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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饭局 南云楼风波——与林语堂像一对雄鸡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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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2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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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上海南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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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席:鲁迅、李小峰、林语堂及夫人、郁达夫、矛尘(章廷谦)、杨骚、章衣萍、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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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8月28日鲁迅日记云:“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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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林语堂于1925年底始有来往。鲁迅是“80后”,浙江人氏,林语堂是“90后”,福建人氏。前者比后者大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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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当时北大的教授就已形成两派,一派是周氏兄弟为首,另一派以胡适为代表。林语堂归国初期与鲁迅甚为相得,是鲁迅领导的“语丝社”的“急先锋”。《语丝》时期,鲁迅借林语堂文章中的英文“费厄泼赖”一词,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狗运动”,他要打的“落水狗”,是段祺瑞、章士钊、杨荫榆、陈西滢等人。这里边当然存着时代的局限,但“打狗运动”把林语堂推到了文坛盟主鲁迅的麾下。然后,二人远走厦门,相互扶持,建立起了亲密的友谊,并持续了近十年。经过短暂的分离,1927年10月,二人在上海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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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林语堂,已“对革命感到厌倦”,不愿意再相信任何的政治和谎言,认为这些都是吃人的“司芬克斯”,会吞下一切鲜活的生命。他只想做个好人,用一颗童心去辨别美丑善恶。于是,林语堂高谈幽默,表现性灵闲适,曲折地表示自己的不满。而鲁迅虽然一样失意,却选择“直面惨淡的人生”,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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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思想道路,显然地,也是很正常地出现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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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之间的分歧,追根结底,是对于中国人的“国民性”截然不同的看法。林语堂的国民性探究是一种兼及正负的较为全面的研究和描述,他推崇的“高地人生观”,实则是一种融合了儒家的谦逊耿介和道家的超尘脱俗、自然简朴的人生理想和处世哲学。所以,林氏在上海创办《论语》等,以性灵闲适折射对世事的思索与批评,符合林氏一贯的国民性理论。但是,林氏的做法,却被鲁迅视为怯懦与奸猾。鲁迅猛烈抨击的中国国民性,聚焦于占国民最大多数的农村底层民众的羸弱病态的精神状态,所关注的大多是令他极难忍受的愚昧、麻木、怯弱、懒惰、巧滑、苟安、奴性、精神胜利、自欺欺人甚至“人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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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8月28日,在这场由李小峰召集和做东的饭局上,便发生了著名的“南云楼风波”,这是鲁迅与林语堂第一次正面的思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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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的原因仍然和一场庭外调解的官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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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场成功调解的官司,当时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林语堂是反对者之一,所以在饭局上语带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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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这一风波的过程,40年后,林语堂写过一篇文章《忆鲁迅》,正面描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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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我几乎跟他闹翻了。事情是小之又小。是鲁迅神经过敏所至。那时有一位青年作家,他是大不满于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说他对作者欠账不还等等。他自己要好好的做。我也说了附和的话,不想鲁迅疑心我在说他。他是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两分钟。幸亏郁达夫作和事佬。几位在座女人都觉得“无趣”。这样一场小风波,也就安然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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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语堂回忆当时他和鲁迅“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两分钟”,似乎并没有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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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鲁迅当天日记载:“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说明不仅争吵了,而且吵得比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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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日记中又是怎样记述的呢?记录林语堂1929年1月至1932年12月生活的手写日记,曾出现在中国嘉德2009秋季拍卖会预展上。据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古籍善本部的一位经理讲,这本日记15年前出现在市场上,当时并未引起太大注意。但是,日记的出现,为现代文学研究提供了许多证据,甚至提供了许多破解文坛公案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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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在1929年8月的一篇日记中写道:“8月底与鲁迅对骂,颇有趣。”记述的正是“南云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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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骂”二字显示,这两位文坛巨匠当时真是放下斯文身段,大闹过南云楼。不过,同一事件,鲁迅斥之为“鄙相悉现”,咬牙切齿的感觉,林语堂却笑嘻嘻地表示,“颇有趣”。前者不愧是杂文祖师,后者不愧是幽默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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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云楼事件,“和事佬”郁达夫在《回忆鲁迅》中说这是“因误解而起正面的冲突”。当时,鲁迅有了酒意,“脸色发青,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半也疑心语堂在责备这第三者的话,是对鲁迅的讥刺”。林语堂也起身申辩,空气十分紧张。郁达夫一面按鲁迅坐下,一面拉林语堂夫妇走下楼去。郁达夫的结论说:“这事当然是两方面的误解,后来鲁迅原也明白了,他和语堂之间是有过一次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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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云楼风波”被有的学者解释成林语堂的“右”和鲁迅的“左”之争,这是政治的神经过于敏感,事实上并没有那么悬乎。因为当天的宴席,纯粹是为版税官司的圆满结束而举行的,无涉政治和艺术观点。林语堂对鲁迅状告李小峰“索取版税之权”加以讥刺,说明虽然经过五卅运动、北伐战争和1927年的大革命,虽然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先后颁布了《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施行细则》,但林语堂和大多数作家一样,把“索取版税之权”看成是一种非仁义的举动。这种认识并不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只是一种暂时的有局限性的认识或觉悟。林语堂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以鲁迅为代表的新文学家对于稿酬的态度转变,标志着新文学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也表明了30年代中国文学存在的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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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云楼事件”为转折,鲁迅和林语堂结束了第一次“相得”,开始了第一次“疏离”。这一疏离长达40个月。林语堂在日记中很少提及“鲁迅”二字,与周作人和胡适等人则交往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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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初,随着林语堂的推波助澜,文坛上逐渐兴起了幽默之风。林语堂“幽默大师”的名声越来越响,林语堂对自己的文艺观点也确信不疑,声称“欲据牛角尖负隅以终身”(林语堂《行素集·序》)。1932年9月16日,《论语》创刊,“轰的一声,天下无不幽默”(鲁迅《一思而行》)。鲁迅认为在反动派屠刀下,没有幽默可言,“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林语堂,鲁迅也认为“以我的微力,是拉他不来的”,开始对林语堂进行批判,先后写了《骂杀和捧杀》等文章来回敬。二人不仅文章中有斗争,生活中也有斗争。后来,另有一次饭局,几个广东籍作家兀自讲粤语,林语堂则故意讲一口流利的洋泾浜英语逗趣。鲁迅听了,厉声道:“你是什么东西!难道想用英语来压中国的同胞吗?”弄得林语堂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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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曾写信劝林语堂别搞小品了,多翻译些英文名著。林语堂回信说“等老了再说”。鲁迅后来给曹聚仁写信,提到此事:“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林语堂则说:“亦近挑拨呢。我的原意是说,我的翻译工作要在老年才做。因为我中年时有意思把中文作品译成英文……现在我说四十译中文,五十译英文,这是我工作时期的安排,哪有什么你老了,只能翻译的嘲笑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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