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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1940年代川西乡村的暴力与秩序 第三章 袍哥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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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即四川的哥老会,是从清朝到民国在四川社会影响最为深入广泛的秘密社会组织。[1] 这个组织的成员到底分布有多广,在地方人口中到底占多大的比例,虽然众说纷纭,但几乎都倾向于认为袍哥数量非常之大,在成年男性人口中所占比例非常之高。正如1946年的一篇文章所称:“袍哥在川省的势力,正[真]正庞大得惊人。听说,单以重庆一地而论,至少也有半数以上的人参加这个组织,三教九流,简直无所不有,尤以工商界及军人为最多。”[2] 1947年的一篇文章也指出:在四川,几乎三分之二人口“加入这一组织的”。[3] 据1948年的观察,“凡是在社会上稍有一点活动的人差不多都是‘袍哥’,乡村亦不能例外”。[4] 重庆的袍哥大爷范绍增则宣称,袍哥成员要占全四川成年男子的90%左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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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上面的数据都是记者或者文人根据自己的感觉做出的猜测,那么沈宝媛的老师廖泰初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也在1947年发表的文章中估计,四川男性成年人70%以上是这个组织的成员。[6] 现存的档案资料似乎支持这些说法,以民间艺人为例,据成都市档案馆保存的1955年的《随园茶社蓉声川剧组花名表》,共12人(11男1女),在“参加过何伪组织”一栏,除3人空白,1人填“私塾四年”,其余都填有“无党派,有袍哥”。这一个案的比例也是在70%之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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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秘密社会组织,人们可能会以为袍哥情愿选择比较隐秘的地方进行活动,但实际上却相反,特别是辛亥革命后,袍哥的活动日趋公开。大多数袍哥把码头设在熙熙攘攘的茶馆里,甚至不少茶馆就是袍哥所开办,他们把茶馆作为一个理想的活动场所。人们经常可见茶馆外挂有牌子或灯笼,上书“某某社”或“某某公口”,这必是一个袍哥码头无疑。袍哥在茶馆或其他地方建立公口,各公口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视某地段为自己的“码头”,并承担维持那一地区公共安全、化解冲突以及保护经济利益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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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代的四川,既然袍哥在成年男性人口中占如此高的比例,难道还可以称之为秘密会社吗?的确,当所谓秘密已为大多数人所知道的时候,秘密就不成其为秘密,秘密会社当然也不成其为秘密会社。袍哥已经不是名副其实的“秘密会社”组织了,但是当时的人们,包括报刊的报道,研究者的报告,社会学的调查等等,仍然称其为秘密社会组织。沈宝媛在其《一个农村社团家庭》中开宗明义便称:“本文之作是要剖视我国现存的‘袍哥会社’,分析一个曾经经历兴衰阶段的袍哥领袖人物的生活史,以说明秘密会社在一个社区里的控制作用及其消长兴替。”[8] 沈的老师廖泰初在1940年代在成都郊区所做的袍哥的社会学研究,也有这样的定义:“在四川省活动的众多中国秘密社会里,最突出的是哥老会(兄弟会)。”[9] 更早些时候,1936年沙铁帆所作《四川之哥老会》,也明确称:“该会是社会之秘密团体,参加份子,不限阶级,质量悬殊,其活动情形,各有不同。”[10] 1940年四川地方实际问题研究会编辑出版的《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也称:“哥老会为秘密会党,各种活动,向为政府所严禁。”[11] 不过该文所谓“严禁”,在四川地方上基本上是虚应故事。1946年,即沈宝媛完成其调查报告的同一年,吴伧所发表的《四川袍哥与青红帮》说:“‘袍哥’云者,咸兄弟之义,中国秘密结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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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所使用资料的缘故,我也仍然使用“秘密会社”这个词,但是更多地使用“袍哥”或“哥老会”这个组织本身的名称。因此,本书把袍哥称为“秘密会社”并非是一个严格意义的限定,特别是1940年代的袍哥,已经算不得一个秘密社会组织,虽然它沿袭了过去的组织结构、仪式、语言(其实以上方面也多少发生了变化)等,但是在意识形态(反满)、政治目的(复明)、行动方式(秘密)等方面已经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袍哥从一个反清的秘密组织,演变成在四川分布最为广泛的公开活动的社会团体,经历了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1911年辛亥革命应该是一个转折点,民国时期虽然政府仍然明令禁止,但并没有真正采取严酷的镇压措施。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袍哥在军阀统治和战乱的环境下蓬勃发展起来,地方政府已经完全没有力量控制这个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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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人数众多,四川袍哥势力和影响到底大到什么程度?以1946年重庆第一届参议员的选举为例,参加竞选者,“差不多有四五十人,均为袍界人物领袖”。而不是袍哥的候选人,觉得获选机会渺茫,为了竞选成功,“大肆活动,临时要求参加袍界组织”。曾有某人平时“自命清高,看不起袍哥”。但是此时“以千万元之代价,要想入门拜某堂社,请求支持其竞选”,但是数次被拒绝,被拒的理由是“袍界不为利诱”和“袍哥不为人所利用”。后来经过各方面的“恳请”,才答应协助,而且并不要金钱,说是“袍哥们都是够朋友有骨气的,以利诱之,反而要遭拒绝”。[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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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虽然袍哥本来是“下层民众的一种无形的组织”,但是其在四川的势力之大,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甚至中等阶层的各色人等,为了适应环境也乐于参加,中上等人为增高自己在社会上的声望,也有人不惜与‘袍哥’相周旋”。[14] 所以有人指出,袍哥“是民间的中间份子,有领袖的威信与领导作用,只要好好利用,不让他沦入普通帮会之路,是非常有力量的群众组织”。据说立法院院长孙科都称“袍哥是一个有力的民众集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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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试图探讨四川袍哥壮大的原因,发现“袍哥之所以具有坚强的团结力量,数百年而不绝,其原因乃是一个‘义’字”。袍哥最重要的信条是不奸淫,尤其是对自己弟兄的妻女,“如犯有此种罪行,往往格杀不论”。另外,袍哥也不允许掳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有人说这还不是最基本的原因,“最基本的原因是由于四川连年内战,强梁载道,民生不宁。如果不是用团体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实在使大家都没有法子活下去”。例如一个普通人被欺侮,要到法院去打官司,非但弄不清法律,而且是既费时又费钱。可是如果采取“吃讲茶”的办法,请出“大哥”来评理,“无论天大的事情,‘大哥’都有一言立决的力量,从没看到过‘不服上诉’”的情况。[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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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民国时期关于袍哥的各种民间记载,固然反映了袍哥保护弱小的事实,但是也有着明显的理想化的色彩,因为袍哥毕竟是一个包括三教九流的复杂团体,后面也将讨论到,它分为清水和浑水,后者也时常从事包括抢劫等非法活动。对袍哥的这种复杂性,本书将力图进行充分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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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势力在四川的扩张,经历了长期的历史过程。它从清初反清复明肇始,到辛亥革命风光一时;从清朝被严密查禁的非法团体,到民国时期成为半公开的组织;从早期边缘人群的秘密活动,到后期渗透到党政军各级机构,这些都表现了这个组织强大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其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各个时期的政府为摧毁这个组织进行了极大的努力,但都没有成功。直至1949年之后,这个组织才最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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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组织的起源,可以说是莫衷一是,各种文本有不同的描述。在清代的文献中,他们这样被描述:“袍哥,即烧香结盟之会党也,流于匪类者谓之会匪,普通之名词皆称袍哥,或曰袍几哥,又曰帽顶。”[17] 可见清代袍哥又有“哥老会”“会党”“会匪”“帽顶”等称呼。哥老会的来源一直模糊不清,历来颇有争议,但似乎也有蛛丝马迹说明哥老会与啯噜的某种渊源关系。如啯噜的首领也多称“老帽”“帽顶”,清人和近人也多称两者产生于四川。左宗棠则直截了当地说:“盖哥老会者,本川黔旧有啯噜匪之别名也。”李榕也指出:“窃按蜀中尚有啯噜会,军兴以来,其党多亡归行伍,十余年勾煽成风,流毒湘楚,而变其名曰江湖会。”清末编辑《成都通览》的傅崇矩也认为:袍哥“南路谓之棒客,北路谓之刀客,东路谓之啯匪,省垣亦谓之棒客”。[18] 关于“棒客”这个说法,在沈宝媛的调查中也得到印证。在“望镇”,所谓“棒客”就是浑水袍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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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对他们的起源却有自己的一套解释。沈宝媛的调查报告“附录一”,简短讲述了和上面提到的袍哥与《海底》之“缘起”类似的故事:“袍哥”又叫“汉留”,它的兴起始于郑成功,他“悯明室之亡,痛生父之死”,所以于顺治十八年(1661),“与所部兵将,约会金台山,效法桃园,崇奉圣贤,以汉留为号召,约盟来归者,四千余人,秘密结社,开山立堂,是为袍哥之始”。当时的文件称《金台山实录》,“即当时之组织书,亦为今日汉留之历史教材也”。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兵攻克台湾,“郑子克琰(应该为郑成功之孙郑克塽),恐先人遗物,被敌攫去,遂将此书用铁匣装妥,沉之海底,故后称社团之组织书为《海底》者本此”。[20] 沈宝媛这里的说法,大致和刘师亮在《汉留全史》中的描述是一致的,其实都是沿袭《海底》的故事。说明当时袍哥普遍对自己的起源采纳了类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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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确定这个说法的可信性,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这个文献对袍哥的扩展是一个极大的推动。虽然哥老会组织是在17世纪末到19世纪初这段漫长历史中逐渐发展而来,但显然在19世纪下半叶其成员数和影响力都有极大扩张,这很可能与其经典文献的“发现”(或“创造”),并成为其思想意识和沟通工具有关。袍哥《海底》、“汉留”以及对自己组织之起源的说法,可以看作是霍布斯鲍姆(E.J.Hobsbawm)所指出的“被发明的传统”的一个过程。他们利用“一整套通常由已被公开或私下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试图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而且必然暗含与过去的连续性。事实上,只要有可能,它们通常就试图与某一适当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过去建立连续性”。[21] 这种“被发明的传统”成为他们政治斗争的工具,也成为他们身份认同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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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清朝地方官和官方的文件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与袍哥对自己历史的起源完全不同的说法。我们应该认识到,不同的说法是因为各有着不同的目的。官方把袍哥的起源说成是地痞流氓、江湖强盗,除了偏见外,还有着政治的目的,即有利于对这个集团进行打击。而袍哥对自己历史的描述,则是形象塑造的一部分,也是一种身份的认同。这种身份认同,是他们扩大组织和增强凝聚力的重要基础。我们现在无法确认官方和袍哥各种描述的可信度,但毫无疑问,两者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也都存在人为的历史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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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真正的袍哥成员来说,精通《海底》成为证明其身份的前提。虽然这个文件的来源和可信度难以判定,但它作为这个组织的经典和媒介,对反清、反满运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调查报告的“附录六”关于袍哥的书籍举例中,沈宝媛列出了五种书目,即《汉留海底》,“胡朗秋署 光绪三十三年孟春月出版”;《江湖问答》,“博爱山人校正 仁昌书局代印”;《海湖言词》,同上;《新海底》,同上(上下二册);《革命宗旨》,同上。[22] 另外,应该提到的是,《海底》有许多版本。我手头目前有三个不同的《海底》版本,但是都不是沈宝媛上面所列。这三个版本是:一,民国廿一年仲春中浣新镌《成都江湖海底全集》;二,成都刘双合刻版《成都江湖海底》,民国廿三年六月重刊;三,李子峰编著《海底》,1940年版。前两本都是本地印行,木刻版。第三本是铅字排印本,达334页,流传最广,篇幅也最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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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百年间,袍哥一直与地方政府和地方精英争夺地方的控制权,与地方政权的演变共进退。同时,这个组织与地方精英、保甲、团练等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川西平原,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由于移民的流动性,宗族的权力不如中国南方那么强大。国家通过精英间接行使权力来对乡村进行控制。[24] 从清代到民国,县以下的地区控制是通过保甲制来实施的,十家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保,一保之内,守望相助,成为地方控制中强有力的手段。[25] 据嘉庆十八年(1813)《巴县团首牌团条例》,各场镇还设立梆锣并木架一座、高脚牌一面,牌上书写“严拿匪徒”四字,造上方下圆青岗木棍四根,上写“专拿匪徒”四字,插立木架之上,“以壮威势”。还要求各家制青岗木棍一二根,“以备捕贼防身”。若有“匪徒入境”,立即“鸣锣击梆”,各牌头一闻锣声“即率牌众,各持木棍齐集,协力擒拿”。道光三十年(1850)巴县又制订《编查保甲条规》,规定每牌头对所管十户凡有无产业,其亲属、奴仆、雇工人数,有无职役,田地若干,现住房屋系自业、当业、佃业,以及父母、伯叔、兄弟、妻妾、子女、子侄、孙子等是何名氏,共有男几丁、女几口,“逐款察明,按照牌册格眼,备细填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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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牌头、甲长、团首等都由有一定地位的人担任,如规定牌头“必须素无过犯,才过九家者,方可充当”。团首“不拘绅士粮户”,但必须选择“品行端方,为人公道;素为一方敬服者”。保甲制实由地方精英实施,任职者由地方保举。除保正外,还有场约、乡约等名目,与保正会同办理乡民诉讼,办差徭公事等。他们一般由乡绅推荐,官方给照,“以平民充之”。[27] 其实,保正往往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非但无薪俸,而且处于地方、乡村势力与国家之间的夹缝中。当政府强加额外征收或民众因歉收无力缴纳赋税时,保正职责便更难执行,他们在国家权力和地方利益之间进退两难。不过,虽然担任保正这类维持地方秩序的职务有种种难处,但毕竟在地方上有了一定的“身份”,而且也可以因此捞到一些好处,所以有不少小绅还是乐于出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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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衍生于保甲,因此与保甲在编制、职能等方面有相似和重合。但也有不同。团练的规模较保甲有所扩大,如成都附近新都县之团练分为:牌(头目为牌首)、甲(甲长)、团(团正)、场(总监正)。其中最后一项“场”就是保甲制所没有的。团练的编制力求与乡村社会既存的组织规制相一致。如成都县全县分为二十四里,复为三十四保。井研县的基本单位是镇,在光绪年间全县先分为17镇,然后在此基础上以团保混合。团练与保甲的另一个不同在于,保甲由官办,大权在中央,各地保甲运作的每一个环节,由地方官掌握。而团练则由官绅合办,办团士绅虽经中央简派,但其组织规模及运作机制则基本上由士绅决定。他们往往在一个村庄或城镇建立自己的办公场所——团练局,表面上由官总其权,绅董其事,但是实际上多由士绅操纵团练大权,官权在其中的作用十分有限。[28] 1935年,四川实行新县制,保甲也重新编制,根据1945年四川第五次编查保甲的概况,“望镇”所属的成都县,共有14个乡镇,分为255保,2511甲(图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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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渐炽是在嘉庆以后,到咸丰、同治年间,势力迅速蔓延,川省“匪徒无虑数十百股”,而且均有“匪首”,他们大多是“无知妇孺、会匪、饥民,聚党数十人或数百人便图起事”。这里提到的“会匪”,即是哥老会。如果是“大兵进剿”,他们则“不耐一战,弃械狂奔,混入居民”。[30] 哥老会经常“开山”纳徒,据晚清四川省咨议局关于解散会党的议案中称:“会党之增加党类,必在开山结盟时,开山一次,新入会者辄数十百人,如是不已,会党安得不多?其开山必在深宵僻地,又有衙蠹为之牒蒙,盖似不易察。然每开山,少者人以百计,多以千计,来程至数百千里。”在集会之前,“大约皆藉期会或生辰燕会为名,发布红柬,遣人邀请”。[31] 这是对袍哥势力扩张的一个生动描述,反映了官府对他们无可奈何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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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龙泉驿小乡镇上的消防队。他们穿着制服,精神抖擞、自信满满,和我们过去印象中的小乡镇相去甚远。照片由美国《生活》(Life)杂志摄影记者C.麦丹斯(Carl Mydans)于1941年在龙泉驿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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