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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钱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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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货币经济有飞跃的发展,货币制度非常复杂,钱币艺术达到很高的水平,钱币种类之多,可称空前。大概收藏钱币的风气相当普遍〔445〕,王十朋曾作诗讽他两个儿子,说“广拾汉五铢,远及周九府”〔446〕。所以研究钱币的人也多,可惜绝大部分著作都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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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关于钱币的著述而见诸记录的有陶岳《货泉录》〔447〕、金光袭《钱宝录》、杜镐《铸钱故事》〔448〕、于公甫《古今泉货图》〔449〕和《钱氏钱谱》〔450〕等。陶岳《货泉录》专记五代各国铸钱原委及幽州、岭南、福建、湖南、江南等地的钱币〔451〕。金光袭《钱宝录》据洪遵的意见,是“述事援据,颇多疏略”。其余几种的内容都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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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关于钱币的著作,大概要以董逌的《续钱谱》十卷和李孝美的《历代钱谱》十卷比较重要。两书都成于绍圣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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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逌字彦远,在徽宗时曾任过书学博士,有《广川画跋》六卷留传下来。据说他另有《万泉志》和《赵家千家钱谱》〔452〕。有人说〔453〕他祖父尝得古钱百枚,叫他考证其文字,著为钱谱,以前世帝王的先后为序。自太昊葛天氏至尧舜夏商,皆有钱币。可见穿凿附会。罗泌《路史》中关于货币的材料主要就是依据董谱。洪遵《泉志》曾引用十一条。除千秋万岁外,都是正用品,而且多是不大常见的钱,如永平元宝、天策府宝、天德重宝、应天元宝背万、两(应为甾)、垣、天福镇宝、应历重宝等。而越南的太平兴宝两见,一作大兴,一作太兴,都不知其来由。他以为天福镇宝是石晋的钱。垣字钱读作一文钱,但说明是环钱,这是前人未道及的。对两甾钱的解释也不恰当。所以除五代钱外,他没有提供什么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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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美的《历代钱谱》据说是将《顾烜钱谱》和《张台钱录》两书增广而成的。洪遵也说它疏略,可是大量加以引用,《泉志》共引用了五十多条。据所引的看来,对前人著录的钱币有些补充说明,但没有大的贡献。如天福镇宝,他也读作天镇福宝,却说形制与石晋的天福钱不相侔,他可能见过董逌的书。他提到大朝金合,说是外国钱。他虽没有肯定是什么时候什么人铸的,可是千年来也没有人比他高明些。至今钱币学家还说是蒙古人建元以前所铸,不知李孝美的时代,连铁木真的祖父也还没有出世。《泉志》在“藕心钱”条下提到《李孝美画谱》,不知是不是说李孝美的《历代钱谱》附有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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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只有洪遵(公元1120—1174年)的《泉志》这部书留传了下来,这是中国现有最早的钱币学著作。洪遵字景严,江西鄱阳人,生于宣和二年,是洪皓的儿子、洪适的弟弟、洪迈的哥哥。绍兴二十八年任起居舍人。曾同高宗讨论过铸钱问题。后任中书舍人,并议设置永平和永丰钱监。也任过吏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同知枢密院事、江东安抚使、资政殿学士等。死于淳熙元年。《泉志》作于绍兴十九年,他才三十岁。全书十五卷,内容分正用品、伪品、不知年代品、天品、刀布品、外国品、奇品、神品、压胜品等九类。这种分类法,不伦不类,但也不是他的独创,他只是沿用前人的分类法。《泉志》的内容大部分也是引用前人的话。综计他所引用的著作在九十种以上,包括正史、笔记和钱谱。但他也不仅仅是抄录前人的话,在引文之后,往往加上自己的按语。凡加按语的,大抵都是他自己所见过的钱。《泉志》所列举的钱币共有三百四十八品,有少数是重复的,大部分是洪遵所没有见过的。他在《泉志》的序中说,他只收藏一百多种钱币。可见他所见的钱不多。他的按语也没有什么创见。多是因袭旧说,如以宝化为景王钱,以汉兴为荚钱,等等。他自己也犯了一些错误,例如在“开元钱”条下说:“凡八分、篆、隶三品。”这是误解《唐会要》所说的“含八分、篆、隶三体”的话,而且把南唐开元也算作唐开元。《泉志》所收钱币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是刀布很少。洪遵大概只见过安邑二釿和梁充釿五当寽两种,刀币则一种也没有见过〔454〕。他在按语中好批评李孝美,但在这方面的见识却不如李。这是由于他生活在南方,而刀布出在北方。第二是契丹钱币很多,如通行泉货、天赞、重熙、清宁、大康、大安、寿昌、乾统、天庆等钱,都是由他首先著录的,这似乎难以理解,因为生在北宋的李孝美却没有见过这些钱。其实这是有原因的,是由于他的家庭关系。他父亲于建炎三年曾以礼部侍郎充大金通问使,留金达十几年,绍兴十二年才回来。那时金人还没有开始铸钱,用的是辽宋钱,洪皓回来时如果不携带一些辽钱,也会谈到他所见的辽钱。那时洪遵已二十二三岁,离他著《泉志》仅七年,料想必已对钱币产生兴趣。关于朝鲜的海东钱和东园钱,也是《泉志》著录得最早,可能也是洪皓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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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志》对于后代钱币学影响很大,几百年来被许多钱币学家奉为经典。但是也受到一些批评。有人说:它仅从虞钱开始,没有黄帝前后的钱币如轩辕氏金、太昊氏之棘、神农货、少昊货、高阳氏金、帝喾货等〔455〕。也有人说太昊葛天之币,本为可疑,而《泉志》居然画出图来,极为可笑。其实《泉志》所附的图是明代人加上去的,并不是洪遵所画的。《泉志》原来应当是有图的,但因一直没有刊行,长期间转相传抄,到明代万历年间才有刻本,所以原图已失传。那些批评是无的放矢,反使批评的人自己成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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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年间罗泌的《路史》不是一部关于钱币的专书,但对后代钱币学有一定的影响。司马光等人编著的《资治通鉴》自战国开始,许多人认为是腰斩中国历史,纷纷想补足上古的一段。罗泌著《路史》大概也是出于同样的动机,但他不说补《资治通鉴》,而说补《史记》,他说刘恕〔456〕等人学识狭浅。他能写出一部一二十万字的虞夏以前的古代史,的确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的确也是一个博学的人,所采典籍,五纬、百家、山经、道书,无所不包。他的叙事,旁引曲证,都有所本;可是他的议论,却多捕风捉影。他重视考据,重视钱币,利用钱币来证明他的说法。但关于钱币的资料,主要是根据董逌等人的钱谱。他自言作过独立的观察。他在《论币所起》一文中自言“尝博访古币,订以封禅之文,匜洗之刻,证以汉简”等,得出结论,有葛天、轩辕、尊卢之币,大昊九棘,神农一金,黄帝、少昊之货,喾货一金,高阳平阳金、尧泉、舜当金,策乘马之类。实际上他未必亲见过这些钱币,他所提布币的阔广轻重,都见于洪遵的《泉志》,但洪遵说明是引自旧谱,并承认文字不可识。而《路史》则无所不识。例如垣字环钱的垣字它说是神字,是神农金。例如的一釿,它说是少昊货。当寽布它说是舜当金或策乘马等。任意穿凿。有时一币两属。他还批评其他钱币学家如顾烜、封演等不识古文。董逌稍能辨识,但不应把葛天尊卢之币置于太昊币之后等等。应当指出:罗泌的历史知识自然要高于以前的钱币学家;而关于文字学的知识,也不在董逌、郑樵等人之下。《路史》在钱币学史上的意义,在于它是现存文献中最早谈到先秦布币的,而且将各布的阔广轻重都记载下来,有时甚至把币面文字的约略形状也记下来,使我们大体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同是引用董逌,洪遵引的是圆钱,而罗泌引的是布币。在时间上,罗泌稍后于洪遵,罗泌是江西庐陵人,他提到的钱币差不多都见于洪遵《泉志》,但不一定是抄自《泉志》,两人的资料来源相同,罗泌比洪遵胆大,后代钱币学家关于布币的解释,多附和罗泌的说法,罗泌的《国名记》更为后代钱币学家考证布币地名时的主要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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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货币史 第四节 信用和信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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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多认为宋代不论在生产方面或商品流通方面都比唐代有显著的发展,好像的确是这样。如果认为货币数量反映商品流通数量,那就更加有证据了。然而信用事业和信用机构方面没有同比例的发展。宋代的信用事业和信用机构同唐代差不多,只是金融中心由长安移到汴京,再移到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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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方面,仍可分为信用放款和抵押放款。信用放款叫作贷息钱〔457〕,出子本钱〔458〕,赊放〔459〕,称贷〔460〕,有时仍叫出举〔461〕。利率大体上比唐朝要低,也就是利息不得超过本金。这主要由于宋代货币数量多,容易获得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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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所制定的市易和青苗法,都是政府放款。市易是一种抵押信用,人民赊贷地方当局的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没有抵当就要有三个保人;周息二分;过期不输息,则每月罚钱百分之二,也叫保贷法〔462〕。青苗法是一种农业信用,春天放,秋天还,利率两分,合年息四分。当时的目的,一则为调节农村金融,二则为增加政府收入,但受到反对党的猛烈攻击,韩琦说利率比周礼的利率高一倍〔463〕。其实民间利率比这还要高。民间供给放款的,除普通有钱的商民外,寺僧也很普遍,大概当时寺僧仍相当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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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还有市易的办法,但性质稍有不同。绍兴四年,又设置市易务,只把钱在市面出借,利率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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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农业信用,并不限于青苗钱。还有所谓营田也可以得到农贷。凡是官田或逃田,以五顷为一庄,募民承佃,五家为保,共佃一庄,每庄给牛五具,耒耜及种副之,别给十亩为蔬圃。贷钱七十千,分五年偿还,这是绍兴六年的事〔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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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抵押信用的,止有典当,宋朝仍叫作质库〔465〕或质肆〔466〕。押款时叫作典或典质〔467〕。也有叫作解库的〔468〕。据说江北人名之为解库,江南人名之为质库,宋人说自南朝以来即如是〔469〕,然而宋以前解库的名词却少见。寺庙所经营的多称为长生库〔470〕。南宋时杭州城内外的质库有几十家,收解以千万计〔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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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代和宋初,开一家质库,有三五百贯钱也就够了〔472〕。至于质库除了押款以外,做不做信用放款,不得而知,但开质库的人,兼作信用放款,是一件很自然的事〔473〕。野史中甚且记述南宋时临安质库做接近投机性质的买卖〔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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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仍不是很发达,尤其在南宋那种战乱和通货膨胀的情形下,人民对于钱财不但更加小心,而且更加愿意保持流动性。金银钱物多取窖藏的方式来存储〔475〕。当时购买房宅,如果没有发掘过的,除房价之外,还要出“掘钱”〔476〕,可见窖藏风气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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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仍有柜坊。不过它的性质仍是难以捉摸。在唐代,柜坊同钱财的存放或保管有关,但在宋代的文献中,看不出这种联系。宋初在淳化二年的诏书中,提到京城的无赖辈,相聚蒲博,开柜坊,屠牛马驴狗以食,铸铜钱为器用杂物等〔477〕,似乎柜坊专做犯罪的事,似乎开设柜坊的全是恶少,他们租用居人邸舍来开设柜坊。后来苏轼说定州有开柜坊的百余户,明出牌榜,召军民赌博〔478〕,可见柜坊特别同赌博有关系。南宋绍兴三年诏书中又提到贵族阶级的子弟,多从事酿私酒、开柜坊〔479〕。此外婺州义乌县的人民似乎也有开设柜坊从事私织罗帛、以图逃税的,政府当局曾将八乡柜户全数拘捕;掠夺其所织罗帛,投税于官,引起人民的不满,乃于乾道四年下诏许其买卖,只要依法纳税就可以〔480〕。这里同信用业务一点关系也没有。绍兴年间桂阳军曾告谕百姓以窝藏柜头的罪格〔481〕,仍是把开柜坊同赌博联系在一起。周密的《武林旧事》〔482〕也把柜坊同美人局(以娼优为姬妾引诱少年为事)、赌局(以博戏关扑结党手法骗钱)、水功德局等并列。《庆元条法》中也是将开柜坊和博戏赌财物并列〔483〕。或者同茶户、酒肆、妓馆、食店、马牙、解库、银铺、旅舍等并列〔484〕。这里柜坊同解库、银铺等并列,可能是一种信用机关。普通商店还有保管存款的事〔485〕,而且有用书帖取钱的办法〔486〕,柜坊自然也可能有这种业务,尤其是它同赌博有密切的关系,不但会替赌徒保管钱财,而且由此可以发展借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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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将钱财寄托亲友保管,那是更加普遍。有些人怕财产被没收,因而隐寄在外〔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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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兑换机关,比唐朝发达;因为黄金的使用,虽然唐宋差不多,但白银的地位,到了宋代,却重要多了。几乎比西汉时的黄金还更重要,通行得更广。办理兑换业务的,自然是以唐朝遗留下来的金银铺〔488〕或银铺〔489〕为主,南宋有时叫作金银交引铺〔490〕或金银钱交易铺〔491〕,或金银盐钞引交易铺〔492〕或单称交引铺〔493〕。因为宋朝除了金银的买卖兑换以外,还有各种钞引的买卖,所谓钞引就是一种贩卖特许证,商人向京师榷货务缴费领茶引或盐钞,然后才许到茶场或盐场去贩卖。当时贩卖茶盐都是很赚钱的事,所以茶引和盐钞就成了一种商品,在金银铺中买卖。同时它们也可能兑换纸币。北宋时汴京金银铺很多,如唐家金银铺、王家金银铺等。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辄千万〔494〕,俨然现代的银行区。实际上在唐朝就已经有金银行的称呼,不过那时是指金银区或金银业的意思,和金银市的名词一样〔495〕,是一种泛称。南宋时杭州五间楼一带,金银钱交易铺有百多家。规模大的有沈家、张家金银交引铺,邓家金银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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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业务在中国货币史和信用史上所占的地位,远不如欧洲那样重要。这种区别是由两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欧洲是一个许多国家的集合体,货币的种类非常多。它们的发行单位不同,币材不同,同一种币材有各种不同的成色,同一种货币有不同的重量,这成色和重量在使用低级金属为货币的中国重要性比较小,但在使用金银币的欧洲却很重要。那些五光十色的钱币,在流通上是没有国界的,商人们经常需要用一种钱币兑换另一种钱币,所以欧洲的兑换业不论在希腊古代也好,罗马古代也好,中世纪也好,一直是很繁盛的。中国的情形就不同: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大国,对外贸易在全国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一向不是很大,基本上不用外国钱币,本国钱币限于铜币,贵金属不铸成钱币来流通。铜钱虽有成色和分量的不同,但因本身价值低,一般都是等价流通。到了宋代,情形就有点变了。宋代的货币流通成一种割据局面,各区所用的钱币不一样,除纸币外,还有铜钱铁钱之分,铜铁钱本身又有大小钱之分,这大小钱不是因铸造不合标准或由于磨损和剪凿而产生,而是名目价值不同的钱币。这些都替兑换业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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