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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修订本) 三 成了“新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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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物是新教育的产物。胡适在其英文的自传中说到了在上海读书时所受的“新教育”,包括学校的功课、林译小说、理学书和诸子书、梁启超的著作以及严复的著译。在大致列举了学校功课的科目后,胡适首先就说到因读林译小说而知道了欧西小说名家。有意思的是他在几乎同时写的《四十自述》里,却全不提此事。周明之先生说胡适“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听众,说不同的话”,此即典型一例。直到晚年,他才说起1915年他二十岁时写《康南耳君传》,“我那时还写古文……那时叙事文受了林琴南的影响。林琴南的翻译小说我总看了上百部。”[54]如果以量计,林译小说对胡适的影响当数第一(他读梁、严二人的作品可以肯定是不到百部的),这或者就是他将此首先提出的一个原因吧。有意思的是,林纾对胡适的影响也包括古文的写作,而且他在这方面至少到1915年时还颇受林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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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把理学书和诸子书列入“新教育”是颇有提示性的。今日即使是史学研究者,恐怕也已少有人将这些著作视为当时“新”的一个组成部分了。胡适的教育经历再次表明了中国传统自身的演变。清代考据学的兴起固然有为实现“经学即理学”的意思,但到乾嘉考据学垄断中国学术界时,理学早已退到较边缘的地位。只是到了咸同之时,理学才略有复苏。胡家是个理学家庭,他小时候读经书即学的是官方采用的朱注而非汉儒之注。但读真正的理学书籍,却是这时候在二哥的指点下才开始的。清季汉学虽已在衰落,但宋学仍非主流。故除应试外,读理学书多少具有些求变即“新”的意思在。同样,诸子学也是到清中叶才开始逐渐引起学术界一些主流学者的注意。在辛亥革命之前,用心读诸子学也还是属于趋新求变的倾向。完全以“平等的眼光”来对待诸子学,要到后来胡适执学术界牛耳之时了。在那时,这都是胡适所谓“‘正统’的崩坏,‘异军’的复活”。[55]胡适“新教育”的这一个侧面,大约正是使他与许多受开放口岸新教育的同龄人的不同之处。那时受新教育者,大概没有不受梁启超、严复以至林纾影响的;但同时也认真读理学书和诸子书的,或者就不那么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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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那些年对胡适影响最大的还是梁启超。正如胡适指出的,梁是那一时代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他的文章,“明白晓畅之中,带着浓挚的热情,使读的人不能不跟着他走,不能不跟着他想。”胡适承认,“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这是从梅溪学堂就开始的。而对他影响最显著者,据胡适后来回忆,是梁氏的《新民说》和《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他以为,《新民说》是梁“全副心思贯注”之所在。作为该文的早期读者,胡适知道新民的“新”字是动词(后辈人则常将“新民”二字联读为名词),其意义是“要改造中国的民族,要把这老大的病夫民族改造成一个新鲜的活泼的民族”。这正是胡适终生坐而言起而行想要实现的目标。但是那时胡在梁书中所读出的主要内容则不是改造,而是“布新”之前的“除旧”、改造之前的破坏,即梁所明白提出的革命口号:“破坏亦破坏,不破坏亦破坏!”胡适知道这是梁“主张最激烈”的时期,“后来他虽然不坚持这个态度了,而许多少年人冲上前去,可不肯缩回来了。”胡适自己就是这许多少年人中的一个。他的传抄《革命军》,就是在梁的思想影响之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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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梁启超同时也打开了胡适的眼界。胡是通过梁才约略知道了从霍布斯到达尔文这些西方思想家。在胡的眼中,梁对西方现代文明大为景仰(a great admirer of modern Western civilization)。胡适在1931年说:《新民说》的“最大贡献在于指出中国民族缺乏西洋民族的许多美德”。但中国人到底缺乏哪些美德,胡适在约略同时写的中英文本中所述不是很一样。中文本中大约多用梁氏原字,字意较泛;英文本则常加以明确的界定。同时,还有一些是中文本中有而英文本中无的。这些不一致处或较能看出胡适在说到某些概念时的真意。以下凡中英文本不甚一致处则将英文本意思附在方括号里。胡适从梁的文章中读出梁所特别强调中国人缺乏的是:公德、国家思想[民族主义]、进取冒险、权利思想[个人权利观念及对此的奋力捍卫]、自由、自治[自我控制的能力]、进步[对进步之无限可能性的信念]、合群与政治能力(有组织的集团协作之努力的能力)及私德[注重躯体文化(bodily culture)和卫生]。中文本中有而未入英文本的西方“美德”,还有生利的能力、自尊、毅力、义务的思想及尚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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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这里面应有相当部分是胡适把自己后来的认知放在梁头上了。其中有些不仅不是梁的原始意思,恐怕也不是上海读书时的少年胡适当下能领会出的。这一点胡适自己已说得很明白。他在《四十自述》里写到这一节时,无意中说出“我在二十五年后重读[梁的文章],还感觉到他的魔力”。可知一向认真的胡适在写自传时又将梁氏的文字读了一通,那时写下的感受就有二十五年后才得出者,已不完全是少年胡适的感受了。而英文本中那些附加的词义界定,显然又是胡适在对不同的人说不尽相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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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称,《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的文化”。在英文本中,胡适则说这些文章“猛烈地撼动了我以为中国的古文明已经自足,除船坚炮利外勿需向尚武而唯物的西方学习这样一种美梦”。胡适在别处似乎并未提到他还曾经怀有这样一种梦想。如果确有其梦,则至少在绩溪时的小胡适,其思想倒很像后来陈寅恪自诩的,是在“湘乡[曾国藩]南皮[张之洞]之间”。如是,则安徽绩溪与上海的那一段距离所造成的思想差距大约有二三十年即整整一代人之多。考虑到绩溪所在的徽州素称商业发达之地,而胡家自己就在上海有店铺,信息的流通应无大妨碍,我们对清季中国城乡的差别,特别是思想观念的差别,恐怕还应做进一步的仔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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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胡适认为梁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也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知道《四书》《五经》之外中国还有学术思想”。成名之后的胡适可以看出梁氏此篇也有典范转移(paradigm shift)的开风气作用,因为这是“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第一次给我们一个‘学术史’的见解”。这也只能是四十岁的成年胡适的评价,而绝非少年胡适的见解。但梁也只是开风气,不少具体的“整理工作”只在列出的纲目下注一个“阙”字。胡适自称他当时即有了为梁补做这缺了的几章的“野心”。这个说法,也只能存疑。因为当时胡的主要精力在学英文,而出国留学首选的科目是农学,与此野心颇不相符。但胡适治学极受此文的影响是无疑的。观梁氏“论诸家学说”一章始缺而后只补了“子墨子学说”一篇,而墨子正是胡适在此段时间里认真读的诸子之一,后来更成了他之所长,则胡适读此文深得启发,是可以确定的(墨子可说是梁胡二人之缘。梁氏后来读了胡适的著作,乃重操旧业,再治墨子,并与胡互有论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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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接触《新民丛报》后不久,到了澄衷学堂之时,就通过国文教员杨千里而受到严复的影响。杨千里曾要学生买吴汝纶删节的严译《天演论》作读本,第一次看此书的少年胡适读后感觉“高兴得很”。杨先生曾出作文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试申其义”。胡适的作文颇得严复提倡的“竞争”意旨,他说:“国魂丧尽兵魂空,兵不能竞也;政治、学术西来是仿,学不能竞也;国债垒垒,人为债主,而我为借债者,财不能竞也。以劣败之地位资格,处天演潮流之中,既不足以赤血黑铁与他族角逐,又不能折冲樽俎战胜庙堂,如是而欲他族不以不平等相待,不渐渍以底于灭亡,亦难矣。呜呼!吾国民其有闻而投袂奋兴者乎?”杨颇欣赏这个学生的文章,他的评语说:胡适“富于思考力,善为演绎文,故能推阐无遗”。[57]可知胡适善于将其思想表达得系统化的特点在那时已经显露。而作文不留余地,无余音绕梁之意境,是小胡适不曾受过“开笔”训练的结果,后来却正应了时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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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此文章中所表达的从兵、学、财多角度全面竞争的民族主义思想,应予特别的注意。他说:“读《天演论》,做‘物竞天择’的文章,都可以代表那个时代的风气。”(胡适自己名字中的“适”字,也是二哥从“适者生存”中取出的)而当时人读《天演论》,侧重的恰“只是那‘优胜劣败’的公式在国际政治上的意义。在中国屡次战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这个‘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公式确是一种当头棒喝,给了无数人一种绝大的刺激。几年之中,这种思想象野火一样,燃烧着许多少年人的心和血”。这里的“国际政治上的意义”,就是民族竞争的思想。胡适后来酒醉后骂租界的巡捕是“外国奴才”,他自己说那时主要靠“下意识”在起作用,正是他民族主义意识的表露。[58]胡适也是那些在民族危机下“投袂奋兴”的人中的一个,他后来基本接受辛亥革命前读书人的观念,认为民族竞争最终是落实在“学战”之上,故在这方面下功夫也最深(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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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演论》在中国的传播,很能提示清季的“西学”或“新学”的含义本是极广泛的。对不同层次的读者,同一本书或同一个词的意义可以是很不一样的。严复是当时中国最谙西学者,他在将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译述成《天演论》时,已对原著进行了删节。赫胥黎主张以人伦准则约束人的自然发展这一重要观念就已被严大量删去。但如胡适所指出的,由于“严先生的文字太古雅,所以少年人受他的影响没有梁启超的影响大”。吴汝纶的节本再删之,不免又有见仁见智的取舍,而“太古雅”一点仍未变(吴是桐城正宗,删去的很可能还是不那么古雅的部分)。最大多数的追随者——包括读者和根本未读的听众——真正接受的,实只剩那几句化约到最简单的口号了。而且,读者或听众大抵是各取所需。梁启超曾说严译诸书“半属旧籍,去时势颇远”,暗示这是晚清西学运动不能成功的原因之一。这一点姑不论。但一般人所关怀的,恰是“时势”;他们从严译之书中想要看到的,也正是与时势不远者。故从接收者一边看,不论严复所译为新籍旧籍,大多数人所想看和看到的,只是对时势的解释而已。可以想见,即使读者所抱的关怀都是时势,读不同本子的读者所得的“天演”观念仍是不甚一样的,当他们都使用“天演”观念进行思想对话时,实际上彼此所说所指,还真未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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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此期间所受影响还包括恰在他到上海两个月后开始出版的《时报》,特别是陈景韩(冷血)在《时报》上写的短评。他在1930—1931年间写中英文自传时,对《时报》着墨不多,其实这一影响的意义颇大,不应忽视(此点李敖先生已注意到)。胡适在十年前就已说过,他在上海的六年间,“几乎没有一天不看《时报》”,并将许多《时报》的文章“剪下来分粘成小册子”。以广泛收集资料见长的李敖以为,这样的注意搜集资料分类保存,“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好习惯,一个有益处的训练”。信然。胡适后来在史学上能颇有贡献,与这个少小养成的好习惯是分不开的。但是《时报》的重要远不止此。该报的出现恰值日俄战争初起,“全国的人心的震动”之时,在别的报纸不能适应新形势的情形下,《时报》却“能够打破上海报界的许多老习惯,能够开辟许多新法门”,所以“能够引起许多新兴趣”。这种带典范转移性质的新事物对求“新学”的边缘知识青年有特殊的吸引力。胡适当年离开梅溪学堂是因为上海道袁树勋在处理周有生案时丧失国权,曾写信骂过他,故不愿接受上海道的考试。那件事就主要是受《时报》的影响。[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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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别的学校都颇能“革命”的胡适一进革命党人充斥的中国公学,就真是名副其实的小巫见大巫了。胡适比一般中公学生年纪小很多,他自己说是“还留着一条辫子,不够革命”。马君武曾在1928年胡适任中公校长时指着胡适对中公的同学说:“那时候用红头绳子所系的小辫子,跷跷的,就是现在你们的校长小时候的象征。”但这条辫子,越来越“革命”的胡适在公学期间却始终未剪去。一个原因是“同学们认为我年岁小,也不强求我革命。大家都鼓励我做学问”。认为胡适还能做学问而不强求他剪辫,是二十多年后胡的大同学之一的但懋辛(怒刚)告诉他的,或者有点倒着放电影的意味。据杨亮工的回忆,则只有因胡年纪小而不忍拉他下水的意思。[60]可知当时许多人恐怕也真是被“逼迫”而剪去辫子的。但就胡适个人言,剪辫子而要别人逼迫,确实是不够“革命”。胡适能认同于革命事业,几次与学校当局对着干,却不肯剪去辫子,正是他先天有造反气质、后天却又努力收敛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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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学阶段的少年胡适,在思想和学理上已从主要输入变为也能输出了,主要是参与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主持了革命党的刊物《竞业旬报》。该报起初是要把“振兴教育、提倡民气、改良社会、主张自治”这样的宗旨“传布于小学校之青年国民”。以胡适在中公的年少,又能做文章,自然最适合此刊物的撰述工作。故同人初请胡适加盟,或多因其年少,但对胡一生的影响,却的确不小。而且胡适这个小大人似乎很有些将此报办成针对所有国民的意思。到胡适自己写该报宗旨时,已是“眼见那时势的危险,国民的愚暗,心中又怕,又急,又可恨,又可怜”,才不得已来办此报,希望“我们的同胞”要做到他希望的五条要求。处处提的是同胞、国民,显然已不只是为“小学校之青年国民”说法了。胡适提的五条宗旨是:革除从前种种恶习惯;革除从前种种野蛮思想;要爱我们的祖国;要讲道德;要有独立精神。这些观念,除爱国胡适后来较少挂在口上以外,其余都是胡适一直强调的。故胡自称他的不少思想在此报纸中已可见“重要的出发点”,是很确实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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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后来认为,《竞业旬报》时的写作给了他“一个绝好的自由发表思想的机会”,使他“可以把在家乡和学校得着的一点点知识和见解,整理一番,用明白清楚的文字叙述出来”。这是他继在家乡讲故事之后的又一次做“系统表达”的机会,而且他是非常认真对待这一机会的。胡适在1915年慨叹道,他已“六七年不作着意文字矣”。可知《竞业旬报》时的文字皆是“着意文字”。到他四十岁时重新翻看《竞业旬报》后,不无自豪地说,他少年时的这些文字,“总算是自己独立想过几年的结果,比起现今一班在几个抽象名词里翻筋斗的少年人们,我还不感觉惭愧。”不过,那时的胡适所本的还是文以载道的观念。正如他回忆的,他在十六七岁时刊于该报之小说《真如岛》中,曾“自言不作无关世道之文字”,尚未能像留学时也将文学本身的优美视为重要价值。而且,那段时期的作文还给了胡适“一年多作白话文的训练”,为他日后“在中国文学革命的运动里做一个开路的工人”打下了基础。[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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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中国公学在教育上给胡适的不是太多,那段经历却给了胡适不少处世的经验和教训。中公的放任,使胡适较能往“率性”一面发展,那时他和他的许多同学,正是处于“狂奴”的境地。胡适在中公的同学,也曾做过他英文班学生的杨杏佛,后来在赠别胡适的词中记他初来美国见到胡适,不免“暗惊狂奴非故,收束入名场”。胡适赠别杨的词也说:“春申江上,两个狂奴。万里相逢,殷勤问字,不似黄垆旧酒徒。”两个“狂奴”而兼“酒徒”,那时的日子似乎也还过得潇洒。其实,正如少年胡适有时不免“强作愁”一样,“狂奴”的意思,大概也有点“强作乐”的意味。而“酒徒”恐怕就是真的愁在其中了。胡适留学时在日记中曾提起,“在上海时,悲观之念正盛”。那一方面是因为家境日坏,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前途可忧。在这种情形下,如胡适自述:“少年人的理想主义受打击之后,反动往往是很激烈的。”他就在这“狂奴”兼“酒徒”之中领略了十里洋场风气的另一个侧面。[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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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心境不佳,胡适就跟着一班失意的革命党人“在昏天黑地里胡混”,“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而且这混还不是一般的混,“有时候,整夜的打牌;有时候,整日的大醉。”[64]这样的混法,不免要沾染一些上海洋场的轻浮气。胡适自我保护的防卫心向来颇重,而不被逼则很少有主动向人进攻之时。但后来“暴得大名”之初,自我收束便偶有不足。如对林纾的主动进攻和对梁漱溟的批评,都不能算是防卫性的。而且有时更稍露轻薄,与人论争时尤显。这大约都与其沾染的洋场轻浮气不无关系。1926年初胡适曾带他的老朋友根内特(Lewis Gannett)去见识上海风月,结果被根氏痛斥。根内特指出:“上海是个瘟疫区”,胡适在那里必受腐蚀,他如果不离开上海,则将一事无成。[65]根氏显然看出了上海对胡适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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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胡适与这班穷朋友的接触,特别是他恰遇到比较讲究义气的四川湖南人为主的革命朋友,使他也领会了江湖义气的温暖。四川同学但懋辛在胡适向他借钱时,自己也穷得叮当响,却能马上典当衣服来筹款借给胡适。[66]这种朋友义气大约是胡适在这段“堕落”期间从他那“一班浪漫的朋友”中受到的最正面的影响,使胡适在十里洋场中并未完全消磨掉绩溪乡间带来的淳朴气息。以后胡适在关键时刻,也颇能仗义解救朋友的危难,或者与这段时间的经历不无关系。但这些革命朋友,对少年胡适的生活虽颇关照,对其思想成长却比较不那么关注。在那段时间里,据说只有安徽同乡许怡荪经常劝告胡适继续读书上进。胡适后来回忆说,他终因醉酒闹事而进了巡捕房后,突然醒悟,决心全力准备官费出国留学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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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胡适这段时间虽然偏于“率性”,以至于掩盖了其“作圣”的一面,但那一面却并未消失。想出国留学的念头,就一直萦绕于胡适心头。他在《竞业旬报》曾鼓励世人要“使祖国文学,一天光明一天。不要卑鄙下贱去学几句爱皮细底,便稀奇得了不得。那还算是人么?”[67]但他自己则一直在下大功夫学英文,这是胡适徘徊于“率性”和“作圣”之间的典型双重心态。近代中国读书人对西方及其象征英文那种又羡慕又憎恨但又不得不学的复杂心情,在此显露无遗。但胡适虽努力学英文,此时尚能做到不做“稀奇状”。后来他留学归国,任教于高手众多的北京大学时,就发现有时不得不拿英文做“稀奇状”以吓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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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胡适也只有在上海才是“狂奴”,回到家乡时,就又要做出“先生”的样子。胡适晚年回忆说,对岳飞的《满江红》,他在年少时喜欢说大话的句子如“壮志饥餐胡虏肉”。但在“十几岁的时候,思想是比较成熟些”;从上海回家时,曾以《满江红》里“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样的句子题赠比他还大几岁的外甥。[68]可知他一离开上海回到家乡,即要暂时告别一下少年心态,重新拿出“先生”的样子来。这个样子当然也不全是摆出来的,他那“先生”认同的“超我”部分,其实也一直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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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后来的出国留学,绝非什么因醉酒闹事后的突然醒悟,而是他一直有意追求的出路。1908年夏,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说,“大人素知儿不甘居人下”。这本是母亲对儿子的期望,也已成少年胡适的素志。那时要不居人下,对胡适这样家庭背景的人来说,仍只有读书一路,最为可行。正如他在赴北京考试之前所说:“现在时势,科举既停,上进之阶惟有出洋留学一途。”这“惟有”之“一途”,就是胡适选定之路。还在1908年7月,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已说到“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以这个口气看,要出洋在那之前已是胡家母子的共识。[69]胡适后来在《非留学篇》里说,那些年的“国内学生,心目中惟以留学为最高目的”。他们“以为科举已废,进取仕禄之阶,惟留学为最捷”。既以此为目的,则读书唯求速成,都想早得文凭,回国任事。要以“教育救国”,就必须痛改以仕进为目的之教育方针。他做此篇时应已基本脱此想法,但其所说的国内学生,大约就是以自己的经历为底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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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底,胡适到新公学约两个月后,在致家乡友人信中说,因家境困迫,“决计暂且辍学,专为糊口之计”,所说即指为低班教英文事。他并说,“明年啖饭处大约仍在上海”,因为在上海有三利:“人地两熟,一也;可为吾绩旅沪旅淞诸人作一机关部,二也;课余之暇,尚可从人受学他国文字,三也。”可知刚开始组织新公学时,至少他个人心境并不见得非常好。而最后一点证实胡适要在“他国文字”上下功夫,是早已有的打算。1909年9月,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也说,他每日除教课四小时外,“有暇时研习他国文字,以为出洋之预备。”此事的确是一直在准备之中。[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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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后新公学解散时,胡适不肯返回合并后的公学,一方面还带有前已述及的“城下之盟”的情绪,同时也因为“前途茫茫,毫无把握”,自觉“心绪灰冷,百无聊赖”。但他又不肯在这种失意的情形下回乡。胡适后来说他“不敢回家”是因为想在上海“寻一件可以吃饭养家的事”。但两三个月后家乡的教育会请他任东山堂长,却为他所谢绝(那时他还不知道他的英文老师王云五马上就要帮他找到一份上海的教书工作)。有吃饭的地方不去,则留在上海应主要不是为了吃饭。耿云志先生以为这仍是出于想留学的考虑,信然。[71]当然,胡适酒后闹事也有刺激的作用。因为留学虽是胡适的愿望,但在“心绪灰冷,百无聊赖”的情形下,由于对前途确实“毫无把握”,也一直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准备。闹事后,“决心不做那教书的事了”,于是辞职“关起门来”一心复习考留美官费。更因闹事而促使亲友为之筹款应考。这些都是重要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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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京考试之前,胡适并无多少把握。但他以为,如果考取,不但可以上进,而经济上也有直接的好处。因为留学的官费十分丰厚,自用之外还可有余钱贴补家用。“于学问既有益,于家用又可无忧”,的确是一举两得。胡适已做好准备,如果考不上,“则仍回上海觅一事糊口,一面竭力预备,以为明年再举之计。”而且回上海拟学习的是“德、法文及各种高等科学”,可知胡适那时对中、英文较有信心,但对“各种高等科学”,则知自己的学力尚不足,惟要考的决心已定。实际上,这也是胡适唯一的上进之阶梯,故虽“成败尚不可知,然此策实为最上之策”。[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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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命为新人物”的胡适这时一心要考取的心态,与以前科举时代的读书人实没有太大的差别。胡适考取庚款留美后,胡母给他的信中说得很明确:“此次出洋,乃汝昔年所愿望者。今一旦如愿以偿,余心中甚为欣幸。”这充分说明出洋是胡适的宿愿,主要不是他后来说的因醉酒后的觉醒。胡母当然并不止是为儿子高兴,同时也因为“汝得偿出洋夙愿,吾家家声从此可期大振”。胡母于困境中出重金培养儿子,正是为的这一天。在这封给儿子的信中,胡母曾说胡适“刻下想已抵美京入学”。胡适所去的学校并不在美国京城,读书而必在京城,不也是科举时代以为入了国子监一类观念吗?母子二人,心态颇能相通。其间的联系,正在胡适少小时母亲有意的培养。[73]初到美国的1911年旧历元旦时,胡适曾有一诗说到“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明确道出他留学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争名”。[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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