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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19 野哭:弘光列传 [:1706240737]
1706241920 野哭:弘光列传 史可法 抛骨竟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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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22 读《史忠正公集》卷三所收十四通家书和五份遗书,那是人所不知的史可法;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左支右绌、半筹不纳。既忧老父沉疴,复虑妻母不和,还要操心弟弟的婚事和前途。每信,从无片语豪言,更不见半点风花雪月、闲情逸致,有的只是焦劳与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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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27 史公祠飨堂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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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29 当代依照“ 英雄”“ 伟人”意念重构的史公形象。其实史可法的真容,身量短小,面貌也不好看,得以“猥陋”“貌劣”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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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34 野哭:弘光列传 [:1706240738]
1706241935 野哭:弘光列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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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37 2010年晚秋,为访弘光朝事旧迹,我曾至扬州,在梅花岭谒史公墓。入院,即见两边游廊壁上嵌满碑刻,多为1962年纪念史可法诞辰三百六十周年所立,而尽出于耆老宿将,如邵力子、蔡廷锴、陈叔通、郭沫若、赵朴初、张爱萍、胡厥文等。其中,蔡廷锴所撰碑文引我驻足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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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39 率孤军守孤城,临难不苟,宁死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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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41 寥寥一语,既是史可法殉难扬州的再现,也令人想起蔡廷锴本人1932年率十九路军淞沪抗战的往事,碑文内外,古今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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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43 岁月如轮,距蔡将军撰此碑,转眼又将半世纪。值此2011岁尾,我终于要动笔写一写史可法。不知怎的,临笔之际,反而觉得心头有些空乏,不复如访史公祠时昂奋。试析原由,发现可能是一年来于案头间形成了一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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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49 野哭:弘光列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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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51 照预先设想,围绕这么重要的历史人物,一定有丰富的著述可资借鉴和利用,然而很出意表。以传记论,迄今似乎只有一本朱文长所作《史可法传》,而它的问世,已是七十年前(民国三十二年)旧事[1]。这且不说,难以置信的是,直到眼下连史可法的生年都还是个问题。旧史中,官方的《明史》未载,私撰例如《小腆纪传》等等也不曾明言,而这一类基本事实层面的含糊,在史可法研究中屡见不鲜,有些简直非得形容为粗枝大叶。魏斐德教授的《洪业——清朝开国史》,算是有关明清鼎革之际的名著,它在写到史可法的时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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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53 1620年,他通过县试。1626年中举人。1626年中进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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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55 我不知道他根据是什么,或从哪里看来的说法。1626年,旧历为丙寅年。是年,中国不可能举行殿试——没有殿试,又如何中进士?这涉及明代科举制度,《明史》“选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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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57 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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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59 很明白的,乡试以上考试,三年一次,而乡试、殿试相连——头年乡试,次年殿试(殿试前头有会试,从结果论,会试是殿试的“前奏”,简便起见我们将它略而不谈)。所以,史可法不可能同一年既中了举人,又中了进士。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错误。明代乡试以上考试,除了三年一次,还有年份上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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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61 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会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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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63 这规律来自中国干支纪年法,我们避其繁琐内容,略而言之:凡乡试年份,必含“子、午、卯、酉”四字中的一个;凡殿试年份,必含“辰、戌、丑、未”四字中的一个。而1626年,岁在丙寅,既不可能有乡试,也不可能有殿试。在“三年大比”的循环期中,一年必有乡试,一年必有殿试,另外一年轮空,而1626丙寅年恰好就是轮空年!当然,中国的朔闰法是很麻烦的东西,汉学家有所疏忽与误解,不足为奇。但它提出或警示于我们的问题,却不能不注意,那就是迄今为止有关史可法的研究,的确处在相当粗糙的状态。我们不会苛求高鼻深目的洋人,但不能不躬问中国史学自身的不足。比如说,到现在我们连一本靠得住的史可法年谱都没有,否则,魏斐德教授大约是可以避免1626年举行过乡试、殿试那种纰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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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65 本文的写作,也因此不得不与最早的打算有所不同。当初,我于这篇文字的设想,是想凭借丰富翔实的已知材料,就史可法展开一番深入解读,重点放在他内心世界的探索,而不是作传记或生平的研究。现在发现,一些基本的研究或考证,已经绕不开。比如生年问题,如果不解决,以后每件事可能都受它的羁绊;何况像这样一位历史人物,对他生命轨迹含混了事,我们又于心何忍?所以在这情况下,也不得不兼顾少许的考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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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1967 先从破解史可法生年论起。过去官史及私史所以对史可法生年无明载,并非行文上的疏忽,而是确无一眼可见的材料。明末的官方史料流失厉害,崇祯以后便无《实录》。而在个人笔记、回忆录、亲历记方面,当时写作非常活跃,如《弘光实录钞》《青燐屑》《甲乙事案》《南渡录》《幸存录》《烈皇小识》《圣安本纪》等等,内容虽大量涉及史可法,但以我读到的论,均未提及其生年或适时的年龄(据之可推算生年)。另外,史可法自己著述中,也没有明确直接的表达。再者,他主要是官员、政治家,不像学者和著作家有众多且富于连贯性的著述,可从中稽索、分析生平经历。我曾细读所见到的他每篇诗文和书信,找寻一语自述年龄之字句,而无所发现。所以二十世纪前,关于史可法生于何年并无明说。甚至到八十年代,魏斐德教授谈到这个问题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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