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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发现大明 2. 为什么不设宰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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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政府组织,与此前的历代朝廷有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即它不设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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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开国之初,沿袭元朝旧制,朝廷是有宰相的。洪武十三年,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朱元璋顾忌宰相职高权重,废去宰相一职,并且严厉告诫子孙不得复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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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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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此举是对相权膨胀的一个过激反应,他本可以学习汉、唐,分削相权,大可不必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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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皇帝的辅助者,其权力的大小,与皇帝的个人能力呈此消彼长之势。一般而言,宰相都由才识卓越的饱学之士担任,而皇帝的个人能力则不确定。假如皇帝英明,宰相的权力就会受到遮蔽;假如皇帝暗弱,宰相的权力就容易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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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相权威胁皇权的问题,自汉朝始,即逐步发展出一套制约相权的机制,具体说来,大致形成了外朝、中朝与内朝。外朝由宰相统领,中朝由领尚书事统领,内朝由中书令等宦官统领。外朝的宰相统领百官,处理政府的日常事务;中朝的领尚书事预览分拣各种给皇帝的奏章,充当皇帝的顾问;内朝的宦官则是皇帝的生活与政治秘书。假如遇到重大事情,皇帝可以通过御前会议,召集宰相与中朝官员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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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为了规范管理,设计形成了三省六部制。外朝变成了尚书省、中朝与内朝变成了中书省,另设了一个门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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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是个执行机构,没有决策权。朝廷的决策权在中书省,原则上,朝廷的政令都出自中书省;但是中书省并不能一家独大,因为它有个制约机构,那就是门下省。中书省拟定的所有诏书敕令,必须送达门下省审议;如果门下省不同意,可以涂归封还——即便这道命令已经预先经过了皇帝签字,也照样白费。在具体实践中,这种相互制约的权力安排,容易形成相互扯皮现象,效率往往会大打折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朝采取了变通的手段,规定朝廷在下诏敕之前,中书与门下两省要召开联席会议,预先统一意见。如此,便形成了政事堂议事制度。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长官,虽然名义上都是宰相,但假若尚书省的长官不被允许出席政事堂会议,就不能算真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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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时候,赵匡胤、赵光义兄弟又有创新。他们干脆将三省合并为一,设置“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职,充当宰相,相权空前扩大。为平衡宰相的职权,他们又把宰相的财权与兵权单独抽出,设立三司与枢密院,因此三司使被称为计相,枢密使被称为枢相。计相与枢相不归宰相统辖,实际上等于分割了宰相的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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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开基,大体承继了宋朝的体制,将权力归于宰相主管的中书省,另外设立尚书省理财,设置枢密院管兵。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尚书省与枢密院的职权被逐步弱化,中书省一家独大,宰相权力达到了最高峰,以致常常能够左右皇帝的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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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灭亡后,朱元璋总结前朝的经验教训,感到相权过分扩张弊大于利,而且会威胁到皇权。因此,他刻意借胡惟庸谋反这个由头,索性废去宰相。可是宰相虽废,宰相的那一大摊子事,还需有人继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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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这个问题,朱元璋采取了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把宰相的事权下放,加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权威,让六部尚书把宰相的事权给分了;第二个办法是把宰相的决策权上收,全部集中到皇帝一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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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快老朱就有了新的烦恼,朝廷的事务太过庞杂,他从早忙到晚,犹不能处理利索。据统计,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仅八日间,内外诸司报到朱元璋案头的奏章,就多达1160件,涉及3291件事;平均起来,他每日要批阅奏章145件,决断411.4件事。这个前皇觉寺的和尚,尽管明达世故,精力旺盛,体格强健,也感到疲惫,难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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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不得已之下,朱元璋参考宋朝的翰林制度与知制诰制度,给自己组织了一个秘书班子,称之内阁——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让他们分拣奏章,备作顾问,并依照皇帝的吩咐,拟写圣旨。实际上等于恢复起了汉代的中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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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中朝制度的弊端是:假若皇帝英明,它不过相当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而假如皇帝孱弱,它则会自然侵夺皇帝的决策权。朱元璋深知其中的利害,他不敢保证他那些生长在深宫妇人之手的后代子孙们,能有他这个游方和尚的阅历与才略。为防止内阁未来膨胀,他有意将诸大学士的品级定得很低,官衔只有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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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朱千算万算,最后还是失算。他废除宰相的目的,本是为了加强君主独裁,可后来的演变恰恰相反,他的子孙不仅没有独裁起来,反而将更多的权力失给了臣下,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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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宣德年间(公元一四二六年至公元一四三五年),鉴于政事的繁多与复杂,朝廷不得不允许内阁预览各部门报送的奏章,且要求他们草拟处理意见,报皇帝裁夺。这样久而久之,皇帝对具体的政事越来越生疏,他们既没有能力事事探究原委,也难以理解事情的曲直,遂渐渐成了画押用玺的工具,将自己半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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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朝时,宰相或领尚书事处于三公的位置上,地位极高,他们与皇帝有一定的分权,而且不离皇帝左右,常与皇帝坐而论道,共同裁决政事,因而君臣一体,既能为皇帝分担一部分责任,又能让皇帝得到足够的锻炼,所以汉朝的皇帝日常必须真参政,他们想偷懒都比较难。另外,汉朝的领尚书事与宰相、御史大夫,同属事实上的宰相,他们分署办公,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监督制约,而明朝没有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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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帝上朝理事,表面上非常勤奋,早朝、晚朝就像按点上班一样,一丝不苟,但是形式重于实质,几乎沦为了例行的礼仪——内阁依照一定的定额,提前一天选出紧要上奏的事务,票拟出处理意见,报给皇帝,上朝时皇帝走过场,依照内阁的意见颁传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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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朝时,假如国家出现灾事,皇帝一般会让宰相承责,汉武帝以后的西汉宰相,很多都是谢罪自杀而亡的。明朝没有正式的宰相,名义上皇帝独断乾纲,这自然衍生出这样的一种逻辑:皇帝要对国家的一切负有直接责任,无可推脱;可实际上,皇帝躲在深宫中,缺乏历练,对政事又不够专业,无力真正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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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便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明朝中后期的皇帝,除正常在朝堂上礼节性地与臣下见面外,都怕与大臣们坐以论道——他们一是担忧在臣下面前露拙出丑,二是担忧被大臣们责难。明宪宗朱见深在位二十三年,只在公元一四七一年冬天,因为彗星反常出现,不得不与内阁大臣议过一次政。在会见大臣之前,他非常紧张,亲近宦官不得不反复叮咛鼓励说:“初见之时,倘若感情还不甚融洽,请不要多说话,姑且等到日后再作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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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的儿子,也就是正德天子的父亲朱祐樘,以仁智著称,他在执政十年后,也就是公元一四九七年暮春,才在文华殿会见过一次大臣,当时被视为盛事。那是三十年间明朝皇帝第二次与大臣坐而论道,而且会面的时间非常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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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帝虽然不愿直接处理政事,但并不等于他甘愿把所有权力都转移到内阁,形成后来英国那样的虚君责任内阁制。英国的内阁制,其理论前提是:内阁的权力来源于议会,议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而人民的权力来源于神。明朝的内阁制,其理论前提是:内阁的权力来源于君,君的权力来源于上天。明朝人的上天,不是基督教那种人格化的神,它指的是自然宇宙的法则——朱熹所说的天理,上古圣贤所言的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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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明朝皇帝的事权虽然有弱化的倾向,但他是人间所有权力的来源,理论上拥有着至高无上的量裁权。只是这种量裁权并不能随心所欲,因为他要受天道的约束,而天道的具体体现,就是古老的礼法与祖宗设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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