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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百年史研究 第一节 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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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10年,西藏地区受到很大影响,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党的干部政策、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文革”初期,农牧业生产和各项事业处于无序状态,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粉碎“四人帮”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领导全区各族人民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医治“文革”创伤,并从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进行了改革开放和落实党的政策的实践探索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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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揭露、批判“四人帮”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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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0月16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军区委员会联合召开扩大会议,向到会的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1050人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打招呼”的会议精神。[2]在拉萨市和全区其他主要城镇街头,群众贴出“‘四人帮’垮台,人心大快”的大幅标语和拥护中共中央粉碎“四人帮”的大字报。一些单位和群众自发地鸣放爆竹、聚会庆祝。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事件的通知》(中发〔1976〕16号文),向全党公布了“四人帮”利用毛主席逝世之机,阴谋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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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拉萨地区6万多军民举行盛大的集会和游行,声讨“四人帮”罪行,欢呼胜利,拥护中央对“四人帮”采取的断然措施。大会还通过给中央发贺电,表达了西藏人民决心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把清算“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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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2月至1977年9月,中共中央先后下发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罪证》(材料之一、之二、之三)等三批材料,西藏自治区党委立即运用藏汉两种文字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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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12月14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2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把宣讲、阅读材料当作揭批“四人帮”的一个大战役来打,凡是“四人帮”插手的地方都要把问题查清楚[3]。后根据这个部署,西藏自治区组织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的战役,各族人民运用各种不同的形式,揭露“四人帮”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罪行。同时,着重联系“四人帮”否定党在西藏地区的“稳定发展”方针,挑动派性斗争,迫害藏汉族干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党和国家正确的民族、宗教、统战政策等罪行进行了深入批判。这些学习、宣讲和批判活动,为消除“文革”中的派系对立和全面拨乱反正奠定了思想认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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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揭发批判“四人帮”罪行的同时,西藏自治区还遵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组织上对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了清查。在清查工作中,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这种或那种错误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采取“慎重稳妥、政策从宽”[4]的方针,只要本人承认错误,一律从宽处理,不加追究,广泛地争取和团结了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对在西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和职工中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按照中央对全国的统一部署进行清查。1977年10月22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向中央报告,在清查工作中,已逮捕11人,拘留15人,隔离审查17人,离职审查3人,停职审查8人,办学习班审查31人,在机关批判审查38人,其他9人,共132人。[5]1980年6月,西藏自治区党委成立两案清理办公室。经过甄别,在西藏地方清查出的与“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大多属于工作上的执行问题和派性斗争,除极少数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外,均作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对起初被错误处理的人员,后来都恢复名誉,恢复工作,补发了工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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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批判“四人帮”的斗争,也是一场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自我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批判“四人帮”背离党的指导思想、破坏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言论,提高了干部、群众的识别能力,逐步从“左”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初步形成了安定团结、思改革、求进步的政治局面,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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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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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斗“走资派”、斗“保皇派”、“清理阶级队伍”等活动,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爱国上层人士和知识分子受到关押、隔离和停职等处分。在“文革”中期的20世纪70年代初已解放过一批干部,先后恢复了他们的各级领导职务,但是由于受当时政治大环境的影响,“反击右倾翻案风”[7]运动阻碍了解放干部工作的开展,仍有一大批干部受审查,“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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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以后,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仍然是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自治区专门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各直属机关和地、市分别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抽调数百名干部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西藏全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立案案件2971件,“文革”前历次政治运动形成的案件1743件[8],都列入重新审议的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对所有重大案件逐一复查复议,根据落实政策精神重新做出结论,落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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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级党政机关和专职人员的两年多内查外调、索取旁证、反复核实,到1979年初,复查了“文革”期间立案案件的69.7%[9],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周仁山[10]、王其梅、郭锡兰[11]等一批自治区级党政领导人的冤假错案也得到了平反。对“文化大革命”初期受“三家村”冤案株连被定为“金沙黑线”冤案的人和事,宣布平反,为受牵连的50多名干部和知识分子恢复名誉。宣布撤销西藏自治区党委对何祖荫(停职前任中共拉萨市委第一书记)、罗石生(停职前任自治区文化局局长)等一大批地、县级干部停职反省、撤职处分的批复文件,恢复他们的名誉和工作。自治区平反工作的进展,推动了各直属机关、地、市加快落实干部政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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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1月,全区“文革”前任职的地、县级干部90%以上都恢复了工作。在“文革”期间立案处理的脱产干部案件复查了90%,涉及农牧区基层干部及其他案件复查了75%。这些被解放和落实政策的干部及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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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也落实了对上层爱国人士的政策,这也是统一战线工作过程中进行拨乱反正的重要内容。西藏许多上层爱国人士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冲击,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错误处理。西藏自治区党委十分重视为他们平反昭雪的工作,积极地落实政策并安排他们的工作,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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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4月,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给爱国上层人士补发了“文革”期间被停发的赎买金,全区总支出金额达770万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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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月,在550个受冲击的爱国上层人士中,有258人当选为全国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150余人被安排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企事业单位或群众团体担任领导职务,还有一批有专长的爱国上层人士被推荐到大学、医院、文化、科研等单位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大都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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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也解决了在“文革”中被错划为“资本家”和“富农牧”的问题,调整了在农牧区的对敌斗争策略。[13]粉碎“四人帮”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对农牧区的对敌斗争政策重新进行了审定,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在重新审定农牧区对敌斗争政策中规定:把未叛的领主、牧主及其代理人,以及未参叛的一般富农、富牧从“四类”分子中划出来,恢复其公民权利;把在“文革”当中错误划为“四类”分子的一律纠正过来,即使本人已死或出走,也纠正过来;对多年守法没干坏事的“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社员待遇;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把“四类”分子的家属、子女与“四类”分子区别开来,与一般社员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在劳动中实行同工同酬。这些政策反映了区别对待的精神,体现了政策的严肃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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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期间,西藏自治区党委还宽大释放了参加1959年武装叛乱的全部在押服刑人员。这些当年参加反革命武装叛乱的服刑人员,经过20年的教育改造,绝大多数已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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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3月,自治区公安机关宣布宽大处理原西藏地方政府参叛官员、参叛的寺庙活佛和骨干分子等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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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3月17日,分别在拉萨、日喀则等地召开了宽大处理1959年参叛人员大会,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给宽大人员发给了释放证以及服装、路费和生活费。自治区司法机关在决定宽大释放在押的376名叛乱分子的同时,还宣布在这以前所有刑满就业后继续戴叛乱分子“帽子”和在社会上戴叛乱分子“帽子”接受监督改造的6000余人,一律摘掉“帽子”,发给“摘帽”通知书,恢复公民权利。至此,在1959年因参加武装叛乱服刑和接受社会监督改造的人员全部获得了宽大处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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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7年至1980年3月,西藏自治区所进行的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和上层爱国人士以及错划人员、参叛人员的政策,对稳定西藏的局势,恢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恢复民主法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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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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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四人帮”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在狠抓“揭、批、查”运动和落实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明确农牧业是西藏经济工作中的大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所以,要恢复发展经济,首先必须把农牧业生产搞上去。为此,西藏自治区党委决定继续开展农牧业学大寨运动,借以推动农牧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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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曾经组织过大规模的农牧业学大寨运动。这期间,一是组织西藏地区学习参观团远赴四川、云南两省学习取经,目的在于借鉴两省学大寨的经验,把学大寨运动作为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的重要措施;二是把学大寨与学习西藏农业生产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提出了“远学大寨,近赶列麦[15]”[16]的口号。隆子县的列麦公社发扬大寨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在农田水利建设、科学种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被西藏自治区树立为农业学大寨的典型。同时,日喀则年楚河水利工程、尼木县渠网工程都是在这个时期开始建设的,西藏各地科学种田,推广冬小麦良种、畜种改良等成绩也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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