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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的人格与世界 无情未必真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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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审视侠对狭义情感的处置方式。侠在情感方面有一突出的特点,就是性别界限明确,基本不交异性。虽然在早期游侠中还没见到对诸如“侠不近色”的强调,但此后类似的规定就被明确提了出来。如元罗春伯“任侠十三戒”中,战、仇、恩、施等要则外,第七戒就是色,所谓“色不亲二,酒不染面,于道路不许视人之妻女,无嗣然后告天地父母娶妾”。所以,一般侠之结交毫无例外都在同性间进行。且这种结交有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并多以义气和情感相号召,譬如“士为知己者死”之类。这“知己”大概有两层意思,一是气味相投,结交双方在气性、趣味和理想层面上具有某些共同点,因而相互倾慕吸引,投入感情,并建立起信任;另一层意思则由知遇之恩而来,往往一方在困厄落魄、无力自证价值之际,受另一方发现、肯定和提携,由此自身存在的价值获得认可,并渴望作出某种回报行为。但无论哪层意思,其情感需要的成分都要远远大于理性确证的成分。有时这种同性间的情感纽带,还会被民间强调为建立良善社会的基础,并被形象地赋予某种血缘般的亲和特征,制度化为平民社会特有的互馈原则乃至兄弟义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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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同性间构成合适的社会关系,并不一定要以排斥、憎恶和防闲异性为前提。可有意思的是,侠在自塑人格过程中恰恰有意强化这一点,乃至将其视为凸显自己英雄气概的重要标识。换句话说,侠的这种感情定向的形成尚有更为个别化的原因,侠对异性的排斥实际成了其区别对方是否为侠的重要标准。在明代一则关于宋太祖千里送京娘的小说中,可以看到这一标准对侠的规定已深入到什么程度。赵匡胤尚未发迹时,出于某种正义感,曾将被响马张广儿、周进抢掠在道观的赵京娘解救出来,并不辞艰险护送她由太原返回家乡蒲州。一路上他力战群匪,惩恶除奸,展示了高超的技击本领和英雄魄力。尤其为人称道的是,他这么做并无任何个人的企图,因为在与京娘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自始至终待之以礼,并无丝毫杂念。当京娘为他的英雄胆略、侠义心肠打动,意欲身许,他如蒙不洁,严词拒绝:“俺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你岂可学纵欲败礼的吴孟子,休得狂言,惹人笑话!”来到蒲州,当京娘父兄疑其两人有私,愿招赘以绝物议,他更是盛怒而去,京娘也为表明自己和恩人的名节自缢明志。这出悲剧演绎的是英雄救美的老套故事,然而与西方侠义小说或骑士文学不同,被救的美女非但没有成为其仗义行侠的动力,反而成为对其人格的一种挤迫和考验。倘若究其原因,则如上所述,正由于在缔结人际关系时他们是以排拒异性为首务的。不管出于毁谤、误会还是自愿,凡要将他们扯入异性的世界并与其发生情感纠葛,都会被他们认为是对侠义的一种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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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述宇在讨论《水浒传》一书来历及作者创作心态与艺术成就时,曾专门谈过女人祸水的问题。如果说赵京娘尚是一不乏真情又深明大义的贞烈女子,那么《水浒》中出现的女性“十居其九是败德的”。从潘金莲、阎惜娇、潘巧云,到卢俊义之妻贾氏、害雷横的卖唱女白秀英,还有妓女李瑞兰和李巧奴,无一不是放纵情欲物欲,毫无节操的“淫妇”、“贱人”,“除了一个林冲的娘子,除了一个粗丑汉子模样的顾大嫂和一个一言不发的奇怪的扈三娘,精彩的头七十回故事就没有一个干净女人,连梁山英雌孙二娘也不例外”。若再细加推敲,林冲娘子恰恰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祸因,顾大嫂实际上已毫无女性特征可言,而那个既年轻貌美又艺高胆大的“一丈青”,结果也不过随便被发落给既无堂堂相貌又少英雄侠胆的“矮脚虎”王英做老婆。总之,在梁山泊这个好汉世界中出现的尽是坏女人,即使不坏,梁山英雄也不见得拿她当回事儿,因为他们几乎都不好色。李逵没有色欲,鲁智深不近妇人,武松更能抗拒色诱,其他众好汉都只爱结交同类,以比武习艺为乐,而不以女色为念。若在这方面有所贪恋,会被认为要付出声誉上的代价,如宋江所说的那样,“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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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孙述宇并不认为中国古代有英雄不好色的传统,不过还是把女人危险、女人是祸水认作是那些法外强人的普遍心理,即“一切在带着敌意的环境里活动的人,无论其为官军、贼匪、游击队、革命党,在生命没有保障之时,对女色都无法开怀放心”[32]。在追究卢俊义、杨雄、林冲以至宋江之杀妻,并考察其作为一种“仪式”,在宗教和神话上的来源与意义时,他进而从20世纪70年代出土的《明成化说唱词集·花关索传》中,找到较有针对性的答案。原来,如花关索之所以会有那么曲折离奇的出身,皆因父亲关羽要结义做大事,想把全家杀光。古代侠义英雄中确有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象征生命的重生。而这英雄一旦与女人有染,便是堕落,必须把这女人杀掉才能恢复清白,才有资格厕身于英雄与兄弟之间。也所以郑振铎会说:“中国英雄是妇女憎厌者。”[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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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那些中世纪骑士除意识到必须忠于领主,作无忧无虑的厮杀外,“举止礼貌,谈吐文雅,对仕女要温柔体贴,对贵妇要尊敬”[34],也是他们自觉服膺的原则。不仅如此,他们还特别乐于照奉执行这种原则。他们视忠诚为最高的德行,而这忠诚的对象除了上帝、领主之外,就是女人——那个与自己两情款洽,或暂时还只是自己单相思对象的女人。爱情的职责要求他们履行对情人的向往,为她而奋斗,为她去打击敌人,并且除了一句赞美外,不需要任何更多的回报。如果经由时光隧道回到中世纪,人们会发现,“将骑士的情人换成军徽和国旗,那些骑士大概也不会注意到有什么不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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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中国,自唐以来历代武侠小说中,很难看到侠视女人为尘世间爱与美的化身,甘愿冲冒风险舍生忘死的描写。正如刘若愚《中国文学艺术精华》论唐代侠义小说《昆仑奴》时说的那样,“在解救困境中的女子这一点上,昆仑奴像是西方侠义文学中身披耀眼盔甲的骑士,不过他不同于西方骑士的地方在于,他所解救的对象不是自己的爱人,而是别人的爱人。事实上,中国小说中,侠士往往对异性很冷漠。”这一特点显然不会仅出作家的想象,它多少反映了一些历史真实,乃或正基于这种真实,表明了文人、小说家对侠人格的一种心理期待[36]。这种心理从何而来?除受制于古代独特的社会礼俗制度和道德科条外,还有什么更本质的原因?如前面一再提到的,基于任纵散放的个性,侠大多不遵秩序,很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摆脱这种外加的桎梏,并不以此构成自己的社会关系,其之所以对两性交往如此避之唯恐不及,应该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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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渊源,或可上溯到上古风俗中的两性禁忌及成丁礼。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显示,原始民族处置两性关系时曾普遍实行过一种两性隔离制度。这种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当然是为了缓解部族内部的交配权纷争,增加族群繁衍生存的机会与活力。如此在生产期,部族往往会分化为一个由全体成年男子组成的集团,和一个包括女人与儿童两部分人组成的亚集团。他们分住在不同房间,不仅禁止发生性关系,而且不同程度还限制其联系。今天看古代典籍,如《左传·桓公十八年》有所谓“申曰:女有家,男有室,毋相渎也,谓之有礼”。《礼记·内则》也有“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的记载。《淮南子·齐俗训》谓“帝颛顼之法,妇人不辟男子于路上者,拂之于四达之衢。”《广雅·释诂》释“拂”为“去”,即驱逐之意。凡所记载,当即这种风俗之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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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系社会中,又普遍存在着“男性宿舍”和“男性秘密结社”现象,中国古代的学宫辟雍就是专限男性活动、培养男性孩童成长的场所。[37]今人杨宽指出,“西周大学不仅是贵族子弟学习之处,同时又是贵族成员集体行礼、集会、聚餐、练武、奏乐之处,兼有礼堂、会议室、俱乐部、运动场和学校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当时贵族公共活动的场所”[38]。在这样的学校里,未成年男性被集中起来学习各种生产生活、群体道德、宗教自然及身体知识,并被训练成出色的猎手和勇武的战士。当他们将要脱离儿童序列,转入成人集团并获得性的权利,必行“冠礼”。在这个仪式上,为显示自己已具备成年男子的素质,他必须经受各种强制性的甚至极其严酷的考验,诸如毁面拔齿、行割礼,或单独被弃置荒野同恶兽搏斗等等,然后才能获得正式加入社会的权利。在这整个过程中,作为受试者的男子是严禁与女性接近的,女性也被严禁知道男性的特有秘密。这不仅是一种习俗,还具有宗教法律意义。一旦违反,不仅个人天赋的男性神力全废,还会招致集体的灾祸或灭亡。所以,倘从“重生”的仪式追究上古武士转换而来的侠之所以防范女性的缘由,在留意传统社会特有构成方式同时,恐怕还得注意这种重生渴望与其惧怕雄性特征丧失的潜意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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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心理深深地影响了民间由男子单性聚合,依勇力在世间安身立命的小团体,还有各种秘密会社与武林门派,它们同声共气,结死党以增加自身实力的主观努力,时刻戒备异性介入而招致灾殃威胁的警觉意识,化成一种深刻稳定的感情认知,很自然在侠人格的塑造中得到了落实与体现。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尽管如《水浒传》只是小说家言,但它揭示的英雄拒色的人格设计,决非是作者凭空而生的一时兴到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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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很可以从历代侠者的事迹中得到证明。考察历代侠人格的主要趋向,可以看到严男女之防甚或少夫妻之爱,这种无情无欲的状态是他们比较乐意接受的。唯此,历代载籍中很少看到其家庭生活的实录,夫妇生活与爱情生活更是鲜为人知。或以为这可能出于记事者的遗落,其实正因其本人在这方面缺少经历的缘故。先秦游侠先驱自不必谈,即汉时司马迁《史记》基于个人特殊的性情遭际,对游侠之事尤有兴趣,记之唯恐不详,且史笔生动,意趣盎然,然所传诸大侠均无一语涉及其情事。班固《汉书》除录陈遵会左阿君事外,只于楼护提及其流涕责妻不该厌弃无靠孤老,于原涉提及其衣服车马才具而妻子内困,亦不给后人多少具体可感的线索。以后历代典籍大多如此,虽然无法实证其人确实因顾忌雄性力量丧失才遵循避忌异性的约束,但在其心底深处,这种考虑显然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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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衡之常理就更可理解。因为侠行义常需冲冒风险,挺剑攻击,江湖路即不归路,不能像常人一般有情感拖累。唯此,他们不仅不敢沾恋私情,即父母兄弟之情也被处理得很低调,很疏远,乃至只身分出,不相往还。而依其常见的不事生产的作风、刚肠嫉恶的个性,其平居义气相感,恩怨相结,这种义气恩怨的发生对象也必然少见异性而多为同性,且是同性中同样情怀激烈之人。试想,他与之剽掠椎埋,劫质掠卖,发冢盗铸,即便是飞鹰走狗,饮博逸游,可能会是一个女人吗?倘有女人参与,而这女人又非侠女,他们会有一种英雄相与、同道相得的快感吗?显然,这种可能性是很低的。不仅如此,就是这个侠为女性,其性格被侠义信仰浸润,作风被男性侠客同化,一般也不再好与女性相交,像她们那样,以一种深曲而缠杂的感情,做一些拖泥带水的事情。如明末李宛君“性豪侈”,“而有须眉丈人之气”,“以此得‘侠妓’声于莫愁、桃叶间”,另一个沦落风尘的奇女子寇湄,逢甲申之变,以千金赎身,匹马短衣,携一婢南返,“归为女侠,筑园亭,结宾客,日与文人骚客相往还。酒酣耳热,或歌或哭,亦自叹美人之迟暮,嗟红豆之飘零也”[39],行为作派和生活目标都已不再是普通女子了,其他个性更粗豪些的平民女子或江湖女子则更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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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点,中国古代诗中即有十分精彩的表现。如曹植《精微篇》列述了苏来卿以下一系列侠女,左延年和傅玄更作《秦女休行》,对替父报仇的烈女竭尽美化之能事,尤其是左作,发扬“虽有男兄弟,志弱不能当。烈女念此痛,丹心为寸伤”之意,是将其人完全视同男子无异,甚至比男子更像男子。至于小说中的描写就更充分。如唐人小说《贾人妻》、《崔慎思》描写女侠完成复仇大举后,径别丈夫远遁,于家庭并无些许依恋之色。不仅如此,在其夫大悲之际,转回喂子吃奶,喂毕将其弄死,然后义无反顾地出走。如此杀子弃夫之举无非说明她能不为亲情所累,此正聂隐娘师傅所教导的,侠必须“先断其所爱”,然后才能成事。明代小说《程元玉店肆代偿钱 十一娘云岗纵谈侠》中,程元玉的师傅更告诫她“切勿饮酒及淫色”,并导演了一场假强奸来试探她是否真的断灭情欲,也是在说同样的道理。这些都不能仅仅看作是小说家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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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侠小说中,这种无情无欲还可从武功与道术修炼中找到合理的解释。古人认为,泄了童阳便无法修得上乘功力。《小五义》中北侠欧阳春与云中鹤魏真之所以武艺精绝,就是因为二人都是“一世童男”;《江湖奇侠传》也认为对习武之人来说,“越是不近女色越好”。其实习武学道是否真得完全禁欲,在道教和武林中并不见确凿的根据,相反,各家说法不一,多自相矛盾之处。这种纷乱的说法之所以迭出不穷,还是因惧怕异性介入致自己雄性特征丧失的集体无意识在起作用,侠正受此影响,才形成了如上这种特别的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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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否身列侠林者都履践这种源出宗教禁忌的社会关系发生原则呢?那也不是。东汉以来,“轻侠为奸”者中颇多放荡无行之辈自不必说,有些著名侠魁也并不以此为意。如前提及,《汉书·游侠传》所载陈遵身为河南太守,来往诸公之间,为一时之雄,就曾入寡妇左阿君家纵酒作乐,酒酣耳热之际,歌讴跳梁不算,还夤夜留宿,由侍婢扶卧,“恶不可忍闻”。“性粗率,重任侠”的北齐卢宗道蓄妓于家,与客共享,某次在晋阳置酒宴客,座中有中书舍人马士达对一弹箜篌的女妓“手甚纤素”感兴趣,他知道后即要将此妓奉送,马士达固辞,他竟令人将妓的手腕砍下,使马士达再难拒绝。[40]《开元天宝遗事》所载史料更让人对唐侠与异性的交往有了直接的了解,据此书记载,当时“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师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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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所及,一些心喜任侠之辈趋而效仿。同是《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富家子刘逸恃富“疏财重义,有难必救”。家中人客因此来往不断,盛暑三伏“各于林亭内植画柱,以锦绮结为凉棚,设坐具,与长安名妓闲坐,递相延请,为避暑之会。”又《唐国史补·李氏公惭卿》记李载“燕代豪杰,常臂鹰携妓以猎,旁若无人”。《宣室志·河朔李生》记李生“家河朔间,少有力,恃气好侠,不拘细行,常集轻薄少年二十余辈为乐”。这里所谓乐事也多少与狎妓有关。至若《酉阳杂俎》卷十二记周皓年少狂放任侠,更“常结豪族为花柳之游,竟蓄亡命,访城中名姬,如蝇袭膻,无不获者”,以至于为女人击伤将军子,被迫流落江淮,是将侠或任侠之人与女性的频密互动清楚地呈示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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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风播延炽盛,还影响及诗人的创作,构成这段时期咏侠诗的共有意象,如卢照邻《长安古意》之“挟弹飞鹰杜陵北,探丸借客渭桥西。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骆宾王《帝京篇》之“侠客珠弹垂杨道,倡妇银钩采桑路。倡家桃李自芳菲,京华游侠盛轻肥”,李白《少年行》之“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还有李益《轻薄篇》之“归来青楼曲未半,美人玉色当金樽”,张籍《少年行》之“百里报仇夜出城,平明还在倡楼醉”等诗,皆是对两者交往的形象揭示。与李白同时的崔颢是一个有豪侠气的狂士,为人“有俊才,无士行,好蒱博饮酒,及游京师,娶妻择有貌者,稍不惬意即去之,前后数四”[41],作派上与侠相类。且看他写的《渭城少年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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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台帝城称贵里,青楼日晚歌钟起。贵里豪家白马骄,五陵年少不相饶。双双挟弹来金市,两两鸣鞭上渭桥。渭城桥头酒新熟,金鞍白马谁家宿。可怜锦瑟筝琵琶,玉台清酒就倡家。下妇春来不解羞,娇歌一曲杨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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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卢、骆等人更本色当行,而豪情与风流兼擅则犹胜李白,让人千载以下,仍依稀可见侠者的狂诞与豪情。此前,梁元帝有《刘生》诗谓:“任侠有刘生,然诺重西京。扶风好惊坐,长安恒借名。榴花聊夜饮,竹叶解朝酲。结交李都尉,遨游佳丽城。”既是对后世侠的一种感召,也是对游侠诗创作的一种垂范。只是这种魏晋六朝的游侠诗虽是后代同题诗的先导,终没有李、崔诗那样侠情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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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现象颇值得注意,那就是前列诸侠所交往的异性往往多为娼妓,这又关涉到古代社会道德立法和习俗风气的一般规定了。[42]概而言之,中国古代礼法制度的完备无出其右,即使汉魏与唐代北风错杂,男女之防与婚嫁之礼仍颇健全。[43]宋代理学占主潮地位,男女之名节更成为道德关注的重点,故异性间的交往被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情感的自由发展几乎没有可能,统摄其间的通常是家世的利益,具体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则是父母、宗长乃至媒妁。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发展超乎功利之上的纯粹爱情只可能在婚外,而能提供给人实现这一点的又只能是妓院,唯有那里的女子才相对来说有可自由支配的情感。落实到侠之不乐生业,不以居食为志室家为念,要满足在异性身上印证自己雄性力量的欲望,间或为寻找纯粹爱情的安慰,自然会把目光投向这些人。而其人情练达,作风泼辣,外冷内热,乐于助人的作派,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断催动这两厢更频繁的结合。因此今人看到的侠与异性的交往大多以妓女为主,这种频繁的交往乃至结为风尘知己,使所谓“无情未必真豪杰”,爆现出极有浓度和亮度的情感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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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明清两代,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风尚,还是作为游侠诗的意象,这种特殊的联系依然被保持了下来。如明人王恭就曾在诗中回忆早年与前辈陈亮相与纵乐的经历:“小来攀游侠,脱身过伊阙。白马行看戚里花,锦袍醉舞娼楼月。”[44]谢榛有“邯郸少妇美容光,好与燕京游侠郎”[45]的吟唱。屠隆也有“轻薄谁家子,风采何翩翩。沽酒朱楼上,高歌大路边。朝从博徒饮,暮向娼家宿”[46]的描写。而顾起元论当时社会中的侠客,有“土豪市侩,甘作使令;花鸨梨姏,愿供娱乐”[47],更可见其频繁出入娼门,或与妓保持往来,后者有时还助成其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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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变化发生的背景,是元末与明中后期先后发展起来的反拨宋代理学束缚的新思潮。这一思潮有个重要特点就是以“人欲”来对抗“天理”,在肯定人欲合理性的同时,重新认识“情”的意义,那种生死肉骨的力量。它在其时不仅成为市民精神的担当者及其人安身立命的依据,还大具本体论意义上的判定作用。袁黄的《情理论》就这样说过:“古之圣人治身以治天下,唯用吾情而己。人生于情,理生于人,理原未尝远于情也”,“是故情深者为圣人,能用情者为贤人,有情而不及情者为庸人,若畸人迂士往往窃理以自饰,而无情之人也。”冯梦龙《情史叙》更明言“情始于男女”,他进而还分析不同类型的男女之情,在提出“私爱以畅其悦”、“仇憾以伸其气”的同时,特别提到“豪侠以大其胸”,这种基于对个体情感特质重加认识后建构出的人格范型,对建立更为健全的侠人格无疑产生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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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中叶以后的南直隶通州(今江苏南通),“乡里之人,无故宴客者,一月凡几,客必专席,否则耦席,未有一席而三四人共之者也。肴果无算,皆取诸远方珍贵之品,稍贱则惧渎客,不敢以荐”,这是时风之奢靡,而“每用歌舞戏,优人不能给,则从他氏所袭而得之,以得者为豪雄”[48],则间涉情色。而北方如博平(今山东茌平西)“流风愈趋愈下,惯习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裤。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甚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世,别号下延于乞丐”[49]。娇声既溢于乡曲,也就为侠与妓的交往提供了空间。又新安地区商业繁荣,其人十之三居乡邑,十之七在外行贾。这些商人不仅乐与士大夫交往,入则击钟,出则连骑,也因“啖名”而“喜从贤豪长者游”[50],学其结客解纷,而侠亦乐与之相往还。由此有更多机会追求世俗享乐,白天调弄当垆之女,夜晚寄宿娼妓之家,表现出与古游侠明显不同的生活态度。晚明文人所塑造的豪侠形象,由此也显示出与传统游侠不同的特征。如傅汝舟的就吟唱过这种不同于汉唐人的别样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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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傍门户立,霹雳一声天地辟。空中读得无字书,星斗罗心云扫笔。自许胸头有热铁,尝恐天倾地柱折。留得一寸两寸心,不使千年万年绝。平生有仇未屑报,荆轲聂政何须道。呼卢走马岂不能,羞向五都同恶少。任尔妖狐老怪腾,不值仰天发一笑。谩骂五侯与七贵,相知或下沧浪泪。一朝天醒君王梦,冠冕自轻布衣重。散发扁舟五湖侧,骏马雕鞍换俊妾。相对缑山弄碧箫,不向鸿门举玉玦。刘伶酒,阮籍杯,羌儿跪进五千斛,妖姬歌转三百回。吁嗟乎,唏嘘哉,天人三策皆无主,孔孟六经亦何苦。扬雄司马不足为,虬髯卧龙未堪数。旂常千载书万年,拒与虚空作何补。[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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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独立生长,自由习成,自许一腔热情能永久支撑崩塌的价值世界,他的喜怒哀乐已超越了一般侠客的恩怨相报,更不屑同贵游少年行斗鸡走马之戏。他不依附于豪强权贵,也不为功名所囿。在他看来,那些名垂千秋的圣贤实际上于世无补,因此人不应为虚名活着,而应为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情感活着。这种豪士形象纯然是现实生活中侠及侠的人格的投影。并且,由其《除夜轰饮美人帐中怀三窝侠者》诗所谓“纵然除夕是除人,我辈一夕自千古”,可知它一点也不缺乏世俗生活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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