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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美学 第三章 汉英翻译过程中模糊美感磨蚀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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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翻译家蒂里特(Tyrwhitt)说:“翻译贵在发幽掘微,穷其毫末。在造词与琢句方面,要译出其文;在性格与风格方面,要译出其人;在褒贬与爱憎方面,要译出其情;在神调与语感方面要译出其声。”〔36〕然而,此翻译观不过是对理想翻译王国的向往而已,绝非艰难翻译实践的写照。翻译,是一项品尝遗憾的事业。通常意义上的“翻译遗憾”是:翻译,由于语言隔阂、文化壁垒和历史迥异,译者往往只能独享原文之美。因为要在译文中加以准确传递,有时简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当我们步入模糊语言的翻译领地,这种遗憾倍加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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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英翻译之憾,莫大于眼睁睁地看着汉语模糊美感的磨蚀。此憾源于汉语与英语在语言美学生成机制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确切地说,汉语表达注重整体感应,是一种意境性语言,讲究意合意会,不求眉须毕现的分析,不讲滴水不漏的逻辑,而英语则呈现别样风景:它讲逻辑,重分析,求形合,注重条分缕析,欣赏客观描述,漠视整体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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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英汉语模糊性在审美地位、表现形式、语域应用和审美价值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因而造成汉语中这些重要的美学要素在英译时多有磨蚀。以下拟分别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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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语法差异导致模糊美感磨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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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句子句式比较灵活,它摆脱了一些连接词的累赘,也较少受到语法的限制,于是中国作家在句式的组合方面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通过句式的巧妙组合,用较少的语言表达较丰富的意义。但是另一方面,正因为汉语是以意合法作为基础,句子成分之间缺乏明确的语义关系,因此汉语的歧义结构特别多。例如:“他欠你的钱”,“准备了两年的食物”,“我和他的老师”,“热爱人民的总理”,“找到了孩子的妈妈”,等等。汉语中有些句子一旦摆脱语境就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各种语义关系难以精确界定,于是汉语中的话语形式经常表现出一定的模糊性。正如洪堡特所说:“在汉语的句子里,每个词排在那儿,要你斟酌,要你从各种不同的关系去考察,然后才能往下读。由于思想的联系是由这些关系产生的,因此,这一纯粹的默想就代替了一部分语法。”〔37〕汉语在语法上的这个特点使汉语不太适宜精密地描写对象与表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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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不妨从杜甫的诗歌《春望》中的“国破山河在”一句的英译为例,做一番比较。译者全部为国外汉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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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 a country be sundered, hills and rivers en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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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ter Bynner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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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nation though fallen, the land yet rem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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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J. B. Fletcher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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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te may fall, but the hills and streams re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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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Hawkes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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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意合语言,行文过程中无须任何逻辑标记,而逻辑自明。读者心领神会之。比如“国破山河在”一句,隐含着“对比”的逻辑意味。若使用逻辑标记,则应该说:国已破,山河却依旧存在。这种句子,对英语国家的人来说,堪称十足的语义模糊。英译,就必须化隐为显,变含蓄为明示。通过对比不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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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译文中带分析性和说明性的衔接词though, yet, may和but等词的出现以及标点的使用把原诗由于语法松散所造成的模糊消解得荡然无存。如“国破”和“山河在”可以是转折关系,也可以是并列关系,还可以理解为两种关系并存,而在三种译文里,却被单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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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冠词以及名词复数形式的出现使原诗中模糊的意象(国、山、河)变得明确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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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是把讨论对象缩小到词,译文还是无法准确反映原字(词)的意义。如:同为“国家”,country强调的是领土,nation侧重于民族,而state则指向政府。三种翻译,各执一端。而原句中的“国”却涵纳这所有这三方面的意义,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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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汉译英时我们应该注意对原文中一些模糊语词含义“度”的把握,这正如美国人詹姆斯·邓恩在评价汉诗英译时所说:“也许把中国诗译成英文诗的最重要问题是目标语言不能像原始版本那样容纳那么多的歧义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那么多语义的浓缩。这种藏而不露的表达使许多东西变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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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通过一个英译汉的例子从另一个侧面来说明这一点: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在其Tess of the D’Urbervilles(《德伯家的苔丝》)第19章中有如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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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was a typical summer evening in June, the atmosphere being in such delicate equilibrium and so transmissive that inanimate objects seemed endowed with two or three senses, if not five. There was no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near and the far, and an auditor felt close to everything within the horizon. The soundlessness impressed her as a positive entity rather than as the mere negation of noise. It was broken by the strumming of str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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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记述,逻辑清晰,描述精当。可以说朦胧遁迹,模糊隐踪。诸如equilibrium(平衡;均衡),transmissive(能传送的),two or three senses, if not five(若没有五种,也有两三种感觉),within the horizon(地平线以内),positive entity(实际的存在)。单看这些表达,简直让人怀疑此段与物理学科的某一分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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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译林,也不乏以“精确”译“精确”的译文。我们遗憾地读到如下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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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典型的六月黄昏。大气的平衡如此精微,传导力如此敏锐,就连冥顽的无生物也有了知觉——如果不是五种知觉的话,也有两三种。远和近已失去了差异,地平线以内的声音都仿佛近在咫尺。这一片寂静在她耳朵里并非是消极的默无声息,而仿佛是一种积极的实际存在。而这寂静却被拨弄琴弦的声音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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诘屈聱牙,晦涩难懂。此八字足以形容上述译文。译文的毛病究竟出在何处?毛病出在译者尚不能高屋建瓴,着眼大处,把握英语和汉语的美学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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