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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百年中国家族兴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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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记忆始于祖父,而曾祖父“已无人说清”。杨氏一门,是从外地迁入洋县龙亭尖角村的,最初族里的人,都住在靠近汉水的一条梁上,也许因为住了姓杨的,故叫杨梁,在官方的登记中,则叫杨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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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志鹏先生的曾祖父一代时,因住的地方地势低,遇到汉江发大水,房子和地都淹了,就选择搬迁到现在的庙沟。志鹏小时候以为庙沟得名于离家不远的土地庙,长大后才知道,顺沟而下,两三里外的汉江边,有座不小的古庙宇镇江庵,庙沟是指庵后的一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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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沟虽不深,也不长,但两边都是山地,虽地势高,离汉江远了,可种地只能靠天吃饭,从沟底挑一担水到住的地方,腿脚不硬朗的人,就成了负担。从志鹏先生儿时记事起,每天早上挑水,解决全家一天的生活用水,是一件大事,起床的大人们,揉揉眼,第一件事便是到沟里的井里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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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里也有些水田,是一年四季不断水的沟田,一年只种一季水稻。山上的坡地,土很薄,自然也不肥沃,无论是挑肥壮地,还是挑水浇地,都是很重的力气活,一条扁担,在肩膀上吱吱呀呀叫,再壮实的小伙子,也会磨出茧来。尤其夏天光了膀子挑,几趟负重下来,肩膀就全磨红了,磨破了。这样的山地,再好的年份,收成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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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的祖父名杨德成,为了谋生,就学技术做了当地的油匠。这并不比种地强多少,只是在打油的时候,饭菜里的油放得多些,比平常种地的人家,会多些油水的口福。可仍不会富家,所以,到20世纪40年代,志鹏先生的祖屋,仍是几间不大的草房,四周是用土筑成的墙,栓子和竹笆的上面,盖的是夏天的麦草,抑或是秋天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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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记忆中的外婆,守寡几十年,床上一年四季永远铺着一张凉席,席面已经磨出光亮,淡绿色的篾条已经变成了棕色。他后来感叹,家乡在秦岭以南的浅山区,冬天的气温最低时在零下十多度,奔流的汉水已经结冰,早晨枯草的叶子上,落着厚厚的一层霜,屋里屋外几乎是一个温度,一个人睡在透风的屋子里的凉席上,盖着一床用了几十年的旧被子,那该是怎样的一种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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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的父亲在八九岁时,就给大户人家放牛了,童年生活可想而知。平日吃饱肚子,在严寒的冬季能在穿草鞋的脚上套一双棕片做成的袜子保暖,就是最大的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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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内战时,志鹏先生的父亲被抓了壮丁,在军营里他找到机会逃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讨饭回到家。在逃亡路上,为了不再被征兵,他选择了自残,找了两块光滑且硬度高的青石,将自己的右手的食指,放在石头上,左手拿起了另一个石头,看准了放在石头上的食指,用力砸下去。因为石头不是刀,左手没有右手力大,无法将食指的第一个骨节齐整地切下,只是砸得血肉模糊。直砸到食指的第一个关节彻底报废为止,然后捡了一堆柴,烧成灰,按家乡的土法,抓了一把灰,捂在了手指上,这样止了血,也算消了毒。回家后,他的手指没有发炎,已结了疤。从此,他右手食指的第一个骨节,只剩下一个冒出头的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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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谋生,志鹏的父亲依靠自己的力气,做挑夫,凭两只脚,出山(到关中)下川(到四川),每天走百十里路才歇脚。那时无非挑些山里山外、山上山下的土特产,或者针头线脑之类的零碎,那时物资的流通,就全凭挑夫的肩膀和脚板。1949年后的新社会成立运输队,他的父亲就由挑夫改做车夫,从事乡下至县城的物资交流,为此落下一身毛病。苦干的杨父当上了陕西省级劳模,1952年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杨父后来听从国家的号召,下放回家,从此不但没了工资,看病的钱也得自己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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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父养病期间,一家重担落到志鹏的母亲身上。所有的农活和割柴、喂猪的活路,由杨母承受。当时他们一家生活在东汉蔡伦的封地——龙亭小街上,住在街头租来的一间小房子里。那时的小街只是三天一个集市,小街上的人都以务农为生。杨母和小街上许多男人一样,扛着尖担,到几十里外的南山砍柴。有一次,一个毒蛇爬过的刺扎进了她左手的大拇指。因为消毒针打错了,她的手指开始红肿化脓,昼夜疼痛,她难忍的叫声在寒冷的长夜里超过了黑暗的可怕。直到大拇指烂掉了一个骨节,疼才终于被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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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记忆中的三叔,在汉中的航运队工作。在贫穷的年代里,吃国家饭是一件荣耀的事,不管这碗饭是怎么吃的,外人总会说:那人是吃公家饭的。因有一个工作着的三叔,志鹏先生小时候有几分自豪。实际上,三叔的工作,是顺着汉江运输货物。那时汉江里还没有装机器的船只,装满货物的木船,顺水而行还好说,逆水而行时,船的前行,全靠岸上的纤夫拉着走。他们将各自的拉绳,牵在长长的连接着船头的粗绳上,弓着腰,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声号子,艰难地前进。他的三叔,在很长的时间里,就是一名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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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记忆中的家人生活多是黯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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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此他要离开家乡,混出名堂。然而,自1974年参军,六年后,他自觉成功才踏上故乡的土地,当他见到父母的一刹那,成功的自豪感迅速瓦解,父母的穿戴和衰老超出了他的想象。故乡的贫穷依然没有改变,尽管他每年向家里寄钱,但他并没有改变父母的生活,他们依然在黄土地里受穷,他们的穿戴与乡下的其他人无二,他没有给父母带来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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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百年中国家族兴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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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记忆中的家人多跟吃喝相关。人生苦难中,生苦第一,谋生苦,对味觉也就极为敏感。今天的读者或者难以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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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对祖父的印象是,祖父每次赶集都会去看他,给他带来馒头或水果之类的吃货。祖父去世后,只有五六岁的小志鹏端着板凳,坐在路边,学着大人们哭的声调说:“以后没有人给我们送馍了。”这样哭着哭着,“想起爷爷真的走了,就流下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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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对苦命的外婆的印象是,永远是一张笑脸,她把贫穷年代有可能拿出的一点好吃的,都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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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的二姑夫是国家的工作人,他从小就很羡慕。让他终生难忘的是,二姑父带他到洋县城关区的机关食堂里吃过一顿饭,一个馒头加一碗杂烩。馒头不必说,杂烩可不简单,虽只是萝卜、豆腐、粉丝加几片肉炖到一起,但那是一个少年生平第一次吃到的最香的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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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小时候听大人们聊天说,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份,三斤红薯就可以让县剧团最漂亮的花旦唱一晚上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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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上学时的伙食,是每个同学抓两把米放进自己的碗里,再加一块两块红薯,蒸好了自己去笼里拿,然后交两分钱的饭票。菜是白菜土豆之类的大烩菜,交五分钱即可打一份,但他常常吃不起。一周里能吃一两次就算口福了。志鹏先生说,每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他常常饿得眼睛发花,脑子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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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记忆里,年少时曾去茅坪的九池大山里扛木头,经过茅坪小街的街头吃饭,吃的是寻常的红薯玉米粥,又叫包谷拉拉,“拉”字的意思,大约是拉着石碾碾碎了的含意。因为包谷的生长环境和土质要求不高,容易生存,就成了人们的家常饭,每天必吃一顿,在没有其它粮食可调节的日子,一天能吃上三顿包谷拉拉,就是上等人家的生活。尽管稀得可以照出影子,但里面的红苕(红薯)可以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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