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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戈登·伍德与美国早期政治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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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个历史学家的治学,自然脱离不了具体的学术语境。美国早期史名家戈登·伍德,成长和活跃于美国学术急剧变动的时代,他的治学道路和学术观点,无不留有这个时代的鲜明烙印。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社会史和文化史交替引领美国史学的潮流,而长期雄踞史学高地的政治史则沉浮不定,处境多少显得尴尬。不少学者有意避开政治,政治史的意义、地位和学术合法性都成了有争议的问题。许多陆续加入史家行列的新人,对于重大的政治题材缺乏兴趣,乃至十分反感;经典的宏大叙事遭遇质疑和解构,精英主义史观受到抨击,中心和边缘的位置则被颠倒过来,从前受忽视的题材和未得到表现的群体赫然成为史家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兴趣和精力投向那些琐碎而细微的东西,鄙弃重大题材和综合性著述,甚至主动放弃了对共识和不朽的追求。在这种史学风气中,美国政治史家一面大力声张政治史的重要性,一面革新政治史的研究范式,力图以有分量的论著来提升政治史的地位。在这些史家中,戈登·伍德可算得一个影响颇大的人物。他一直倾心于政治史,曾开一代风气,到后来又显得跟不上史学变化的节奏。在一定意义上,他的学术经历可视作近几十年来美国政治史兴衰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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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一、伍德的史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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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伍德就读于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时(1958—1964),正当美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之际,史学研究生的数量也明显上升,许多边缘和底层家庭的子弟进入学术领地,历史学家的构成随之发生变化,史学向平民化方向迈出了新的一步。新一代史家关注的对象,主要不是国家、精英和制度,而是社会、普通人和日常生活。他们为了有效地确立新的问题意识,寻求新的解释路径,便自觉地取法于社会科学,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大量采用新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由此极大地改变了美国史学的面貌。其中最突出的变化无疑是社会史迅速兴起,并且很快取代了政治史在美国史学中的优势地位。伴随这种“新史学”一同成长起来的伍德,却并没有紧跟学术新潮,而是始终研究政治史,主要采用“经典的”历史叙事和分析的方法。在这一点上,伍德同他的导师伯纳德·贝林并不一样。贝林擅长政治史,并以此成名,但他善于追踪史学的新趋向,做过社会史研究,采用过计量方法,甚至还尝试过图像复原法。[1]不过,师生之间的这种差别,并不意味着伍德就是一个墨守成规、故步自封的学者。事实上,伍德一直都在以创造性的学术实践,去探索政治史研究的多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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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和贝林有一点是相同的,著述不以量取胜,迄今出版的著作不到十种,其中两种还是已刊文章的结集。特别受人关注的是,他在第一本重要著作出版后的二十多年里,一直没有新书问世。他的特点可能是轻易不肯出手,出手就要力求不俗。他的成名作《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以下简称《缔造》)获得了美国史学界的最高奖项班克罗夫特奖;第二本书《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以下简称《激进主义》)则荣膺普利策奖。其他著述如《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美利坚化》《自由的帝国》《美利坚的理念》和《过去的目的》等书,也引起了学术界不同程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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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是伍德的第一部重要著作,目前看来也是他治史生涯的巅峰之作。这本书的基础是他在贝林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2]其主题十分宏大,涉及的问题甚为庞杂,而基本立论则具有突出的宏观性和概括性:在1776—1787年间,美国革命一代人不仅构建了一种新的政府体制,而且形成了一套全新的政治观念,也就是独具特色的“美利坚政治体系”。[3]伍德的本意是通过比较1776年各州立宪中的争议与围绕1787年宪法的辩论,以凸显这十余年间美国政治文化的巨大转变;但随着论述的展开,触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几乎涵盖美国政治思想的所有主题。结果他就把《缔造》写成了一个鸿篇巨制,展现了美国革命时期政治文化变动的气象宏伟而色彩驳杂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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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研究的起点正是贝林止步的地方。贝林在《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中,探析了殖民地反英话语的来源和转化,在18世纪英国反对派思想与革命初起时的意识形态之间,建立了富有新意的事实关联。[4]伍德沿着这一思路来讨论革命时期的意识形态。根据他的论述,美利坚人在革命初期接受了英国辉格派的“政治科学”,抱有“自由—权力”二元对立的观念,力图借助英国的宪政资源来抵抗英国的“暴政”,重建在英国已被腐败和压迫所破坏的政治秩序,以维护人民的自由。但是,随着这一重建过程的展开,美利坚人对政治世界的理解和想象逐渐与英国人分道扬镳。他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绝无可能简单地移植英国宪政,“美利坚的事业”注定是一种创举,就是要建立一个全新的共和主义世界。这种共和主义既是一套政治原则和一种政府框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种社会理想;而且,这些不同的层面和维度乃是相互支持、相互依存的。在革命的进展中,美国社会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美德的脆弱和腐败的滋生引起了革命者的深切担忧。他们开始剔除共和主义蓝图中的乌托邦色调,进行新的政治探索,并用新的观念来看待和理解这种新探索的意义。这一过程始于各州的制宪,完成于联邦立宪。革命者一面进行体制上的摸索,一面进行观念上的推敲。一开始,他们着力于削弱和限制行政权,淡化甚至取消议会上院,并追求司法权的独立,其目的都是削弱和限制殖民地时期受人憎厌的总督主导。可是他们慢慢就发现,共和政府的构建并不只是抛弃君主制和贵族制的遗产,而要对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做出全面的、深刻的重新界定,其中涉及立法机构的性质、代表制、混合政府、两院制和宪法等一系列问题。他们开始质疑英国的议会主权论,强调人民主权,特别是人民制定和批准宪法并创设政府的权力,开始把政府各分支的成员都视作人民的代理人,并力图制约他们代表民意的程度和方式。到1787—1788年联邦立宪时,利益和观念的交锋更加激烈,联邦主义者追求的体制及其相应的政治观念最终得势,“美利坚政治科学”的框架也就基本确立。在政治原则的层面上,革命初期美利坚人通常把作为同质整体的人民与政府对立起来,相信只有抑制和防范政府权力的专断和扩张,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到了联邦立宪时期,人们发现美国社会的构成十分复杂,人民并非一个同质的整体,而是包含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再者,政治世界的斗争主要不是发生在人民与政府之间,而是存在于人民之中;人民的美德不再是共和政府的可靠保障,必须借助适当的制度来防止共和制的腐败和衰朽;这时,关键的问题不再是保护人民不受政府的压迫,而是防范人民中的多数人对少数人加以侵害,因之必须对人民的权力以及人民授予代表的权力加以提防和限制。在制度设置的层面上,美国革命者普遍相信,唯有民主共和属性的政体最适合美国,而这种政府的基石和轴心乃是代表制;由于契约不再是在人民与政府之间、而是在人民中间订立,因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界限已被打破,政府不再是嵌入社会而专属某一阶层,而成了超脱于社会之上的利益调节器,因而须以功能性分权取代等级分权,以实现对人民代表的权力的防范和制约。这样一套政治理念具有突出的美国特色,也显现了鲜明的现代性;它吸收并改造了来自英国的观念,增添了新的内容,超越了古典的和中世纪的政治理论。这就是说,革命期间美国人的政治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政治文化的面貌业已焕然一新。然则这一转变的动力不是来自书斋里的思想家,也不是某一套政治理论在美国社会传播的产物,而是许许多多政治人物的行动和思考逐渐累积的结果,并且他们的行动和思考深深地嵌入了复杂而剧烈的现实政治变动之中,伴随着激烈的利益和观点的博弈与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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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伍德对美国革命时期政治观念变迁的阐释,与“经典的”政治史,特别是“经典的”政治思想史是迥然不同的。有评论者指出,在整个美国史学界,关于革命时期共和主义的描述,没有人比伍德更清晰;关于18世纪80年代宪法辩论的说明,也没有人比伍德更新颖和更有说服力。[5]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如果仅仅把《缔造》看作是对共和主义的阐述,可能会遮蔽其更为重要的意义。伍德的论题是整个革命时期的政治文化,涉及革命一代关于政治合法性、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权力与自由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揭示了这一时期政治文化转变的复杂性、曲折性和渐进性。伍德后来在回应外界的批评时谈到,他反对把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视为截然两分的不同传统,“建国之父”的思想是复杂多样的,他们不需要在马基雅维里和洛克之间做出选择,他们在关注美德、忧惧腐败的同时,也重视个人权利,鼓励商业发展。[6]这表明在伍德的眼里,革命时期的政治文化是丰富而驳杂的,不能笼统地置于“共和主义”的标签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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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造》一书中,伍德提出了美国革命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的论断,但限于题材和论旨,对此并未展开具体的讨论。这个任务留给了二十余年后出版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伍德宣称写这本书的目的在于,纠正以往那种仅仅把美国革命看成是殖民地造反、独立战争或政治革命的观点,突出强调它作为社会革命的后果和影响,阐发它的“社会的激进性”。伍德提出,不能用法国革命或俄国革命那样的标准来看待美国革命;如果着眼于美国革命所造成的社会变动,那它就与历史上任何一次革命同样激进。伍德同时也看到,美国革命的这种激进性和社会性,只有置于18世纪的历史语境中才能理解;它所造成的社会变化,要到19世纪初年才鲜明地显现出来。这时的美国社会发生了激烈的、彻底的变化,这种变化不只是政体的改变,而且联结人们的相互关系也出现了决定性的变化。由此形成的美国社会,成了一个人类历史上不曾有过的全新的社会。伍德禁不住用夸张的笔调写道:“美利坚人几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世界上最为开明、最为民主、最具商业头脑和最为现代的人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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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来,伍德提出了美国社会变革的“三段论”,即从君主制向共和制再向民主社会的演进脉络。伍德这里所用的君主制、共和制和民主制,都不是单纯的政体名词,而是界定社会特征的“形容词”。在伍德看来,在描述18世纪大西洋世界的特征时,与其用“民主革命的时代”,不如用“共和革命的时代”来得更为贴切,因为最终摧毁君主制社会的是共和主义。在英国,君主制受到共和主义的逐渐蚕食、侵蚀和改造,最终变成了共和化的君主制。在北美殖民地,到了1776年,共和主义从潜流变成了巨澜;这场从君主制向共和主义的转变,主要是一种社会变革,是“一场真正的、激进的革命”。接着开始的从共和主义向民主社会的转变,则是一个更加复杂的过程。美国革命者力图建立一个基于共和原则的社会,但这种革命理想带有强烈的乌托邦性质。在《独立宣言》发布后不久,许多革命领导人就发现,美国人民似乎并不具备共和主义所要求的那种美德,一些新起的民众领导人利用自由和平等的辞藻来谋求政治权力,为了增进其选民的局部的和地方性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公共福祉,社会竞争和个人主义也逐渐抬头。在一定程度上,1787年联邦宪法就是对这种“民众社会趋向”的反应。然而,任何宪法,任何制度安排,任何司法禁令,都不足以限制革命所释放出来的“民众社会”的力量,这种力量以1776年时人们无法预见的方式改变了美国社会和文化。到19世纪初,美国变成了西方历史上一个“最为平等、最为物质主义、最为个人主义的社会”,一个“福音派基督教最为盛行的社会”,一个“默默无闻者的社会”。这一“民主社会”在许多方面与革命领导人的设想大相径庭。他们当初参与和领导革命,其奋斗目标是利用旧世界的材料来建立一种基于精英美德的古典式共和国,对于新出现的“民主社会”不免深感忧虑和失望。但是,历史的趋势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美国革命创造了“这一民主”,并且一直使当今的美国人受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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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伍德不主张以过程的烈度来衡量革命的激进性,他关注的是革命所造成的变化的深度和广度。在20世纪90年代的史学语境中,伍德阐述这样一个论题,所针对的似乎是美国革命史研究中的三种解释方式。第一种是进步主义史学,关注革命中的阶级冲突或利益斗争。为此,伍德把目光投向社会变革,揭示革命对于社会构成、人与人的关系、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的改造。第二种是一致论学派,把美国革命说成是一个保守而温和的事件,或者说是一场不是革命的革命。伍德因之强调,美国革命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既深且巨,是一场名副其实的革命。第三种是波科克及其追随者的路径,把美国革命的社会理想说成是古典共和主义的翻版,并认为这种思想特征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年。伍德则认为由于革命的巨大冲击和影响,共和主义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转化成了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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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伍德的立论引起一些学者的质疑。伍德的“师弟”迈克尔·朱克曼觉得,为了强调革命所造成的社会转变,伍德刻意夸大了殖民地社会的君主制特征;而他后来又说民主起源于殖民地时期,未免自相矛盾。朱克曼的结论更不客气:伍德所讲述的“激进主义”故事完全缺乏说服力,既不能得到二手研究的支持,也与他自己使用的证据不符。[9]爱德华·康特里曼谈到,君主制、共和制和民主制这种三分法,几乎没有涉及革命时期那些非白种的、不自由的和不属于东北部的人们;革命固然造成了巨大的变化,但奴隶制仍在延续和发展,白人向内地扩张导致了印第安人的损失;在考察革命的后果时,如果不囊括所有的人,就无法知道革命的规模和代价。[10]艾尔弗雷德·扬也说,伍德的“社会激进性”强调平等的观念、现代化、内地移民、资本主义和福音派基督教在美国社会转变中的作用,但采取的是一种“依附—独立”“不平等—平等”的二元对立观念,而且也没有充分吸收近20年的学术成果,在他的著作中看不到海员、学徒、契约仆、无地农民或贫困化的退伍军人的形象,也听不到奴隶、争取自由的黑人、妇女和印第安人的声音;所以,伍德的书不过是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的回响。[11]这些评论所触及的局限,在《激进主义》中无疑是存在的,但问题是伍德不可能写出一本让朱克曼、康特里曼和扬等学者满意的书,因为在政治取向和治史路径方面,伍德与这些人有着极大的差别和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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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主义》讨论美国革命造成的社会变化,其着眼点主要在革命时期,关于革命后的史事则未及深论。稍后伍德接到稿约,要为“牛津合众国史丛书”写一本1789—1815年的美国史,于是他便有机会详细描绘共和国初期的景象。最后成书的标题取自杰斐逊的话,叫做《自由的帝国》。丛书主编戴维·肯尼迪在总序中说,伍德这本书展现了独具特色的美国民主文化的发展,这种文化不仅塑造了美国政府的机体,而且也塑造了公民社会的风习、价值和行为。[12]不过,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这本书的主旨,最恰当的并不是“民主”,而是“巨变”。在伍德的笔下,新宪法实施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美国社会和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当时许多美国人来说,正如华盛顿·欧文的小说人物瑞普·凡·温克尔一样,一觉醒来就认不出自己的家园了。这种巨变是革命的持续影响的展现,在一定意义上乃是革命的后果。这期间美国的人口激增,地域扩大,生产转型,价值观念也趋向于看重生意和为利润而工作。人口和商业的变化,对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影响。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投票权并参加投票,政治实现了民主化。正是由于美国已变得过于民主化,因而这个时期的各种政治活动的主旨就在于如何“驯化”民主。美国人中间出现了一种强烈的意识,觉得自己生活在世界上最为自由的国家,他们同任何人都是平等的。不过,这种变化并非出于预先的规划,而是超出了所有美国人的意料,特别是与建国先辈的愿望背道而驰。到1812年战争结束时,革命的观念和理想基本上遭到了抛弃,美国变成了一个大众商业社会,民主和平等已是主导的信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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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牛津合众国史丛书”中的一册,《自由的帝国》具有断代通史的性质,其主要内容是政治。伍德虽然在书中论及了民众的政治活动,但他关注的是“高端政治”和精英事迹。涉及基层政治的内容很少,主体是联邦层面的政治变化;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人的名字出现频率极高,在索引项中排在前几位。书的前八章叙述联邦政府的建立、政治风气的变化、联邦党人的政策、共和党的兴起及其胜利、法国革命的影响等;后面还有两章讨论联邦层面的法律和司法体制,另有一章介绍联邦政府的外交,一章叙述1812年战争。也就是说,全书19章中有12章讲的是精英主导的“高端政治”。不过,伍德的政治史不同于传统写法,对事件和制度着墨不多,叙述的重点是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特别是政治行动者的观念和行为。这体现了伍德对政治文化的一贯关注。此外,书中也旁及人口变动、西部开发、社会改革、宗教、文艺和科技等内容,只是所占比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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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些年,伍德对专业史学与大众阅读兴趣的隔膜深感忧虑,十分向往那种既有学术含量、又受大众喜爱的历史写作方式。[14]撰写《自由的帝国》一书,给他提供了一个尝试的机会。他在内容的取舍、笔法的控制等方面,都极力顾及大众的阅读趣味。全书写得情节分明,叙事条畅,层次清晰,文字流利,有的地方还用了浪漫和夸张的笔调,写出了诸如“霎时间一切看来都是可能的”一类的句子。[15]据戴维·肯尼迪说,“牛津合众国史丛书”的目标是面向更多的读者,使历史对后人具有生命力,而伍德的《自由的帝国》出色地实现了这一目标。[16]这当然不完全是溢美之词。较之此前的《缔造》和《激进主义》,《自由的帝国》确实更有可读性,但学术和思想的含量却明显下降。这是一部长达七百多页的大书,讲述的只是二十多年的史事,理当对这期间美国社会的巨变做出深入细致的阐述。但伍德并没有朝这方面用力。书中多处谈到美国政治和社会的民主化,却未论及民众的政治诉求和政治行动,对于公民社会的民主运动也着墨甚少,这样就无法充分解释民主化的由来及其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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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比,这里不妨提及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肖恩·威伦茨的《美国民主的兴起》。[17]这本书中有近两百页的篇幅涵盖《自由的帝国》所叙述的时期。威伦茨同样关注精英政治,同样以重大事件为“经”来编织叙事,同样强调政治领导人的作用,但他没有撇开普通民众和政府外群体,而是把废奴主义者、妇女运动分子和劳工组织的政治意识及活动纳入叙事框架,同时也将联邦、州和地方政治置于同一个考察视野中。在他的书里,精英和民众在同一种历史运动中发生互动,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复杂的纠葛和竞争,对美国民主的兴起发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关于美国民主形成和演变的叙事,就显得更有立体感和层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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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二、《缔造》引起的反响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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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定意义上说,《缔造》《激进主义》和《自由的帝国》这三本书构成了一个系列,其主题是美国革命所造成的深刻变动。如果说《缔造》的核心命题是美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那么《激进主义》集中阐释的是美国社会的现代化。伍德的立论与后来的乔恩·巴特勒大不相同。[18]他并不认为北美社会一开始就具有现代性,它是通过革命而走入现代的。他的视角和观点也不同于“新洛克派”及波科克等学者,他关注共和主义向民主主义的转变,强调革命在美国民主社会形成中的推动作用。《自由的帝国》则以综合叙事的方式,细致描绘了美国革命之后共和主义向民主主义转化的广阔画面,进一步揭示了革命所造成的变动的历史意义,以及革命的能量如何最终融入常规的社会变迁之中,塑造了社会生活的整体面貌。值得注意的是,后两本书所讨论的问题,比如美国革命所造成的变动,共和主义向民主主义的转变,伍德都已在《缔造》中提出。就这一点而言,《缔造》既是伍德的成名作,也集中体现了他对美国革命的理解。《缔造》在美国学术界引起了非同寻常的关注,多年后还有强烈的反响,从中能够看到美国政治史研究在路径上的多样性,也可以了解不同学术理念之间的交锋是何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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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于1969年出版时,伍德还不到40岁,算是一个学术新人,居然写出了这样一本足以跻身经典之列的著作,不免令人惊叹。据有的学者分析,在伍德写作《缔造》时,美国革命史研究正处在停滞状态,进步主义的冲突史观和代之而起的“新辉格史观”,都受到了质疑和挑战,而伍德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改弦更张,不再关注社会冲突,转而重视观念冲突,凸显了革命时期意识形态的变化。[19]还有论者指出,伍德的书是新旧结合的产物:他在“新”社会史兴起的时代研究“老”政治史和思想史,采用“新”方法和“新”路径来探讨“老”题目,这种新旧的冲撞和结合,使他获取了意想不到的学术能量。[20]的确,伍德幸运地赶上了一个史学范式变革的时期,一方面,传统的课题和材料还没有被彻底耗尽;另一方面,相关学科新的理论和方法初露端倪,为处理旧题材提供了新工具。在《缔造》中可以看到许多当时还很新颖的理论的痕迹,其中包括政治学的政治文化理论,人类学的文化概念和意义阐释,心理学的观念与行为关系的理论,以及现代化理论中传统与现代两分的观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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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伍德还得益于贝林的影响和指导。伍德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贝林正在构思和写作《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将在美国革命史和政治史的范式转变中起到关键的作用。伍德的选题和思路无疑受到了贝林的启发,在写作中也得到过贝林的点拨。而且,在《缔造》成书之前,伍德又读到了贝林的新书。贝林似乎也把伍德视为自己的得意弟子,晚于伍德进入贝林门下的另一位普利策奖得主杰克·雷科夫,在若干年后还记得,他入学后不久,贝林就要他去哈佛档案馆调阅伍德的博士论文。[21]当然,伍德个人的禀赋和努力同样至关重要。在一个没有数据库、缺乏电子检索手段、许多资料尚未整理出版的时代,伍德依靠实地寻访和手工操作,几乎搜罗了涉及革命时期政治思想的所有重要文献。《缔造》一书所用材料之丰富多样,常令读者惊诧和叹赏。[22]更重要的是,《缔造》讨论的问题十分庞杂,头绪至为繁多,如果没有高超的驾驭本领和缜密思考的能力,恐怕很难构筑出一个如此庞大而条贯的论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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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缔造》的书评数量之多,评论者的学术地位之高,书评分布的刊物之广,对于一部新手的“少作”而言,都可以说是十分罕见的。当时许多活跃的早期史名家,不论其学术路径和观点如何,也不论他们对这本书持何种评价,都不吝笔墨发表自己的意见,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梅里尔·詹森、佩奇·史密斯和J.G.A.波科克等人。将近二十年后,在美国宪法制定200周年之际,美国早期史权威刊物《威廉—玛丽季刊》组织一个专栏,集中讨论伍德的《缔造》。该刊编者在按语中谈到,《缔造》自出版后就成了探索美国革命和建国时期政治思想的“航标”,为此后的研究“设定了步调,提供了标杆,充当了讨论的目标”,堪称“一部现代经典”。[23]为这个专栏撰文的作者,大多是美国早期史领域的一流学者,他们虽然对《缔造》提出了各种批评和商榷,但没有人否认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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