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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文化简史:从起源到江户时代 第十一章 中国的制度在日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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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新的统治者定都京都后面临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难题,大多数难题都与土地所有制和赋税这两个基本的主题相关。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已经—或许过于详细地—讨论过这些问题,但是这里我们必须再次提到它们,因为它们对随后日本历史上几乎每一项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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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时代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免税的私有地面积快速扩大、数量迅速增多,私有地又被称为庄或庄园(Shō或Shōen)。免于纳税的土地众多。奈良时代免税土地的所有者主要是佛寺和寺庙,在宗教热情高涨的早年间佛寺和寺庙收到来自国家和虔诚的个人的大块土地捐赠。这些土地作为寺院地产,既不用缴纳国税又无须承担地税。政府随后禁止个人将土地转让给佛寺,但是这则禁令从一开始就形同虚设,因为8世纪佛寺拥有的土地稳步增加,既有个人的捐赠,又有政府的赐赠。9世纪,在寺院土地持续扩张的同时,寺院还通过这个时期常见的另外两种方式获得免税土地。一种是相对正规的方式,即天皇将大面积的已开垦或未开垦的(免税)土地赐给众多的皇室成员、天皇的宠臣以及高位官员。另一种方式是私人随意占有可开垦的土地、草地或林地,这些土地也都是无须纳税的。可供天皇任意赐赠的土地自然是有限的,不过没过多久有权势的领主就开始宣称自己的土地原本是无须纳税的皇室土地,如果权势足够大的话,他们都不会设法获得特许,而是迫使地方官员认可他们的所有权。与这两种方式同时出现的是委托和授俸两种惯例,而这进一步导致了完全免税或部分免税领地数量的增加、范围的扩大。这一问题十分复杂,但是我们可以说,越来越重的税收迫使小农或中农要么抛弃分给自己的土地成为流民,要么投到有权势的免税土地所有者的门下受其庇护,正如我们在对奈良时代行政体制的研究中所看到的那样。委托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是常见的做法是需要纳税的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将土地交给免税土地的所有者,这块土地因而并入免税土地。这种委托是名义上的,因为委托人保留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为这种庇护或税收的免除,委托人按照约定的比例,将委托土地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给受委托人。受委托人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障,可能会将自己的土地委托给更有权势的免税之人,这种方式可能会被重复使用,直到最后一层的受委托人是有着无可撼动的免税地位的机构或个人,比如像东大寺这样的大佛寺或者位阶最高的官员甚至亲王。授俸是与委托相反的一种方式,主要是免税土地的所有者将与土地相关的某些权利或特权授予一个受他雇佣、为他管理或耕种土地的人,这些权利和特权包括获得该土地产出的一定份额、使用隶属于该土地的人力、充分利用该土地所有者的一部分资产。因此,它是一种租赁形式,尽管起初租赁的周期并不确定,但是它逐渐具有了世袭的性质。总之,大多数小农宁愿冒险耕种租赁的土地也不愿把体力浪费在分配的土地上,因为在满足了征税者之后,耕种分配土地的所得寥寥无几。委托和租赁的形式多种多样,其协议有时是口头的,有时是书面的;同一块土地常常附有各种类型的权利和义务,并一级一级地转让下去。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联想到平安时代的土地所有结构变得如此混乱,那些手段强硬的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通过强制或威胁扫除一切法律上的障碍并明确确立自己的所有权。政府竭尽所能地抑制这些破坏性倾向,却无能为力,一部分原因是有太多身居高位的人本身就有免税的领地,另一部分原因是可供分配的土地原本就只占已开垦或可开垦土地的一小部分。大化改新时期可供分配的土地可能只有稻田,而且只有稻田才会被开垦或被登记。但是除了可分配土地之外,日本自然还有大量已开垦但未登记的稻田以及面积相当大的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且不提当时周围未被占据的其他适于或不适于耕种的土地。因为当时国家组织制度是建立在均分土地的基础上的,而可用于均分的土地越来越少,所以土地所有制的崩溃势必会带来国家组织制度的崩塌,或至少带来国家组织制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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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调整是平安时代典型的政治特征。尽管日本在引进唐朝行政结构之后就进行了某种程度的简化,但是依旧太过复杂,完全无法达到目的。套用中国的谚语,用一个庞大且复杂的行政体系来治理日本这样一个地域狭小、人口稀少的国家就像“用牛刀杀鸡”。不久之后,行政法规(令)规定的官僚等级结构的大部分职能都已丧失,取而代之的是不规则发展的机构。太政官的影响力衰弱,大多数大臣和参议丧失了权力,其官职变得有名无实,官位也变成了名誉性的,不过他们的人数却增加了。政府中一些新机构的发展方式会令学习英国宪法史的学生感到意外地熟悉。这些机构中最为重要的分别是关白(Kwampaku,意为“摄政”)、藏人(Kuraudo,意为“档案管理员”)、检非违使(Kebiishi,意为“警务专员”)、勘解由使(Kageyushi,即“审计官员”)。对这些官方机构的逐一描述有助于呈现当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几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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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白”一词第一次出现是在汉朝的文献当中,指的是充当君主喉舌、向君主汇报并服从其命令的官员。在日本,关白这个官职是从摄政发展而来,摄政指的是那些在天皇年幼的时候掌管国家大权的人。第一任关白是藤原基经(Fujiwara Mototsune),他在年幼的阳成天皇(877~884年在位)即位之初担任摄政,并且在废立阳成天皇、改立光孝天皇之后继续担任关白。不久关白成为日本最高的官职,位于太政大臣之上。有时候关白同时兼任一个职位,即他名义上的官职,也可以说他在太政官中的职位,相当于右大臣或左大臣,但是他依旧位居太政大臣之上,能够直接面见天皇;他表面上执行天皇的政策,但实际上影响着政策决策。事实上他是一位独裁者,从10世纪开始,藤原氏的族长接连实行专政,进而确立了藤原氏的支配地位,这种专政从大化改新时期的藤原镰足开始,8世纪的时候因为氏族内外的斗争而中断,9世纪逐渐恢复,一直持续到12世纪。强大氏族占据支配地位阐明了1868年明治维新之前一些与日本政体不可分割的特征。国家名义上的统治者尽管得到近乎崇拜的敬仰,却没有实权,在真正的事务处理中取而代之的是一位有影响力的大臣。我们最早可以从苏我氏为了打败竞争对手、获得举国至为重要的地位所做的努力中看到这种做法。藤原氏将这种二元体制发展到高度完善的阶段,随后的幕府、摄政或军事独裁者都延续了这种体制,直到近代。在其他国家的历史中,我们能够轻易找到与之类似的或控制皇宫或控制统治者废立的人,但是日本的传统在某一方面与众不同,那就是氏族体系在政体方面的体现。因为尽管藤原氏出现了多位伟人,但是藤原氏的支配力源自家族团结而不是个人的德行。日本人一直有着强烈的家族情感、家族自豪感和家族凝聚力,而中国关于先祖崇拜和孝道的教义更是强化了这些情感。藤原氏获得并维持其权力正是通过家族联系,而不是其他方式。藤原氏的女儿要么嫁给历任天皇,要么嫁给亲王,只有这些妃嫔所产之子才有希望继承皇位。藤原氏占据了国中所有重要的官职,并且煞费苦心地获得了免税领地最重要的权力,且不用费心费力管理这些领地,以至于12世纪藤原氏的一位成员宣称他的家族从未管理过一片领地,这意味着他们一直都是最后一层委托人,从土地中获取收入却从不费力打理。这个拥有强权的氏族几乎从未用暴力对抗对手,这一点很有趣,它说明了家族制度在日本的影响力。那些看似会成为他们阻力的人要么被残忍地、默默地流放到一些偏远的令制国;要么被说服,剃度并退隐佛寺。无须言明的、稳定的家族压力要比杀戮更有效果。菅原道真(Sugawara no Michizane)是藤原氏的劲敌之一,其仕途发展除了能让我们对当时的事件有大致的了解之外,也可以用来阐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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菅原道真出生在一个古老但不强大的氏族,因学识而为人所熟知。他成长在一个以中国学问为贵的时期。他擅长作文、诗歌和书法,是大学有名的老师,在大学里受到一些备考的年轻贵族的注意。他得到宫廷重用,成为皇位继承人的导师,并将自己的女儿嫁到皇室为妃,因而快速攀升至高位。894年,朝廷决定派遣使团出使唐朝,道真被选为遣唐使。但是他并不愿意去,毫无疑问他不愿失去在朝中的发展机会。他请求天皇不要再派遣唐使团,引用在唐留学僧的汇报,称唐朝形势险恶、渡海旅程凶险。天皇同意了他的请求,日本与中国的官方往来自此中断。唐朝的局势的确动荡不安;此外,日本也到了一个阶段,或者它自以为到了一个阶段,可以独自吸收、辨别它引进的中国文化,使之适应自身的需要。当然,官方交往的中断并不意味着中日彻底断了往来。当时仍有僧侣、留学生和商人往返于中国和日本,但是大体来说,到9世纪末的时候,日本对唐朝体制的热情减退,日本人开始自立,开始探寻适合自己的方式。这一时期日本人的态度发生些许改变,开始支持纯粹的日本学问。说到这里,道真本人也能够熟练地创作本土风格的文章。不过这个时候他的行政能力和学问一样为人称道,899年他任右大臣一职。位居他之上的自然是藤原氏。道真深得天皇宠信,以致藤原氏和其他豪族都嫉恨他的快速攀升,并迫使天皇任命他为九州太宰,这相当于流放,道真从此再未返还朝中,天皇也未敢召回他。这就是藤原氏处治强大的天皇宠臣的方法。因为我们可以轻易地联想到没有他那么强大的政治对手几乎无力与之抗衡,当藤原氏失势时,他们也一定会失势,导致其失势的不是位于都城的政治对手,而是在日本东部偏远的令制国不断积聚实力的一个家族。这个家族就是平氏。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平氏得势是因为军事才能,但是皇室血统、家族声望和家族凝聚力也是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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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日本的贵族情感通过赋予最高官职以世袭的特质、打破从中国引入的政治体制的官僚结构或者至少赋予其明显的日本特征来彰显自己的实力一样,我们也能从平安时代很多得到实践的行政手段中看到民族情感的印记。前文提到的特殊政府机构的发展也体现了这一特征,那些倾向于认为日本只擅长复制外来机制的人可以注意一下这些特殊政府机构的发展。事实上,他们起初复制外来机制的勇气和智慧非常值得称道;后来的历史表明他们从未满足于对引入模式的不加鉴别的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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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人所(Kuraudo-dokoro)是一个小机构,810年始设,起初负责掌管宫廷机密文书。久而久之,因为藏人所官员可以接触到天皇,所以影响力也不断扩大,直至在藤原氏的影响下成为处理宫廷事务的最高机构、天皇诏书颁布的渠道以及将诉求和陈情表呈给天皇的中介。897年,藤原氏族长藤原时平(Fujiwara Tokihira)成为藏人所别当(Commissioner of the Bureau of Archivists)。这一任命,再加上藏人所的声望,让藤原时平有了把它作为便宜的裁决执行机构的机会。而律令中规定的早期诏书颁发程序极为复杂。诏书由一个机构起草,拿给另一个机构严格审查,接着拿到太政官由多位参议签字,然后呈给天皇批准、盖印,最后经过更多程序颁发给畿内和各令制国的当权者。藏人所走捷径,直接颁布敕令,虽然不及正式的诏书正规,但是具有同样的效力。当然,有了强大的藤原氏作为别当,藏人所的敕令并不局限于常务,到9世纪末,藏人所获得了行政权甚至司法权,而太政官和中务省可真正行使的权力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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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非违使厅(Kebiishichō)的发展和藏人所一样偶然。我们并不清楚它最初是如何设立的,只知道817年的时候,皇宫近卫的一些官员受命作为检非违使监督天皇令状的执行。检非违使的字面意思是“检举违法行为的使者”,起初逮捕违法者只是这些人正规军职的偶尔延伸,但很快变成他们的固定职责,因为律令中规定的程序太过烦琐,不久之后检非违使就设立了一个独立的机构,并夺取了之前分别属于左右卫门府(Guards)、弹正台(Board of Censors)、刑部省(Department of Justice)、左右京职(Metropolitan Council)的逮捕、审问、判处、申述的特权。870年,检非违使拥有对所有暴力犯罪行为的审理权,包括从逮捕到处罚等各个环节。他们的权力是如此之大,以致其命令与天皇敕令的效力相当,那些违背他们的人被以叛国罪论处。10世纪,他们甚至开始逮捕并处罚那些拖欠税款的纳税者。严格来讲,他们的管辖权只限于都城以内,或者至少不超过都城附近地区,但是随着权力范围的扩大,他们倾向于远距离行使权力;与此同时,各令制国也设立了仿照检非违使厅的机构,所以其下属的检非违使的人数大大增加。他们的工作需要的是强壮的、意志坚定的人,所以检非违使自然从好战的阶层中招募下属。我们已经提到,都城大多数军职由出身良家的年轻男子出任,这些出身富裕的年轻人装点门面还可以,但不善战。自然而然地,那些被检非违使厅招募的真正有作战力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他们,进而发展出一个军事兼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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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时期卫府将军的宫廷着装,取自早期的一本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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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检非违使权力的增加,他们开始忽略刑事律令,并且逐渐积累了大量判例法。现存的文献中记录了检非违使厅编纂的供自己官员使用的多部判例法典,如《检非违使法令汇编》(Summary of Kebiishi Edicts)、《自用说明》(Private Instructions)、《检非违使判例集》(Formulary for Police Commissioners)、《审讯手册》(Manual of Interrogation)等。这些文献现已不存在,但是从其他著作的引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文献共同构成一个行使简易审判权的指南,取代了当时的律令并弥补了其不足。检非违使厅实施的是一种他们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完善的习惯法。我们并不是十分清楚这种习惯法的性质,但是它的处罚条例似乎并没有律令中规定的严苛,不过得到了更加严格、及时的执行。作为对佛教的一个妥协,时人废除了死刑,但是仍有其他严酷的刑罚,比如砍掉抢劫犯的一只胳膊。检非违使权力扩大部分是因为都城持械抢劫行为泛滥,要想制止就必须采取即时的、严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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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解由使是负责在国司任期结束的时候审计其账目的职官。勘解由使厅最初成立于800年,那个时候国司的渎职行为让人不得不严查他们对公有资金和公有财产的处理。勘解由使厅的重要性日增,到9世纪末的时候,它已经夺取了原属于都城正规审计和税收机构的职权,勘解由使均是高位官员,勘解由使厅长官则是太政官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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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述中央行政体系变化而来的是地方行政体系的相应变化。其中最令人惊讶的是国司之职特征的变化。国司拥有某些特权,即便有堪解由使详查,国司也是极为有利可图的官职,因此在那些挥霍无度的都城贵族看来非常诱人。但是那些高雅的贵族厌恶令制国的公务,所以他们逐渐设法只享受这一官职所带来的好处而无须忍受在京外就职的艰苦。起初,生活艰难的宠臣会设法获得国司之职,请天皇特地恩准他留在京畿,并通过书信指示下属、管理令制国,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不久之后他们连表面的样子都不做了,国司府最高官职的任命变成廷臣获得年俸的一种方式。不久之后出现了更令人惊诧的发展,一位受宠的廷臣会被授予每年任命一到两位国司的特权。后来这种任命变得完全有名无实,因为被任命的人完全不赴任,也不享有任何国司的俸禄,这些俸禄直接给了任命者。起初,地方权贵乐得花钱购买有名无实的国司头衔,后来国司头衔越来越多、越来越不受尊重,最后到了荒谬的地步,那些拥有赏赐、任命国司之权的人,都找不到愿意接受任命的人,于是他们只能将国司头衔授予名字花哨的虚构人物,比如湖畔和风(Lakeside Zephyr)、岭上松风(Ridgetop Pine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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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令制国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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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赴任的官员安然居住在都城且领享俸禄的时候,令制国的管理之责落在了国司府下级官员或急于增加个人利益的地方贵族手中。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到平安时代中期,国级和郡级行政一片混乱,从上到下贪腐无比。由此可以证实大化改新的改革者建立的机制不够好,官僚的威望下降得厉害,日本注定要兴起一个无视中央政权、自治程度越来越高的新阶层。当时的社会恢复了革新前的形势,家族影响力占了上风,而官僚机构则在逐渐崩塌。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留存下来的官僚机构也逐渐变成世袭的机构,由某些家族独占。最强大、最有利可图的机构落到了藤原氏手中,同样,其他官职和专职由阿部(Abe)氏、三吉(Miyoshi)氏、和气(Wake)氏、白川(Shirakawa)氏等豪族独占。实际上,世袭原则击溃了值得称道的中国原则这点值得极力强调。当没有直接继承人确保家族延续的时候,日本采用了收养这一有力机制,我们看到,这一机制随后发展到极其复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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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现在从统治形式转到被统治者的组成上,我们也会发现本土的倾向性太过强大,无法被禁锢在一个外来的框架中。日本采用的中国理念意味着废除氏族特权,意味着将人划分为两个阶层:“良民”,即自由民;“贱民”,即非自由民。两个阶层均在一位至高无上的君主的统治之下。理论上,所有的自由民都拥有平等的权利,而所有的贱民,虽是非自由民,但仍是统治者的直接子民。而实践与理论则大不相同。自由民和非自由民都有详细的等级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位阶和特权。等级最高的自由民是各氏族的族长,等级最低的自由民是与皇室相关的行会和集团的成员。这些自由民及其中间阶层都可以通过宫廷位阶和官职出人头地,不过等级制度本质上是基于家族出身的,所以不同阶层的自由民几乎是不通婚的。最高的位阶和官职是氏族族长的特权,中间的位阶属于次一级的贵族阶层,即“造”,实际上他们的位阶很少能升至五位,所以与国内最高的官职无缘。因此,他们往往会从事学术或者投身艺术。此外,在平安时代后期的混乱局势中,他们常常会从军,这为他们提供了消耗精力和保护自身利益的途径。日本之后历史上大多数伟大的武士、行政官员、学者和艺术家大都出自这个中间阶层。日本文化之花正是盛开在中间阶层这条枝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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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更低的自由民阶层是由大化改新前的部落成员和因“十七条法令”第一条获得自由的行会或集团成员组成,我们可以把前者看作一群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拥有分配的土地,通过缴纳实物税和劳役税供养整个国家。这一阶层的人有可能—但并不常见—会从自己的阶层中脱颖而出,获得氏名并且通过在官方任职或为官方效力来提升自己的社会等级。这一庞大的平民阶层有很多分支。自由的部落成员地位高于自由的行会成员,而行会成员中又有很多级别,级别高低取决于他们工作的性质。这些行会成员实际上是行业工人,有的有特殊技能,有的没有,铁匠、护甲匠或漆器工人的级别要高于马夫或清道夫。尽管严格意义上讲他们是自由民,耕农和行业工人都受到奴役,因为小农实际上依附于土地,而行会成员则依附于各种各样的政府机构,这些机构会消耗他们的劳动力或者行会的产出。不过,这些群体之间的区别趋于消失,而行会成员也逐渐与其他自由民融为一体,所以到10世纪初日本只保留了少数专门化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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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时代的贱民,载于《伴大纳言绘卷》(Ban Dainagon Scroll),约11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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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由民为第五阶层,为了达到阶层划分的目的,我们可以说第五阶层由公奴和私奴组成,公奴大多是在地里或其他卑贱的职位上劳作的人,如清道夫、挖墓者。私奴是在主人的家里或者地里劳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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