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476531
鲁多尔瓦伊事件:更强大的“保护”与更严酷的束缚
1706476532
1706476533
如果说奇吉林事件意味着“人民的斗士”利用农民的皇权主义情绪搞民粹主义事业而以失败告终的话,那么反动的“警察”们利用农民的民粹主义情绪(所谓“公社精神”)来搞皇权主义的企图不久也破灭了。随着俄国的进一步资本主义化,革命危机进一步发展,农民与沙皇政府的矛盾日益激化,农民对沙皇政府越来越无法“抑强扶弱”而日益不满,逐渐抛弃了皇权主义;而沙皇政府对农民越来越不像“国家保守力量的支柱”日益不满,逐渐抛弃“警察民粹主义”。1906年开始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标志着沙皇政府治国方针的巨大转折:从强制维护村社到强行破坏村社,从“抑强扶弱”到公开宣布“国家是为强者而存在的”。这样,沙皇政府便从共同体的人格化体现者变成了共同体的敌人、私有制的人格化体现者。而当年把沙皇当做“公社之神”来拥戴的农民也很快转而把沙皇当做公社破坏者来反对,从“宁可一切土地归沙皇,只要不归地主”[43]变成了“为一切土地归公社而打倒沙皇、地主、村社分离者和私有者”。
1706476534
1706476535
于是,当年斯捷法诺维奇等人办不到的事现在由列宁办到了:农民(以及穿军装的农民——士兵和农民的儿孙——工人)在新的“公社之神”布尔什维克领导下完成了革命,在打倒沙皇、地主、资本家与民主派的同时,也把斯托雷平土地改革的成果一扫而尽,独立农庄与单独农田几乎被消灭,在摧毁民粹派——社会革命党——的同时却实行了他们制定的《土地法》。农村公社不仅“复活”了,而且发展到空前的程度,甚至包括了那些历史上本来早已没有村社的地区。与革命前相比,这时的村社不仅拥有更多的土地与人口,而且土地重分更频繁、每户农民份地块数更多,每块面积更小,交错、分散更严重,平均距离更远,村社的平均职能、抑制分化与排斥资本主义的职能更强,对农户的束缚能力——从政治上的村会权威到经济上的强迫种植制——也大为加强了。[44]
1706476536
1706476537
随着共同体对个人的束缚——“保护”力和个人对共同体的依附性的加强,米尔首长对米尔普通成员的束缚——“保护”以及米尔成员对首长的依附也加强了。过去人们在抨击集体化时,往往把集体化前的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农村设想为乐园。其实那时农村中的罪恶并不少,可恶的кулак[45]也不是没有——然而,这些罪恶当然不是因为私有制、资本主义与商品经济太多,而是因为压制着这些因素的中世纪权力——米尔的权力太大。真正的кулак们与其说是什么“农村资产阶级”,不如说主要是村社中的恶霸。而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奇吉林式的革命”造成的结果!
1706476538
1706476539
于是,农村中又展开了新的一轮斗争。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新经济政策时期独立农庄与单独农田又趋活跃,它显示了农民个性的新觉醒和他们摆脱共同体的努力。但另一方面,当时主要发生的却是相反的另一种斗争:村社成员反抗村社首长,不是因为后者代表了共同体,而是因为它的“自私”行为损害了共同体,或者说是因为共同体尚未强化到使“自私者”无缝可钻的地步!20年代发生了大批这类事件,如尤西吉事件、鲁古事件和鲁多尔瓦伊事件等,其中尤以后者最著名。[46]
1706476540
1706476541
1928年秋,鞑靼地区的鲁多尔瓦伊村苏维埃与米尔首领操纵村社会议,根据“集体决定”,一次就当众鞭笞了多达300个违背了“社会意志”的贫农,被毒打者还要“自愿”在村社大会作出的对他们用刑的“判决书”上签字。“判决”所公布的理由是被害者纵其牲畜践踏了他人的田地。但是据说真正的理由另有其因。该村社已有50年未重分土地了,这些贫农要求村社加强其职能,加快土地重分频率,因而得罪了村社中自私的掌权者。在苏联司法机关审判此案时,村社社长(也是村苏维埃成员)仍坚持认为村社集体有权管教个人。公诉人问道:“那么,如果村社决议要杀一个人,你会这样做吗?”该村长毫不含糊地答曰:“我会杀的!”多么残酷的共同体权威![47]
1706476542
1706476543
然而,与它作斗争的那些贫农是些什么人呢?是企图摆脱村社束缚的“分离主义者”吗?是反对集体权威的“个人主义者”吗?恰恰相反,这些人正是因村社的“集体主义”还不够而不满,他们要求巩固那个有权拷打他们的宗法共同体,以便得到它的“保护”。为了提供平均主义的保护,村社必须有权支配全社的一切,因而也就有权支配全体社员的人身,直到对他们使用肉刑!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这些被拷打者的斗争取得了胜利,一个按照他们的要求更加巩固了的村社将完全有权给予侵犯它(以及它的人格化体现者)的任何个人以更加严厉的拷打,所不同的只是上述的被拷打者这时可能正主持拷打别人罢了!
1706476544
1706476546
鲁多尔瓦伊之后:极端的“保护”与极端的束缚
1706476547
1706476548
鲁多尔瓦伊事件中被拷打的那些农民为之奋斗的愿望很快便实现了。布尔什维克借这次事件以及其他类似事件大肆宣传“富农控制村社”的黑暗图景,并把这归咎于“资本主义”,发动贫农起来斗争,继20世纪20年代后期以村社打败了新经济政策中一度有所抬头的“独立农庄化”倾向之后,又以集体农庄取代了村社。它在政治上取消了村社的自治形式以及村社与村苏维埃两个权威并存的局面,用一个中央集权的“全俄大公社”取代了分散的无数小公社,在经济上把村社的“公有私耕”变成了公有公耕,强迫种植制变成了指令计划制,“集体主义”终于彻底战胜了“个人主义”!过去,人们谈到集体化时总强调它是斯大林暴力强制的产物,的确,集体化中的暴力手段是骇人听闻的,但暴力不能解释一切。我们都记得亚·索尔仁尼琴的名言:“如果斯大林时代的这一切不是自发产生的,如果这全是他亲自为我们一条一条地设计出来的——他可就真称得上是天才了!”[48]
1706476549
1706476550
集体化之后的苏联农村,宗法首长把持村社的现象连同村社本身一起都消除了,但随后建立起来的集体农庄体制的民主精神却更加衰落。集体农庄比村社更能“保护”社员不受竞争、分化和风险的打扰,也更能束缚社员并迫使其忍受布哈林所谓的“军事—封建剥削”,它消灭了有产者与无产者“两极分化”的最后一点尾巴,却把有权者与无权者的两极分化大大发展了:
1706476551
1706476552
乌兹别克一个集体农庄主席“使全村都处于恐怖之中”,农庄中一切重要职务“全被他的许多姐夫、妹夫、小舅子、亲家以及其他亲友所窃据”。他“挥霍了农庄13.2万卢布,以满足私人的需要”;他有一辆轿车、两辆摩托、三个妻子。“她们各有一套单独的住宅”。[49]
1706476553
1706476554
库尔斯克州一农庄主席把农庄视为自己的“领地”,并勾结会计、出纳、保管、农艺师、商店主任等互相包庇,“盘剥农庄庄员”几年内捞了十几万卢布。[50]
1706476555
1706476556
白俄罗斯一农庄主席“俨然以一个有封邑的小公爵自居”,“什么事都独断专行”。他根本不住在农庄,而住在城里自己的“华丽的别墅里”。而在关系网的庇护下,他还成了经常受表扬的“模范领导者”[51]……
1706476557
1706476558
中国60年代在“反修”高潮中搜罗的这些材料,与20年代苏联搜集的鲁多尔瓦伊之类的材料一样,都真实地反映了苏联社会的黑暗面。然而有趣的是:比苏联更典型的农民国家的中国对这些材料的看法也如苏联当年对鲁多尔瓦伊事件的看法一样:不是把它看成是中世纪的罪恶——社会封建主义的罪恶,反而把它看做是“资本主义复辟”!于是《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一文断言:上述这些坏人“都是属于农村资产阶级,他们的反社会主义活动,正是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和劳动农民进攻的阶级斗争。”
1706476559
1706476560
然而,在一个充满着“领地”、“封邑”、“小公爵”、“独断专行”和“家族统治”的社会里发动一场反对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在一个无论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都处于第四等级地位的中世纪式社会里发动反对近代文明的“革命”,会造成什么结果?“文化大革命”那场“反修防修”的浩劫说明了这一切。从逻辑上说,这场“浩劫”可以看做是“怪圈”划出的又一道螺旋,它虽然不是划在俄罗斯的土地上,却仍然是划在农民共同体的文化氛围之中。
1706476561
1706476562
可见,奇吉林—鲁多尔瓦伊“怪圈”的意义并不仅限于苏联一国。今天无论前苏联还是中国又面临着历史性的转型期,但愿“怪圈”不再重现。然而这除了需要防范民粹情绪以外,还对改革模式提出了要求,这是另话了。
1706476563
1706476564
[30]С. Г. Пушкарев, Крестьянская поземельно-передельная община в России. ORP,Newtonville(U.S)1976.P.183~225.
1706476565
1706476566
[31]在俄语中“мир”一词既可作“公社”解,又作“世界”解,“общество”一词既作“公社”解,又作“社会”解。
1706476567
1706476568
[32]金雁:《村社制度、俄国传统与十月革命》,载《陕西师大学报》1991年第3期。
1706476569
1706476570
[33]谢·尤·维特《回忆录》上册,莫斯科1960年版,第31~34页。
1706476571
1706476572
[34]Я. В. 斯捷法诺维奇:《我们在农村中的任务》,载于《公社》杂志1878年第8~9期,第30~40页。
1706476573
1706476574
[35]B. 杰巴戈利—莫科利耶维奇:《从暴动到恐怖》,莫斯科1930年版,第300页。
1706476575
1706476576
[36]《革命史文集》第3卷,莫斯科—列宁格勒1926年版,第213~214页。
1706476577
1706476578
[37]《民粹派经济文献》,莫斯科1958年版,第337页。
1706476579
[
上一页 ]
[ :1.7064765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