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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188 顾准历史笔记 [:1707505929]
1707510189 顾准历史笔记 老子推理方法的非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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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191 (汪奠基此书,多次竭力证明老子是“逻辑的”,是下面这一些论证,实际上证明了老子全部论证的非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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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193 I 类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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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195 在道德经里很容易见到引用极浅显的、常识的东西,作了极深刻的科学的比喻。例如对“道”这一极抽象的概念,却有很简单而具体的理解……就是依类比推论来论证的。(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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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197 “江海所以能成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ch.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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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199 像这些推理形式都没有具体规则,严格说来,并不是什么逻辑上的发觉;所以许多超出前提的结论,概括不当,扩大类比,以至推出事物性质以外的种种非逻辑推论,如以坚强论死,以柔弱比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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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01 II 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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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03 (老子)虽然没有明白地提出什么有关定义的形式,但是从他运用的例证来看,已经告诉我们,在考虑一般法则和规律之前,应先有引起关于法则和规律思想的事实。由考察事实开始,然后再从事归结到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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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05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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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07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老子想尔注:众甫为终始),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不过)老子在归纳法方面,主要是不完全归纳的运用,所以结论上表现草率或超出结论范围的很多。例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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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09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植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结论超过前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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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11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结论亦超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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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13 III 袭明——因明法与玄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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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15 老子还发觉了比普通逻辑的“分析法”与“概推法”更为深刻的“微明”、“袭明”与“玄通”的思想方法……“袭明”即庄子所谓“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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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17 “微明”或“袭明”法认为思想活动,必须从精细、明白入微。开始因物制胜,由袭而明,以达直观意识的清晰为主。老子对于知识是有批判的,主“弃智”,反“智治”,谓“虽智大迷”,等等。正说明他重直观或静观的“观复”活动。道德经叙述这种认识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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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19 “孰能浊之静以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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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21 “致虚极,宁静笃……吾以观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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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23 “为大于其细……必作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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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25 “见小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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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27 “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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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29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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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31 “将要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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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33 微明法或袭明法重在分析、观察、见小、作细。老子认为客观事物现象的本质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的存在,所以思想认识,必须慎终如始,因物制胜,袭其微妙,观其会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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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35 “玄通法”则认为思想活动,必须注意自然界事物现象的变化为无穷而亦无尽。虽然对感觉现象说有“深不可识”者,但是从“道”的范畴形式来看,特别是从“知不知为上”的精神来看,常无常有的微妙,“精之至”的朴存,都是能知的。老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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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10237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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