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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791 现金管理:数字时代的网络金融服务 [:1703480343]
1703486792 现金管理:数字时代的网络金融服务 五、与外汇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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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794 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币现金池和设立跨境现金池都会涉及到外汇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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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796 企业要建立人民币现金池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还相对较少,如果要建立一个外币现金池,情况将变得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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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798 在2004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104号文件《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4号文件”),在政策上允许了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通过外币委托贷款进行现金管理。2005年10月,国家外管局颁布《浦东九项措施》(以下简称“浦九条”),其中明确了跨国公司可以使用委托贷款形式在中国运作本地外币现金池。但事实上,即使现在“浦九条”明确了跨国公司可以使用委托贷款形式在中国运作本地外币现金池,对于外币现金池的建立还是有很多的限制和约束。例如:跨国公司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拆放外汇资金,双方应参照同期国际金融市场商业贷款利率水平约定拆放利率,不得畸高或畸低;跨国公司境内委托贷款的资金不得结汇使用,不得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企业要建立外币现金池还必须要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这些法规条款都是建立和使用外币现金池时应当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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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00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外汇政策环境也在不断改革进步之中。为顺应在华跨国公司优化内部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政策需求,推动中资企业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最近十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等政府主管部门逐步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外汇管理政策正在从严格管制向有限度管制的趋势发展,外币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环境正在变得日益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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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02 下面我们对与外币现金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简要的回顾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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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04 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规范我国跨国企业以及企业相关结汇、售汇及付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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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06 1996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应当按规定向注册地外汇局报送异地外汇账户的收支情况。异地外汇结算账户的最高金额由注册地外汇局核准,并占用该企业核定的最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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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08 199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和《关于允许中资企业保留一定限额外汇收入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资企业保留限额外汇收入操作规程》,对外汇账户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为了便于管理,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从功能上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并对不同性质的外汇账户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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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10 2001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放宽了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开立标准,允许年度出口收汇额在等值200万美元以上,且年度外汇支出额为等值20万美元以上,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保留一定限额外汇收入。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的最高限额,按照该企业上年度出口收汇累计额或外汇支出累计额中较小额的25%核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管理政策及限额核定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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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12 2002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推出了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取消了中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条件限制,统一了中外资企业账户管理政策,允许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将原有的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合并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实行统一的限额管理,按照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核定账户限额,同时,按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5%核定地区总限额,对有特殊情况的境内机构,允许外汇分局在地区限额范围内对其账户限额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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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14 2003年7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的通知(试行)》,根据跨国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管理特点,对非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适当放宽,采取试点的方式,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试行。2004年8月,在试点取得较好的政策效果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推广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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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16 2004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资本项目逐步开放的总体部署和现有金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在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之间采取境内委托外汇放款方式,集合境内外汇资金,调剂境内外汇余缺;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放款,集合或调剂区域、全球外汇资金。这标志着,跨国公司境内外成员公司间外汇资金的运用取得了政策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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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18 2005年7月2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放弃单一盯住美元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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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20 2005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调整对境外企业融资担保方式,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将境内外汇指定银行为中国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此举有利于推进中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同时将实施对外担保余额管理的银行范围由个别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指定银行,将可接受境内担保的政策受益范围由境外中资企业扩大到所有境内机构的境外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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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22 2005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联合对外发布“浦九条”,支持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其中包括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在现行委托贷款的法律框架下,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对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进行集中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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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24 2006年4月,《跨国公司借助离岸账户进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公布,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财务中心或资金中心的跨国公司,可以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用于集中管理境外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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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26 2006年6月,外管局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以防范汇率风险。外管局通知称,为促进外汇指定银行完善汇率风险防范机制,决定调整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政策,自7月1日起,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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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28 2007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07年5月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3‰扩大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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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30 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取消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境内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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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32 2008年7月,为配合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完善外债统计监测,严格管理短期外债规模,外汇局发布了《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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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34 2008年8月6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共54条,进一步便利了贸易投资活动,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了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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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86836 2008年6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批复”,简称“滨海七条”,其中制定了多条具体外汇管理的操作措施,如:有序放开新区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新区开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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