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509253e+09
1707509253 顾准历史笔记 [:1707505910]
1707509254 顾准历史笔记 郭沫若的“奴隶社会”
1707509255
1707509256 I 所谓“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的内服,其实一多半也就是所谓管家娃子。还有所谓“侯甸男卫邦伯”的外服,那是些酋长族的分家。那些各个的分家、殖民部落,自然又是一些由奴隶的等级所累积起来的金字塔了——这就是我们中国古时候的所谓封建。
1707509257
1707509258 II 殷周两代从事农耕者谓之民,谓之众,谓之庶人,其地位比臣仆童妾等家内奴隶还要低……反复讨论过多少次,然而总得不到一致的见解……主要的原因或许由于农业奴隶和封建制下的农奴性质相近而生出来的混同吧。农业生产奴隶和手工业的生产奴隶或商业奴隶,性质不尽同。这在典型奴隶制时期的希腊已经是表明着的。注重手工业和商业的雅典,奴隶是无身体自由的,而注重农业的Sparta(斯巴达)、Helots(黑劳士)便有充分的身体自由。这是因为农业的土地发挥着更大的缧绁髡钳的作用……中国是大农业国,故殷周两代的农耕奴隶,能显得那么自由。
1707509259
1707509260 为什么不能由此推论,中国无奴隶制?
1707509261
1707509262 III 鲁公伯禽受封时有殷民六族,卫侯康叔受封时有殷民七族……西周金文中……臣民与土地同锡之例,更屡见不鲜。说者每认为这些都是农奴,“就是因为他们大半都是连同土地而被赏赐”(翦伯赞)。其实土地的束缚性很大,即到资本主义制度下农民和土地都还不容易分开,但他们是可以分开的。分合是可能全凭个人意志。封建制下也可以分开的,分开是可能半凭个人意志。到了绝对分不开,全无个人选择的自由,不正好证明是奴隶制吗?在这个18世纪绝对专制主义下的俄国暴政,把农奴成千成万连同土地一道给人,那种变例是不能拿来做证明的。因为农奴在历史的反常中屡屡被横暴的领主或征服者逆化而为奴隶,在中国秦汉以后的历史上也正不乏其例。
1707509263
1707509264 那么,汉时“食邑”,也是奴隶制了?“可能全凭”,“可能半凭”……以至绝对分不开,就是奴隶制的证明,怪论!
1707509265
1707509266 IV 农业奴隶本有较广泛的身体自由,其与土田同被分锡正表示其自由实有条件,决不能认为农奴。
1707509267
1707509268 郭沫若:《古代研究自我批判》,pp. 35—37
1707509269
1707509270
1707509271
1707509272
1707509273 顾准历史笔记 [:1707505911]
1707509274 顾准历史笔记 郭沫若对殷周奴隶制、井田及初税亩的解释
1707509275
1707509276 I 殷是奴隶制。证据《曶鼎》
1707509277
1707509278 甲、殉葬——“殷代无疑是有大量奴隶存在的。但殷代的主要生产是不是在使用奴隶呢?”
1707509279
1707509280 乙、卜辞:“王大令众人曰协田!其受年。”
1707509281
1707509282 这“众”和“众人”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单从卜辞看不出来。
1707509283
1707509284 丙、要解决这个问题,须参考周的材料。
1707509285
1707509286 周颂臣工篇:“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这里也看不出身份。(1)
1707509287
1707509288 丁、可巧,著名的“曶鼎”,载匡季抢了曶的十秭禾,甘愿用五田、一众、三臣来赔偿。“臣”向来是奴隶的称谓,在此与“臣”同其身份的“众”可见也是奴隶了。(2)
1707509289
1707509290 戊、卜辞所记,都属王室(可以证明殷有官奴隶)。除官奴隶外,私人是不是也有奴隶呢?……(殷墟)有一些小型简陋的墓葬,也有殉人的遗迹……可见殷代确已有私人奴隶存在了。
1707509291
1707509292 己、结论:要之,殷人的王家奴隶是很多的,私家奴隶也不在少数。“当作牲畜来买卖的例子当然还找不到”,但“当作牲畜来屠杀的例子”是多到不可胜数了。
1707509293
1707509294 主要的生产是农业,而从事农耕的众人是畜民中的最下等。
1707509295
1707509296 故殷代的奴隶制是不成问题的。
1707509297
1707509298 (1)郭宝钧不肯以殉葬证明奴隶制。
1707509299
1707509300 (2)私家奴隶证据更弱。
1707509301
1707509302 (3)退一步,如仅有王家奴隶,恰好证明这不是奴隶制。典型的奴隶制,希腊罗马,都是私人奴隶主,并由私人奴隶制建立奴隶主政府。
[ 上一页 ]  [ :1.70750925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