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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六 “呜呼”既是高频叹词,又是多语用功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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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共有11个叹词,其中有7个叹词仅出现1次,分别是:都、格、於、毋、吁、猷、咨。“嗟”“来”“俞”虽多次出现,但用法却只有1种。都、格、於、毋、吁、俞、咨,仅见《虞夏书》;猷,仅见于《周书》。嗟、呜呼,三书皆备,尤以“呜呼”数量最多。当然,有时也有例外,《虞夏书·大禹谟》出现8个叹词中,却未发现“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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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语法关系标准和语境意义标准分析,古文《尚书》的叹词语用功能有六类。除表示应答类不见“呜呼”外,“呜呼”单独承当两类功能。表示赞美:呜呼,5见;表示哀伤:呜呼,1见。在另外的三类功能中出现频率都远远高于其他叹词。表示感慨:呜呼,7见;都,1见。表示祈使:呜呼,13见;於,1见;吁,1见。表示呼告:呜呼,10见;格,1见;嗟,3见;来,2见;猷,1见;咨,1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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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叹词总量比今文《尚书》多1个,但是出现的总词次却少于今文《尚书》,两者比例为51∶108,今文《尚书》叹词出现词次是古文《尚书》的两倍之多。考虑今、古《尚书》的篇幅,二者虚词在各自文本中出现的次数大致相当。“呜呼”在今文《尚书》中出现次数与虚词总次数的比例是47∶108,此项比例在古文《尚书》中是36∶51,“呜呼”在古文《尚书》中的使用更为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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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的多功能与高频率,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语言系统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不同时代的言语者需要不断地选择,以便用本时代的词汇系统与不同时代的词汇系统沟通。语言的经济原则总是规约言语者选择同义系统中的多功能词汇,因而叹词“呜呼”多功能的特点在同义类化的过程一直处于优势态势。二是复音化是文献语言叹词构词的趋向。古文《尚书》的复音叹词虽然只有一个“呜呼”,但其词次约为总词次的2/3,占有绝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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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也表现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之中。目前整理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凡9篇,内容几乎皆涉《尚书》,除《尹至》之外的8篇尤为紧密。《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全册叹词不多,仅有三个:(嗟),於虎、於、於(呜呼),殹(噫)。复音叹词“於虎、於、於(呜呼)”是高频叹词,总共15见,“呜呼”就占了13见。“於虎、於、於(呜呼)”语用功能也比较丰富,既可以表示祈使语气,也可以表示叹美,还可以表示叹息,甚至表示伤痛之叹。与古文《尚书》不同的是,叹词的写形多样,13见“呜呼”,有3种写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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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呜呼”的功能多样与高频使用反映了叹词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在后世文献中“呜呼”也一直是一个高频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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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七 自称代词“我”“予”“朕”语用表达具有较明确的情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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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自称代词有6个:我、予、朕、仰、台、吾。“我”凡33见,“予”75见,“朕”23见,“仰”1见,“台”5见,“吾”1见。“我”“予”“朕”属高频词,语法意义较完备,作为自称代词在古文《尚书》中具有较明晰的情感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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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最早出现的一个自称代词,“我”,从,戈声。“”是古“垂”字。郝懿行说:“古人谦卑,凡自称我必下垂其身,故曰‘施身自谓’也。”[3]可知,“我”本来就是一个表自谦的自称代词。先秦文献中“我”与表尊称的“子”对举时,自谦之意尤明。如《庄子·天道》:“子,天之合也,我,人之合也。”[4]今文《尚书》中“我”多承此用法。古文《尚书》中“我”作领格的比例较大,其所修饰的成分大多指向他人,如“我祖”“我商王”“我后”“我文考”等,所领属的事物大都较为神圣,“我”在古文《尚书》中更多地显示出较庄重的修辞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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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蔡邕《独断》卷上:“朕,我也。古者尊卑共之,贵贱不嫌,则可同号之义也。”可见,在上古,“朕”作为自称代词与其他自称代词一样,适用于任何人。“朕”在今文《尚书》中也是尊卑共享的,《虞夏书·皋陶谟》中皋陶就自称“朕”。但大多语例开始呈现出凝重庄敬的感情色彩,如《周书·多士》“昔朕来自奄”“今朕作大邑于兹洛”。古文《尚书》中“朕”则更大程度地表示自尊,强调自己言行,基本成为帝王自称专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朕”作领格时,其修辞的中心成分多指向自己,如:“朕志”“朕心”“朕言”“朕命”等。另一方面,古文《尚书》“朕”凡23见,作主语或定语,涉及动作行为的主体分别为:舜帝4次、禹帝2次、商太祖(汤)3次、殷高宗(武丁)3次、周武王6次、周成王(太甲)2次,均为帝。另,伊尹3次。伊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贤相,据《史记·殷本纪》载:太甲继承帝位三年,胡作非为,不遵守成汤定下的法典。于是伊尹将他放逐到桐宫守丧三年,悔过自新。伊尹代理太甲处理国事,接受诸侯的朝觐。三年后,伊尹把太甲迎回国都并交还了政权。从此,太甲修养品德,诸侯归服殷商,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伊尹佐三王而贤德,被誉为“元圣”,在古风遗存的时代大约是够得上称“朕”的。《史记》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王绾、李斯这一班大臣以为“朕”在典籍中多表现凝重庄敬的语气,故建议秦始皇“自称曰‘朕’”[5]。后世成为历朝定制。伪撰者是不敢不尊帝王制的。故,按照古文《尚书》系魏晋时期伪撰之说来解释,古文《尚书》中,“朕”已基本成为帝自称的专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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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先秦古籍中,也有将“予”写作“余”的,两者皆有“我”之义。“予”在古文《尚书》中修辞色彩较丰富,但最主要的用法是保留了“我”原义所表示出的谦恭色彩。如用作同位语,“予一人”13见、“予小子”8见。学术界曾一度认为,君王自称“予一人”是表示其独尊无二的特殊身份。其实不然。《尚书》中君王自称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刻意选择用“予一人”或“予小子”。例如《尚书·盘庚下》:“令予其敷心腹肾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罔罪尔众,尔无共怒,协比谗言予一人。”这几句话里就连用“予”“朕”“予一人”三个词语表示自称。很显然,“一人”仅是国君的一般自谦、谦让之词。《礼记·玉藻》“天子曰予一人”条,注引孔颖达疏曰:“言我天下之内,但衹一人而已,自谦退。”[6]《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注疏曰:“言天因民以视听,民之所恶者天诛之。己能无恶于民,民之有过,在我教不至(不善、不得当)。”[7]显然,这“予一人”亦为君王的自谦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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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台”“吾”属于低频自称代词。先秦典籍中,“台”仅见于今文《尚书》的《周书》部分和《诗经》的《豳风·匏有苦叶》《小雅·白华》《大雅·生民》,“仰”只见于古文《尚书》的《周官》,仅1例,疑为“卬”之今字。“卬(仰)”“我”上古同为疑纽字,“卬(仰)”或为“我”的地方变体;“台”“予”上古同为定纽字,“台”或为“予”之地方变体。“吾”是后人改窜,古本字作“鱼”,或即“予”。“吾”“予”“鱼”上古皆为模部的字,“予”,定纽。“吾”“鱼”,疑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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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虚词与今文《尚书》虚词比较研究所形成的特点是体系性的,二者的差异性在各类虚词小类里都存在。在每一个虚词小类里,二者的差异性不是单点式的个别语法现象,而是散点式的多差异语法现象。古文《尚书》的虚词与今文《尚书》虚词不属同一个时空范畴内的虚词系统,古文《尚书》语言与今文《尚书》语言也不属同一时空辖域的语言。古文《尚书》虚词研究为文献辨伪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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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宗武:《今文尚书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页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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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9年,页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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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清)郝懿行:《尔雅义疏》,中国书店,1982年,页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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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先谦:《庄子集解》,中华书局重印《诸子集成》本,1954年,页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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