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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58 产权的逻辑 [:1704508171]
1704508759 品读《决定》关于国企改革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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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61 品读《决定》之余,颇感意外的是有的改革举措竟如此具体,具体到不需要过多解读和理解,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就可以了。当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的问题。我认为《决定》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乃至全面深化改革问题,至少有三大特点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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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63 改革蓝图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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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65 《决定》分16部分,共60条,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革的内容是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等。改革的内容和举措已细化在《决定》60条中。可以说,蓝图已绘就,目标很清晰,这极大地加强了改革图强、实现中国梦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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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67 改革举措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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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69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释放改革红利”的决心已昭然于世。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底会有什么举措,也是政界、学界和各种智库研究分析的重点。就我自己研究和关注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来看,有些改革举措的表述和力度非常到位,甚至勾画出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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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71 如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表述中明确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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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73 我认为《决定》把国有企业的分类管理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不但提出了“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等举措,而且明确了国有资产在控股自然垄断领域的同时将民营企业引入自然垄断领域。“放开竞争性行业”更体现了要建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和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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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75 哪些行业属于竞争性领域?我认为至少包括以下行业:一是金融业,实际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就已放开,现在已有许多民营企业在排队登记;二是自然垄断行业的下游产业,如石油、石化行业的炼油产业和石油化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三是电信行业,该行业本该是最需要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业,而我们过去却一直给予行政保护和价格垄断,这次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放开准入已是必然。还有除国家储备任务之外的商贸领域、房地产和食品加工等行业,实际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就已经放开,只是过去部分国有企业依靠政府背景和优先贷款等不平等待遇占有先机,今后随着公平竞争条件的形成,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将放在主动调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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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77 《决定》为什么没有提到“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因为在竞争性领域,行政级别本来就无用,如果行政级别能带来企业效率和效益的提高,那么国有企业就不需要改革了。而在公益性和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目前最需要探索的是实行准公务员管理并制定相对合理的薪酬标准,而不是所谓的去行政化。这类国有企业的比重今后将会不断降低,国有企业的上缴红利则应不断提高。《决定》提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的分红比例将提高到30%,这是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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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79 改革之事从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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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81 《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的改革举措,字数虽然不多,但字字千钧,力透纸背,具有非常强的震撼力。过去,由于这些学术性极强的单位采用行政级别管理,即用行政级别来衡量一个人的才干和绩效,大大削弱了我国在教育和科学研究领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和创新的能力,“官本位”体制害人至深,评职称看谁官大,按行政级别大小分配科研经费,导致科研经费的一部分被用于大吃大喝和高级烟酒消费等。北大、清华、人大等名校为副部级,各省(市)属大学为正局级,真正的学术水平、科研水平则在所谓的行政级别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这些现象早已为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而且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教育和科研水平的提升。难怪钱学森院士发出了“世纪之问”,制度中的许多明白人也无可奈何。《决定》中提出的改革举措可谓快刀斩乱麻,彰显了决策者的审时度势和高屋建瓴,谁能不为之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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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83 再如《决定》在阐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时明确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其语气之强硬和措施之具体,没有任何拖延和推诿之意。实际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中央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已十分明确,只是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条例尚未出台,影响了工作进展而已。而《决定》的具体阐述则表明了本届政府壮士断腕、推进改革的极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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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85 其他领域的改革举措也各具特色。如对征收房产税,一改过去的许多提法,提出“研究房产税立法和适当时机推出房产税”,首次把房产税立法提上了议事日程。既然要研究房产税立法,就要厘清并深入探讨“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等问题,为各智库和学者指出研究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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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87 当然,有些改革举措还不是很到位,如虽然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改革思路,但对土地制度的改革举措似乎还存在一些需要厘清的问题和难以解决的矛盾。我认为这是《决定》欠缺的地方。不过,正如习总书记讲的那样,“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所以,我认为随着改革中问题和矛盾的进一步暴露,不排除下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再次深化土地改革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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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89 改革的蓝图已绘就,改革的目标很明确。但改革没有回头路,改革之事从来急。为保证《决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中央决定成立高层次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领全局,驾驭改革。其规格远高于曾经的国家体改委,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决心将“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推动改革的重要组织保障。这既是从我国目前大局出发的实事求是之举,也彰显出中央对改革分寸的把握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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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91 产权的逻辑 [:1704508172]
1704508792 混合所有制比股份制高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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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94 《决定》再次重申和肯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理论界和实业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不同的看法和理解。对此,我认为厘清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正确认识和理解其内涵和意义很有必要,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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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96 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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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798 所有制问题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所有制只包括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公有制包括国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而私有制只有一种,产权可以量化到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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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800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的行业协会等法人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既非公有制,也非私有制。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称其为“准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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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802 现代企业制度包括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私有独资公司和合伙制公司五种,都是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而集体所有制企业属于特例,今后将不会有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产生。以上任何一种所有制实现形式都是产权清晰的,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所谓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如果要成立一个混合所有制公司,在工商部门都无法登记,要登记注册就只能是以上五种公司制度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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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804 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所有制,也不是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一个企业中,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的多少,得由投入资本的数量说了算,至于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代表,得由大股东(相对控股)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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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08806 所以说,混合所有制概念的再次提出和肯定,与政企分开无关,与“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无关,而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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