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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抗日战争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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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对这个时期的了解由于文献的缺少依旧有不少盲区,上面概述的事件对本章导论提出的三个问题中的最后一个给出了一个答案,并为其他两个问题的回答奠定了基础。第三个问题涉及抗日战争中取得的革命经验的性质以及那个时期减租在动员农民过程中扮演的角色。答案从试图解开党“温和的”统一战线与土地政策浮现的矛盾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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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事实是:甚至到了1943—1944年,执行这项政策的地区仍远少于党愿意公开承认的数量。在政策实行的地区,往往有可能只是在名义上实施。这部分解释了在1942—1945年期间,党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右倾错误——执行政策时漏掉了一些地区。[79]“左”的过激只在该政策被大力执行的地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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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使用的执行政策的方式——群众运动中,温和路线通常是矫正“左”的过激的首选。同样,对“右的错误”的关注表明了共产党认为有必要往更激进的方向调整。从1942年起,开始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施行党的土地政策。之前阐述的在抗日战争中统一战线的发展似乎解释了这对矛盾:1942年温和的减租政策伴随着对“右的错误”的关注。这对矛盾不能仅仅这样解释:党想要推行一种柔和的土地政策,以配合抗日统一战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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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真如彭真所说,“左”的激进出现在1937—1939年推行减租的晋察冀边区,那么这些地区也一定出现在1942年党的决议同样提到的少数地区中。在这些地区,减租的实验显示了忠于意识形态的干部和利己主义的农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走出多远。在实验过程中,同时显示了减租政策对抗日统一战线的潜在危险,以及在华北进行土地革命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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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这个潜力,正如彭真又指出的那样,1940—1942年温和的减租路线的确代表了向后退的纠正的一步。它成为对已经犯下的过激行为的矫正以及对土改区域扩大后抬头的激进倾向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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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1942年对减租的关键决议同样呼吁对剥削农民、“不知悔改的汉奸”进行经济上的清算。更进一步,1942年决议将减少一切地主的剥削和减租减息列为两个分开的目标。另外,如果延安政治局在命令“彻底”执行1942年减租政策时,与晋察冀领导想要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那么打击其他形式的剥削是被“温和的”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所批准和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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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该政策被有意制订出来并由官方推行之,似乎是为了让“彻底”和“过激行为”两者之间的实际差别变小。1944年以后的政策更多采取了激进主义的做法,这也支持了以上结论。那时候差别几乎已不复存在。从黎玉和毛泽东各自在1945年9月和11月发表的声明中就可以看出这种差别从“小”到“无”的发展,这两个声明明确批准发生在“广大群众自觉斗争”中出现的过激。这就允许对右的错误的关注能够在发展群众运动中扮演恰当的角色。党中央,当然还有地区部门,不仅仅促进了减租的更广泛实行,而且也促进了在军事和政治条件允许的地区对减租政策的性质更激进地加以解读。因此党的统一战线土地政策在实践中包含的远不止简单的减租减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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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基本群众”一语的不同解释是由当时的地区差异造成的。党中央的声明无一例外地将中农包含在基本群众中,而当地文件有的时候却没有。但是党中央发展群众运动的指示是必须要执行的,这意味着在一些地区,在这一阶段或那一阶段,中农必须成为打击的对象。这是因为单纯的租佃不是一个群众问题,而群众问题常常不能光靠打击地主和富农来解决。中农的利益于是继续被侵犯,直到平均地权在华北广大地区基本被实行。至1948年初,才开始一致地努力纠正这个特别的“左”倾过激行为,虽然至少三年前它已经被地区的党领导视作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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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同样不可能基于如此稀缺的同时代文献得出结论以及在这里分析:刘少奇此时与党的领导人步调不一致。他的“左”的提议在1937年,而党中央直到1940年才制订明确的、温和的土地政策。还有,党的土地政策在实践中的发展似乎与刘的建议甚为相符:在必要的时候公开支持统一战线,而如果有可能用其他方法而不必通过直接没收就能把富人的财富给穷人,则打破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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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的错误——机械地颁布党的减租政策而不彻底贯彻落实,至少有部分原因就像黎玉和彭真说的,是因为一开始要全力对付日本人,而且为了对付日本人,各阶层的人们被拉到反抗运动中来。但是右的错误同样反映了现有的生存问题。1942年政策声明指出减租在直接被敌人威胁的地区应该减缓力度。它规定:“在游击区域或接近敌人大本营的地方,减租……应该减少20%、15%或10%,根据总体目标来决定。总体目标为:增加农民与日本人做斗争的热情,团结不同的阶级来进行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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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减租指示都含有相似的警告规定。1943年晋察冀指示只是其中最明显的。该指示直接宣布,当敌人进犯时,对其进行联合战斗高于一切其他事务。敌人的攻势很猛。在土地政策能够在任何区域被有效执行之前,必须在军事上驱逐敌人,打破敌人的政治控制,建立起一个新权力结构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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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于1943年的党的“十大纲领”,第一条是与敌人做斗争,最后一条是减租减息,而中间八条中的六条涉及政治和管理工作。[80]这不是偶然的。就共产党根据地的全面发展而言,第一条是首要的,中间八条是必要的,最后一条取决于所有的前面九条。它们代表了共产党吸取的关于怎样在中国农村进行革命战争的教训的总和。整个区域只有满足了特定的军事和政治的先决条件后,土地政策和它所引起的阶级斗争才能在村子里变成“所有其他工作之母”。抗日运动动员了人民,在1943年以后日本的攻势开始减弱的时候,共产党为大规模地实现这些先决条件提供了必要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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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关于单独的减租减息,该政策很显然在共产党抗日根据地的最初发展中扮演着次要的角色,因为当时它还没有被广泛地执行。但是激烈地没收土地是统一战线土地政策所要避免的,这就要求共产党寻求新的办法将富人的财富转移到穷人手中。在那些租佃问题并不突出、贫穷和财富分配不平等却很普遍的地区,这是一个重要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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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研究结果,到1945年,共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已经增加了不少内容,特别是加入了一系列通过清算旧账的策略为华北的“基层群众”带来好处的措施。除了分配战斗果实这一物质上的激励,共产党还为全体农民最深恶痛绝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法。这个问题是:乡村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的腐败和滥用。在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其他所有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劳力无偿占用、债务等问题的过程中,共产党找到了打破农村经济和政治体系、动员农民建立新体系的方法。严格说来,目标不是地主阶级而是统治阶级。共产党已经发现了“通过阶级斗争动员群众”的公式,甚至在地主不是村民关心的迫切问题的地区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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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计划是共产党在内战时期关键的革命活动。土改在华北的开展,以及在执行的过程中获得的经验,都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取得的最宝贵的革命经验。或许《五四指示》从未公开发表的一个原因是它如此准确地反映了这些经验。《指示》将重点放在叛徒、土豪、劣绅的罪恶和清算运动上,一个原可能包含成功的公式。但就其实用性而言,《五四指示》对一个在理论上一以贯之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案的发展并无多少贡献,与早期和晚期涉及阶级斗争以及重分财产的主张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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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的土改:1946—19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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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统一战线土地政策的极端化可以追溯到1943年10月1日党中央关于减租的指示以及上面引用过的“十大纲领”。在1944年到1947年间,“减租”发展成了平均农村地权的群众运动,被1947年《土地法大纲》所明确规定下来。在最初的没收财产中所使用的最重要的方法是多样化的斗争以及清算账目运动,这在前面已经描述过。就像《五四指示》所指出的,在1946年,至少还使用了其他四种分配财产的方式。它们是:(1)直接没收,主要应用于日本人和汉奸的财产,也应用于“黑地”和在土地抵押中失去的土地;(2)将地主的耕地出售给佃农和其他人;(3)献地运动;(4)平均重分村里的土地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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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评论者在1946年9月写到:共产党正在试验用不同方法将土地返还给耕者,为制订一部总的土地法做前期准备。[82]叶剑英将军在1947年2月对记者说了同样的话。他解释党中央将派遣调查员到边区,将他们不同的经验纳入一部统一的土改政策中去。[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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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过渡时期必定会发生党内争论。不幸的是,关于这些争论的记录语焉不详。卖地和献地很明显是抗日战争期间的遗留,随后的推行只局限于官方发起的边区的实验。重新平均分配和直接没收财产,除了对日本人可以这样做以外,很少出现脱离群众斗争和清账运动而被实施的。在1946—1947年推行土改运动的典型顺序是:先搞清算账目斗争,接下来是越来越趋向平均主义地重新分配斗争果实。这一过程达到顶峰是彻底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和所有浮财,以及基本平分村里所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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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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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在东北特别重要。在东北,直接没收成为共产党刚开始试行土改的主要特色。根据一份党在1946年4月17日的指示,立即没收日伪占有的一切财产和土地,以及一切开拓地和满拓地,分给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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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曾报道,林彪指定1.2万名来自军队的干部作为土改干部,带领农民没收这样的土地。由于东北的人口密度比中国其他地区要稀少的多,对拥有75亩以下土地的地主一开始不采取行动。拥有75亩以上土地的地主则往往被自动定义为某种程度的汉奸。[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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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是由东北土地集中和土地占有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在满人最初控制东北允许汉人居住时,数目相对较少的个体能够利用这一新机遇进行土地投资。一份1927年的研究发现,在东北北部的11个不同的县,单个地主的土地从1000亩到20万亩不等。[87]为了保护他们的土地,很多地主或者积极与日本人联合起来,或者默许他们的侵略。那些不那么顺从的地主经常发现他们的土地被没收或被命令以低价出售。被没收的土地被称为开拓地和满拓地。这些土地中的一些给了日本殖民者,一些让朝鲜人耕作,一些租给中国的佃农。这就是为什么东北的土地集中在日本人和他们的傀儡手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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