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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51 从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1500年至今 [:1706529135]
1706533052 百科全书的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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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54 百科全书——“教导的圈子”——可以作为18世纪的象征。这个时期像文艺复兴时期一样,坚信它掌握了新的知识,掌握得充分完全,坚信这是实现解放的手段。这种信心来自科学思想的明显进步。科学意味着不管传统观念如何定论,对所有问题都应运用理智来进行分析。最终一切都会被了解和“被圈住”。对自然和思想进行探索并把结果广为传播,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各地的人都达到理智而且仁爱的境界。语言、民族、习惯和宗教将不再造成分歧,众所周知这样的分歧是致命的。有一个单一的宗教和它的普遍性道德,有法语作为受教育者的国际交流工具,这样的世界将由启蒙思想家组成,或至少由他们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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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56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不求助奇迹的情况下,因为奇迹应当尽量留到最需要的时候,撒拉的强健体质和她免于生产和哺乳可能会使她的美丽维持到90岁。普罗科皮尼斯说,她一旦能够受孕就恢复了原来失去的美丽。这种说法不足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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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58 ——培尔论亚伯拉罕的妹妹和妻子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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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60 在实现这样一个世界之前,需要扫除许多东西,首当其冲的是基督教——不是它所宣扬的博爱和四海皆兄弟的道德,而是它超自然的历史、神学,还有教会。必须对世人讲明,《圣经》只不过是一群无知或诡诈的人编造出来的一些寓言。这种观点的形成可并不是理查德·西门神父的初衷,他是上个世纪一位奥拉托利会的僧侣,写了题为《〈旧约〉的历史之述评》一书,对摩西是否确是五经的作者提出异议。是他开了对《圣经》经文高等考证的先河,即对经文的意思和真实性进行分析,而不只是考证经文的准确性。大约与此同时,荷兰一位安静的思想家,被逐出教会的犹太人斯宾诺莎,提出了对《圣经》更进一步的解释。他的哲学带有自然科学的深深印记,与拘泥于《圣经》经文的信仰完全不同。斯宾诺莎认为,上帝无处不在,世间万物莫不充满着他的力量。上帝高不可仰,深不可测,人对他应有“出自理智的爱”。斯宾诺莎用几个定义和原理按严格的次序推断出100多个论点,他这个信念就是用这些论点以几何方法演示而成的道德和形而上学的一部分。如果认真研究一下《圣经》,会发现它像是由一些无名的抄写员堆积在一起的汇编,内容充满了矛盾。其中道德的训诫值得钦佩,历史部分的准确性难以确定,故事则只是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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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62 斯宾诺莎与17世纪的几位哲学家和科学家有通信来往,受到他们的高度评价。他出版的著作很少。他靠做工匠谋生,生活简朴,却谢绝了请他去海德堡大学任教的邀请。乍看之下,他似乎不过是又一个自由思想者和无神论者,虽然并不惹是生非。像西门神父一样,他当时没有多少追随者。在那之前,高等考证还只处于地下准备阶段。但不久之后出现的一部著作引爆了地雷,攻破了堡垒。著作的作者是皮埃尔·培尔,当时也在荷兰流亡。他编纂了一部称为“历史性和批评性的”大型辞典,里面对基督教的启示中人所熟悉的部分进行了比较、并置、探究和冷嘲热讽的描述。读者会受到他对基督教怀疑的感染,要不就因为他的亵渎而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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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64 为避免审查机构的刁难,培尔在辞典中写的词条很短,只是写明定义而已。他的学说载于附加的注解之中,这些注解长而字号小,这样一来审查官容易略过不看。光明的世纪就这样开始了,但同时也陷入了分裂。如果以为那时的哲学家和他们的《百科全书》轻而易举地赢得了胜利,那是因为看到他们的观点如今得到了普遍的赞同,是他们的观点帮助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世俗世界。但是,反对他们的力量并没有被消灭,19世纪时又东山再起,到今天愈加壮大。反对的目标——“启蒙”——不是理智或知识,而是18世纪的那套思想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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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66 培尔的《辞典》主要对知识分子有吸引力。杰斐逊有一套五卷对开本不足为奇。不过,是伏尔泰真正把辞典的思想传播给了普通的受过教育的读者、富有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男女和沙龙中形形色色的人。他的意思简单明了:《圣经·创世记》中有一点是对的,上帝确实创造了宇宙,但没人知道是如何创造的;上帝使宇宙按照规则——科学的法则——运转,而对这些规则他没有理由干涉。这就是自然神论,理智的人的宗教。它要求丢弃各种仪式、祈祷和蜡烛,也要丢弃恐惧,同时要认清教会对人的欺骗。这种欺骗只是为了达到牧师和僧侣、主教和教皇这些人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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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68 伏尔泰用尽各种手段和工具来宣传这个信条,在政治小册子中,在对别人对他人身攻击的反驳中,在五幕悲剧中,在偶尔的短诗中,在古典著作的再版说明中,甚至在私人信件中都广为宣传。最后,他把自然神论的论点提纲挈领,写了按字母顺序排列的一系列文章,每篇4~5页,题目为天使、无神论者、狂热、摩西、奇迹、救世主、平等、国家、容忍等,共73篇,编为《哲学辞典》。其实,他还可以在标题中加上简明和趣味这两个词。这本书等于是把培尔的著作改编为读者文摘的形式。文体明晰易懂,语带诙谐但低调含蓄;全书的主调合情合理,讲求实际,让人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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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70 宗教本身并没有遭到攻击,而是对它作了重新解释,把它简化了。面对伟大的造物主和他的创造,人当然会诚惶诚恐,这就够了。所有民族对造物主都怀有同样的敬畏之情,因为人如同自然一样,无论在世界的什么地方,本质上都是相同的。好的道德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因为这也是全球通用的。既然这些根本性的东西是基本一致的,就不应有造成冲突的原因,不应有宗教战争,不应有十字军东征、异教徒、皈依、宗教裁判法庭、火刑柱和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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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72 不过,无耻的教会并不是造成人对人残暴的唯一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是政府,也必须使它合理化才行。在这里伏尔泰又是集牛虻和蜜蜂于一身,部分地是因为机缘巧合。他年少气盛的时候言语间冒犯了一位贵族,结果遭到那位贵族仆人们的痛打。伏尔泰居然胆敢向那位贵族挑战,要和他决斗。为此,他第二次被关进巴士底狱(他已经入过一次狱了),还被勒令离开法国。伏尔泰决定去英国流亡。在那里,他很快交上了朋友,学会了英语,对英国的体制进行研究。两年后,他回到法国,写了《英国书简》。该书立刻引起轰动,造成巨大影响。法国开始推崇英国。一些作家决心学习英语,更多的英语作品被翻译过来,时尚和礼仪染上了英国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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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74 在《书简》发表之前,法国关于科学的哲学是笛卡儿的哲学(<201)。据报道,巴黎只有两位牛顿学说的信奉者。伏尔泰发表了他对英国社会和政治的调查结果后,接着又写了《牛顿哲学要义》。不久,他和其他人开始着手介绍约翰·洛克关于政府的思想。最有吸引力的是宽容这个观念。英国人只有一种调味酱但有100种宗教这句俏皮话并非出自伏尔泰之口。他也没有写信给爱尔维修说:“我完全不赞成你的意见——但我将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这句话是20世纪的一位女传记作家替他说的。不过,这两句话倒是很好地代表了他的言论和宗教自由的原则。那句俏皮话把事实过分简单化了:英国的新教各派确实都是合法的,但在权利和机会方面却不平等,天主教徒则多少是受迫害的。然而,英国的教会和政权还是允许沙夫茨伯里伯爵出版他大逆不道的观点,说宗教可以选择,无神论应当被认为是一种形式的信仰。允许他这样做的理由是争论可以出真理,在争论中应当做到真正的各抒己见,无论提出的意见是多么谬误。法国的知识分子一下子就看到了言论自由的好处,他们记得伽利略的遭遇,他们也知道笛卡儿、伽桑狄、西门、培尔和其他有创见的人因害怕索邦大学的迫害而被迫修改或隐藏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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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76 约翰·洛克是何许人也?他是个医生,是牛顿的朋友,在斯图亚特王朝期间不见容于他的祖国,不得不在荷兰和法国游荡达8年之久。在这两个国家中,他结交了一些先进的思想家。詹姆士二世1688年被赶走之后,洛克回到祖国,成为推翻国王的政党的代言人。当时发表的权利宣言需要有一位理论家当作者才说得响。洛克正是合适的人选,因为他在外国吸收了先进的思想,又在他自己关于形而上学和政治学的著作中把这些思想雄辩地阐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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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78 在政治学方面,他从自博丹到霍布斯这些研究人类社会起源的理论家那里获益匪浅(<245;267)。比如,宽容会加强而不会削弱国家这个论点就来自与世隔绝的思想家斯宾诺莎的一部著作,也是他发表过的唯一著作。代议制国家的各种好处在哈林顿的《大洋国》里已经一条条列举得清清楚楚,更不用说有民主思想的清教徒在这方面的意见(<264)。简而言之,洛克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以明白易懂的文字总结了早已发展成熟的思想。洛克被尊为发现并首先阐述了“人民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与生俱来”这条原则的人,这不能怪他欺世盗名,而是常见的文化倾向造成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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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80 既然人民的这些权利要取代君主的神权,洛克就先从否认后者着手。罗伯特·菲尔默爵士写的一本小册子给他提供了机会。菲尔默代表着相当一部分英国人,他们对于1688年暴力推翻合法的王权大为惊骇。与这些人有同样宗教信仰的菲尔默认为,绝对君主制可以溯源到亚当的父权和普遍权威,它是由神的旨意下交给每个统治者的。有人说这是个荒谬的思想,但是,对于和莎士比亚一样相信国王确有神力保护的大多数人来说,权力由上帝交给第一个人,以后再交给他所选定的后代,这是合乎逻辑的;它是推理的一部分,它的出发前提是《圣经》这部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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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82 政府的目的是实现人类的利益,哪个符合人类最大的利益呢?是让人民永远处于专制政权无限的意志支配之下,还是使统治者有时也会受到反对?当统治者被推翻后,(权力)回归社会,人民有权做主酌情决定给它以新的形式或把它交给新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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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84 ——约翰·洛克,《政府论》(16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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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86 与它相比,洛克的前提是对于社会起源的一种假设。如同霍布斯的理论一样,这种假设出自自然的状态——理性和自然这永恒的一对又一次出现(<69)。洛克的推理如下:自然中的人有靠个人力量所能争到的一切权利——没有限制,没有禁区。但这种暴力的混战给人造成了不便,于是他与同类们达成协议,建立起一个权威来控制暴力,解决争端。这就是社会契约或协定。这个安排一旦建立,产生了法律之后,就对所有人永远有约束力,除非这个权威,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滥用交给它的权力。如果它这样违背契约,社会的成员就可以予以抵抗,甚至可以推翻统治者(们)。洛克用这条规定证明,赶走詹姆士二世,让一个愿意遵守契约规定的人,即奥兰治的威廉,来取代他,这样做是有道理的。洛克和菲尔默推理之间的根本分歧在于洛克的推理完全没有宗教的因素。这一点清楚地说明,对他来说理性比神的启示更为可靠。洛克在两篇论文中提到过上帝,但那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当先进的思想为研究自然的结果所深深吸引的时候,似乎把自然作为推理的基础比信仰更为坚实。但两者的起点都同样不可靠:一群习惯于互相抢夺食物、住处和女人的野人自发地聚在一起制订契约,这样的情景同权威按神的旨意从亚当一直传到詹姆士二世的说法一样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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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88 对洛克和同新国王威廉三世谈判的英国人来说,社会契约的条件就是权利宣言的13项条款。但洛克希望他的文章能够上升为理论,高于当时当地的需要,适用于一切时代与地方。普遍权利归结为三项:生命、自由和财产。最后一项基于这样的概念:当一个人把他的劳动同某些物质的东西“结合起来”的时候,所得的产品就无条件地属于他。保证这些权利的权威不能是霍布斯式的绝对统治者。无限的权力太容易导致专制暴政,那是有神意所依的君主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洛克认为主权在于人民。既然全体人民一道行使主权有诸多不便,所以他们推选代表来替他们代理。这些代表中有的制定法律,有的负责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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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90 沿着这条线进一步推理,可以看到,最好地体现了上述结论的政府形式是英国的所谓混合制度:国王参与议会(议会包括下议院和上议院),由选举而成的下议院完全控制赋税和军队。任何权力只有得到军队的支持才能稳固,于是下议院用一个巧妙的办法来保持它的权力:它每年通过一项叛乱法令,有效期只有一年。没有这项法令,就没有军法,也没有军事法庭来执法。美国宪法抄袭了这条聪明的规定,并规定总统为三军总司令,因而进一步加强了这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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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92 在伏尔泰居留英国期间,另外一位法国观察家孟德斯鸠男爵也到了英国。他来自法国南部,是那里地方法院的副院长,也是法律界贵族的一员。孟德斯鸠不需介绍信便受到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和其他显要人物的热情接待,因为他声名卓著,是畅销书《波斯人信札》的作者。那是一本虚构的小说,讲的是一个波斯人对法国宫廷的访问。书中对双方都作了辛辣的讽刺,对法国人和波斯人对于宗教、规则、道德、妇女和礼仪的态度同样予以嘲弄。该书在欧洲大获成功。当时读过这位机智诙谐的年轻法官的书或与他交谈过的人们怎么也想不到,20年后,在世纪中期,孟德斯鸠在发表了一系列对罗马的伟大和衰落的研究之后写出了一部结合历史、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巨著《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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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94 书的标题译为“论法的精神”并不能完全达意(<220)。“精神”一词在这里的含义为意图和恰当性;“法”其实指的是宪政,即政府的形式。这部著作内容浩瀚,作者在书的开头就告诉读者,他在组织此书的材料时不止一次地感到气馁。各地读者盛赞他这一壮举,特别是法国人更加深了崇英狂热:书中论述自由的前六章描写的就是英国宪法对自由的体现。权力分为立法、执行和司法三部分,确保了自由和民权;这三部分权力平等,因而保持了政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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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96 孟德斯鸠暗示他对这样的机制有美化之处。这个提醒甚为明智,因为在切斯特菲尔德的英国,政府的实际运作与书中介绍的合理秩序大不相同。首相(新设的头衔)是国王的代理人,行使国王赋予的执行权力,他若想执行任何东西都必须首先控制议会,他也经常使用这个权力来反对企图干涉立法的国王。孟德斯鸠写道,司法的独立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而是寓于陪审团制度。事实上,法官和陪审员经常听从执行部门的命令,而议会只要通过一项法律就可以把人定罪;权力的分配界限不清。尽管有这些重叠之处,但孟德斯鸠的权力分立和平衡的理论大受欢迎,被称为世界奇迹之一。它在美洲的殖民者之间深得人心。他们所读的文章中引用最多的就是孟德斯鸠的话。他们获得了自由以后,把这一理论写入了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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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098 我无意查问英国人目前是否享有这样的自由。我只要宣布他们的法律确立了这些自由就已足够,不再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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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33100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7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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