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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21 二十四史鉴赏辞典 [:1707180740]
1707214222 二十四史鉴赏辞典 司马光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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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24 〔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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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26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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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30 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1]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2]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3]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4]以不允答之。”会[5]安石草诏,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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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32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迩英进读,至曹参代萧何事,帝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对曰:“宁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取高帝约束纷更,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汉业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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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34 吕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风[6]朝廷耳。”帝问光,光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7]造也。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执政侵其事[8]。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9]用例,则胥吏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则以他语诋光。帝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举钱出息,尚能蚕食下户,况悬官督责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10]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昔太宗平河东,立籴法,时米斗十钱,民乐与官为市[11]。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12],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亦犹是也。”帝曰:“坐仓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籴米百万斛,则省东南之漕,以其钱供京师。”光曰:“东南钱荒而粒米狼戾[13],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14]矣!”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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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36 它日留对,帝曰:“今天下汹汹[15]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论其是非。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帝欲用光,访[16]之安石。安石曰:“光外[17]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之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与国论,此消长之大机也。光才岂能害政,但在高位,则异论之人倚以为重。韩信立汉赤帜,赵卒气夺[18],今用光,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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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38 安石以[19]韩琦上疏,卧家求退。帝乃拜光枢密副使,光辞之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20]非其人也。臣徒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过谓使者骚动州县,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忧,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贫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资[21]于人。今出钱贷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22]。恐其逋[23]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24]四方;富者不能去[25],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外,百姓无复存者矣。又尽散常平钱谷,专行青苗,它日若思复之,将何所取?富室既尽,常平已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26]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安石起视事[27],光乃得请,遂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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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42 元祐元年复得疾,诏朝会再拜,勿舞蹈。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著云:“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28]公。”乃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提点刑狱。边计以和戎为便。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选举,而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立十科荐士法。皆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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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44 选自《宋史》卷三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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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46 〔赏析〕司马光同王安石的活动时期基本重合,同为一个时代的人,都是心怀国家人民、力图改革旧制、挽救大宋王朝于水火之中的杰出政治家。但他们之间的是非恩怨却很难以三言两语说清楚。他们有相交甚好的短暂岁月,有绝情断义的交恶时期,也有惺惺相惜的温馨时光,这种纠结争执始终伴随着他们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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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48 在司马光一生中,充任谏官是他任职时间最长的一职,直言敢谏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二十岁参加科举考试,获进士甲科,嘉祐六年(1061年)被提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谏院是专门批评朝政得失的机构,从现存司马光文集来看,八十卷中有四十卷为奏章疏议,多为其在谏官任职期间所作。在司马光看来,国家设置谏官的目的是让天子听到真实的情况,防止被其他大臣所蒙蔽,朝政应该由皇帝和大臣们共同商议确定,但是谏官有责任提出自己的看法,至于最终裁夺则应该由皇帝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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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50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中期最为重要的政治事件,而司马光是变法最为坚定的反对者。改革是大势所趋,历史潮流不可逆转,从“庆历新政”失败到仁宗逝世的二十多年间,改革的呼声从未间断。较有代表性的有苏轼的《嘉祐制策》、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事书》、司马光的《论财利疏》。司马光在疏中的役法改革主张,是“熙宁变法”中大法之一“免役法”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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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52 宋神宗不甘心做一个无为的皇帝,他希望像汉武、唐宗那样做一位中兴之主,而革新需要胆略,需要干臣辅佑。王安石以向仁宗皇帝上“万言书”而名噪一时,深受神宗欣赏;司马光的才学与威望也颇受神宗的赏识。二人成为神宗的左右臂膀。关于祖宗之法是否要变,二人并无不同观点,都主张变革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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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54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变法开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改革的切入点从“理财”开始,司马光与王安石进行了一场辩论,揭开了二人不和的序幕。事实上,司马光并不反对变法,但他反对王安石大刀阔斧地彻底改变法度,将过去开国时创建的一套机制全部否定重来。他认为有些政策不应该改变,比如:宋初慎选理财官员,用人专而任之久的政策;宋初君王劝课农桑、体恤民瘼,注重生产的措施;宋初皇帝崇尚节俭、严明赏罚的惯例;宋初理财机构设置合理的机制。应该改革的有:皇权高度集中,事必躬亲的法度;分化事权、上下相维,酿成朝臣因循守旧,管理失衡的状况;“和籴法”等官府剥民之患;三冗三费等。这些都是有见地有眼光的看法,可是当时并不能为号称“拗相公”的王安石所接受,而司马光与王安石两人虽然私交甚笃,但在政治理念上却时有冲突,终于导致后来司马光长期不问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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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56 尽管如此,司马光在当时国家相当重要的问题——民族关系、民族矛盾的处理上,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宋朝自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起,与当时最为强大的少数民族契丹建立的辽国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此后双方多次交战,宋朝败多胜少。宋真宗时期,与辽国签订了澶渊之盟,这种用经济换和平的方式,让宋朝获取了暂时的安定,但此后西夏崛起,又让宋朝面临新的危机,因此在神宗一朝与西夏的战与和成了最为主要的政治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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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58 司马光在民族关系问题上以及边境事务上一贯主张和平友好。在他看来,夷狄之患自古有之,戎狄长于骑射,精于战斗,而中原圣王则长于仁德,所以兴师讨伐是以短攻长,败多胜少,怀柔政策可以使夷狄感恩拜服,保得边境安宁。对于王安石执政时期主张对西夏用兵的政策,司马光极为不满,认为这种做法是挑起事端,于事无补。他主张归还所占领的西夏领土,与西夏保持友好的睦邻关系。宋仁宗时期,知雄州赵滋屡次凌辱契丹使者,司马光上疏要求严惩赵滋。在司马光看来,赵滋的这种做法是不顾国家利益的做法,虽然逞一时之快,但是后患无穷,他认为宋朝应该有大国气度,礼遇夷狄使臣,不避强,不凌弱,待之以礼,尽量减少爆发战争的可能性。就当时的国家形势、军事实力、民族关系等情况来看,司马光的主张是符合实际、切合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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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60 尽管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但他也是一位关心国家、心怀百姓的杰出政治家,为解决积贫积弱的问题积极地出谋划策、呼号奔走。但他在上台之后全盘否定王安石变法,对变法中不少积极有益的部分也摒弃不取,不能不说是矫枉过正,也使北宋后期社会矛盾激化、阶级冲突加剧,为之后一系列问题的总爆发埋下了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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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62 (胡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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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6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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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66 [1].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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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68 [2].头会箕敛:谓赋税苛刻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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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14270 [3].见:同“现”,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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