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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84 街头的狂欢 第十章/摇滚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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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86 不管多么强力、彻底的打压,万事万物总是会找到重生的方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美国白人文化被一阵“歇斯底里狂潮”袭击,有识之士警告,那是猥亵、堕落的行为,甚至会危害治安。这种失控的行为不应该发生在二十世纪中期的美国与英国。这两个社会都背负着十六世纪清教徒的包袱,都曾在殖民地打压传统的狂热庆典,美国人还曾奴役他人。也许正因为过去白人成功去除了“外来的”狂热文化,因此当它卷土重来时,白人便无招架之力,不自主地起身摇摆、又跳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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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88 从一开始,叛逆的摇滚客就表明立场,绝不可以乖乖坐着参加活动,也不用尊重坐着不动的人。不论在哪里,只要有人开始演奏这种“新音乐”——至少对大部分的白人来说是新的——少年们就会从椅子上跳起来,开始哼唱、尖叫,要不就是做些政府会当成“暴动”的行为。琳达·马丁(Linda Martin)和凯瑞·塞格瑞(Kerry Seg-rave)在其著作《反对摇滚:摇滚乐的对立面》(Anti-Rock:The Op-position to Rock’n’Roll)中提到:“大多数的情况下,年轻人只是在戏院的走廊上跳舞,在椅子上摇来摇去、用脚打拍子、拍手和大叫——反正就是尽情享受音乐。当局却认为观众应该乖乖地安静坐着,顶多在表演结束时拍拍手。”[1]在1965年,世界上最有名的摇滚乐团比尔·哈利和他的彗星乐队(Bill Haley and His Comets)一出场表演,就会引起轰动,“人人都在戏院里跳舞,在街上唱歌,刻意惹火有关当局”。[2]在英国和美国,摇滚团体一在戏院和音乐厅表演,经理就得找来警察管好“暴民”。早期的摇滚演唱会很容易出现经典的喜剧场景:少年们一站起来在走廊上跳舞,警察就追着他们、把他们塞回座位上。但过不了多久,他们又开始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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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90 整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摇滚演唱会是年轻粉丝和警察对决的固定场所。杰斐逊飞机(Jefferson Airplane)抱怨道:“只要少年们站起来在走廊跳舞,警察立刻就拔掉音响插头。”[3]滚石乐队的演唱会一定会以“暴动”收场。温哥华警察局长抱怨说:“滚石的那场演唱会拖得可久了,我服务三十三年来,从没看过警察搞得这么累。”和其他城市一样,温哥华警察要求掌控整个会场,包括舞台、灯光、音响。[4]就算如此,观众却是更加“凶暴”:冲向舞台、拿起灭火器反击警察、对警察丢东西。大门乐队(The Doors)的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指责警察:“要不是警察在这里,大家会跑上台吗……他们想要攻占舞台,就是因为下面有栅栏。”[5]不管是哪种栅栏,都只会更刺激粉丝,让他们想更要自由行动,用身体表达意见,让大人们害怕。只有在这个场合,他们才能混在一起,跟着音乐摆动。甚至出了会场后,继续在街上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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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92 当然,歌迷疯得无法无天,摇滚乐手也是要负责的。他们的感染力太强,令人无法抗拒,一定要随着他们的音乐跳舞、摆动。不过在大人们的眼中,那些动作实在太过无礼、惊世骇俗。流行歌手艾迪·费舍(Eddie Fisher)也很有感染力,但姿势比较传统,只比唱歌剧好一点,在胸前拍手或高举双手而已。早期摇滚乐让人兴奋得颤抖,一方面是它的节奏明快,表演者还常有性暗示的动作——前后扭屁股、甩肩膀,跳来跳去——就是让身体“摇滚”起来。它宣告一种新音乐的诞生:创意、自由、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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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94 白人表演者中,猫王是肢体语言的先锋,惹得以家庭观众为主的苏利文剧场秀(Ed Sullivan Show)播出时得把他的下半身剪掉。黑人乐手波·迪德利(Bo Diddley)就没那么幸运。1985年他在各大电视台表演,但之前得约法三章,表演时不得有任何动作,以免破坏“庄重”的气氛。不过现场表演一开始,他马上忘记这项规定,大概是很难把肢体和音乐分开,结果一分酬劳也没拿到。[6]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则是满场跳,还爬到钢琴上,他外表就是疯疯癫癫、容易激动的样子,又带点中性特质,没人期待他会安安静静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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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96 事实上,错愕的往往是表演者,因为观众的反应抢尽风头。摇滚史学家詹姆斯·米勒(James Miller)提到:“猫王表演得越好,他就越帮不上忙。他老是引起暴动。”《圣路易斯邮报》(St.Louis Post-Dispatch)如此描述1957年的演唱会:“猫王抓着麦克风架,手足无措,只好等着喧嚷的声音停歇。”[7]几年后,还在青春期的披头士粉丝,则是用疯狂的尖叫声让他们的英雄安静下来。披头士在美国巡回时,每次表演都被尖叫声淹没,最后只好放弃1966年的演唱会,而那时离他们第一次到美国也才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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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398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摇滚乐团开始与演唱会的场地经理研商他们的安全措施,部分是因为害怕自己被歌迷踩死,毕竟歌迷真的征服过舞台。就连温和、理智的感恩而死乐队(Grateful Dead)也对“失控的粉丝”很头痛,还得发传单给现场听众,禁止他们冲到台上、丢瓶子、撞倒护栏,或在场外哀求免费入场。[8]摇滚演唱会成为大型活动后,年轻人便不再愿意接受从前集会的方式:艺人表演时,观众得安静好好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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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04 街头的狂欢 观众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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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06 摇滚革命的兴起有好几种解释:战后世代衣食无虞,生活太无聊,社会要他们服膺同样的生活风格、思想与外表,让他们感到窒息。摇滚乐也是在挑战种族隔离,那不只是种族问题,还有“流行乐”(白人)与“种族音乐”(白人以外的人)的分别。历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滋养,摇滚这种反文化遍及各地,诉求反战与社会正义的政治运动因而更加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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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08 摇滚革命也有单纯、表面上较不“政治”的那一面:“观众”也在反抗自己的既定角色。回顾庆典的历史,群众的角色发生极大的变化,以前他们在庆典的参与度很高,但在现代大型集会中只能当被动的观众。早在两百年前,观众就已经被成功地驯服了。在十七、十八世纪之间的法国或英国,看戏的观众可以大声吵闹、评论,打断舞台上的演出,还可以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甚至坐在舞台正中央。到了十八世纪末,贵族对于艺术空间的想法变了,于是发明了保留席。社会学家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 Sennett)说:“他们把剧院变得死气沉沉,再也听不到后排的人对舞台叫嚣,也不能站着看戏、边看边吃东西。剧院的寂静浇熄了看戏的愉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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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10 新规定下的观众,除了偶尔拍拍手,看表演时完全不可以有任何动作,这种禁令还影响到音乐表演。十九世纪以来,观众都得乖乖坐着,于是西方各种音乐演出的效果大打折扣。在军队游行中,军乐队的演奏最具有感染力了,行进的士兵也会沉醉其中,与节奏合而为一,但观众要守规矩——就像观赏静态展览一样,稳稳地站着,除非为了看得更清楚而变换姿势,否则尽量不要有任何动作。大多数的音乐表演都移驾到音乐厅,在这些地方,观众必须安静坐着,尽量不做出任何动作。即使是微微地随音乐律动——用脚打拍子或点头,也会吵到旁边的人,观众只好学会僵着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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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12 不过,观众可要费一番心力,才能静止地观赏,尤其是充满节奏感的表演。第一章提过,近年来神经科学家发现,当我们察觉到旁人的动作时,神经网络的运作机制会致使我们做一样的动作。[10]看到别人行进、跳舞,吹奏萨克斯风时身体摆动或者手跟着交响乐的旋律比划时,我们都会想做一样的动作。婴儿自然而然会模仿其他人的动作。然而随着年纪增长,我们却克制自己模仿的冲动,变成守规矩的大人。不随着音乐打拍或摇头晃脑,并不代表我们心如止水。我们正忙着无声地压抑自己、控制自己的肢体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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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14 有些人赞扬摇滚乐解放了性压抑,也有人责怪它造成性泛滥。诚如有位作家所言,他认为摇滚乐“解放了性压抑的世代”。[11]相对于中产阶级白人的“主流”价值观,摇滚乐传达的性观念更开放,更具黑人色彩。无疑,二十世纪中期美国白人的性观念是受到压抑的,恐同就不用说了,他们在异性恋世界里也是畏畏缩缩。摇滚革命肯定在许多方面与性有关,不说别的,女孩们就抵挡不了明星的魅力。不管是工人出身、“粗俗”的猫王,或是诙谐、略带阴柔的披头士,都给人带来浪漫的爱情想象,远超过和穿着卡其衣、每颗钮扣都扣上的白人男子在车里拥吻。除了性压抑外,摇滚乐还要反抗更多事。整体来说,二十世纪的主流文化对肢体动作有诸多限制,不管它们是否为性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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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16 以娱乐为例,最为普遍的是坐着看电视或电影。就算有“嘉年华”,也只有投掷东西的游戏,没有跳舞、体育一类的活动。在二十世纪中期的嘉年华或博览会中,所有娱乐都由机器代步,参加者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乖乖坐好,让云霄飞车和摩天轮载他们在既定的路线上移动。在清教传统主导下,信徒礼拜时也一样久坐不动,唯一的活动就是唱圣歌。当然还是有人跳舞,摇滚乐进入白人文化前,众人跳着交际舞——高雅的华尔兹和狐步,小团体或个人能互动、交换舞伴。住宅逐渐移往郊区,汽车越来越普及,人们也越来越少悠闲散步了。不过当时没人留意到,长期下来,久坐不动的生活习惯会造成肥胖与健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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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18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体育活动仍然是展现肢体的最佳场合,特别是运动员与啦啦队。但参加者还是以观众占多数,他们站在校园的露天看台上,看到好球时欢呼一下,但其他时间只能静静观赏。社会不鼓励人们展现肢体,特别是针对女性,学校里没有女子运动项目,就算有,通常也是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或教会举办的。为了减少女性的肢体表现,校方也会更改运动规则。例如女子篮球正式比赛时,仅能连续运球两次,也禁止穿越中线。更甚者,女性在做爱时也最好保持静止或被动。二十世纪中期,美国最普遍的婚姻指南写道,女性在做爱时不应该有任何“动作”(原书加上引号,就是为了强调它多么令人厌恶)。[12]只要谈到性行为,书里就会用静态的“体位”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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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20 也难怪摇滚狂潮对青少女有独特的吸引力。猫王常引起年轻白人女性集体歇斯底里(遇到披头士更疯狂),她们跳上跳下,尖叫、哭喊、昏厥,甚至在偶像面前失禁。那些大人评论家说,就病理学来看,披头疯是种传染病,病菌是“外国”来的,带原者就是披头士。《纽约时报》1964年俏皮地说,女孩们只是“遵从与表达她们的渴望”。她们希望能融入群体,想要“变成一只昆虫”。作者得意地说,吉鲁巴的风潮刚过,现在又有披头疯,而且,吉鲁巴(jitterbug)和披头(beatles)一样,英文都是指某种昆虫。[13][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初,林迪舞(Lindy Hot)的爱好者发展出吉鲁巴,两者都遭受同样的批评。凯瑟琳·斯特恩(Katherine Stern)表示:“吉鲁巴带走了她们。黑人的力量、黑人的胜利与欢乐气氛让她们激动地跳起舞来。媒体一阵喧哗,称之为‘毒药’‘瘟疫’‘危险的传染病’。“2006年2月3日,与作者的私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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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22 披头士的粉丝回忆说,她们在追星的过程中得到力量与自由。原本胆小又顺从的女孩,一加入粉丝团,就能冲破警察的防线、冲上舞台。她们的行动更加证明这惊奇四人组(The Fab Four,编按,美国最有名的披头士模仿乐团也以此为团名)是史上最成功又出名的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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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24 摇滚乐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产生如此的震撼力量,是因为白人把自己的世界凝结了起来,仿佛易碎的冰块——他们变得不好动,也很压抑自己的情绪。摇滚乐流行前,中产阶级青少年最常表达的姿态就是“酷”(cool),和今日一样,这个字代表同侪对自己的认同,不过在当时还表示一种疏离和优越感。但想要享受摇滚乐,就得当下且无防备地用身体去参与,让全身动起来,融化你的“酷样”,才能感化心中西方人典型的疏离感与防备心。美国黑豹党(Black Panther)的领袖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 Cleaver)认为,白人摇滚乐迷不过是想要重新掌握身体的自主权,找回数百年来疏离又破碎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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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26 她们摇摆身体,转来转去,扭动着她们死气沉沉的小屁股,就像僵尸想要重温生命的热度。她们重新点燃生命的火花,将热情注入毫无生气的四肢、冰冷的臀部、石头般的心,还有僵硬、像机械一般、年久失修的关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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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6432 街头的狂欢 摇滚乐与非洲的狂热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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