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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五十三章 清代之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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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十主,共二百六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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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统治中国后,初对汉人十分猜忌,努尔哈赤十分排汉。至清太宗则改采怀柔政策,并尽量利用汉奸协助管理,于康熙时尤甚。到雍正时,其人刻薄猜忌,施行高压政策。至乾隆时,大局已稳,高压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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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清之政制,仍师明室不设宰相,以大学士理国政,君王则实施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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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时特设军机处,其权力大过内阁,然军机处并非相职。此时外廷不得预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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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六部只是中央行政部门,其权力则不大。当时虽仍有给事中,但只是御史官性质,对朝旨已无封驳之权,大权则全由帝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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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之政权集中于中央内廷,各省总督、巡抚常以兵政凌驾于民政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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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国家有大兵役,有皇上特派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主理之,督抚则无权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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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平之时,各省均用满人为驻防将军,甚至汉人之绿营亦多用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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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税收,全用来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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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各省督抚亦多用满人为主,偶用汉人者实出于不得已也。后来用汉人,但忌用江浙人为主。地方亲民官似无甚机会升迁,亦无发挥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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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之乱平后,各省钱粮有余者,悉数缴到中央收藏,不准地方存留,因此地方无建设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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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以后,更收紧地方银饷,地方更无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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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之翰林编、检等官及地方之道、府长官,均不得奏折上疏言事,并严禁读书人建议军民利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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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者,清政府划山海关以外之地为东三省,其政制则与内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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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室对汉人管制甚严,但对蒙古、西藏、青海地区人民,则按旧俗松弛管辖。并不让汉人任职理藩院,以免汉、蒙两族人有交接联络,则自然易于统治管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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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又沿用元明严刑,以残虐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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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汉化之程度,则清比元代为高。但其为狭义的部落,政权则毫无分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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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五十四章 清代之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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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之军力并非最强,主要是明政治腐败,再加上有汉奸之助力,才得以击败李自成、张献忠。且其平定三藩时,乃全国汉人为将,并由绿营兵正式代替旗兵才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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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清军所用绿营兵达四十万之众,作战云贵地区,乃靠绿营兵冲前,旗兵随后,稍后又占服新疆、西藏、四川等地,亦靠赖绿营兵,且清军此时已识用炮,遂使蒙、回等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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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所任用之大将多为汉人,如康熙时有姚启胜、施琅助定台湾;雍正时征服厄鲁特有年羹尧与岳钟琪,收复苗疆之张广泗;乾隆时靠岳钟琪胜金川之役;嘉庆时傅鼐征服苗族,李长庚平定东南沿海,杨芳、杨遇春等平定川楚;道光时杨芳平定回疆等。事业由汉人创,功赏由满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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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乾隆时,清军已几耗净,乾隆虽自称十全武功,但已是强弩之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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