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470231
内外之间:屏风意义的唐宋转型 第一章 作为权力符号的屏风
1705470232
1705470234
第一节 周礼中的屏风
1705470235
1705470236
与先秦的其他“形下之器”一样,屏风一开始并不是被观赏的“艺术”,甚至大部分的时候也不是一件名副其实的“家具”,而是礼仪场合的象征符号。考古学家张光直在谈到古代艺术时说,商周时期,“作为通天工具之一的艺术实在是通天阶级的一个必要手段,它在政治权力之获得与巩固上所起的作用,是可以与战车、戈戟、刑法等等统治工具相比的”[1]。称这些器物为“艺术”或是“美术”(fine arts),是今人观念的产物,其中尤其暗指了器物身上的审美成分。而在先秦,它们属于一个更大的“艺”的范畴——礼。[2]《礼记·礼器》引蘧伯玉之语云:“君子之人达,观其器而知其工之巧,观其发而知其人之知。”“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欲察物而不由礼,弗之得矣。”[3]作为“六艺”之首的物质化表征,精美的礼器不仅仅是一种取得视觉愉悦的手段,视觉本身也为“礼”所约束,观看最主要的目的是在思想上对“礼”的认同。通过器物,礼制从根本上规定了社会的秩序,并深植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实践行动中。
1705470237
1705470238
玉器、漆器、青铜器,这些现在藏于博物馆中的文物,在礼制全面兴盛的周代,都属于庞大的礼仪体系内的一员。与战车、戈戟、刑法这些真正的统治工具相比,权力本身并不是这些器物的功能直接赋予的,但这些器物和艺术形式却是权力最重要的符号,正如古希腊神庙里神祇手中的权杖。大型的礼仪活动中使用的屏风、玉几以及冕服、鼎彝等物,尽管或多或少行使着用具的作用,但在这样一个政治空间中,作为象征符号是这些器具的真正之“用”。[4]礼仪中的食器和酒器,在许多文化中,皆有敬神的功能。但中国古代存在一种现象,屏风、玉几这些看似卑微、被后世当作家具的器物,与钟磬鼎彝一样,处于政治象征工具的核心位置。然而,如果说钟磬鼎彝这些“礼器”是对“不朽”的祭奠的话,这些家具则是对“在场”的澄明。在仪式中,它们与在世之“人”的权力直接结合在一起,并且只在“当场”发生效力。周代浓重的王权意识,在王背后这面美丽的屏风上得到了有力的彰示。
1705470239
1705470241
(一)屏风之盛
1705470242
1705470243
在周代的礼仪场合中,屏风的身影是非常活跃的。东汉经学家郑玄释《礼记》之“礼有五经”为吉、凶、宾、军、嘉五礼,屏风在这五种礼仪中皆有出场。
1705470244
1705470245
吉礼即祭祀之礼。在周王祭天仪式中,使用一种称为“皇邸”的屏风。据《周礼·冢宰·掌次》的规定:
1705470246
1705470247
王大旅上帝,则张氊案,设皇邸。[5]
1705470248
1705470249
周代一般的祭祀皆称为“旅”,而大旅则是冬至时在郊外圜丘祭天的仪式,即郊祀。这是一年中的正祭。《礼记·礼器》云:“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6]大旅是上自天子下至诸侯都非常重视的固定的祭祀活动。在这个场合,天子的一切符号都与“通天”有关。《礼记·郊特牲》云:“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皇邸”就是郊祀中使用的屏风。汉代郑司农注曰:“皇,羽覆上。邸,后版也。”郑玄又注:“后版,屏风;与染羽象凤皇羽色以为之。”唐代贾公彦疏:“‘设皇邸’者,邸谓以板为屏风,又以凤皇羽饰之,此谓王坐所置也。”在这样一个极为庄严的场合,礼制规定,天子要铺氊案,而在王座之后设置一张装饰有染羽的屏风。“皇邸”一词在《周礼》中仅于此处出现,因而这种屏风,只有在最重大的“大旅上帝”的活动中,才被放置在王位之后。皇邸可以看作是祭祀中的通天之物,是为了呈给“上帝”而设。
1705470250
1705470251
祭天的活动是对天敬畏的表现,而“皇邸”只是这一场合中一件规制性的陈设;先秦屏风更多地被使用于政治结构下的“敬人”仪式中,这种场合中的屏风称为“依”(通“扆”)[7]。比起皇邸,“依”的使用在礼书中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在仪式中的意义也更为重要。《周礼·春官·司几筵》云:
1705470252
1705470253
凡大朝觐、大飨射,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祀先王昨席,亦如之。[8]
1705470254
1705470255
郑玄注“黼依”云“为今绨素屏风也”。“凡大朝觐、大飨射,凡封国、命诸侯”,在周代,这些是除祭祀(吉礼)外最重要的仪式场合。吉礼的仪式是为祭天而作,是给上天看的;而朝觐等仪式是为人而作,给群臣、诸侯看。在仪式中,皇权的威严得到了来自上天及臣民们的最正式的承认。贾公彦疏中进一步解释了这些场合的重要性:“凡大朝觐,非四时常朝。常朝则春夏受贽于朝;秋冬受贽于庙,不常在庙也。此朝觐言大,则因会同而行朝觐之礼,谓春秋来时……云‘大飨’者,谓王与诸侯行飨礼于庙,即大行人云‘上公三飨’之属是也。‘大射’谓王将祭祀,择士而射于西郊小学虞庠中。云‘凡封国、命诸侯’者,此即典命云其‘出封皆加一等’之属是也。”这些活动都不是日常的仪式。大朝觐乃在太庙举行,各个诸侯国会在一起朝觐周王以布政,每年只在春秋来临之时举行两次;大飨是在太庙的祭祀先祖仪式;大射是为重要祭祀或军事活动而在西郊举行的射礼;而封国、命诸侯则是周王行使分封土地大权的时刻。在一个国家的政治活动中,王权在这些重大仪式中享有着最高的尊荣和威严,而黼依在王位之上以一种直观的面貌呈现着权力的荣光。
1705470256
1705470257
在史书中,周代最著名的朝觐活动是周公辅政成王之时,于明堂接受诸侯朝觐并祀文王以配上帝的仪式。这个仪式虽也有祭祀的成分,但祭祀的重点是周代的先祖。皇权的合法继承在这一朝觐祭祀活动中得到了彰明。《礼记·明堂位》开篇云:
1705470258
1705470259
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
1705470260
1705470261
《逸周书·明堂解》亦有说法:
1705470262
1705470263
武王崩,成王嗣,幼弱,未能践天子之位。周公摄政,君天下,弭乱六年而天下大治。乃会方国诸侯于宗周,大朝诸侯明堂之位。天子之位,负斧扆,南面立。
1705470264
1705470265
“负斧扆,南面立”这一周公策划的明堂受朝仪式,是为了昭示辅政年幼成王的正统合法性,这个形象从此成为帝王礼仪的典范。[9]明堂之制,起源于上古的“堂”。[10]古代的建筑格局分为密闭空间的“室”与开敞空间的“堂”,内部的室是日常起居之地,而堂是举行仪式的地方。《尔雅》《释名》解释“堂”为“当正向阳”,堂坐北向南,这是受日照时间最长的朝向,因而堂又称作“皇”[11]。其三面无墙,是一个开敞性的建筑空间,自然受光,内部明亮。周代之前,堂主要为祭祀天神之用,到了周代,才发展出治朝施政的“周人明堂”[12]。周明堂是礼制中宫室制度的核心,也是与王权相关的礼仪活动的主要场所。《逸周书》言明堂之政治意义:“明堂,明诸侯之尊卑也,故周公建焉,而明诸侯于明堂之位。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万国各致其方贿。”[13]《大匡解》说:“明堂,所以明道。明道惟法。”[14]《大戴礼·盛德》又说:“明堂,天法也;礼度,德法也。”《礼记·明堂位》中亦有一致说法。故明堂既是祀天之所,也是布政之宫。这样一个建筑空间,在周代政治中充当了明确权力分配、施行礼乐、颁布政令的核心场域。
1705470266
1705470267
周代的建筑思想中,王权重于神权的观念已经开始明确。在礼制中,政治活动中王使用的“黼依”的影响力超过了郊祀中用于敬神的“皇邸”。日本的中国建筑史家伊东忠太认为中国建筑有“宫室本位”的特质:
1705470268
1705470269
考世界各国的建筑发达之次序,无论何国,宗教建筑必先发达,盖原始时代之人类,见伟大不可思议之自然界现象,每发生恐怖之念,想象为有神灵之存在而崇拜之,乃有神祠之建筑。彼等当竭力经营自己居室之前,必先竭力建筑祠堂。然中国则先竭全力以建筑宫室住宅,至于宗教建筑,最初殆无经营之者,是何故也?盖中国古代无宗教,获以自己为本位之思想较宗教心为强,此亦有趣味之研究问题也。[15]
1705470270
1705470271
伊东忠太之“中国古代无宗教论”尚值得商榷,但他所提出的中国建筑中的“宫室本位”,也即一个城市之内的建筑,是以政权而不是神权为中心的,这在周代的时候就已非常鲜明。这是中国建筑不同于世界各国建筑的一个重要特色。《周礼》全书开篇“设官分职”中除总揽群职为上首外,以“主宫室之事”的宫正为先,贾公彦疏云:“安身先须宫室,故为先也。”[16]宫室建筑得到重视是因为对“人”的重视,但这个“人”并不是指所有国人,而是住在疆域内之人分成等阶,依此来制作宫室,以安定社会的秩序。因而建筑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重要的是举行礼仪的公共场所,非一般起居寝卧之家。故《礼记·曲礼》云:“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车为次,居室为后。”中国早期的建筑实际上是礼法结构之下的建筑,象征着社会结构的稳固。
1705470272
1705470273
这一结构不但在人的生前适用,死后依然在延续着。《尚书·周书·顾命》中记载得比较明确:
1705470274
1705470275
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越翼日乙丑,王崩。……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狄设黼扆、缀衣。牖间南向:敷重篾席,黼纯,华玉仍几;西序东向:敷重厎席,缀纯,文贝仍几;东序西向:敷重丰席,画纯,雕玉仍几;西夹南向:敷重筍席,玄纷纯,漆仍几。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17]
1705470276
1705470277
《顾命》中这一场景出现在成王崩逝之后七日,召公命下士在礼堂中陈设器物。与一般的丧礼不同,这次丧礼不但是祭奠康王的仪式,还是成王的册命之礼,以“传天下之重”[18]。其中,在王的四座分别设“黼扆”和“缀衣(帐幄)”。此二物连成一体,也即上悬帷幄而下置屏风。这样的安置,在魏晋南北朝的墓葬壁画中十分常见。孔颖达疏:“此复设黼扆帷幄帐者,象王平生时所为也。”在这四座之下,分设几、席。与明堂仪式中一样,屏风以及其上的帐幄在这一空间的四组器物中,处于居中朝南的核心位置。此外,几使用的均为“仍几”,也就是王生前所用之几,这也符合《周礼·司几筵》中“吉事变几,凶事仍几”的约定。这一丧礼中的“黼依”,以及其前所设的各类几席、器物,皆是摹拟王生前在重大礼仪中的布置而安设的,亦合《司几筵》中的说法。尽管学者对于这一安置究竟是在路寝或是宗庙以周代先王名义所设,还是在殡前专门为成王所设的问题上有所争议[19],但是无论是先王还是成王,这个丧葬空间并没有脱离对政治结构下的“生人”空间的影响,鬼神反而在这一仪式中没有明显的效用。当然,与生前的礼仪相比,它的象征作用超过了实际在场的威慑作用。明堂之内的“斧扆”,与王生动地联成一体,直接昭示着至高无上、不可僭越的地位。而丧礼中这些器具脱离了与在场的“人”的联系,乃是“不可见”的灵魂的器物,它们的意义,通过对在场的想象而展开,故而其彰示相对也是间接的。
1705470278
1705470279
从命名上看,在先秦的这些仪式中,尚没有出现“屏风”的名字,之所以认定这些仪式中的器具为屏风,乃是根据后世经学家的注疏。在这些有关礼制的文献中,没有提及后世屏风的“实用”之处。在先秦,屏风不是被“使用”的,而是一种礼制下的符号。只在最重要的礼仪场合出场,说明了它的这一意义。也只有仪式中最重要的礼具,才具有符号的指称性。在一个制度化礼仪的系统中,“功能”从来都和这种“象征”有着直接的关系,今天观念中的“实用”不但是被忽视的,甚至是被排斥的。秦朝可能是最早以“屏风”这一依循功能之名取代“黼依”之名的[20]。《燕丹子》中记荆轲刺秦时“左把秦王,右揕其胸,姬人鼓琴曰:‘罗縠单衣,可裂而绝;八尺屏风,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可负而拔。’”荆轲不解琴意,秦王听到琴声,立即“奋袖超屏风而走”。[21]“八尺屏风”显然是设于宫殿之内,应原为“黼依”。郑玄在注《仪礼》解释诸侯祭祀时说:“天子以屏风设于扆,诸侯无屏风,为异席,亦不同也。”[22]说明屏风是天子的专属物,诸侯并无资格在仪式中设置屏风。故清代学者王先谦说,秦朝使用“屏风”之名,“蔑古法,不合古制,名之屏风,言其用耳”[23],指责秦朝不顾礼书中天子才可使用“黼依”的规定,擅用八尺屏风并改为表示其实用功能的“屏风”一名。[24]
[
上一页 ]
[ :1.7054702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