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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46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 [:1706649844]
1706650847 唐代中州乡村社会 二、乡村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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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49 1.地方政府医疗机构与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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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51 唐代地方上设有医疗机构。各州县设立医药博士、助教、学生,负责乡民的疾病治疗。《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各州府设“医药博士以百药救民疾病。”唐代地方州县医疗机构的设置是在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唐会要》卷82《医术》载:“贞观三年九月十日,设诸州治医学。至开元十一年七月五日,诏曰:‘远路僻州,医术全无,下人疾苦,将何恃赖?宜令天下诸州,各置职事医学博士一员,阶品同于录事。每州《本草》及《百一集验方》,与经史同贮。’至二十七年二月七日,敕:‘十万户以上州置医生二十人,十万户以下置十二人,各于当界巡疗。’”《新唐书·百官志》卷49下,医学博士注曰:“永泰元年(765),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诸州医生员数,据《六典》卷30可推算为4465人,但《唐会要》卷82《医术》记开元二十七年(739)二月敕作“十万户以上州,置医生二十人,十万户以下置十二人”,与《唐六典》及《新唐书》卷49《百官志》永泰元年“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所记数额不同,可能生员名额因时间不同而有变化。各州将医学博士上升为品官,据《唐六典》卷30,比较州府录事与医学博士阶品,可以发现上州医学博士品阶(正九品下)高于录事(从九品上),中州、下州(从九品下)与录事同。《六典》所记可能为开元二十五年(737)秩品,这时上州医学博士又比始有秩品的开元十一年(723)上升了一级。医学博士品秩的不断提高,表明了唐对地方医学教育的重视。敦煌文书也记载了唐代敦煌郡的医疗机构设置情况。伯2657《唐天宝年间沙州敦煌县差科簿》有云:“令狐思珍,载五十一,翊卫,医学博士。”伯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记载敦煌置有州学、医学和县学,“医学,右在州学院内,于北墙别构房宇安置”。这两件文书都可证明唐代沙州置医学,设博士。从敦煌地方医学的设置可以窥见唐代其他地方包括中州地区在内乡村社会医疗事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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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53 唐代地方医疗与医教不分,州府置医学博士、助教、学生,学生在跟随博士、助教学习的同时,还要广泛实习,“各于当界巡疗”。助教当与博士同,他们负责州府的医疗。唐代地方医学有专科教材,有医经、医论、方药、针灸、脉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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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55 采药贮藏也是州医学之职。诸州府由功曹、司功参军负责采药、制药之事,“凡诸州每年任土所出药物可用者,随时收采,以给人之疾患(皆预合伤寒、时气、虐、痢等药,部内有疾患者,随须给之)。”功曹采药有两种用途:其一为上贡,其二为本州自用。除采药外,还要合制大量的治疗伤寒、时气等传染病药,因须而给百姓。除采造外,州府药物由市买获得。《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唐蒋玄其等领钱练抄”记录了唐官府用大练235匹2丈4尺从行人蒋玄其处买药,这部分杂药可能就是西州储备的治疗传染病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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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57 2.中央对地方的医疗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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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59 唐中央政府时常在紧急时期派医疗人员到各地义诊。贞观十年(636),“关内、河东疾病,命医赉药疗之。”《旧唐书》卷191《方伎·许胤宗传》:“时(武德初)关中多骨蒸病,得之必死,递相连染,诸医无能疗者,胤宗每疗,无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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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61 唐朝皇帝也常常把药方以诏令的形式颁行民间,如开元年间,唐玄宗下诏:“朕顷所撰《广济方》,救人疾患。颁行已久,计传习已多。犹虑单贫之家,未能缮写,闾阎之内,或有不知。倘医疗失时,因致横夭,性命之际,宁忘恻隐。宜令郡县长官,就《广济方》中逐要者,于大版上件录,当村坊要路榜示。仍委采访使勾当,无令脱错。”唐德宗贞元“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上亲制《贞元广利方》五卷,颁于州府”。皇帝把医药知识的传播当作头等大事,亲令郡县长官与采访使督办此事。皇帝知民疾苦,看重民生,于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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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63 3.慈善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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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65 唐代地方上还设有福利医院疠人坊及悲田养病坊。疠人坊为专门隔离麻风病人的医院,由寺院设置,《续高僧传》卷25记载,唐智严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后,“往石头城疠人坊住,为其说法,吮浓洗濯,无所不为”。足见病人在疠人坊可得到护理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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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67 悲田养病坊的设立也与佛教有关,悲田坊原为寺院所设,武周长安(701年)以来,置使专知此事。开元二十二年,“断京城乞儿,官以本钱收利给之”。病坊成为官办医院。尽管国家为病坊置本经营,但病坊仍由僧尼负责。唐穆宗会昌五年(845年)毁佛以后,令僧尼还俗,病坊无人主领,李德裕建议“两京量给寺田拯济,诸州府七顷至十顷。各于本置耆寿一人勾当,以充粥料。”给病坊一定数量的田土,以充粥食,并为其置本收利,选耆寿一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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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69 悲田养病坊原属佛教僧尼主持之慈善机构,附设有医院、收养所及赈济等部门,其组织十分庞大,分设各州县。其成立之目的,本“恤贫宽疾”为大众服务。武宗时一度废佛法,令僧尼还俗,其时悲田养病坊选以“耆寿”为掌管,更名曰养病坊。及文宗登位,回复释教,自是以后,仍以道行僧尼主管。其经费之来源,则以政府资助为主,包括官以本钱收利给之,和拨给寺田,两京之悲田养病坊则给田十顷,诸州则七顷。其次则为私人捐助,以及州县所给恤绢米等。咸通八年(867),懿宗疾愈,并赐给颇多。《唐大诏令集》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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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71 其病坊据元数,各有本利钱,委所在刺史、录事参军、县令糾勘,兼差有道行僧人专勾当,三年一替。如遇风血之时,病者不能求丐,即取本坊利钱市米为粥,均给饥乏,如疾病可救,即与市药理疗,其所用绢米等,且以户部属省钱物充,迅具申奏,候知定数,即以藩镇进贺疾愈物,支还所司。此敕到,仰所在州县录敕,榜于州县门,并坊市村闾要路。其州县所给恤绢米,恐下吏之所隐欺,仍委刺史、县令设法颁布,不得令不利本身所在。给恤之后,分析闻奏,俾令速济疾病,称朕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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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73 可知,唐时之悲田养病坊,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慈善机构,分设全国各州县,兼负施医恤贫之责,与今之慈善机构相较,仍毫不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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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75 唐代敦煌郡病坊的情况在敦煌文书中有所记载。伯2626《天宝年间敦煌郡会计牒》比较集中地透露了唐代敦煌郡病坊的一些情况。引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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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77 病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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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79 合同前月日见在本利钱总壹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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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81 拾贯柒拾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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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83 壹佰贯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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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85 三拾贯柒十贰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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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87 合同前月日见在杂药总玖佰伍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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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89 斤贰拾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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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91 合同前月日见在什物总玖拾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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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93 铛三口 一受贰斗 一受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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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50895 一受伍勝(升)釜壹口 受伍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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