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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集出版与追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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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妇女写作和结集出版之盛况已经成为学界不争的事实。虽然许多文集已散佚,但有些序跋辗转流传至今。这些序跋记录了女作家的教育经历、创作过程,以及她们对于结集出版的矛盾心理,是颇为珍贵的资料。本节将从这些文集序跋中考察女教双重观念影响之下女作家文学创作和出版中的矛盾心理,以及妇女著作中所流露出的以写作和结集出版追求不朽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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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女作家吴柏在给父亲的书信中表述了自己从事文学创作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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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谕检韵离辞,非妇女事。女岂不知?但女于此道,似有天缘。每于疾时愁处,无可寄怀,便信口一吟,觉郁都舒而忧尽释也。如所谓吟安一字。皱眉耸肩之苦,颇觉无之。若夫劳心费思,反以增病,则女已久焚笔研,摈青箱矣,宁俟父今日谆谆相诲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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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柏早知诗词创作不是妇女分内之事的教诲,但并不盲从。她的生活经验证明这一教诲并不适用于她。吟诗诵词可以帮她排忧解困,成了她的人生寄托,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劳心费神。于是,她认为自己享受着诗词创作的益处,不必为教条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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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文学创作与其家庭角色并不冲突。从文集之命名可管窥其创作心态,如《红余诗草》《绣罢吟》《绣闲集》《绣阁炊余草》《绣余试砚》《女红余艺》等。203清代女作家吴文媛在《<女红余绪>自序》中叙述了她的教育经历和创作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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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方字三千,教以声韵;《内则》一篇,训以箴规。既而复诫曰:女子之识字也,不过数千,不必墨舞而笔歌,焉用执经而难字?宜勤工于绣作,莫懒惰于馈事……媛之所好者史文词赋,书画诗棋。乞刺绣之余暇,假制衣之分赀,货求市买,古异新奇。亲亦无有不从者,日渐购而得之。于是寓目上口,得心应手,见人物之品题,知识方新;读河山之图记,览游已久。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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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媛自幼受到声韵和箴规两方面的教育,她明白女红馈事是本分职责,但在绣余,她利用“制衣之分赀”发展自己的文学爱好。这种爱好对她而言,已远不只是诗词声韵之乐。她在自序中有言:“试看巾帼刚强,偏多奇女子;漫道衣冠文绣,未许秀闺入。”由此可见,文学启蒙已赋予了吴文媛自强和自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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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引两位女作家“明知故犯”的不盲从形成鲜明对照,一些女作家固守妇道之训,且对妇女结集出版著作表示不屑。如,精通星象和数学的清代女作家王贞仪(1768-1797)在书信中指出:“大抵今人之弊,最患急于求名,唯恐人不及知。而未定之稿,出以示人,求片言于大老名公以为荣。在彼固不自知,而一经有识者哑然置之。夫所以哑然置之者,以物之不足当一赞叹,且遽因其人之乞求,遂柔声媚态以贡谀也。”她表示不会出版自己的诗作,“唯守内言不出之训,以存女子之道耳”205。这里所道出的某些女作家出示诗稿求序以为荣的现象,与内则女训确有明显冲突。既然“诗文不是女子分内之事,内言不出又是女子之道”,那么,出版诗稿的妇女追求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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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载史册本身并不一定就是荣耀,毕竟还有美名远扬和遗臭万年之别。女作家对其作品是否有损妇德甚感焦虑。如王凤娴、冯小青分别用《焚余草》《焚余诗存》命名文集,揭示了女作家对出版作品的矛盾心理。王献吉在序《焚余草》时道出“焚稿”与出版之间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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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仰三四十年间,荣华雕落,奄忽变迁,触物兴情,惊离吊往,无不于诗焉发之。孺人亦雅不以屑意,成辄弃去,所存无几何。一日谓不肖曰:妇道无文,我且付之祖龙。余曰:是不然,《诗》三百篇,大都出于妇人女子……删《诗》者采而辑之,列之《国风》,以为化始……(孺人)柳絮之咏,则蕙兰之茁也;其唱酬之什,则琴瑟之和也……夫且以为壶史,夫且以为闺范,他日采王风者,将于是乎稽……于是裒而梓之。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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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娴平日的诗文创作是用来寄托情感,抒发抑郁的。这一点与前引的明代女作家吴柏有相通之处。当王凤娴在犹豫她的诗稿存留时,并没有径自焚稿,而是跟她的兄弟商量。王献吉以《诗经》为例反击了“妇道无文”的教训,王凤娴也就释然地将诗稿付梓流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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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方孟式207(1582-1639)在给方维仪(1585-1668)之《清芬阁集》作序时流露出对妹妹才华的怜爱,她认为方维仪聪慧有才,其才学“不减女博士祭酒”。她指出那些“捧如宝”的作品,因她的女子身份,则“讳之为余艺”,“离忧怨痛之词,草成多焚弃之”。她不忍妹妹的才华如草芥般腐烂掉,“载其近编,用觌寤寐,其有名公巨卿流览彤管者,当必择琳琅之一枝,存湘闾之斑泪云尔”208。她寄望借出版待“名公巨卿”采择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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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女作家吴琪则在《<红蕉集>序》中直言:“若斯编者,可以传矣。然则古今女子之不朽,又何必不以诗哉?夫抱贞静之姿者,尽不乏批风款月;具挑达之行者,或不解赋草题花。彼有大节或渝,而借口一字不逾阃外,其视集中诸夫人,相去为何如也。”209吴琪批评了妇女作品出版有碍妇德的说法,并将诗歌创作提升到妇女不朽的高度。这里,吴琪所谓“女子之不朽”与前引文中几位女作家寄望借作品付梓以流传后世的心理是相通的。高彦颐在《闺塾师》中充分肯定了明清妇女的著作,并指出“文学创作见证了女作家的个人主体存在,并开启了通向不朽之门”210。这种以著作追求不朽的心理说明了她们具有“立言”的历史使命感。从时人的眼光看,妇女“立言”之举有好名之嫌,而这一批评恰恰又说明妇女借文学作品在一定的范围内已得到认可,“内言不出”的藩篱已经关不住明清妇女写作的满园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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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若璞在自序《卧月轩集》时指出:“尝读诗知妇人之职,惟酒食是议耳,其敢弄笔墨以与文士争长乎?然物有不平则鸣,自古在昔,如班(昭)、左(棻)211诸淑媛,颇著文章自娱,则彤管与箴管并陈,或亦非分外事也。”212顾若璞所谓“彤管与箴管并陈”,道出了女作家处理女教双重观念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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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所接受的教育包括诗书声韵和内则箴规。诗书之教是科举时代官绅家庭中重要的教女内容。士大夫重视妇女的母教角色,寄望她们能教子以书香继世。但他们又怕妇女过多地涉足文学创作,于是想尽办法干预,使得女作家进退两难。女作家对于结集出版的困惑也源自女教中的双重观念。一方面,“内言不出阃外”的女子之道迫使女作家只能将心血之作付之一炬;另一方面,诗书之教启蒙了她们的聪慧,阅读和创作又赋予了她们历史使命感,她们怀才不遇,于是有不平之鸣,希望自己的作品也能汇入历史长河。虽然她们在序跋中表示自己在创作和出版中曾受女教困惑,但其最终出版著作之举表明了她们没有屈从于女教的束缚。尽管其文集以“绣余”“红余”“焚余”命名,她们还是将“妇言”推出了内闱,并坦言等待采王风者将其作品纳入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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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从女作家的创作主题及文集序跋、书信等方面考察了明清女作家的创作心态,由此反映出女教双重观念对她们的影响。她们的寄外主题创作,以矫情的“知书达理”、劝慰和承诺,表现了她们的家庭责任感和对留守角色的认同,并以此赢得社会舆论的好评。她们在教子主题下所自表的“丸熊画荻”“为父为师”的艰辛,以及对为人为官的教子慈训,表达了她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对母教角色的认同。她们的咏史主题创作,表达了对历代巾帼英雄的赞美,并以女杰自比,抒发报国济民的志向,由此昭示了女作家的历史使命感和对女杰角色的认同。她们所受的教育,一方面要求她们认同家庭角色相夫教子;另一方面又赋予她们阅读和创作的能力,使她们从中承袭历史使命感,甚而不满于其角色位置,要求赋予新的内容。女作家在女教的双重观念中游移,她们在认同自身角色与不满角色位置的夹缝中求生存。她们在生活中扮演着自身的角色,又将个中的抑郁抒发在文学创作中,而将这一创作的付梓则是把她们的不平、不幸留载青史。女作家在诗书之教和文学创作中承袭并表达了历史使命感和家庭乃至社会责任感,虽在内则箴规的挤压裹缚下难伸抱负,但仍积蓄着一种力量。为释放这种力量之求索,也正是晚清女权运动萌发的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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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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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以降的科举社会中,社会文化和官绅家族的家庭教育都加强了对妇女的文化知识教育。在此氛围下,宋代妇女无论在文化知识方面,抑或是思想修养方面,都较前代有所进步。她们中不仅有像李清照、朱淑贞、张玉娘这些以著作传世的佼佼者,也有大量出现在墓志铭里被后人念及“得功于母教”的普通女性。她们成为家族兴旺的有力支柱和家庭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213继之而起的明清知识妇女,其女性意识觉醒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均超越了宋代。较之宋代知识妇女,明清闺秀作家人数之多,结集出版作品之盛均令人刮目相看。她们冲破女教教条束缚,渴望以著作名垂青史的“不朽”观激励着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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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论者对晚清女性诗歌的研究揭示,特定时机下闺秀诗人的才华发挥在感时讽政上。在历史和文学作品人物形象的感染下,女作家从泪水沾襟到挥舞宝剑,从无望的悲伤到正义的愤怒,这中间并没有一个明显的文化断裂。214晚清妇女并非全然像启蒙思想家所描绘的那样成为导致中华帝国贫弱交加的累赘。秋瑾(1875-1907)曾以诗歌宣泄其一腔报国热血:“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215她在一首《鹧鸪天》中表达了立志做一个女中豪杰的不凡的人生理想:“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秋瑾借助以剑写心的传统,用宝剑的夜夜鸣壁热望出鞘,来表现自己成就功业、拯救国家的渴望。216这与先她一百年的吴筠所发“苍天使我不丈夫,娟然面目何为乎”,以及早于她60年的沈善宝之“问苍苍,生我欲何为?生磨折”在妇女诗史中遥相呼应。吕碧成(1883-1943)曾于1903年作《满江红》一首,发泄她对“幽与闭,如长夜,羁与绊,无休歇”的处境的不满,她呼吁:“晦暗神州,忻曙光一线遥射,问何人女权高唱……遍地离魂招未得,一腔热血无从洒。”217显然,社会性别角色限制了妇女对国家的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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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19世纪中叶,随着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国门,中华民族面临救亡图存和“保国保种”的危机,中国妇女临危受命被委以“立国传种”之重任。戊戌维新时期,中国第一份妇女报刊《女学报》应运而生。它冲破了内言与外言的界限,打通了妇女和社会之间的阻隔。这时对妇女的启蒙宣传侧重在母亲的责任意识。中国妇女在“母性”启蒙中,迅速点燃了她们长期积蓄的社会责任意识,其郁积已久的抱负终于得以伸展。她们不畏西方列强的暴虐,呼吁“人人共此心,男女共此志,治内治外,各展良图,则国之贫弱,又何足患?”218秋瑾在牺牲前的绝命词中表示:“虽死犹生,牺牲尽我责任。”219何香凝(1878-1972)于1903年6月,曾在日本东京发表《敬告我同胞姐妹》,以责任意识号召妇女共赴国难。她指出:“女子是社会之母,因而也是社会中责任最重之人。”辛亥时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匹妇亦有责焉”成为许多报刊的宣传口号。“匹妇有责”较之戊戌时期的母性启蒙更强调妇女的天赋人权。权利与义务互相依存,人人生而有应尽之权利,即人人生而有应得之义务。妇女有“国民之母”的义务,也应有“女国民”的地位。时人指出,“国民二字,非但男子负担起资格,即女子亦纳此范围中”。“女国民”之说更强调“男女有平等的权利”220。1912年共和肇成,在启蒙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先进妇女受到西方女权运动的影响逐渐把“女权”定位在“参政”上。221围绕争取妇女参政权的问题,先进妇女分为两大营垒。以唐群英、林宗素等为代表的急进派主张妇女参政应即刻实现;以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张默君等为代表的稳健派则主张采取渐进手段,培养妇女参政能力,以期他日与男子争权。急进派与稳健派在推行教育、发达实业,使妇女养成独立的能力方面是相通的,二者的分歧在于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急进派认为,既然在革命中尽了义务,就应在革命成功后分享权利。稳健派则考虑妇女的普遍程度,要求预留参政权,不马上享受权利,并进一步以义务意识相号召,为将来的权利分享做准备。相对急进派的过激行动,稳健派则因自觉强调义务意识,暂时牺牲权利的做法博得社会舆论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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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在历史长河中经久积淀的责任意识和报国济民的精神在晚清女权启蒙运动中得以伸展,并影响了知识妇女群体在责任与权利、效忠国家与性别群体利益的选择中总是倾向于前者。中国妇女女权意识的觉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经常交织在一起。对古代知识妇女群体的深入理解有益于我们考察近代中国女权思想的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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