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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百年中国家族兴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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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记忆中的家人多跟吃喝相关。人生苦难中,生苦第一,谋生苦,对味觉也就极为敏感。今天的读者或者难以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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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对祖父的印象是,祖父每次赶集都会去看他,给他带来馒头或水果之类的吃货。祖父去世后,只有五六岁的小志鹏端着板凳,坐在路边,学着大人们哭的声调说:“以后没有人给我们送馍了。”这样哭着哭着,“想起爷爷真的走了,就流下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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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对苦命的外婆的印象是,永远是一张笑脸,她把贫穷年代有可能拿出的一点好吃的,都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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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的二姑夫是国家的工作人,他从小就很羡慕。让他终生难忘的是,二姑父带他到洋县城关区的机关食堂里吃过一顿饭,一个馒头加一碗杂烩。馒头不必说,杂烩可不简单,虽只是萝卜、豆腐、粉丝加几片肉炖到一起,但那是一个少年生平第一次吃到的最香的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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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小时候听大人们聊天说,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份,三斤红薯就可以让县剧团最漂亮的花旦唱一晚上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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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上学时的伙食,是每个同学抓两把米放进自己的碗里,再加一块两块红薯,蒸好了自己去笼里拿,然后交两分钱的饭票。菜是白菜土豆之类的大烩菜,交五分钱即可打一份,但他常常吃不起。一周里能吃一两次就算口福了。志鹏先生说,每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他常常饿得眼睛发花,脑子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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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记忆里,年少时曾去茅坪的九池大山里扛木头,经过茅坪小街的街头吃饭,吃的是寻常的红薯玉米粥,又叫包谷拉拉,“拉”字的意思,大约是拉着石碾碾碎了的含意。因为包谷的生长环境和土质要求不高,容易生存,就成了人们的家常饭,每天必吃一顿,在没有其它粮食可调节的日子,一天能吃上三顿包谷拉拉,就是上等人家的生活。尽管稀得可以照出影子,但里面的红苕(红薯)可以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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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志鹏在街头吃包谷拉拉时,最为激动的是吃上了一种后来才知道叫“豆腐乳”的东西,虽属山里人家自己制作,却是他从没见过尝过的,从未有过的味道立刻刺激了他的味觉,他当时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甚至比肉好吃。可惜主人只给了四小块,一碗没有吃完就没有了,余下两碗饭,只能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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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前后的一个青黄不接的二三月,志鹏先生的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有红苕吃,有菜汤喝,已是奢侈的生活,放学回家,常常揭开锅是空的,盼望着大人的努力。有一天到家,杨母突然揭开锅,给他盛了一碗粉条豆腐干汤,说是汤,干得就是一碗饭,让他有一种巨大的幸福降临的感觉,原来这是进山钉鞋的父亲给他们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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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农村当时请客要办理叫做“一拼四盘”的宴席,“一拼”指一个大碗的汤菜,碗大得相当于一个小脸盆,农村人饭量大,吃饭用那种特大的碗,吃饭如拼命,吃得多,所以用“拼碗”这个词给大碗起名字。“四盘”是用盘子装的四个味道各异的炒、蒸、煮的菜。加到一起,大致是五个热菜,再加上凉菜,总共也就七八个菜,但这是厚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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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直到近年,农村仍多有“以食为天”的地区。21世纪的今天,农村人仍把吃饭请客看做人生大事。前几年,志鹏先生去看他的小姑。小姑立即安排女儿给他们做饭。当知道志鹏吃过饭后,小姑又让女儿给他烧茶。茶并不是指开水或通常的喝茶,而是醪糟或冲鸡蛋汤。农村人待客,一定要让客人端碗,如果没有吃饭、喝茶,对不住客人,客人也对不住主人。茶烧好了,是一碗很稠的鸡蛋汤。志鹏先生吃素多年,本不吃鸡蛋,闻到鸡蛋的气味,就有呕吐的感觉。但家人的血脉亲情让他感动,接过碗,头也不抬地一气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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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吃喝也有喜剧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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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的兄长参军后一度要提干,70年代的部队提干是大事,政审严格。杨兄所在的部队团政治处派人政审,查到了他准岳父的历史,时光倒流回1949年,解放前夕,有多事者找那个准岳父农民在内的多位朋友吃饭,说共产党要来到,天要变了,到时大家互相照应。说说就完了,既无文字记录,更无纲领之类的,后来却被人反映到了土改工作队那里,凡是吃过饭的人都去谈话,作了记录。因吃饭时确定说过对共产党和未来新社会不满的话,就把吃这顿饭定为反动会道门组织,叫什么名字呢?办案的人不能编,得从事实出发。因那顿饭最值得提及的好吃的,就是大块的红烧肉。于是,办案人员就把这个反动会道门组织定名为“吃大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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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也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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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祖坟在汉江边,但子孙后来分散,有一支迁到五六里外的地方安家。一开始,那一支的人还来祖坟祭祖。祭祖在祭祀吃喝,涉及主从威福。他们一支想整治另一支,就用棒子打祭祖的宗亲。来晚了,他们说不孝,祭祖的无理辩解,谁让自己来晚呢?甘愿受罚!然而,他们早早动身,明年来早了,这一支仍不依:来这么早干什么?难道是来混饭吃!又拿起棒子打。来者委屈,有口难辩,只好再吃棍子。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整治,来者终于胆怯。虽然来拜祖宗,可这样遭打,谁能受得了?因而也就没有人来了。这边的人傻了眼,带话人家也不来。志鹏先生感叹,一个并不荣耀的草根家族,也有正宗与渊流之分,号称“正宗”者耍威风好像不可避免。这样的结果只是自己和家族的败落,大家都做了不肖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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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百年中国家族兴衰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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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鹏先生记忆中的家人也跟金钱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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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印象中,上个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农村已成了中国社会最穷的地方。他们老家,社员一天的全部工分只值九分钱,人们常常饿肚子。每当有人拿鞋来钉,父亲拿过一个凳子,让人坐下,自己则拿起提前割出的轮胎胶片,按在要钉的鞋上,比好了大小,割下鞋掌,然后钉下一颗一颗鞋钉,如无杂事耽搁,与来人说着话,十多分钟就能钉好一双鞋,前掌后掌,一共四块,连手工费在内,也就收两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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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少年志鹏每周需要的粮食和两角钱的伙食费,对他是一个大坎。所要的粮食,母亲常常备好了,但钱是得向父亲要的。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一个过年的晚上,父亲掏出几角钱,给了他一次压岁钱,其余时间,他是不敢在他的面前说起钱的。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是初春的一个午后,他背起母亲给他备的粮食——几斤大米和一兜子红薯,去向正在门前干活的父亲要钱。杨父正在低头锯木头,听了儿子要钱的声音,许久不抬头,志鹏实在憋不住了,就又说一声,杨父突然抬起头,大吼一声:“不知道干活,只会要钱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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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贫穷激励志鹏寻找挣钱办法。有一年暑假,108公路在佛坪县动工了,他们大队的民工分在秦岭大山的磨石沟段。十六岁的志鹏报名参加,随着大人们抡铁锤,扶钢钎,看着点炮眼,四十天时间终于挣得三块多钱。他舍不得坐车,一天之内走了一百多里路,终于在离家二十多里地时实在走不动了,就花了两毛钱,坐了一辆顺路的大卡车,因肚子饿,下了车,就一头扎在路边,大约半个小时后才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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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年月,所有来钱的路都被堵死了,只有农民家的鸡蛋是可以在三天一逢的集上出售的。而他上学的大部分用钱,是母亲用鸡蛋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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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家庭环境让人有逃离的冲动。志鹏先生十八岁离开故乡,整整六年不回家,也是家乡给他的印象太苦了。至今三十多年,但当年送他参军的场面一直印在脑海里。他的大伯步行追赶几里路,将两块钱塞到了他的手里。1974年的两块钱,是当时他农村老家一个强劳力几乎一个月的收入。他的二姑夫骑着自行车,从上班的那个水库,赶到他必经的108国道上的杨湾坡头,送给他五块钱。当年五块钱可以买36斤大米,是定量只有24斤的城市居民一个半月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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