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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21 舆论监督与社会正义 [:1704881303]
1704883922 五、“夫妻看黄碟”案:法治社会公民权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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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24 ●一个小人物的命运引起全国媒体如此强烈的关注,这在新中国新闻史上尚不多见。它引发了中国媒体对公民私权与国家公权边界问题的讨论,众多媒体携手,坚定捍卫了公民的权利。“黄碟事件”将会像“德雷福斯事件”永远留在法国人权史上一样留在中国的新闻和司法史上,并永远给人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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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26 (一)事件回放〔36〕:公权滥用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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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28 2002年8月18日晚,延安宝塔区公安分局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称在宝塔区万花村的一个诊所里(诊所面对一条大街,紧邻着一排房屋,诊所有两个商业门面,其中一间放着一张床)有人在播放黄碟,于是四名民警身着警服,但是未佩戴警衔,前去查看。民警从后面的窗户上看见的确有人在看黄碟,他们找借口进入诊所,在查处过程中与诊所主人张某夫妇发生冲突,两民警受伤。民警后以妨碍警方执行公务为由,将张某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并查扣了电视机、影碟机等物品,张某向派出所交了1000元暂扣款后被放回。8月20日《华商报》对此事率先刊登了《家中看黄碟 民警上门查》的报道,8月21日又刊登了《家中看黄碟违法吗》。此后反响还在继续,但是,当事人张某被释放回家后,事件似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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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30 然而,就在黄碟事件过去了两个多月后的10月21日,延安宝塔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刑拘了当事人张某。《华商报》10月23日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夫妻看黄碟”事件没完 当事人日前再次被刑拘》,黄碟事件再次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随后,此事件立刻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舆论界、法律界对此事持不同的观点。但是无论是法律界、新闻界还是公众,绝大多数都表明了这样的观点:夫妻在家中看黄碟不违法,民警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新浪网上对读者的调查显示:认为在家中看黄碟不违法的占95.2%,而认为违法的仅占2.8%;认为民警的行为不合法的占94%,而认为合法的仅占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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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32 10月24日,北京律师向阳通过网络看到了《华商报》的报道,发表了他对此事的看法,并表示愿意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随后北京、天津、西安的多位律师也纷纷表示,愿意为张某及其家人提供法律帮助。由于舆论形成的强大压力,法学专家、律师以及司法界有识之士的奔走呼号,延安市检察院依法做出了对看“黄碟”不批捕的决定。延安警方无奈同意将已拘捕15天的张某“取保候审”。10月28日,宝塔区公安分局将这一案件的有关材料转给了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但11月4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审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退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2002年11月5日下午,在办理了取保候审等相关手续后,张某走出了宝塔区看守所,至此,他已经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5个昼夜。在走出看守所整整一个月之后的12月5日,张某接到了宝塔区公安分局关于解除其取保候审的通知,从而成了一个真正的“自由人”,他的1000元“暂扣款”同时被退还,至此,在经历了近4个月的身心煎熬之后,张某和他的家人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然而,自11月5日以取保候审形式被释放回家之后的一个月,张某的精神一直处于反常状态。11月12日,当事人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被诊断为急性应激精神障碍。院方建议住院治疗,而他经营的诊所也因此一直无法继续营业。一个普通的家庭和他们的亲人因此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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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34 令人欣喜的是,在舆论的监督下,虽几经波折,历经130余天的煎熬,“黄碟事件”终于在2002年的最后一天落下帷幕。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公安分局领导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近3万元;宝塔区万花山派出所所长贺红亮及警长尚继斌待岗察看,警察任杰被清除出公安队伍。延安“夫妻看黄碟”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比较令人欣慰的结果。当事人张某的律师说:“事情终于圆满结束。”但从整个事件的解决过程来看,事件的每一个变动和波折,均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且这次大部分媒体的指向惊人地一致,几乎是异口同声:警方人员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这个事件的“圆满解决”,似乎并不仅仅来自司法本身的纠错功能,还来自一种强大的外力——社会舆论。或者说,也许正是后者的力量才推动了前者纠错系统的启动,并在这种强大的外力作用下最终实现了纠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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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36 (二)舆论监督:理性导向唤醒公民权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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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38 “夫妻家中看黄碟案”并不复杂,然而,这件事情所引起的反响和关注的程度,确实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其影响之广、反响之强早已超出“闺房之中、床第之间”的道德水准之争,而正如《南方周末》点评中指出的那样:一个小人物的命运引起全国媒体这么广泛的关注,这在新中国新闻史上尚不多见。“《华商报》长达半年地报道‘夫妻家中看黄碟’事件,由其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引发了中国媒体对公民私权与国家公权边界问题的讨论,众多媒体携手,坚定捍卫了公民的权利。”更有报道指出,“黄碟事件”将会像“德雷福斯事件”永远留在了法国人权史上一样留在中国的新闻和司法史上,并永远给人启迪。有人甚至建议不妨把这个事件写入中国公民读本中。〔38〕《华商报》的记者江雪和张小斌因此报道获得了《南方周末》“2002年传媒公众服务杰出表现奖”,2003年,在陕西组织的一次公众问答调查中,“黄碟事件”被评为对陕西政法界最有影响的十大事件之一,《华商报》记者江雪也获得了中央电视台“2003年中国记者风云人物”的称号,由此也可以看出人们对这个事件意义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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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40 “黄碟事件”的报道之所以取得了强烈的反响,关键在于《华商报》对事件意义的挖掘,并理性引导公众舆论,实现了媒体理性与社会良知的互动,让读者感受到社会公正对于公民的意义。这个舆论监督的案例体现了如下几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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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42 1.新闻敏感:媒体关注社会生活的法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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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44 公民与警察的冲突,在我们这个法制还不完善的国家,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是,“夫妻在家看黄碟是否违法呢?”这个问题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确实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就连律师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夫妻在家中看此类碟片并没有导致传播淫秽物品和借此盈利的结果,不能算违法行为。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淫秽光碟本身就是国家明确规定的非法物品,不应流入社会特别是家庭中,所以,以任何形式贩卖、传播和观看淫秽物品都是违法行为,即使是夫妻二人在自己家中观看也不例外,公安部门有权查处和没收该光碟,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做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治安处罚。〔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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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46 律师的观点是否代表了公众的意见呢?华商报社的领导敏感地意识到这一事件的新闻性,他们设置了几个供讨论的问题:夫妻在家中看“黄碟”是否违法?民警到居民家中查扣“黄碟”是否应该先办理搜查证等?警方是否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并处罚?并留下了讨论热线的电话号码。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篇报道发出来的当天,《华商报》专设的讨论热线就异乎寻常地火爆,律师、法官、检察官包括警察等司法界人士都积极参与了讨论。但此时的社会舆论都是群情激奋,认为这是粗暴执法的典型案例。《华商报》整理了读者和采访专家的意见,于8月21日刊登了《夫妻家中看黄碟违法吗》,抓住了舆论讨论的关键点,反响仍在继续,大多数人通过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对警方的行为表示反对,认为“公权不应该随意干涉私权空间”,一些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谈话,对警方的行为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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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48 2.理性思考:从个体层面提升到整个社会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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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50 面对“黄碟案件”所引起空前的关注,《华商报》并没有去跟风和炒作,而是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思考。通过读者的反馈,法律专家的讨论,他们逐渐寻找到并展示出舆论的焦点,于是确定了从“私权利不容公权力践踏”的角度进行报道,提出了公民的权利问题,提升了报道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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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52 正是这个主题的提升,使得“黄碟事件”已经透过黄碟的表象深入到本质,即公民的隐私权和公共权力的边界问题。一边是代表国家机器行使权力的警方,一边是一对以个体经营为生的夫妻,在这一力量对比悬殊的冲突中,一个全社会都无法不给深切关注的主体凸现出来了,那就是公民的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边界问题,这涉及我们国家的立法原则和基础。这一冲突的最终结果,必然牵动着每一个生活在同一法制空间中的人们的心灵。〔40〕这也是该报道如此牵动全国媒体、民众共同参与的原因所在,其影响远远超过了此前曝光的其他警察滥用权力粗暴践踏公民权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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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54 3.平民视角:维护弱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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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56 在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关注国计民生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社会公器,媒体的舆论监督已不仅仅是关注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件和新闻,关注公民的权益,关爱生命也日渐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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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58 最后“公安机关正式道歉,看碟夫妇获赔29137元”,“黄碟案件”获得了“圆满解决”。有媒体评论说:“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和我们相关。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每一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能折射我们的命运。也许延安这对夫妻的命运,没有我们的呼喊不会改变。而延安这起事件的最后结果,也许从此给我们每个人的私生活的安宁加了一道保险。”〔41〕“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普通人的命运具有更大的关注价值,普通人的命运一旦遭受灾难,往往会引发格外强烈的共鸣。在这个日益多元化、日益开放的社会,在这个文明程度日益提高的社会,在一个个性意识、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社会,关注公民命运是媒体的最终指向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媒体,我们的义务就是这样关注那些受伤害的人,关注那些需要我们关注的事件。因为,关注弱者,关注我们的社会,也就是关注我们每个人自己。”〔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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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60 而且,公民的利益和命运需要媒体的关注。公民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虽然现代社会的权力都是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的有限权力,但是由于权力自身具有扩张性,以及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缺陷,权力总是倾向于无边界的膨胀,倾向于突破它最初所接受的限定。〔43〕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出现在公权力进入普通公民的私生活领域时,导致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就无法避免。而当一个公民在和国家机器比如公安机关进行博弈时,常常是那么的弱势和无助。因为滥用公权的表现,不仅可以不按照完整、合法的程序来处理,并且“找借口进入”张家,粗暴地介入私人空间,而且还可以在事隔两个月,为顾及面子而不怕报复之嫌突然改变了事由,以“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将事主再次刑事拘留。此时,当司法不能自动地给张某以救济时,舆论的力量显得多么的可贵。诚然,舆论的力量不是万能的,但任何缺少监督的权力都是非常可怕的。〔44〕许多人对这次“黄碟事件”不禁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个事件到底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当事人的权利能不能得到维护?很难想象,这样的事件如果没有媒体的广泛参与和关注,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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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62 4.公正介入:恪守媒体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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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64 舆论监督的威力并不是来自新闻本身,而是来自新闻背后所代表的民意。在“黄碟事件”近四个月的新闻报道中,《华商报》秉承公正的社会立场,真实报道事实。引起极大反响的《家中看黄碟 民警上门查》,从标题到内容都是客观地反映情况。就在“黄碟案”的报道引起全国舆论强烈反响,在许多媒体和读者对延安万花山派出所大搞“执法经济”义愤填膺的时候,《华商报》也没有热衷于炒作进行“越位审判”和观点评判,而是用客观的报道、理性的思考引发了许多法律专家、学者以及公众的热烈讨论。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自始至终地谨守自己行使舆论监督权与尊重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裁量权的边界,正确定位了自己的角色。该报社在回顾整个报道过程中曾披露了一个细节:“在张某被捕后,为了避免给检察院办案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我们暂停报道。直到11月4日,传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捕的决定的消息,我们才将结果报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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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66 也许,正是这种客观和公正的舆论,才使得作为公权的代表宝塔区公安分局没有一味地沿着错误的方向走下去,最终对自己的作为进行了反思和主动纠正了错误,并主动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和赔偿,这也是媒体感到欣慰的。在《华商报》的一篇报道中,报道一位公安人员曾对张某的妻子说:“《华商报》的报道在这(指张某被释放)上面起了很大作用,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对你们是一个公正的结果,对我们也是一次法制教育,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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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83968 舆论监督与社会正义 [:1704881304]
1704883969 六、南京冠生园事件:公共利益支持记者的暗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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