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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五 结构助词“者”和“所”组成名词性短语结构用法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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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和“所”在古文《尚书》中均作结构助词,并且用法单一。“者”和“所”仅与其他词语或短语结合,构成名词性“者”字结构和“所”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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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者”5见,组成的5个“者”字结构皆作主语,均指称人,用法稳定。今文《尚书》仅见的“者”出自《周书·洪范》:“庶征,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蕃庑。”这个“者”很有可能是后人在传抄《尚书》时的误写,也有可能是引用《尚书》时有意的改写。我们赞同今文《尚书》无“者”字的判断。今文《尚书》虽然没有“者”,但是有三种类似“者”字结构的语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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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容词、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置于主语或宾语的位置用如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例如,《虞夏书·尧典》:“明明扬侧陋。”“明明扬侧陋”是两个并列的动宾结构,上“明”字与“扬”互文用作动词谓语,义为“举荐”;下“明”字与“侧陋”皆为形容词作宾语,用如名词,义为“明者”和“侧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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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构成动宾词组作修饰语兼代中心词,例如,《虞夏书·皋陶谟》:“天讨有罪。”“有罪”作修饰语兼代中心词“人”,用作“有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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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定副词与形容词、动词或者名词组合成修饰语,兼代中心词作宾语,例如,《周书·金縢》:“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鲁周公世家》引《金縢》,司马迁把这个复句改写为“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2]表示原因,这也是文献语言中“者”字结构的普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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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已经把第一、三种用法直接变成了“者”字结构。例如,《虞夏书·五子之歌》:“为人上者,奈何不敬?”动词性短语“为人上”后加“者”。《商书·仲虺之诰》:“能自得师者王。”动词性短语“能自得师”后加“者”。二者均是动词性短语后加“者”构成名词性结构作主语。《商书·仲虺之诰》:“谓人莫己若者亡。”这是否定副词“莫”与动词短语组合,后加“者”字,构成名词性词结构作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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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古文《尚书》中的“所”字结构与“者”字结构互相补充,共同组成名词性结构作主语和宾语。古文《尚书》“所”凡4见,均在动词前与动词组成名词性“所”字结构,充当主语和宾语。今文《尚书》“所”凡9见,用法多样。一作结构助词,例如:《商书·盘庚上》:“予弗知乃所讼。”一作语气词,例如:《周书·君奭》:“多历年所。”一作句中语气助词,例如:《周书·无逸》“君子所其逸。”后两种用法在古文《尚书》中不见,在后世文献中也已不见。说明“所”字结构在古文《尚书》中完成了功能单一化,即只构成名词性短语。此外,古文《尚书》,“攸”均放在动词前与动词组成名词性短语,凡11见。“攸”,《尔雅》:“所也。”其助词功能与“所”同,而且后世文献多见“所”字结构,“攸”的结构助词功能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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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和“所”是文言文的高频词,作为结构助词,“者”主要是放在动词和形容词(或动词性和形容词性短语)之后组成“者”字结构,“所”主要是放在动词和形容词(或动词性和形容词性短语)之前组成“所”字结构,二者皆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意思是“……的人”“……的事物”。这种语法功能在古文《尚书》中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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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六 “呜呼”既是高频叹词,又是多语用功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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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共有11个叹词,其中有7个叹词仅出现1次,分别是:都、格、於、毋、吁、猷、咨。“嗟”“来”“俞”虽多次出现,但用法却只有1种。都、格、於、毋、吁、俞、咨,仅见《虞夏书》;猷,仅见于《周书》。嗟、呜呼,三书皆备,尤以“呜呼”数量最多。当然,有时也有例外,《虞夏书·大禹谟》出现8个叹词中,却未发现“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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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语法关系标准和语境意义标准分析,古文《尚书》的叹词语用功能有六类。除表示应答类不见“呜呼”外,“呜呼”单独承当两类功能。表示赞美:呜呼,5见;表示哀伤:呜呼,1见。在另外的三类功能中出现频率都远远高于其他叹词。表示感慨:呜呼,7见;都,1见。表示祈使:呜呼,13见;於,1见;吁,1见。表示呼告:呜呼,10见;格,1见;嗟,3见;来,2见;猷,1见;咨,1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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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叹词总量比今文《尚书》多1个,但是出现的总词次却少于今文《尚书》,两者比例为51∶108,今文《尚书》叹词出现词次是古文《尚书》的两倍之多。考虑今、古《尚书》的篇幅,二者虚词在各自文本中出现的次数大致相当。“呜呼”在今文《尚书》中出现次数与虚词总次数的比例是47∶108,此项比例在古文《尚书》中是36∶51,“呜呼”在古文《尚书》中的使用更为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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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的多功能与高频率,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语言系统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不同时代的言语者需要不断地选择,以便用本时代的词汇系统与不同时代的词汇系统沟通。语言的经济原则总是规约言语者选择同义系统中的多功能词汇,因而叹词“呜呼”多功能的特点在同义类化的过程一直处于优势态势。二是复音化是文献语言叹词构词的趋向。古文《尚书》的复音叹词虽然只有一个“呜呼”,但其词次约为总词次的2/3,占有绝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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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也表现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之中。目前整理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凡9篇,内容几乎皆涉《尚书》,除《尹至》之外的8篇尤为紧密。《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全册叹词不多,仅有三个:(嗟),於虎、於、於(呜呼),殹(噫)。复音叹词“於虎、於、於(呜呼)”是高频叹词,总共15见,“呜呼”就占了13见。“於虎、於、於(呜呼)”语用功能也比较丰富,既可以表示祈使语气,也可以表示叹美,还可以表示叹息,甚至表示伤痛之叹。与古文《尚书》不同的是,叹词的写形多样,13见“呜呼”,有3种写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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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呜呼”的功能多样与高频使用反映了叹词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在后世文献中“呜呼”也一直是一个高频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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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七 自称代词“我”“予”“朕”语用表达具有较明确的情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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