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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一、“辉格主义范式”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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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步主义史学兴起以前,美国革命史写作的主导范式可以称作“辉格主义”。这里所说的“辉格主义”,既不是指美国革命时期盛行的爱国思想,也非等同于美国史学史上的“辉格学派”,而更接近于英国历史学家巴特菲尔德所说的“辉格派历史解释”。[3]具体说来,美国革命史写作中的“辉格主义”,包括五个相互联系而各有侧重的方面:一是爱国主义,肯定美国革命的正当性,强调殖民地居民面对英国暴政的威胁,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争取和捍卫独立;二是民族主义,宣称美国革命建立了一个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国家,特别是不同于欧洲各国的新型国家,开创人类争取自由和共和政体的新纪元;三是自由主义,把美国革命描述为一个抗击暴政、维护自由的事件,美国革命使自由的旗帜得以高扬,人的权利获得了保障;四是种族意识,不假思索地把美国革命看成是大西洋两岸英格兰裔居民之间的内战,相信革命的过程和结果仅仅与白人有关;五是精英取向,关注“建国之父”的活动,颂扬他们的政治智慧和对革命的贡献。这五点恰好与建国初期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若合符节,于是,这种“辉格主义”的美国革命史,既是在当时的意识形态氛围中酝酿成形的,又有助于强化当时的意识形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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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格主义”的美国革命史写作在革命后期即已出现,经过19世纪一些有影响的历史学家的倡导,遂成美国革命史写作的主流。第一部站在美国人立场上写出的美国革命史,出自革命参与者戴维·拉姆齐之手。可以说,拉姆齐的著作构筑了“辉格主义”美国革命史写作范式的雏形。他在书中详细叙述了革命的过程,逐年介绍重要的军事行动、政治事件和外交活动,把革命说成是一种英雄壮举,把华盛顿、大陆军将领,以及参战的法国将领和英方将领,当成这个“伟大故事”的主角。他特别强调美国革命的必然性,声称脱离英国而独立乃是殖民地居民整体性格的必然产物,因为英属殖民地居民从一开始就投身于自由,而殖民地的地理环境、土地资源、宗教、社会构成以及各种制度和政策,都有利于培养“对自由的热爱”和“对独立的偏好”。他相信革命的正当性,因为殖民地本来就是殖民地居民自己建立的,并不存在臣属于英国的问题,而英国的政策与举措却威胁和损害了殖民地居民所珍爱的自由。他虽然在书中写到了印第安人以及战争带给他们的不幸,并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他的主旨在于说明印第安人站在英国一边,阻挠美国独立的步伐,招灾致祸是在所难免的。他特别重视美国革命的历史意义,宣称革命改变了美国的面貌,开辟了一个伟大国家的光辉灿烂的前景:它确立了一种近乎完美的体制,美国人民如果不能获得幸福,那就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他还阐述了美国的世界历史使命,称美国革命是一场为了所有“人民”的“人民的革命”,为美国人、也为全世界人民开辟了“追求幸福”的康庄大道,因而载入了世界历史的史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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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问世的另一部美国革命史著作,为默西·奥迪斯·沃伦这位女性作者所写。她出身名门,成年后又嫁入名门,耗费三十多年光阴,终于完成了一部多卷本美国革命史。尽管约翰·亚当斯这样的“才智之士”并不欣赏她的史学才华[6],但是她的这部革命史却有自己的鲜明特点。较之拉姆齐的著作,这本书更富于文学和思辨的色彩,文辞优雅,语句繁复,其间穿插不少哲理性的议论,对革命时期的道德问题尤为关注,对革命所造成的社会风气变化忧心忡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女性作者的细腻和敏感。[7]当然,这并未妨碍她对革命的正当性和重要性给予充分的肯定。她采用传统的历史写法,以编年为序,以北美和英国的重要人物为主角,以政府变动和上层活动为重要内容,逐年叙述革命中的主要政治和军事事件,其中关于军事行动的篇幅尤多,而对各州及合众国的制宪、邦联国会、社会变化则很少提及。她对革命领导人充满敬意,对他们经受的艰难困苦深表同情,并称赞大陆军官兵是在为个人和国家的自由而战。同拉姆齐一样,她把独立战争描绘为一场在世界范围内挽救自由、抗击暴政的运动。她还对革命的后果做了极为浪漫的表述:随着革命战争的结束,旧的政府纽带被割断,新的政府亦告成立,“个人独立的自豪情感温暖着每一个胸膛,社会和宗教自由的普遍观念远播四方”;士兵解甲归田,工匠和农人致力于改进生产,文艺的天才开始在文坛施展创造的才华;“在这种形势下,每一个自由的心灵都应坚定地支持国家特性的荣誉和独立的尊严”。她也带有强烈的精英主义取向,对于革命期间下层人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崛起颇不以为然,宣称“美德的丧失”乃是“没有原则、没有教育、没有家世”之辈的贪婪和暴富所造成的。她还旗帜鲜明地谴责革命后新英格兰地区民众的各种“反叛”,对那些“放纵不羁、愚昧无知”的人大加抨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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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部同时代人所写的美国革命史著作,具有若干显著的共同点:它们都肯定美国革命的必然性和正当性;强调它反对暴政、捍卫自由的性质;对革命者的业绩满怀敬意,高调揭示了革命创建新国家、引领世界历史新方向的重大意义;很少提及黑人、印第安人和妇女在革命中的经历以及革命对他(她)们的影响。可见,这两本书可以说是“辉格主义”的美国革命史写作的早期典范。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除这两人外,其作品涉及美国革命的作者还有数位,如杰里米·贝尔纳普、约翰·马歇尔、埃德蒙·伦道夫、塞缪尔·威廉斯、罗伯特·普劳德、威廉·戈登、乔治·迈诺特、本杰明·特朗布尔和休·威廉森等。他们的书大多是关于革命中的地方性事件或领导人物,不属于革命通史性质的著述,但其思想倾向和写作方式,则与拉姆齐和沃伦相当接近,大致可以归入“辉格主义”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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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革命史著述的主旨,同建国之初美国人面临的许多问题密切相关:新生的合众国的性质是什么?美国立国的价值基础是什么?“美利坚人”如何界定?对新国家的认同感如何形成和巩固?早期的美国革命史作者通过对革命的回顾和反思,力图就这些问题提供自己的答案。对他们来说,革命是他们亲身参与或经历过的事件,在一定意义上,写作革命的历史就是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他们一方面要用革命史写作来为革命正名,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他们对革命的理解和阐释,促成一种全体美利坚人都能接受的传统,从而形成国家认同,推动民主共和实验的顺利进行。据美国学者阿瑟·谢弗研究,早期的美国历史学家不仅把历史写作视为一种文学活动,而且也当作一种政治行为,一种培育民族认同、服务公共政策的方式;同时,他们的历史著述也受到了当时政治和思想意识的深刻影响。[9]不过,这些作者并未承认自己具有意识形态的立场或意图,而宣称是站在人类公正的立场上来叙述和解释历史的。他们把美国革命写成一部英雄史诗,并力图让读者相信,这就是美国革命的本来面目。虽然他们也把革命描述为一场“民众运动”,但是实际关注的是精英人物,对于普通民众的活动并无多少具体的叙述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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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美国最有影响的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接受了处在专业化进程中的欧洲史学的熏陶,其历史写作的规范和方法远比早期的革命史作者成熟,但是在思想取向上却与那些先行者如出一辙,也可以归入“辉格主义”的范畴。他的十卷本《美国史》,有四卷涉及美国革命。这四卷书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详细叙述了美国革命的兴起和进展。他在解释美国革命的起因时,突出强调了革命的必然性:“美国革命不是来自于某些碰巧的意向。它是从人民的心灵生长出来的,乃是一种对自由的生动之爱的必然产物……”他虽然偶尔提及革命中的“不和谐”声音,但仍坚称独立战争是殖民地居民万众一心争取自由的事业。他同样强调美国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认为美国革命是为了“人类的利益”,旨在捍卫“全世界的自由”;列克星顿的行动不是偶然冲动的产物,而是“缓慢成熟的天意和时代的果实”。他关注共和主义实验的重要性,把共和制叫做美国的“天赐之物”。他对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相信美国作为一个年轻的新国家,其愿望不是恢复过去,而是面向“无限的未来”。他还揭示了革命史对于塑造美国传统的经典意义,相信革命时代的“英雄故事”,可以教导人们保持“谦逊”和“无私的爱国主义”。[10]后世的学者用“辉格派”或“浪漫主义”来标识班克罗夫特的史学,旨在突出他那种高昂的“爱国”热忱,以及对革命成就的衷心颂扬。如果借用海登·怀特的术语,则不妨把班克罗夫特的美国革命史看成一部“浪漫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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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班克罗夫特之后,关于美国革命的著作时有行世,其内容各有侧重,风格各具特点,只是在声望和影响方面不及前面提到的几本书。美国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谈到,革命一代对于美国革命的解释是一种“英雄史观”,他们写出的革命史是一种高度个人化和高度道德化的历史,是一部好人和坏人斗争的历史;而“辉格派解释”则与此不同,它强调结果的必然性和人类阻挡命定潮流的脆弱性。[12]这种说法固然有其道理,但似乎淡化了班克罗夫特与拉姆齐、沃伦等人在思想观念上的一致性。实际上,带有“辉格主义”色彩的革命史写作,都对美国革命的内涵和意义做了类似的界定:英国在殖民地推行旨在剥夺英裔居民自由的暴政,引起了“美利坚人”(殖民地英裔居民的另一个称谓)的一致反对;他们在“建国之父”的带领下,团结起来,英勇反抗,终于摆脱了英国的统治,创建了一个新的共和制国家;美国革命代表了历史的方向,维护和声张了人的自由与权利,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从此世界历史进入了自由反对暴政、共和制对抗君主制的时代。这就是说,美国革命主要是一场由英裔白人男性发动和进行的政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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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进入20世纪以后,“辉格主义”的美国革命史观却受到不断的批判,最终基本上被抛弃掉了。从一定意义上说,美国20世纪的美国革命史研究,就是“辉格主义范式”受到批判、颠覆以至最终被“新美国革命史学”取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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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辉格主义范式”的首次严重冲击,来自进步主义史学。工业化进程中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激烈的社会分化和对抗,以及各种理论和思潮的激荡,都对美国历史学家考察过去的视角和眼光产生了影响。他们开始关注美国历史中的冲突,留意普通民众的处境和所扮演的角色。进步主义史家从基于不同经济利益而产生的群体斗争着眼,发现以乡村居民为主体的民众与少数贵族精英及商业人士之间,围绕革命运动的领导权、革命的目标以及革命的结局等问题,展开了起伏不定的较量。在革命运动初兴时,民众力量和激进派取得了主动权,推动了革命运动的高涨;可是到80年代,保守派和商业利益集团重新得势,并按照自己的意图制定了新宪法。直到托马斯·杰斐逊当选总统,占多数的农业利益集团才最终取得胜利。这种说法冲击了美国革命是殖民地“万众一心”争取独立和自由的神话,也把观察革命的视角从殖民地与英国的关系转向了美国社会内部。同时,进步主义史家质疑“建国之父”的英雄神话,指出他们的立场偏向和私利欲望,特别是查尔斯·比尔德的著作,把“半人半神”的制宪者,说成是一些为了经济利益而讨价还价的凡夫俗子。进步主义史家还突破了“辉格主义”史学把美国革命单纯看成政治事变的观念,强调它作为一场政治、社会、经济和思想的全面变革的重大意义。J.富兰克林·詹姆森提出了“作为社会运动的美国革命”的命题,对于重新审视美国革命的内涵,对于讨论革命在后来美国社会发展中的意义,都开辟了新的门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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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进步主义史学关于美国革命的解释路径,在美国史学界产生了支配性的影响,埃瓦茨·格林、柯蒂斯·内特尔斯和默尔·柯蒂等学者在论及美国革命史时,都采用了进步主义史学的话语方式。[14]同时,梅里尔·詹森不仅继承了进步主义史学的基本观点,而且做出了重大的推进,通过更为扎实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内部革命”的假说。他认为,美国革命绝不仅仅是殖民地和英国之间的战争,也是享有政治特权和没有政治特权的人们之间的斗争。从殖民地时期开始,少数政治寡头控制着权力,忽视民众要求,镇压民众反抗;而普通乡村居民和城镇无产者,对种植园主和商人的寡头统治进行了反抗。革命发生后,激进派首次有效地联合起来,一度占据了优势。可是在赢得独立以后,保守派就竭尽所能地消除“战争带来的政治和经济民主”。他们要求建立一个有利于商人阶级、可以控制西部土地的“全国性”政府,以防范和抵御“内部革命”。激进派则拥护《邦联条例》所创立的“联邦”政府,反对保守派制定的新宪法。因此,美国革命主要是一场“人民大众”反对“地方贵族”的“内部革命”。[15]詹森后来对自己的观点做了调整和修正,但并未放弃“内部革命”的说法。[16]再者,他的观点不仅具有更加坚实的学理基础,而且通过他培养的一大批新一代学者而得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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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50年代,美国史学界涌起一股清算进步主义史学的潮流,“共识”取代“冲突”,成为解释美国历史的主题词。在美国革命史的写作中,“共识”理念表现为对革命保守性的强调,认为革命并非旨在改造社会,而只是维护已经存在的东西,因为殖民地居民早已是“生而自由和平等的人民”。用丹尼尔·布尔斯廷的话说,美国革命根本就不是现代欧洲意义上的革命,而只是一次比较保守的“殖民地造反”。[17]显然,当布尔斯廷对美国革命做这样的界定时,并没有考虑下层民众、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在革命时期的经历,而仅仅把革命视为英裔白人男性的事情。“辉格主义”史家虽然也把革命看成英裔白人男性的事情,把革命等同于摆脱英国统治,但是强调其反对暴政、争取自由和实行共和制的创新性,也就说,他们把美国革命视为一场真正的革命。然而,在“共识”史家的笔下,美国革命不过是一个冒用革命之名的保守事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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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共识”学派还没有来得及全面改写美国革命史,很快就成了强弩之末。随之兴起的“新左派”史学,在思想上受到各种激进思潮的滋养和激励,在学术上则与“新史学”桴鼓相应,由此启动了对“辉格主义”的新一轮冲击,并在新的基础上重塑了美国革命的激进形象。在研究美国革命的“新左派”史家中,斯托顿·林德和杰西·莱米什充当了急先锋。他们不仅注重革命中各种势力的冲突,而且把眼光聚焦在普通民众身上,林德重点研究佃农和技工,莱米什则关注海员。[19]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由“新左派”和“新史学”联手开创的研究美国革命的新路径,经过多次校正和调整,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激进史家。这种新路径可以说是对进步主义史学理念的传承,以这一派学者中的主将加里·纳什为例来说,他对进步主义史学怀有敬意,对梅里尔·詹森更是赞许有加,宣称读过他的主要著作。[20]不过,到纳什着手写作他的美国革命史时,受到挑战的已不仅仅是“辉格主义”的美国革命史范式,而是整个忽视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片面关注白人男性和建国精英的美国革命史写作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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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早期的史家通常尽量掩饰自己的意识形态立场,或者极力把特定的意识形态打扮为某种普遍主义。进步主义史家出于对社会现实的强烈关注,开始倡导以今视昔的“现时主义”,并用历史哲学意义上的相对主义来为这种做法正名。[21]到了五六十年代,社会政治高度“极化”,几乎每个历史学者都主动或被迫选取某种政治立场,于是,意识形态就成为历史学者争夺话语权的一种有力武器。同时,对兰克式的客观主义史学理念的普遍蔑视,也导致年轻一代史家毫不隐讳自己的政治和思想立场。他们把个人或团体的政治偏好带进历史研究中,从题材到解释,从材料到观点,都有某种意识形态的线索可寻。在这时的美国革命史写作中,“辉格主义”的意识形态虽然没有销声匿迹,但早已改头换面或藏头露尾,而平民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女性主义的声势愈来愈大。这三股思潮交织在一起而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了对美国革命的重新界定,使之从以“建国之父”为主角的革命,变成了以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为主角的革命。由此形成的美国革命史写作范式,不妨称作“新美国革命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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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二、普通民众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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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的说法,诞生于革命中的美国是一个现代民主国家。现代民主的基本含义,就是普通民众通过常规的合法途径,积极进入政治领域,选择政府官员,并对政府及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实际掌握政府权力的精英,往往对民众的政治理性和能力表示怀疑,对他们的积极行动疑虑重重,想方设法阻挠或制止他们在政治领域发挥作用。于是,民众和精英的关系,就成为美国民主的一个核心问题。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说,精英主义和平民主义两种倾向之间的冲突,在美国社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折射在美国史学中。具体到美国革命史的写作,历来有三个问题颇受关注:美国革命是为谁的革命?谁是革命的主力?它在什么意义上是一场“民主革命”?一些带有平民主义倾向的学者,对这三个问题做出了这样的回答:美国革命是真正的“人民的革命”,是“人民”为了“人民”自己的革命;普通民众乃是革命的主角,他们的革命主动性推动和塑造了革命的历程;只有充分肯定民众在革命中的诉求和活动,才能把美国革命界定为一场“民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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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平民主义”史家看来,美国革命史从来就是一个民众和精英较量的战场,双方为争夺美国革命的历史记忆而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不过,在很长时期里,精英凭借其权势和话语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表述美国革命的权力。历史学家艾尔弗雷德·扬认为,从革命后期开始,掌权的精英群体就力图抹去革命的激进性和底层色彩,把它“驯化”为一场温和的精英革命。而且,此后精英一直没有停止这种努力。[22]历史学家T.H.布林也说,美国革命史长期只讲少数几个名人,而多数美国人都不知道“人民的故事”;可是,“要是没有人民,就不会有革命,也不会有独立的国家”。[23]因此,民众乃是革命的天然主角。不过,扬也意识到,是否讲述“人民”的革命史,与历史学家自身有莫大的关系,因为“一个普通人如何在历史中赢得一席之地?这与保存过去的人的政治价值有莫大的关系”;虽然民众乃是革命的主角,可是,“直到最近,职业历史学家才向普通人民打开了大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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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扬说到的最后一点并不完全准确。美国革命史学的大门,在进步主义时代就向民众打开了一条小缝,后来的“老左派”历史学家,则把这扇门开得更大。这些学者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挑战盛行的美国革命史写作传统,但注重发掘与民众有关的历史资料,强调他们对革命的贡献。左派史家赫伯特·阿普特克曾立志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撰写一部“美国人民史”,于1960年推出了其中第2卷,即《美国革命》。这本书挑战了“共识”史学的革命史观和以往关于美国革命的各种解释,强调革命的经济根源,关注革命中的阶级斗争,并重视底层劳动者、印第安人和妇女的经历,尤其是强调黑人在革命中的作用。[25]不过,这本书受到了评论者的冷遇和讥讽,被轻蔑地称作对美国历史的“马克思式的考察”,缺乏新意,存在时代倒错、误用概念和分析薄弱的毛病,其观点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26]诚然,阿普特克的著作在学术深度、资料运用和理论的有效性方面确有欠缺,但是它触及了后来美国革命史学所关注的一些核心问题,特别是妇女、黑人、底层民众和印第安人在革命时期的经历。另一位“老左派”史家菲利普·方纳,虽然不以研究美国革命史见长,但他对忽视劳工作用的美国革命史深感不满,借助于“从下向上看美国革命”的视角,综合以往的研究,对劳工在革命中的活动做了梳理和定位。他也提到了黑人和妇女的作用。他强调,虽然革命并没有给所有劳工带来同样的好处,甚至在某些方面恶化了他们的处境,但革命激发了他们的“阶级意识”,增强了他们“表达不满”的能力,使他们在此后的劳工运动中受益于革命时期的经验。[27]然而方纳的研究也没有获得好评。有评论者认为,他的结论并无争议,但其材料和故事却缺乏新意;而且过于强调劳工在政治上的独立性,而忽略了他们在文化上和行动上与其他阶层的同一性。[28]不过,如果考虑到后来美国革命史学的思想取向,就不难发现,方纳这本书的特色恰恰在于,他没有把劳工作为上层阶级的传声筒和追随者看待,这与“平民主义”史家的解释路径在思想上是高度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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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从学术的角度看,虽然进步主义史家和“老左派”史家注意到了民众在革命中的地位,但是关于民众中的特定群体在革命中的具体作用,以及革命对民众的具体影响,他们并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在五六十年代,这一工作得到了新一代历史学者的大力推进。[29]一般认为,美国学者对革命时期民众行动的研究,或者说从民众行动的角度来解释革命的起源和特征,受到了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和乔治·鲁德的影响。[30]这两位史家力图扭转以往蔑视或贬抑重大历史事变中的民众行动的倾向,强调民众暴力并非宣泄无理性的愤怒冲动,肯定民众行动对于社会变动的积极作用。实际上,在霍布斯鲍姆和鲁德写作他们的划时代著作以前,一些美国的年轻学者即已着手研究普通民众在革命中的作用。1962年,林德在哥伦比亚大学完成了博士论文《革命与普通人:1777—1788年间纽约政治中的佃农和技工》;同年,莱米什在耶鲁大学写出了博士论文《海员对约翰牛:纽约海员对促成革命的作用》。[31]显然,他们的研究工作必定开始于此前数年,与鲁德和霍布斯鲍姆的研究大致是同步的。不过,只有在后两位欧洲学者的著作问世后,美国学者从中受到了更大的刺激和启发,对于民众的研究才得以全面铺开,逐步深入。[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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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眼光从建国精英转向普通民众,并不仅仅是一种研究视角的转换,而实际上是意在重写美国革命史。在这方面,莱米什不仅身体力行,而且还把美国革命史研究的新路径概括为“从下向上看美国革命”。[33]他提出这样的主张,一方面呼应了“新史学”的研究取向,另一方面也对后来的研究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评论者指出,纳什和其他许多学者可能都受到了莱米什论文的启发,只是他们没有明确承认这一点;而且,由于莱米什的博士论文未能及时出版,后来人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重复了他的工作,得出的结论也大同小异。[34]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种种新的尝试所造成的变化,逐渐在美国革命史学中显露出来。历史学家理查德·莫里斯在1977年观察到,美国革命史研究已经从精英转向了普通民众。[35]这是对美国革命史研究总体趋向的一个判断,大体上是准确的。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美国革命史,一种以普通民众为主角而重构的美国革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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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种以普通民众为中心的新美国革命史,到底具有一些什么特点呢?最突出的一点可以说是问题意识的转变。据扬的自述,他在60年代开始研究革命时期波士顿的普通民众时,感兴趣的主要问题是:“普通人民”在革命的兴起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除了与革命领导者持有同样的观念外是否还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革命的进程,又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了革命的影响?[36]扬提到的这几个问题,正是所有关注普通民众的美国革命史家所共同关心的,只是各家的侧重点不一样而已。这些史家提出和思考这样的问题,其潜在的意图在于发掘新的史实,以便做出正面的回答。如果这种正面回答在学理上能够成立,那就意味着美国革命史的面貌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可以说,六七十年代以来以“平民主义”为思想取向的美国革命史研究,都在力图回答这些问题。而要回答这些问题,单纯从政治史着手是无法做到的,必须采用新社会史的视角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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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答上面提到的问题,新一代美国革命史家首先要给民众及其行动正名。在以往的美国史论著中,当提及在露天聚集并采取行动的民众时,大多用“乌合之众”(mob,或译“乱民”)这种带有贬义的称呼;民众攻击官员、冲击政府机构的活动,则被叫作“乌合之众的暴力活动”(mob violence)。但是,同情普通民众的史家对这类词汇深为反感。菲利普·方纳在叙述独立运动中的民众活动时,明确反对“mob”的提法,而主张用“crowd”(群众)。[37]长期在美国从事研究的德国学者迪尔克·霍尔德,也对这个问题做了具体的讨论。[38]他受霍布斯鲍姆和鲁德的启发,觉得用“mob”来描述历史上的民众是不妥当的,而应当用“crowd”这种中性词。他认为,民众并不是非理性的乌合之众,而是具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和斗争目标的群体。历史学家长期过度关注精英人物的政治哲学,而不去考虑普通人的政治理念,误以为他们只是“无力言表”的人;其实他们是有自己的政治观念的,在具体的行动中,他们具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支点,其行动和思想相互配合,以有利于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39]此后,“群众”基本上取代“乱民”,成为历史表述中涉及积极行动的民众时的常用词。[40]另外,1786年马萨诸塞的民众造反,以往习惯称作“谢斯叛乱”;而在新美国革命史著述中,被重新命名为“1786年自订约章运动”(the Regulation of 1786)。同样,1794年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民众起事,一般史书上叫做“威士忌酒叛乱”。据说,这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采用的说法,目的是让当时的美国人相信,宾夕法尼亚西部居民的不满,与民主的萎缩和政府采取有利于富人的政策无关,而仅仅是对某项具体政策的反应。现在,“平民主义”史家将它改称“1794年自订约章运动”(the Regulation of 1794)。甚至1798—1799年的“弗赖斯叛乱”(Fries Rebellion),也获得了一个类似的新名称:“1798—1799年自订约章运动”(the Regulation of 1798-1799)。[41]这显然不单是一个改换名称的问题,而含有为民众行动“去污名化”的意识形态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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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了突出普通民众在革命中的主角地位,新美国革命史家还对革命的时段做了改造。在18世纪60年代,英属殖民地发生了若干民众起事,以往的史书通常不把它们同美国革命联系起来;在新宪法生效以后,宾夕法尼亚西部发生了几起民众抗争事件,过去的史书也不把它们纳入革命的范畴。然而,在“平民主义”的美国革命史学中,这些发生在独立战争两头的民众起事,都成了美国革命史的重要内容。这样处理的目的在于凸显普通民众对革命兴起的推动作用,以及他们对革命结果的失望。这样一来,革命的时段就大为加长,上起18世纪中期,下讫19世纪初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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