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954065e+09
1705954065 陈独秀全传 [:1705944959]
1705954066 陈独秀全传 十八   抗戰初期的奮鬥與挫折(1937–1938)
1705954067
1705954068 陈独秀全传 [:1705944960]
1705954069 始終拒絕悔過,得以無條件出獄
1705954070
1705954071 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為實現其三個月滅亡中國的狂妄野心,8月13日出動大批飛機轟炸國民政府首都南京。陳獨秀所住牢房被震坍屋頂,他躲到桌子底下倖免於難,還與去探望的陳鍾凡(時任南京金陵女子大學中文系主任)「談笑自若」。陳鍾凡耐不住,便與胡適、張伯苓等商量聯名保釋。國民政府的條件是除了有人保釋,還需要本人具「悔過書」。陳獨秀聞之大怒:「我寧願炸死獄中,實無過可悔。」並且拒絕人保,且宣稱:「附有任何條件,皆非所願。」他要的是「無條件出獄」。[1]
1705954072
1705954073
1705954074
1705954075
1705954076 日本全面侵華
1705954077
1705954078 當時的情勢已經萬分危急,全國學界及國民黨中原北大出身的官員紛紛為釋放陳獨秀而奔走。最後,行政院長汪精衛與蔣介石協商,不得不令司法院「設法開釋陳獨秀」[2]——因為拒絕寫「悔過書」,所以要「設法開釋」,政府自己要找一個台階下,這也算是陳獨秀的又一個傳奇。
1705954079
1705954080 8月21日,司法院長居正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遞了「請將陳獨秀減刑」的公文,內容說:陳獨秀原「處有期徒刑八年……該犯入監以來,已愈三載,近以時局嚴重,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似宥其既往,藉策將來。擬請鈞府依法宣告將該犯原處刑期,減為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寬大」。[3]
1705954081
1705954082 「愛國情殷,深自悔悟」,就是自找台階下的託詞。為了儘快甩掉陳獨秀這個包袱,國民黨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既然「愛國情殷」,何需「深自悔悟」?此其一;其二,這個說法又與當年判罪理由「借反日救國名義,欲將建設中華民國之國民黨國民政府推翻」相矛盾。不管怎麼樣,當局也顧不得這些了。所以,21日當天就把呈文批下,向司法院發出了「國民政府指令」。「指令」只把「呈文」「近以時局嚴重」一句圈掉,以更加突出「愛國情殷,深自悔悟」,其末尾稱:「呈悉。應予照准。業經明令宣告減刑矣。仰即轉飭知照。此令。」[4]司法院接到「指令」後,當日「訓令」司法行政部部長王用賓,稱「現值時局緊迫,仰即轉飭先行開釋可也」。[5]
1705954083
1705954084 請看,「時局緊迫」,「先行開釋」。自然,「悔過」之類的手續也不用辦了。從「呈文」到「指令」、「訓令」,以及見報的「明令」,竟然在一天之內就完成了。第二天,即8月22日,「宣告陳獨秀減刑」的「國府明令」就在《中央日報》等各大報上刊登出來,宣稱:「將陳獨秀原執行有期徒刑八年減為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寬大。」
1705954085
1705954086 與此同時,監獄當局也向陳獨秀宣佈了這個「明令」。陳當然不能接受「深自悔悟」的不實之詞。照顧他生活的濮德志和羅世藩勸他發表聲明:「愛國情殷」可以默認;「深自悔悟」必須更正。但是,一向「實話實說」、快人快語的陳獨秀,既沒有像當年法庭上那樣極力抗爭,也沒有像讓他寫悔過書那樣強烈抗議,似乎是「默認」了。濮德志後來回憶說:「陳獨秀這個人是非常怪僻的,新聞記者來見他,本可乘此機會講講自己的主張,但他避而不見,把我和羅世藩氣壞了。」其實,陳獨秀是玩了一個小把戲:認為經過上次抗爭和朋友幫忙,政府已經不讓他寫「悔過書」了,這次再拒絕,怕生枝節,耽誤出獄大計,爭取先出獄再說。
1705954087
1705954088 於是,8月23日,陳獨秀一生中最後一次出獄,從而在大半生秘密地下生活後,獲得了人生的自由。出獄後第3天,他就給《申報》寫了一封聲明信,批駁「政府聲明」中的「深自悔悟」。此信不長,文字極為精彩,是《獨秀文存》之外的稀有佳作,全文如下:
1705954089
1705954090 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前此法院科我之罪,誣以叛國。夫叛國之罪,律有明文,外患罪與內亂罪是也。通敵之嫌,至今未聞有人加諸鄙人之身者,是外患罪之當然不能構成。邇年以來,國內稱兵據地或企圖稱兵據地之行為,每役均於鄙人無與,是內亂罪亦無由周內。無罪而科以刑,是謂冤獄。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獄之賠償,亦希望社會人士尤其是新聞界,勿加我以難堪之誣衊也。以誣衊手段摧毀他人人格,與自身不顧人格,在客觀上均足以培養漢奸,此非吾人今日正所痛心之事乎!遠近人士,或有以鄙人出獄感想見詢者。蓋以日來都中有數報所載鄙人言行,皆毫無風影,特發表此書面談話,以免與新聞界諸君面談時口耳之間有所訛誤。
1705954091
1705954092 陳獨秀(章)
1705954093
1705954094 八月廿五日[6]
1705954095
1705954096 這樣一封妙文佳作,竟被湮沒約半個世紀。《申報》是當時上海歷史悠久、印張最多、影響最大的民營報紙,所刊報導和評論比較客觀。當年報導陳獨秀案的審判就是如此。陳獨秀自撰的《辯訴狀》在法庭上曾引起轟動,上海各報攝於國民黨的高壓,隻字不敢刊載,獨有《申報》別出心載,在「地方通訊」欄內用「蘇州通訊」的形式,發表了《辯訴狀》的要點。陳欣賞該報的膽識,這大概是投信於它的原因,以此聲明天下,了卻這樁公案。但是,這次他卻未能如願。
1705954097
1705954098 接到此信後,《申報》編輯部主持言論的胡仲持即與總經理馬蔭良商量。二人一致認為,以「危害民國」罪判陳入獄,可以說是一種「冤獄」,應予「平反」與「賠償」。現在說他「深自悔悟」,真是豈有此理!陳的信中表明兩點,無不言之成理,在《申報》發表,自無問題。但是採取甚麼形式發表,用「書面談話」,還是用「讀者來信」,一時不能作出決定。怕處理不當,或是「新聞檢查官」通不過,或為讀者所忽略,都不能達到陳獨秀的目的,所以遲疑不決。同時,馬、胡二人對於托派情況毫無瞭解,為了慎重起見,他們託胡仲持的哥哥胡愈之聽聽共產黨方面的意見,瞭解到彼方態度比較淡漠,認為是否發表此信,可由《申報》自己決定。
1705954099
1705954100
1705954101
1705954102
1705954103 陳出獄時批駁「深自悔悟」的信
1705954104
1705954105 從郵戳上看到,此信是在戰局緊急的9月9日陳獨秀撤離南京逃亡武漢前發出的,正是上海抗戰最激烈之時。新聞熱點已轉向戰況報導,而且受戰爭影響,上海各報都縮小篇幅,《申報》由五、六大張,改為一張半,又多為軍事報導所佔,陳獨秀出獄的新聞並不引起重視。於是編輯部決定「暫不發表」。11月10日,上海淪陷,12月13日,南京失守,15日,有民族骨氣的《申報》因拒不接受日方的新聞檢查,自動停刊。[7]陳獨秀的這封信,就再也沒有機會公開發表了。44年後,上海《黨史資料》雜誌從博物館中挖掘出這封信並披露時,人們才知道他在這個問題上並不妥協,確是硬骨頭。
1705954106
1705954107 陈独秀全传 [:1705944961]
1705954108 對國民黨態度的轉變
1705954109
1705954110 這次出獄,結束了陳獨秀長期隱蔽、緊張、危險的地下生活和牢獄生活。許多親朋好友前來迎接,當然包括他實際上的第三任妻子潘蘭珍及元配高大眾所生第三子陳松年。協商後,陳獨秀決定先住學生傅斯年家,傅時任國立中央研究院語言所所長。幾天後,因附近房屋被日機轟炸,又於月底移居到陳鍾凡家。南京畢竟已是危城,雖吉人天相,兩度免難,也實在太被動。於是9月9日乘輪船遷往武漢。經朋友幫忙,最後落腳於武昌城內雙柏廟後街26號。
1705954111
1705954112 據王文元說,這住所原是一桂系軍人的舊式平房,但頗有庭園風味,最適合陳獨秀這類大文人居住。在流亡途中能住上這樣的房屋,陳也比較滿意。落難總有貴人相助,表明「名望」是一個人的特殊財富。而「名望」不是天生的,也不能搶來騙來的,而是靠自己實實在在的、大公無私的奮鬥得來的。
1705954113
1705954114 陳獨秀出獄前後,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而複雜的變化。蘇聯一邊大肆製造冤案,殘殺異己者,嚴重削弱國內有生力量,一邊為自保,先後與法國、波蘭締結互不侵犯條約,同時利用第三國際第七次代表大會精神,號召各國共產黨人建立廣泛的反法西斯統一戰線。雖然意在保衛蘇聯,但對各國共產黨,特別是對中共路線的轉變,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王明為首的駐共產國際代表團,在1935年「八一宣言」中發出「停止內戰,團結抗日」的呼籲。12月中共中央舉行的「瓦窯堡會議」制定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策略,並通過張學良、楊虎城發動「西安事變」(捉蔣兵諫),最終實現了從「反蔣抗日」到「聯蔣抗日」的轉變。1937年,第二次國共合作實現。
[ 上一页 ]  [ :1.70595406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