌有了。既然任何人都拥有自我照顾和自谋生存的权利,则任何人都与亚当一样,有权支配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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