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692289
8.1 银行结构的变化
1703692290
1703692291
1933年银行业危机之后,政府采取了三种法律手段:设计紧急措施,以重新开放危机期间被关闭的银行,并提高这些银行的经营能力;采取了一些对商业银行体系,或者更广泛地说是对金融体系产生更为持久影响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另外采取了一些措施,改变了联邦储备体系的结构和权力。此外,银行自身对以前萧条经验的反应也对银行体系产生了影响,我们这里所说的反应是独立于前述立法影响的。
1703692292
1703692293
8.1.1 紧急措施
1703692294
1703692295
我们前面曾提到过1933年3月9日《紧急银行业法案》。法案的第一章批准并确认了罗斯福总统采取的行动:宣布从3月6日至3月9日为全国范围内银行歇业期。该行动的法律依据是1917年10月6日的战时措施,该措施授予了美国总统在银行业和货币上的充分权力。[1]不仅如此,第一章还对战时措施进行了修订,授权总统在发生全国性的紧急事件时,管制或禁止所有银行机构兑付存款提现。当总统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所有的成员银行不得开展任何银行业务,除非在总统批准的情况下得到财政部部长的授权。
1703692296
1703692297
法案的第二章允许一些资产减值的国民银行在一定限制条件下重新开业运转,这些银行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很可能会被接管或清算。货币监理署将为这些银行任命监察官。货币监理署指派的监察官可对现有存款实行即时兑付,只要他认为兑付的数量是安全的;在货币监理署批准的情况下,监察官可以吸收新存款,这些新存款的即时兑付不受限制,并与银行的其他债务分开。另外,在得到货币监理署的批准后,监察官还负责制订重组计划,这些计划在得到75%的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同意,或者得到2/3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1703692298
1703692299
法案的第三章规定了国民银行向公众或复兴金融公司发行无追加出资义务的优先股。复兴金融公司也可以购买州立银行发行的类似股票。
1703692300
1703692301
第四章允许在紧急状况下,发行联邦储备银行券,额度不超过作为担保存款的美国政府直接债务的面值,或者不超过根据《紧急银行业法案》条款获得的合规票据和银行承兑汇票估值的90%。1933年3月6日,总统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紧急情况结束之后,联邦储备银行券只能在美国政府直接债务的担保下才能发行。1933年发行了超过2亿美元的联邦储备银行券。此后一直到战争爆发,这些银行券一回笼就被收回了。1935年3月,财政部承担了这些银行券债务。
1703692302
1703692303
法案第四章规定,在一些特殊或紧急的情况下,当成员银行以任何可接受的资产提供了担保时,联邦储备银行有权以自身的银行券向成员银行发放贷款,一直到1934年3月3日为止。该条款取代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有关贷款给成员银行的条款(参阅第7章注释[26])。该条款到期后,总统宣布将其有效期延长到1935年3月3日。《1935年银行法》中的条款省略了这样一个限制条件,即只有在一些特殊或紧急的情况下才可以发放贷款,并且只能发放给那些从联邦储备银行不再有其他融资渠道的成员银行(参阅原文第447-448页)。
1703692304
1703692305
银行开业
1703692306
1703692307
在《紧急银行业法案》的授权下,罗斯福总统在3月9日发布了一项声明,宣布延长银行歇业期,并在3月10日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授权财政部部长向成员银行发许可证使其重新开业。每家成员银行可以直接向其所属地区的联邦储备银行提交许可证申请,地区性的联邦储备银行作为财政部的一个代理机构为银行颁发许可证。这项行政命令同时授权州立银行权力机构重新开放那些经营良好的非成员银行。3月18日发布的另一项行政命令允许州立银行权力机构在遵守州法律的情况下,向未获得许可证的州成员银行派驻监察官。
1703692308
1703692309
在3月11日的媒体声明以及3月12日的广播演讲中,总统宣布在3月13-15日重新开放那些获得许可证的银行。3月13日,在12个联邦储备银行城市中,经财政部部长许可的成员银行和经州立银行权力机构许可的非成员银行“可以开始无限制地经营日常业务,不包括银行和储户之间就提款或提款通知签订的法律合同所影响的业务”[2];3月14日,上述措施在大约250个拥有活跃的合法清算所协会的城市实施;3月15日,上述措施在其余城市实施。
1703692310
1703692311
对银行数量和银行存款的影响
1703692312
1703692313
1933年年初,在银行进入歇业期之前的两个月,根据当时的银行定义(参见表13),有将近17800家商业银行在运营。银行歇业期结束时,只有17300家仍然记录在案,其中不到12000家获得了许可证,可以重新开业。剩下的5000多家未获许可证的银行身处困境,其中3000家后来重新开业,2000多家被永远关闭,或者被清算,或者被其他银行合并(参见表14)。存款的变化幅度也非常惊人。从1932年12月到1933年3月15日,开业经营的银行存款减少了1/6。其中70%的下降规模来自那些既未获准开业、最终也没有获得妥善安排的银行(表13,第3-7行,第2列)。
1703692314
1703692315
表13 银行歇业期前后商业银行的数量和存款
1703692316
1703692317
1703692318
1703692319
1703692320
注:由于四舍五入,可能存在误差。当没有可得数据时,我们在得出第8行数据时只对其中于推导有用的数据进行了估计。这一点在数据来源的注释中有说明。
1703692321
1703692322
资料来源,序号为行
1703692323
1703692324
1.第1列:1932年6月和1933年6月数据(All-Bank Statistics, p.37)的内插值;内插值是根据1932年6月和12月以及1933年6月的银行数量数据(Banking and Monetary Statistics, p.19)计算的。1932年和1933年6月数据的差额是根据直线内插的,然后该差额与同一篇参考文献中12月份的数据进行加总。
1703692325
1703692326
第2列:表A-1。
1703692327
1703692328
第3列:1932年6月和1933年6月数据(All-Bank Statistics, p.36)的内插值;内插值是根据1932年6月和12月以及1933年6月的银行存款数据(Banking and Monetary Statistics, p.19)计算的。用12月数据与其自身的内部6月直线趋势值的比例乘以在12月底计算的直线趋势值,使用前述在All-Bank Statistics中的6月数据。
1703692329
1703692330
2.第1列:第1行减第3行。
1703692331
1703692332
第2列:1932-1933年6月调整过的活期存款加上定期存款(All-Bank Statistics, pp.60,36),减去Banking and Monetary Statistics(p.34)中的相应总额,得到的差额即列中的数据;对该列数据的估计是由12月的直线内插法得到的。这个估计又加上了包含在Banking and Monetary Statistics中,但不包含在1932年的Federal Reserve Bulletin(FRB)中的商业银行存款(在1932年FRB表格中有提及)。1932年的FRB中没有公布调整过的存款,所以我们只能用FRB公布的总存款减去其中的银行间存款(Dec.1933,p.746)来与Banking and Monetary Statistics(p.19)中该数据进行比较。对调整过的存款的粗略估计是按如下方法得到的:将上面得到的总存款减去FRB的数据,然后再加上All-Bank Statistics中调整过的存款与Banking and Monetary Statistics中对应数据的差额。
1703692333
1703692334
3.第1列:FRB, Dec.1933,p.746。
1703692335
1703692336
第2列:第1行减去第2行。
1703692337
[
上一页 ]
[ :1.70369228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