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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二卷) Ⅹ.资本和收入:可变资本和工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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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年再生产,当年的全部产品,是这一年有用劳动的产品。但是,这个总产品的价值大于这个总产品中年劳动即当年耗费的劳动力借以体现的那部分价值。当年的价值产品,即当年以商品形式新创造的价值,小于产品价值即全年生产的商品量的总价值。如果从年产品总价值中减去当年劳动所追加的价值,我们得到的差额不是实际再生产的价值,而只是以新的存在形式再现的价值;这个价值是由在它以前就已经存在的价值转移到年产品中去的,由于在当年社会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不变资本组成部分的持续时间有长有短,这个价值形成的日期可以有早有晚,它可以来源于去年生产出来的或前几年就已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无论如何,它是由本年以前生产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当年产品中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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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我们的公式来说明,那么,前面所考察的各种要素在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以及在第Ⅱ部类内部进行交换以后,就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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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000c+1000v+1000m(后面这2000在消费资料Ⅱc中实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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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000c(通过和Ⅰ(v+m)的交换而再生产)+500v+500m=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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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额=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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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生产的价值仅仅包含在v和m之中。所以,当年价值产品之和等于v+m之和=2000Ⅰ(v+m)+1000Ⅱ(v+m)=3000。当年产品价值中其余的一切价值部分都只是转移的价值,是从年生产所消费掉的原有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来的。除了这3000价值,当年劳动没有生产任何其他价值;这3000就是当年劳动的全部年价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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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2000Ⅰ(v+m)将以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为第Ⅱ部类补偿2000Ⅱc。在第Ⅰ部类耗费的那年劳动,就重新生产出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重新生产出这个不变资本的全部价值和它的实物形式。因此,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当年耗费的劳动的创造了在和第Ⅱ部类相适应的实物形式上实现的新的不变资本价值。所以,社会的年劳动大部分用来生产新的不变资本(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价值),以便补偿在生产消费资料上所花费的不变资本价值。在这里,资本主义社会和野蛮人的区别,并不像西尼耳(2)所认为的那样,仿佛野蛮人的特权和特性是有时耗费自己的劳动而不能使他获得任何可以分解为(转化为)收入即消费资料的果实。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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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本主义社会把它所支配的年劳动的较大部分用来生产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而生产资料既不能以工资形式也不能以剩余价值形式分解为收入,而只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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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野蛮人在制作弓、箭、石槌、斧子、筐子等等的时候,非常明确地知道,他所花的时间不是用来生产消费资料的,也就是说,是用来满足他对生产资料的需要的,仅此而已。此外,野蛮人由于对时间的浪费漠不关心,还犯了一个严重的经济上的罪行。例如,像泰勒(3)所说的,他往往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来制造一支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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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政治经济学家为了摆脱理论上的困难,即对现实联系的理解,提出了一种流行的看法:对一个人是资本的东西,对另一个人就是收入;反过来说也一样。这种看法部分地说是正确的,如果使它具有普遍意义,那就是完全错误的。(所以,这种看法包括对在年再生产中进行的全部交换过程的根本误解,也就是对这种部分正确的东西的事实根据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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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把这种看法的部分正确的东西所依据的实际关系概述一下。这样,我们同时也就揭示了对这些关系的错误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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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变资本在资本家手中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在雇佣工人手中则作为收入执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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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资本首先作为货币资本存在于资本家手中;当资本家用它来购买劳动力时,它作为货币资本执行职能。只要它以货币形式保留在资本家手中,它就只能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既定价值,所以它是一个不变量,而不是一个可变量。它只是可能的可变资本——这正是因为它可能转化为劳动力。它在抛弃货币形式以后,在转化为劳动力以后,并且这种劳动力作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在资本主义过程中执行职能,才成为现实的可变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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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家那里最初作为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执行职能的货币,现在在工人手中作为他的工资的货币形式执行职能,工人又把工资转化为生活资料;所以,这些货币是作为收入的货币形式执行职能的。这种收入是工人靠不断反复出卖他的劳动力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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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看到的只是这一简单事实:买者(这里指资本家)的货币从买者手中转到卖者(这里指劳动力的卖者,即工人)手中。这并不是可变资本执行双重职能,既作为资本家的资本,又作为工人的收入;而是同一个货币先在资本家手中作为他的可变资本的货币形式,从而作为可能的可变资本;当资本家把它转化为劳动力时,它就在工人手中充当所出卖的劳动力的等价物。同一个货币在买者手中有一种用途,在卖者手中有另一种用途,这是一切商品买卖都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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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辩护士们把这个问题歪曲了。如果我们仅仅注意流通行为G—A(=G—W),即从买者资本家方面把货币转化为劳动力,仅仅注意A—G(=W—G),即从卖者工人方面把商品劳动力转化为货币,而暂时不考虑以后发生的事情,这一点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他们说:同一个货币在这里实现了两个资本;买者即资本家把他的货币资本转化为活的劳动力,并把这个劳动力并入他的生产资本;另一方面,卖者即工人把他的商品——劳动力——转化为货币,并把货币作为收入来花费,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够不断地重新出卖他的劳动力,以便维持他的劳动力;因此,他的劳动力本身就是他的商品形式的资本,并且是他的收入的经常来源。其实,劳动力只是劳动者的财产(它将不断自行更新,自行再生产),而不是他的资本。劳动力是他为了生存而能够不断出卖和必须不断出卖的惟一商品,它只有到了买者即资本家手中,才作为资本(可变资本)起作用。在那些经济学家看来,一个人经常被迫不断重新把自己的劳动力,即把自己出卖给第三者,这就证明他是一个资本家,因为他必须不断出卖“商品”(出卖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奴隶由第三者把他作为商品一次永远地卖出去,但奴隶也是资本家,因为这种商品——劳动奴隶——的性质是,它的买者不仅每天迫使它重新劳动,而且每天还要给它生活资料,使它能够不断地重新再劳动。——(关于这一点,可以参看西斯蒙第和萨伊给马尔萨斯的信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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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样,在1000Ⅰv+1000Ⅰm和2000Ⅱc的交换中,对一方是不变资本的东西(2000Ⅱc),对另一方就是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从而就是收入;对一方是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2000Ⅰ(v+m)),从而也就是收入的东西,对另一方就是不变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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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考察Ⅰv和Ⅱc的交换,并首先从工人的角度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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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部类的总体工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第Ⅰ部类的总体资本家,价值1000;这个价值是由资本家以工资形式用货币支付给工人的。工人用这些货币向第Ⅱ部类购买具有同等价值额的消费资料。第Ⅱ部类的资本家对工人来说仅仅是商品的卖者,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即使工人是向本部类资本家购买,例如在上述(第380页(4))500Ⅱv的交换中,情形也是这样。工人的商品即劳动力所完成的流通形式,是单纯以满足需要、以消费为目的的简单的商品流通:W(劳动力)—G—W(消费资料,第Ⅱ部类的商品)。这个流通过程的结果是:工人把自己作为供第Ⅰ部类的资本家使用的劳动力来维持,并且为了继续把自己作为劳动力来维持,他必须不断地重新反复这一过程A(W)—G—W。他的工资在消费资料中实现,会作为收入花掉;并且对全体工人阶级来说,它会不断再作为收入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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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再从资本家的角度来考察Ⅰv和Ⅱc这同一个交换。第Ⅱ部类的全部商品产品是由消费资料构成的,因而是由那些供每年消费的物品构成的,也就是由那些用来实现某些人(在当前考察的场合,就是第Ⅰ部类的总体工人)的收入的物品构成的。但是,对第Ⅱ部类的总体资本家来说,他的商品产品的一部分(=2000),现在是他的生产资本的不变资本价值所转化的商品形式,这个生产资本必须从这个商品形式再转化为它能够借以重新作为生产资本的不变部分来发挥作用的实物形式。到目前为止,第Ⅱ部类的资本家所完成的是,他把以商品形式(消费资料)再生产的不变资本价值的一半(=1000)卖给第Ⅰ部类的工人,从而使它再转化为货币形式。所以,转化为不变资本价值Ⅱc的前一半的,不是可变资本Ⅰv,而是货币,这个货币在和劳动力交换时,对第Ⅰ部类来说是作为货币资本执行职能,因而它落到劳动力的卖者手中,对后者来说它不是资本,而是货币形式的收入,也就是要作为消费资料的购买手段花费掉。另一方面,从第Ⅰ部类的工人手中流入第Ⅱ部类的资本家手中的货币=1000,也不能作为第Ⅱ部类的生产资本的不变要素执行职能。它仍然只是第Ⅱ部类的商品资本的货币形式,它还要转化为不变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或流动组成部分。因此,第Ⅱ部类用它从第Ⅰ部类的工人,即它的商品的买者那里得到的货币,向第Ⅰ部类购买1000生产资料。这样,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价值的总额有一半在它可以再作为第Ⅱ部类的生产资本要素来执行职能的实物形式上得到了更新。在这里,流通形式是W—G—W:价值1000的消费资料—货币1000—价值1000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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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W—G—W在这里是资本的运动。W卖给工人,就转化为G,这个G转化为生产资料;这是从商品再转化为这个商品的物质形成要素。另一方面,就像第Ⅱ部类的资本家对第Ⅰ部类的资本家来说仅仅充当商品的买者一样,在这里,第Ⅰ部类的资本家对第Ⅱ部类的资本家来说也仅仅充当商品的卖者。第Ⅰ部类最初是用要作为可变资本执行职能的1000货币去购买价值1000的劳动力;因此,第Ⅰ部类得到了它以货币形式付出的1000v的等价物;这个货币现在属于工人,工人用它向第Ⅱ部类购买消费品;第Ⅰ部类要能够把这样流入第Ⅱ部类的钱柜中的货币收回,就只有通过出售具有同等价值额的商品,再把这个货币捞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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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第Ⅰ部类有一个要作为可变资本部分执行职能的货币额=1000;这个货币额由于转化为具有同等价值额的劳动力,执行可变资本部分的职能。但是,工人为第Ⅰ部类提供的,是作为生产过程结果的价值6000的商品量(生产资料),其中或1000(按价值来说),是以货币形式预付的可变资本部分的等价物。和以前在货币形式上一样,现在在商品形式上,可变资本价值也不是执行可变资本的职能;它只有在后来转化为活的劳动力之后,并且只有当这个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的时候,才能执行这种职能。作为货币,可变资本价值只是可能的可变资本。但是,它是处于一种可以直接转化为劳动力的形式。作为商品,这同一个可变资本价值也只是可能的货币价值;只有通过商品出售,而在这里,也就是通过第Ⅱ部类向第Ⅰ部类购买价值1000的商品,它才能再恢复原来的货币形式。在这里,流通运动是:1000v(货币)—价值1000的劳动力—价值1000的商品(可变资本的等价物)—1000v(货币);即G—W…W—G(=G—A…W—G)。插入W…W中间的生产过程本身不属于流通领域。它不会在年再生产的不同要素的互相交换中出现,虽然这种交换包含着生产资本的一切要素的再生产,既包含着不变要素的再生产,也包含着可变要素即劳动力的再生产。这种交换的一切当事人都只作为买者或卖者出现,或者既作为买者又作为卖者出现;在这种交换中,工人只是作为商品的买者出现;资本家则交替地作为买者和卖者出现,而在一定界限内,只作为商品的买者,或只作为商品的卖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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