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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名称 补作名称 卷数 著者 《史记》 楚汉诸侯疆域志 3 (清)刘文淇 史记天官书补目 1 (清)孙星衍 《汉书》 汉艺文志考证 10 (宋)王应麟 汉志水道疏证 4 (清)洪颐煊 汉书地理志补注 103 (清)吴卓信 汉书地理志校本 2 (清)汪远孙 汉书地理志水道图说 7 (清)陈澧 《汉书》 新莽职方考 1 (清)谭其骧 汉书地理志补校 2 (清)杨守敬 汉书艺文志拾补 6 (清)姚振宗 汉书地理志水道图说补正 2 (清)吴承志 补汉兵志 1 (宋)钱文子 汉书艺文志条理 7 (清)姚振宗 汉书地理志稽疑 6 (清)全祖望 汉志释地略 1 (清)汪士铎 汉志志疑 1 (清)汪士铎 汉书律历志正讹 1 (清)王元启 前汉书食货志注 2 (清)刘光蕡 前汉书艺文志注 1 (清)刘光蕡 新校注地理志集释 16 (清)钱坫撰;徐松集释 汉地理志详释 4 (清)吕吴调 阳汉书地理志校注 2 (清)王绍兰 汉书艺文志举例(见附录) 1 孙德谦 《后汉书》 续汉书志注补 1 (清)卢文弨 补后汉书艺文志 1卷,考1卷 (清)曾朴 补续汉书艺文志 1 (清)钱大昭 补后汉书艺文志 10 (清)顾櫰三 后汉艺文志 4 (清)姚振宗 补后汉书艺文志 4 (清)侯康 《三国志》 补三国疆域志补注 15 (清)谢钟英 三国疆域志疑 1 (清)谢钟英 补三国艺文志 4 (清)姚振宗 补三国艺文志 4 (清)侯康 《晋书》 补晋书艺文志 4卷,补遗1卷,附录2卷 (清)丁国钧 补晋书经籍志 4 (清)吴士鉴 晋书地理志新补正 5 (清)毕沅 东晋疆域志 4 (清)洪亮吉 十六国疆域志 16 (清)洪亮吉 补晋兵志 1 (清)钱仪吉 补晋书艺文志 4 (清)秦荣光 补晋书艺文志 6 (清)文廷式 新校晋书地理志 1 (清)方恺 晋书礼志校正 1 (清)卢文弨 晋书天文志校正 1 (清)卢文弨 补晋书艺文志 4 黄逢元 《宋书》 宋州郡志校勘记 1 (清)成蓉镜 补宋书刑法志 1 (清)郝懿行 补宋书食货志 1 (清)郝懿行 补宋书艺文志 1 聂崇岐 《梁书》 补梁疆域志 4 (清)洪齮孙 《陈书》 补陈疆域志 4 臧励龢 《魏书》 魏书礼志校补 1 (清)卢文弨 补魏书兵志 1 谷霁光 魏书官氏志疏证 1 (清)陈毅 魏书地形志校录 1 (清)温曰鉴 《南齐书》 补南齐书艺文志 4 陈述 《南北史》 南北史补志 14 (清)汪士铎 南北史补志未刊稿 13 (清)汪士铎 补南北史艺文志 3 徐崇 《隋书》 隋书经籍志考证 13 (清)章宗源 隋书经籍志考证 52 (清)姚振宗 隋书经籍志补 2 张鹏一 隋书地理志考证 9 杨守敬 《两五代史》 五代地理考 1 (清)练恕 补五代史艺文志 1 (清)万斯同 《宋史》 宋史艺文志补 1 (清)倪灿撰,卢文弨录 西夏艺文志 1 (清)王仁俊 宋史地理志考异 1 聂崇岐 《辽史》 辽史艺文志补证 1 (清)王仁俊 辽艺文志 1 (清)缪荃孙 补辽史艺文志 1 (清)黄任恒 辽史地理志考 5 (清)李慎儒 《金史》 金史礼志补脱 1 (清)卢文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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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是纪传体史书中记载诸侯王国历史的一种体裁。“二十六史”之中,只有《史记》与《新五代史》具备这一体裁,其余诸史均弃而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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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家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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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一体,先秦时期的《世本》之书即已使用,司马迁创纪传之史,将其作为体裁之一,于是,“世家”成为纪传体史书的组成部分。唐司马贞解释“世家”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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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言其下及子孙常有国。故孟子曰“陈仲子,齐之世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之得也,得以代为家也。(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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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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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当周之东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迄乎秦世,分为七雄。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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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世家之体是专为记载诸侯而设的。但是世家所记并非只是各代诸侯王国,还兼记了其他显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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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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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传体史书中设立世家,以司马迁《史记》最早,计有“三十世家”;东汉班固作《汉书》,将世家并入列传,此后,纪传体史书都步其后尘,均无世家之体;宋欧阳修撰《新五代史》,才又重新置世家于纪传体史书中。后来,元修《宋史》,设立《世家列传》,但此世家杂于列传之中,实同列传,已不同于《史记》初设之世家。因此考察世家的类型,只能以《史记》与《新五代史》为据。现将二史所设之世家排次于此,以便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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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十世家为:吴太伯世家、齐太公世家、鲁周公世家、燕召公世家、管蔡世家、陈杞世家、卫康叔世家、宋微子世家、晋世家、楚世家、越王勾践世家、郑世家、赵世家、魏世家、韩世家、田敬仲完世家、孔子世家、陈涉世家、外戚世家、荆燕世家、齐悼惠王世家、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留侯世家、陈丞相世家、楚元王世家、绛侯周勃世家、梁孝王世家、五宗世家、三王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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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设有十世家,依次为:吴世家、南唐世家、前蜀世家、后蜀世家、南汉世家、楚世家、吴越世家第、闽世家、南平世家、东汉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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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世家在纪传体史书中分量极少,故对其研究者亦不多,王锦贵《中国纪传体文献研究》根据二史所设,将世家所载人物归为5种类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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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贵族诸侯。属于这一类者最多。《史记》中,从《吴太伯世家》到《田敬仲完世家》的16世家都属于这种类型。前12世家记述的对象,吴太伯、齐太公、鲁周公、燕召公、管蔡、陈杞、卫康叔、宋微子、晋、楚、越王勾践、郑等的辖区,都是西周初年“封诸侯,建藩卫”时候的封国,他们与周王室保持着臣属关系。《郑世家》以下的赵、魏、韩及田敬仲完4世家,皆崛起于战国。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后,韩、赵、魏、齐逐鹿中原,在当时影响重大,周天子不得不承认其为侯国,但表面上他们与周王朝仍保留着君臣名分,属于周王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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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国家重臣。《史记》中《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留侯世家》、《陈丞相世家》、《绛侯周勃世家》即属于这一类。这5个世家分别记叙了汉朝开国功臣萧何、曹参、张良、陈平和周勃的事迹,他们都为西汉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对汉朝历史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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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皇亲国戚。这类人物主要是皇室贵胄,如《史记》中《楚元王世家》、《荆燕世家》、《齐悼惠王世家》、《梁孝王世家》、《五宗世家》、《三王世家》等就属于此类。这6个世家写的全是汉朝宗室贵族。《史记》还设立了《外戚世家》,本篇记述了汉高祖至武帝五代汉皇的后妃,以正后为主,兼及妃嫔,并涉及后妃的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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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特殊人物。所谓特殊人物,是指身份地位普通,但却有特殊成就和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这类人物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史记》中《孔子世家》和《陈涉世家》的孔子和陈胜。孔子既非王侯,又无封号,但孔子是讲述六艺的宗主,乃千古不朽之人物,故司马迁将其位列于世家之中;陈胜更是布衣草民,乃迁徙发配之徒,但是他发动了亡秦起义,是三代以来以平民起兵而反残暴统治的第一人,有与汤放桀、武王伐纣、孔子作《春秋》一样的功绩,故司马迁将其列于世家。对于司马迁的这种做法,后世史家多有责难,金代文学家王若虚认为:“迁史之例,唯世家最无谓……既以诸侯为世家,则孔子、陈涉、将相、宗室、外戚等复何预也?”(96)唐刘知幾云:“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至如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97)王若虚与刘知幾都认为世家为诸侯之专记,司马迁此举破坏了其自身的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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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自立一方者。欧阳修《新五代史》中所设立的10世家就属于此类。《新五代史》记述的是唐后54年的历史,当时中原相继出现了梁、唐、晋、汉、周五个朝代,欧阳修所纂之书就是关于这些政权的历史。而与此同时,在这五朝之外,还相继出现了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即荆南)和北汉等十几个割据政权,这十几个政权统称“十国”。他们都开国建元,占据一方,欧阳修便设10世家分别记其史事,其中“东汉”是指十国中的北汉政权。其后,元代修《宋史》,以世家形式分别记叙了南唐李氏、西蜀孟氏、吴越钱氏、南汉刘氏、北汉刘氏、湖南周氏、荆南高氏、漳泉留氏、陈氏诸国等政权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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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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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简称传,是记述社会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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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传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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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之前,“传”多是注解经书的一种著作方式,如《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等均是对《春秋》的注释之作,故刘知幾说:“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传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98)赵翼亦云:“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99)从《史记》开始,传作为纪传体史书中一种专门记述历史人物的必备体裁而存在。司马贞云:“列传者,谓叙列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故曰列传。”(100)张守节云:“其人行迹可序列,故曰列传。”(101)《史通》又云:“传者,列事也。……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102)可见,列传即是众多人物之传记。它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反映了历史上各种典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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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列传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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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史列传均是记载历史人物,但又有不同的记述方式,即刘知幾所谓“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103)。总体来说,各正史中之列传可概括成四种:单传、合传、类传和附传,以下一一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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