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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二 “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式离合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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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语+中心语+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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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土梦作乂。 《虞夏书·禹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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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传》:“云梦之泽在江南,其中有平土丘,水去可为耕作畎亩之治。”[21]《孔传》以“云土梦”为“云梦土”,“土”是中心词,“云梦”泽名,为“土”之定语,分别置于中心词的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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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学者对“云土梦”的解读歧解纷纭,分歧大致在于对“云”“梦”的理解。或“云梦”合而为一泽名,或“云土”为泽名,“梦”亦为泽名,或“云”“梦”各为泽名;或“云”“梦”皆为江南泽名,或“云”“梦”一为江南泽名,一名江北泽名;或“云”“梦”非为泽名,而为“云梦”地区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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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起釪先生曾作《“云土梦”辨论》专文,主要依据《史记》《汉书》的引文,认为古本“云土梦”作“云梦土”,误改时间为唐太宗时。刘先生认为:“《禹贡》荆州有‘云梦土作乂’句,通行伪孔本《尚书》作‘云土梦作乂’,出于唐代误改,不可不正其讹误。按《史记·夏本纪》引此句作‘云梦土为治’,《汉书·地理志》则依《禹贡》原句作‘云梦土作乂’。知汉《尚书》本作‘云梦土’。胡渭《禹贡锥指》‘云可该梦,梦亦可该云’,‘则南云北梦,单称合称,无所不可’。”“沈括《梦溪笔谈》卷四云:‘旧《尚书·禹贡》云“云梦土作乂”,太宗皇帝时古本《尚书》作“云土梦作乂”,诏改《禹贡》从古本。’”[22]考《史记·夏本纪》引《禹贡》作“云土、梦为治”。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土、梦本二泽名,盖人以二泽相近,或合称云梦尔。”[23]《汉书·地理志》:“云梦土作治。”颜师古注:“云梦,泽名。言二水(沱、灊)即从其道,则云梦之土可为之治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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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阮元早在《十三经注疏校勘记》中对上述各书中的关键问题已做过考证:“按《笔谈》所谓太宗乃宋太宗也,胡朏明《禹贡锥指》乃以为唐太宗,殆误矣,《疏》云经之‘土’字在二字之间。《开成石经》亦作‘云土梦作乂’,则古本即唐世通行本耳,至宋初监本始倒‘土梦’二字,盖据《汉书·地理志》,不知《史记·夏本纪》‘梦’字亦在‘土’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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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沈《书经集传》虽以“云”“梦”各为泽名,却以“云土”和“梦”为并列结构:“云土者,云之地土见而已;梦作乂者,梦下地已可耕治也。盖云梦之泽地势有高卑,故水落有先后,人工有早晚也。”[26]蔡说显然可能受《孔传》影响,但主观臆测的成分比较重,据何言称云、梦“水落有先后,人工有早晚”。何谓“乂”?《说文解字·丿部》:“乂,芟草也。从丿从丶相交。刈,乂或从刀。”《段注》:“乂,芟草获谷总谓之乂。”[27]水去草长,芟草治土而获谷。“云”然,“梦”亦然。“乂”的语义既指向“云”,亦指向“梦”。所以《孔疏》曰:“经之‘土’字在二字之间,盖史文兼上下也。”[28]“兼上下”即“土”之语义指向既上指“云”又下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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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书》说对这一结构论述最为简洁明了的当推苏轼。《东坡书传》:“《春秋传》曰:‘楚子与郑伯田于江南之梦。’又曰:‘王寝于云中。’则‘云’与‘梦’二土名也。而云‘云土梦’者,古语如此,犹曰‘玄纤缟’云尔。”[29]东坡以“云土梦”即“云梦之土”,以为古语即有“定语+中心语+定语”如此之句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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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引述谭其骧先生《云梦与云梦泽》见解:“古籍中的‘云梦’有的指云梦泽,如《周礼·职方氏》、《尔雅·释地》、《吕氏春秋·有始览》、《淮南子·地形训》。有的指一片特定的山林原野,如《左传》宣公四年‘弃诸梦’、昭公三年‘田江南之梦’、定公四年‘入于云中’,两‘梦’字一‘云’字都是‘云梦’的简称,是一片林野而非水面。非云梦泽的云梦区是一个包括多种地貌,范围极为广阔的地方。汉水南北两岸,东至今云梦,南至今沔阳,即今京山县一带是云梦区的中心地带。而云梦泽只是广阔云梦区中的一小部分。‘云梦土作乂’,就是说这些原属云梦区的土地,在疏导后已经治理得可以耕种了。”[30]谭其骧先生与金景芳先生、吕绍纲先生皆以“云梦”为“云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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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云”“梦”是“云梦泽”还是“云梦区”,“云土梦”其句法结构为“定语+中心语+定语”,其语义结构皆为“定语+定语+中心语”。“云土梦”是一种特殊的句法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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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语+定语+中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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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篚玄纤缟。 《虞夏书·禹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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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传》:“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纤在中,明二物皆当细。”[31]《孔疏》:“篚之所盛,例是衣服之用,此单言‘玄’,玄必有质。玄是黑色之别名,故知玄是黑缯也。《史记》称高祖为义帝发丧,诸侯皆缟素,是缟为白缯也。”[32]王鸣盛《尚书后案》:“郑曰:纤,细也。祭服之材尚细。《传》曰:元,黑缯;缟,白缯;纤,细也。纤在中,明二物皆当细。《疏》曰:元是黑色之别名。《史记》:高祖为义帝发丧,诸侯皆缟素。是缟为白色。案曰:郑云‘纤,细也’者,《说文》卷十三上《糸部》文也。又云‘祭服之材尚细’者,《周礼·齐服》有‘元端’又有‘素端’,是祭服有元、缟也。《传》‘元,黑缯;缟,白缯’者,《汉书》‘灌婴贩缯’注‘缯者,帛之总名’,以元、缟皆为缯。《周礼·染人》注:六入为元,其色、缁之间,赤而有黑色。《尔雅》:缟,皓也。故以元为黑,缟为白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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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传》《孔疏》认为“纤”字修饰前面的“玄”字和后面的“缟”字,即修饰语在中间,中心语在前后两边。王鸣盛赞同孔安国及孔颖达的说法。具体方法先列郑说,然后补征《孔传》《孔疏》的书证。黄式三《尚书启蒙》和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说解同王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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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贡》中出现的这些罕见的单句句式分为两种句法关系,一是特殊的动宾关系“宾语+谓语+宾语”式,一是特殊的定中关系“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式。这两种句式,实际上是汉语常见语序规则“谓语+宾语+宾语”和“定语+中心语+中心语”/“定语+定语+中心语”的变式,意义上仍保持了汉语常规语序所赋予的完整意义,即我们所说的“句义是完整的,但句结构是离散的”。今文《尚书》中出现这些语序罕见的单句句式并非偶然,不是孤零零一两个语例,而且古贤早已察觉这种特殊的语言现象。《禹贡》“厥篚玄纤缟”句,孔安国认为“纤在中,明二物皆当细”。即便《孔传古文尚书》之《孔传》不是汉代孔安国所著,也是魏晋人的训诂。宋代苏轼《东坡书传》分析“云土梦作乂”句,也明言:“‘云’与‘梦’二土名也。而云‘云土梦’者,古语如此,犹曰‘玄纤缟’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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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语+中心语+定语”不是仅见于今文《尚书》,甲骨文中早已出现。张玉金先生曾指出《甲骨文合集》中有些文例就是“定语+中心语+定语”式。诸如:“以羌刍五十”(94),“刍”是中心语,“羌”是前置定语,“五十”是后置定语。“土方侵我田十人”(6057),“田”是中心语,“我”是前置定语,“十人”是数量短语,为后置定语。“奚不其来白马五”(9177),“马”是中心语,前有形容词定语“白”,后又数词定语“五”。[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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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分析这些罕见句式存在的原因,其参照系为传统句法认定的汉语语序规则。在汉语传统语序规则中,双宾语为“动词谓语+宾语+宾语”式,名词性偏正结构为“定语+中心语”式。在“宾语+动词谓语+宾语”离合句式中,间接宾语的位置发生变化,提至动词谓语之前,作为被强调的对象突出了在句子形式中的地位。在“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定语+中心语”离合句式中,句子中需要强调的部分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运用认知语言学的观点分析这一种情况,就是新的刺激较能引起人们的反应。这些改变的语序部分也总是能够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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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三 特殊语序的普遍性与传统语序观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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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上古汉语也许并不十分重视语序,几乎所有传统句法认定的语序规则,在上古汉语中都是有例外的。例外不是孤例,也许也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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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今文《尚书》全部双宾语句的语序排列,可以发现动词谓语与双宾语之间呈现复杂的情况。传统语序有三种动宾排列形式,即:主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直接宾语。这是古今汉语双宾语句一脉相承的基本句法形式。另外还有两种省略形式。一种省略间接宾语,即:主语+动词谓语+直接宾语。一种省略直接宾语,即:主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除此以外,动词和双宾语之间的语序,还有四种特殊形式。上文曾详细讨论的“间接宾语+动词谓语+直接宾语”式是其中的一种,兹不再述。另外尚有“主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于+直接宾语”式、“主语+以+直接宾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式和“主语+动词谓语+直接宾语+于+间接宾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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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语+动词谓语+间接宾语+于+直接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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