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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50 史讳举例 [:1705435165]
1705435951 史讳举例 第二十四 避讳改前人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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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53 《新唐书·杨纂传》:“赠幽州都督,谥曰恭。”《唐会要》恭作敬。宋人避讳,往往改敬为恭。今《旧唐书·杨纂传》亦作恭,则后人据《新书》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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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55 《旧唐书·柳亨传》“谥曰敬”,《唐会要》同,而《新书》“谥曰恭”,亦宋人避讳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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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59 《新唐书·韦虚心传》:“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正。”据《唐会要》,虚心、李辈皆谥贞,今《新史》于李则谥曰贞,于虚心则谥曰正,盖避宋仁宗嫌名,改贞为正。其或改或否者,杂采他书,未及订正耳。《旧唐书·牛僧孺传》“谥文贞”,《唐会要》同,《新书》曰“谥文简”,疑亦宋人避讳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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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61 《五代会要》十二:“赠太子少傅朱汉宾谥正惠。”太常博士林弼议曰:“按谥法:中道不挠,保节扬名曰正。”今考新旧《五代史》,朱汉宾实谥贞惠。而《唐会要》谥法解,则云:“直道不挠,清白守节曰贞。”可知朱汉宾本谥贞惠,《五代会要》避宋讳改为正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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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63 《旧五代史·张承业传》“谥贞宪”,而《五代会要》及《新五代史》则谥正宪,亦宋人避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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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65 《新五代史·罗绍威传》“谥贞壮”,而《五代会要》则谥正懿,疑亦避讳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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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67 《疑耀》三云:“宋时谥文正者,惟吕蒙正、王钦若、司马光、王曾、范仲淹、郑居中、蔡卞、陈康伯八人。若李昉、王旦,《谥法通纪》亦曰谥文正者,非也。二公原谥文贞,后避讳,世遂呼为文正耳。”今考《宋史》吕蒙正、王钦若本传,则谥文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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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72 史讳举例 [:1705435166]
1705435973 史讳举例 第二十五 避讳改前代官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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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75 或改前人官名,或以后代官名加诸前人,皆非史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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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77 《后汉书·刘焉传》:“祭酒各领部众,众多者名曰理头。”《魏志》本作治头,章怀避唐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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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79 《北史·牛弘传》:“晋秘书监荀勖。”本名中书监,避隋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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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81 《北史·李德林传》:“假黄钺都督内外诸军事。”是时隋未受禅,不当避中字。下文云:“授丞相府从事内郎。”皆史家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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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83 《北史·程骏传》:“祖父肇,吕光人部尚书。”人部本是民部,避唐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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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85 《南史·褚贲传》:“左户尚书。”《南齐书》本作左民,作户者避唐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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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87 《旧唐书·韦挺传》:“以人部侍郎崔仁师为副使。”唐初民部为六部之一,高宗即位,始避太宗讳,改为户部。此人部亦史臣追书。《段平仲传》云:“隋人部尚书段达六代孙。”隋不名人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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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89 《宋史·宰辅表》一:“太平兴国四年正月,石熙载自枢密直学士迁签书枢密院事。”签书本作签署。张齐贤、王沔、杨守一、张逊、冯拯、陈尧叟、韩崇训、马知节、曹玮、王德用诸人,皆除签署,或同签署,史家避英宗讳曙,追改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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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91 宋天圣四年《萧山县梦笔桥记》,记文为太常寺奉礼郎、签署苏州观察判官厅公事叶清臣撰。《宋史》本传作签书,避讳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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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93 宋皇祐二年《重修北岳庙记》,韩琦题衔“充定州路都部署兼安抚使”,《宋史·职官志》乃作“定州兼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部署改为总管,系从后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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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95 《宋史·孙洙传》:“寻幹当三班院。”《王师约传》:“同管当三班院。”《曾孝蕴传》:“管幹发运司粜籴事。”以幹代勾,以管代勾,皆南渡后避高宗嫌名追改。当时称管勾、勾当,不称管幹、幹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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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35997 宋政和三年《御制八行八刑条碑》称管勾,而《文献通考》五二称主管,亦后来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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