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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66 语法六讲 [:1705198919]
1705199767 语法六讲 示例二 先秦汉语的“之字结构”和“之”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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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69 “之字结构”是指“鸟之将死”这种“名词+之+动词短语”的结构,如果“之”字去掉,“鸟将死”就叫“主谓结构”。在先秦汉语里“之字结构”和“主谓结构”可以交替使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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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1 a.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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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3 b.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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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5 a.是故愿大王之孰计之。(《史记·张仪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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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7 b.是故愿大王孰计之。(《史记·苏秦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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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79 之字结构和主谓结构还可以前后并列使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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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1 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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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3 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我子爱人,则以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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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5 子曰:“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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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7 这个语言事实早就有人注意到,也一直有人在问这个“之”到底起什么作用?一种回答是加“之”使得主谓结构“词组化”、“名词化”或“指称化”。问题是,既然不加“之”的主谓结构一样能做句子的主语和宾语,有什么必要这样“化”一下呢?并列的结构为什么一个要“化”一个不“化”呢?一种回答是“之”起“粘连”主语和谓语的作用,但是不加“之”主语和谓语不是也粘连在一起而且粘连得更紧密吗?一种回答是这里的“之”已经成为定语标记,而“王之诸臣”、“侮夺人之君”、“贤圣之君”这些常例(“之”后头是名词)里的“之”还是指示词。但是有人指出,之字结构出现在战国金文、《尚书》和《诗经》中,春秋战国时代已经存在,在这种“之”产生并开始广泛运用的时代,说常例中的“之”反而还没有成熟为定语标记,这是说不过去的。一种回答是“之”表达语气,起强调和舒缓的作用,但是“强调”和“舒缓”恰恰是两种相反的语气,“之”到底表达什么语气?也有说用“之”是表现“典雅”风格的,这个说法对于后来“之”衰退之后的行文还适用,对于先秦时期不适用,特别是无法说明之字结构和主谓结构并列和交替使用的情形。还有一种回答是“之”起协调音节的作用,使前后语段的音节数都为奇数或都为偶数,但是有许多实例表明加“之”之后反而破坏音节的协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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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89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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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1 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孟子·万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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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3 众之为福也,大;其为祸也,亦大。(《吕氏春秋·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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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5 不加“之”,“德不修”和“学不讲”是三个音节,倒是跟后头五个音节的主谓结构奇奇相配,加了“之”反而不相配了。最后还有一种回答是“之”表示“较高的可及性”,“可及性”就是“可达及性”,已知信息的可及性高,倾向用之字结构,未知信息的可及性低,倾向用主谓结构。这种说法提出了“可及性”这个概念倒是不错,但是用信息的新和旧来判定可及性的高低有问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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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7 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论语·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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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799 “禄之去公室”和“政逮于大夫”都是话题,都是已知信息,怎么会一个加“之”一个不加呢?上面那些两种结构并列的情形也都不好这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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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01 我觉得上面的问题回答不了还是摆事实没有摆到位的缘故。事实要摆到位,就要对文本做细致的描写和分析。我们对文本做了细致的考察后发现三个“前用后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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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03 1)在并列结构里,总的倾向是之字结构在前,主谓结构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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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05 2)前后两部文献里指称同一个事件的两个词语形式,总的倾向是之字结构在前,主谓结构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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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07 3)同一文献里指称同一个事件的两个词语形式,一般情形是之字结构在前,主谓结构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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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09 下面分别来说明。先说第一个“前用后不用”,也就是在并列结构里之字结构在前,主谓结构在后。看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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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11 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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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13 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我子爱人,则以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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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99815 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尚书·金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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