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94455
传统十论 六、“法道互补”的危机:行政不安全
1707294456
1707294457
传统吏治危机的第二个表现是行政无效率,这主要是“以私制私,设事防事”的事权分割不当造成的。这里姑略不论。
1707294458
1707294459
而传统吏治危机的最严重问题则是行政不安全。如前所说,传统法家吏治思想、乃至后世“儒表法里”的吏治实践都是以行政安全至上为圭臬的。它们也的确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比传统时代的其他安排更能保障行政安全。我国主要王朝一般都有比较长的太平岁月,即所谓“治世”,在这个时期,政治秩序比例如欧洲中世纪的一般状况要好得多,中国传统文明的成就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创造的。
1707294460
1707294461
但是这样的“治世”通行的不是解决矛盾而是延缓矛盾的机制,一般是社会矛盾的积累时期。而积累到临界点后一旦爆发,“行政安全至上”很快就转化为极端的行政不安全。“国破”意味着“家亡”,便成为中国传统时代的突出特点。
1707294462
1707294463
原来,法道互补传统中的君权虽然极端专制,却并不神圣。中国文化中缺少一些文化中突出的那种“神圣家族”,历代帝王虽然也声称受命于天,但王权神圣的观念在中国比基督教、伊斯兰国家乃至日本这样的神道国家都淡漠得多。事实上中国文化中所谓受命于天的“天”也不是、至少不完全是超越性的宗教概念,而带有浓厚的世俗色彩。“天人合一”、“天听自我民听”,“天”更多的是此岸而不是彼岸的东西,“天意”常常被解释为人心、民意。所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69);“文、武创业,顺天应人”(70);“赵氏既昌,合当顺人应天”(71);“应天顺人,以定大业”(72);“应天顺民,拨乱夷世”(73);“应天顺民,君临宇内”(74);诸如此类的说法,主要都不是把君主当成彼岸上帝的代表,而是当成此岸的“人民领袖”来描绘的。君主如果不能以德(真正的或表演出来而又能够哄得住人的)服人,就只能以“法、术、势”服人。在君主并无真德(这是多数情况)时,前者依赖于人们的愚昧,后者依赖于人们的犬儒,但两者其实都不依赖于超越性信仰和对彼岸世界的敬畏。
1707294464
1707294465
对此,儒法诸家都说得十分明白。原初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实际上把君臣关系看成一种契约,君不君则臣也就可以不臣。因此“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其君;”“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黄宗羲的思想就是对这种观念的发展。而像朱元璋那样的皇帝对这种观念则恨之入骨,朱曾删改《孟子》,并恨恨地宣称孟子如生当此世也该灭族。清代雍正帝的类似言论也十分典型。法家是坚决反对儒家“民本”思想的,他们主张君不君时,臣也不许不臣。但作为性恶论者,法家实际上也并不相信君臣关系中有什么信仰、忠诚可言。前引韩非关于“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之类的思想就是证明。
1707294466
1707294467
可见,儒法两家实际上都看到君臣关系的不稳定和缺少神圣性的支持。纯儒如黄宗羲者认为君臣不能类比父子,而法家如韩非则认为连父子也不可互信。纯儒认为君贤才能指望臣忠,而法家认为只有靠法、术、势的威胁臣才能畏服于君。为给君权增添一些神性,汉以后的“法儒”借助于阴阳家,从五行相生相克之说中推导出君权的天命依据。从汉代谶纬之学大兴,直到明清之际水德(清)代火德(明)之说,都不离这一窠臼。对于阴阳五行之说,贬者斥之为巫魅迷信,褒者谓含有“科学”成分,但巫魅迷信也好,科学萌芽也罢,都不是宗教,缺乏终极关怀的内核。因此以五行相生相克来解释其缘由的君权虽然很有些神秘,但并不怎么神圣;它可能令人恐惧,但却并不令人敬畏。
1707294468
1707294469
这就导致中国传统君权的一种千年悖论:一方面君权专制的力量之强大、组织之严密、制度设计之殚精竭虑都堪称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观,另一方面那既不神圣又不令人敬畏的宝座人人想坐,以至觊觎皇位者之多也是人类诸文明中罕见的。不仅皇族、外戚、权臣军阀等显贵中不乏觊觎者,垄上耕夫也有“鸿鹄之志”,市井无赖也想“杀到东京夺了鸟位”。所谓天下如产业,君主得而私,而“人之欲得产业,谁不如我”,“市井之间,人人可欲”(75)。有道是:“皇帝轮流做,如今到我家。”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突出特点。反过来说,也正是因为觊觎皇位者之多,使“法不得不密”,性恶论、防人之术与法道互补的传统也日益强化。二者互为因果,形成了又一个怪圈。
1707294470
1707294471
从古埃及直到后来的欧洲、日本诸国都没有造反的民众争当君主的,俄罗斯历史上的哥萨克造反者如拉辛、普加乔夫等倒是想夺权,但也不敢否认罗曼诺夫王朝的正统,只能冒名顶替,求为混珠之鱼目而已。甚至我国藏、傣、彝和维吾尔等民族的土司制或神王制下,也没有下层民众造反称王的现象。然而在汉族传统中,上下各阶层都不乏做皇帝梦者。秦始皇时代一方面专制的酷烈以“暴秦”著名,另一方面平民陈胜心目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贵族项羽更想着“彼可取而代之也”。一旦“法、术、势”的堤防溃决,就如曹操所言:“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矣。从这点上看,我们倒是有极为悠久的“平等”传统。但这不是人人平等相待的传统,而是在丛林法则下“平等地”争夺奴役他人之权力的传统。“成者王侯败者贼”(又有“成王败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等说法)就是人们对这种“平等竞争”的描述。在这种观念中除了“成败”之外,“王”与“贼”就没有其他区别。这样的“平等”与支持君主立宪的那种“平等”可以说刚好相反:在后者,个人之间的基本人权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奴役谁;但代表共同体的象征资格却专属于某个“德高望重”的家族,不是谁都可以竞争的。而在前者,这种象征资格因缺少神圣性而成为众人“平等”争夺的对象,但个人之间全无基本人权平等可言,取得共同体象征资格者因而可以奴役每一个人。
1707294472
1707294473
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为什么我们一方面早在辛亥革命中就成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另一方面千年怪圈在此之后仍然延续。如今有人责怪辛亥革命太激进太反传统了,他们认为君主立宪才适合国情顺应传统。其实,辛亥的局面完全可以用传统逻辑来解释,倒是君主立宪与我们的真实传统严重相悖。试观英、日等君主立宪成功的国家,传统上王室不仅没有我们的这般专制,而且更重要的是远比我们的更受敬畏。不说是“万世一系”,但起码没有“市井之间人人可欲”。即使在自由平等之说盛行的今天,即使是激进的左派执政,人们也还尊敬王室(正如即使是保守的右派执政,也还尊敬工会)。而我们那神秘却不神圣、令人恐惧却不敬畏的传统王朝,本身就有“汤武革命”的传统周期。清朝至辛亥已历时260多年,即使无西学传入,也是“气数”该尽了。若无西学影响,也会改朝换代。有了西学影响,清朝之后便不再有新王朝,尽管仍然有专制,但若还打清朝旗号,这本身就已违反传统了!我们已经看到,在真实的传统中,国人之所以尊崇君主,与其说是基于对纲常名教的信仰,不如说主要是慑于“法、术、势”。因此立宪制度下失去了法、术、势的“虚君”是很难得到英、日等国立宪君主所受到的尊重的。那些国家在近代立宪制度之前的历史上就常有不掌握实权的“虚君”,也形成了尊重虚君的传统。而我们历史上的君主一旦大权旁落,哪怕是旁落到至亲如母(如唐之武则天)、弟(如宋太祖之于赵光义)、岳父(如西汉末之王莽)、外祖父(如北周末的杨坚)之手,便也难免性命之虞。所以我们的皇帝要么是“实君”,要么是命运悲惨的废君,而“虚君”比共和离“传统”更远。废清皇室在民初还能保有一定地位而没有落入墙倒众人推的没顶之灾,从历史上看已属难得了。
1707294474
1707294475
要之,法道互补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专制传统。而儒家价值并不支持虚君制,它除了导出众所周知的“贤君”、“王道”理念外,与共和的距离也并不比与君主立宪的距离大。所以我国在受到西方影响后成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而没有走上君主立宪之路,是毫不奇怪的。如果说共和理想在政治上显得很激进,那么它在“文化”上倒似乎很“保守”。它的很多内容可以在传统儒家价值(即原始儒家所代表的、与法道互补的传统主流体制相对的一支非主流传统)中找到支持。可见传统吏治本身存在着行政安全至上和极度不安全互为因果的悖论。它与我国历史上“治极生乱,乱极生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状况是对应的。那种把清亡后出现混乱局面简单归结为“西化”与“激进”所致的看法是肤浅的:如果清亡后的混乱是因为西化,那以前的历代王朝灭亡时产生的混乱又是为何?换言之,清亡后的乱世究竟有几分是现代化“欲速则不达”的结果,几分只是“治乱循环”传统怪圈的一环?
1707294476
1707294477
1707294478
1707294479
1707294481
传统十论 七、法儒、道儒与纯儒:非主流儒家对“法道互补”的拒斥
1707294482
1707294483
中国思想史上久有关于儒家民本观念与近代民主观、念之关系的争论。主流的观点似乎是强调两者之异。的确,指出两者之异并不困难,“民本派”儒家价值本质上还是“从道不从君”,以道德抗衡强权,这与现代宪政民主以权利抗衡权力的本质确有不同。“民本派”儒家社会本质上是以小共同体自治抗衡大共同体本位,这与现代自由民主以个人本位抗衡共同体本位也确有区别。“从道不从君”虽然可以支持反抗昏君暴君,但以道德排斥权利本身就可能导致“道德专政”、“以理杀人”。张扬小共同体固然会给社会带来某种多元性,但依然以身份而不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传统小共同体过分扩张,虽然可能瓦解君权,却未必能培植民权。结果或者导致遍地“土围子”的乱局,或者通过“提三尺剑,化家为国”走过又一轮循环。
1707294484
1707294485
正因为如此,儒家本身即便再“民本”、再“原教旨”,也无法抗拒“法道互补”的主流,无法跳出强权与犬儒的怪圈。而儒家本身的宗法性却使它很容易为强权与犬儒所强奸,自秦以后纯儒几绝,而世儒基本上被同化为“法儒”(有为之儒)与“道儒”(无为之儒)两大支。秦以来思想分野的主流,有人说是儒、道(或曰佛老)之歧,有人说是儒、法之争,其实在我看来不如说是“法儒”与“道儒”的争斗与互补。
1707294486
1707294487
例如在经济思想上,法儒的“抑兼并”主张与道儒的“不抑兼并”之争就成了两千年来的奇观。尽管有人常比之如西方经济思想中的国家干预主义与自由放任主义两大传统,但不幸的是,历史上如果说“抑兼并”往往导致“国富民穷”的话,“不抑兼并”的结果则通常是“今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76)。“抑兼并”者的国家统制严厉地束缚了“阡陌闾巷之贱人”的经济发展,而“不抑兼并”者的自由放任则使“官品形势之家”得以肆行聚敛。“抑兼并”则朝廷禁网遍地,民无所措其手足,“不抑兼并”则贪官污吏横行,民无所逃其削刻。不言而喻,真正自由竞争的民间终济在这两种情况下都难有出头之日,而这两种政策走到后来都有可能加剧由治而乱的王朝危机。
1707294488
1707294489
实际上,无论是“抑兼并”旗号下的国家对民设禁,还是“不抑兼并”旗号下的权贵侵民谋私,都属于马克思所说的“权力统治财产”、“统治一服从关系基础上的分配”,因此二者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历史上权贵之兼并平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针对平民富人的“抑兼并”之举来实现的,梁启超在王安石的“抑兼并”中看到了“国家自为兼并”,自为不易之论。但其实在司马光一派的“不抑兼并”中又何难发现针对平民的“抑兼并”成分?于是国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无数土皇帝与土围子,却放不出一个中产阶级,而国家的经济统制也只会“与民争利”,却统不出个社会保障。“法儒”中出不了凯恩斯,正如“道儒”中出不了亚当·斯密;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国家”,正如司马光搞不成“自由市场”,也就成了千年不变之局。
1707294490
1707294491
但是尽管如此,法儒与道儒之外的民本派儒家在不绝如缕之中仍然是有活力的。它与现代民主思想固然有上述之异,但这种不同在所谓的“西方民主”内部并不见得更小。古希腊的民主与现代民主、卢梭式的民主与洛克式的民主之间的差异乃至对立,人所共知,无论“激进”的雅各宾式民主还是“保守”的魏玛式民主也都曾转化为暴政。相比之下,我们不应该对古人过于苛责,而应当重视他们的遗产。
1707294492
1707294493
在这其中,对法儒、道儒都持批判态度的民本之儒尤其值得重视。以黄宗羲为代表的明清之际一些学者堪为典型。如前所述,正是他们对“上好申韩,下必佛老”的法道互补进行了抨击。在那个锦衣卫、东西厂的特务政治和“清歌漏舟之中,痛饮焚屋之内”的痞子世风葬送了明王朝、儒生们的抗清也已完全失败后,这些经历“天崩地坼”惨变的大儒们痛定思痛,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进行了深刻反思。顾炎武提出以“众治”取代“独治”,王夫之要求“不以天下私一人”,而唐甄的“凡为帝王者皆贼也”、黄宗羲的“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更是惊世骇俗。尤其是黄宗羲,他不仅对专制君主制,而且对秦以来两千年间的“法制”,举凡政治上的内外朝之制、科举选官及胥吏之制、军事上的居重驭轻与削方镇之制、经济上的田制与赋役之制,以及后宫宦官制度、学校制度等,都进行了系统的评论。他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猛烈抨击“为人君者”“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他们“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做尽了坏事。黄宗羲反对儒表法里传统中以“忠孝”、“君父”、“臣子”并提之说,更仇视那种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法家逻辑,他认为“臣不与子并称”,君不可与父并事,忠也不能与孝相比。“父子固不可变者也”,而君臣关系则是可变的:“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
1707294494
1707294495
黄宗羲以儒批法的立场是如此鲜明,以致在文革中“批儒崇法”之时把历来“进步思想家”都冠以“法家”之名的风气下,人们竟不知如何称呼这位1949年后一直享有“启蒙思想家”美誉的古人,致使他一度似乎被遗忘。的确,黄宗羲批判内朝之制而要求尊重相权,批判郡县制而要求恢复方镇,批判科举制而要求复兴察举征辟,批判一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役分征,乃至要求恢复井田制……总之那时被认为是进步的几乎一切“法家改革”,黄宗羲们都极为反感,而他所主张的几乎都是明以前的、唐宋乃至秦以前的“古制”,即“复辟倒退”的制度。以致人们很难用“激进”还是“保守”的两分法来辨别他的思想,称之为“原教旨儒学”倒庶几近似。
1707294496
1707294497
从君主专制的基本逻辑、形而上根源直到类似上述“积累莫返之害”的具体弊端,黄宗羲式的“儒家启蒙学者”对该体制的批判不可谓不激烈,亦不可谓不深刻。就激烈而言,“凡帝王皆贼”、“君为天下之大害”之类言辞可以说绝不亚于西方的反专制思想家。而就深刻而言,黄宗羲设想没有专制的时代是个“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的时代;而专制制度的本质就在于“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这与那种视远古为道德的黄金时代,而把专制的产生归咎于道德堕落的观点不同,实际上已涉及近代自由主义的一个根本理念,即专制的本质在于对个人权利的剥夺或对个性自由的压迫,任何专制归根结底都是共同体对个人的专制,在没有个人自由的条件下,共同体对个人的压迫实质上就是共同体的人格化象征者对全体共同体成员的压迫。个人服从整体(“不敢自私,不敢自利”)的原则这样就转化为个人主宰整体(“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的原则。
1707294498
1707294499
黄宗羲的这些看法显然超越了对明清易代的反思和对某个具体君主、即所谓暴君、昏君的抨击。在基本没有什么外来文化影响的条件下,他的这些看法只能来自一个“纯儒”对“法、道互补”传统体制的反感,体现了原初意义的儒家价值对“大共同体本位”的排斥。如下所说,这也是近代自由主义思想传入后能与不少儒学传人相融而形成各种“新儒学”的原因。
1707294500
1707294501
基于儒家伦理本位、贤人治国、以儒为师、重视小共同体的理念,黄宗羲主张以乡举县荐、辟召任子来矫科举之失,以学校议政、参政来矫官僚制之失,以汉宋乃至明代东林式的“党人”政治矫法吏政治之失。他尤其强调“学校”的作用,主张“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更不是“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之所。“学校”必须自治,郡县学官不得出自朝廷任命,而必须“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其人稍有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另一方面“学校”又不仅仅是自治,它还有“治天下”之职能。“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绝不能以“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为此,必须做到“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
1707294502
1707294503
这样的“学校”显然已远不只是个教育机构,它对君权的限制纵然不能与现代议会相比,比西方中世纪贵族政治的“大宪章”却要大大超过。明乎此,1911年辛亥之变我国出现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就不是什么太难理解的事了。共和理念与除去了“法道互补”成分的儒家“传统”其实并不那么截然对立(当然,这不是说古儒早就有了共和思想,像那些喜欢为“中国文化”争取先进事物发明权的人所称)。
[
上一页 ]
[ :1.70729445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