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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雷克拉姆世界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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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的丛书。1867年由A.P.雷克拉姆与H.H.雷克拉姆父子在德国莱比锡创办。丛书的范围包括德国文学、世界文学和哲学3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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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拉姆父子出版这套丛书的宗旨,是让它起到家庭图书馆的作用。丛书出版后,受到广大读者欢迎。1945年,该丛书已连续出版7600种,总印数达2.8亿册。1948年之后,这套丛书由小菲利普·雷克拉姆出版社(莱比锡)和小菲利普·雷克拉姆出版公司(斯图加特)各自连续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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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伯尔尼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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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西欧尤其是法国涌现出许多大文学家、大艺术家,他们创作的大量脍炙人口的作品流传到世界各地,相应地,这些国家开始重视版权的国际保护。1878年,巴黎召开了一次重要的文学大会,建立了一个国际文学艺术协会。1883年,该协会将一份经过多次讨论的国际公约草案交给瑞士政府。瑞士政府予以通过,并定名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原始签字国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西班牙、利比里亚、海地和突尼斯10国,1887年9月5日签字国互换批准书(只有利比里亚没有批准),公约于3个月后生效(1887年12月),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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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安妮女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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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女王法令》英国第一部关于版权的法令,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版权法,简称《安妮法令》,1710年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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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末,非法翻印图书的行为迅速蔓延。建立图书保护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印刷出版商不断向国会寻求法律保护的过程中,1709年1月11日,英国下院收到一项法案,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把图书的印制权授予印本的作者或买主以鼓励学术活动。这项法案于1710年4月10日由议会通过,即《安妮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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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法令》关于保护主体、权利期限、登记注册和缴纳样本制度,以及侵权惩罚等方面的规定,确立了现代版权立法的基本模式,影响和启发了后来的版权立法。1790年,美国颁布的联邦版权法便是仿照《安妮法令》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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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大清著作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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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时期,出版领域呈现出新的变化,西方版权观念传入中国。为适应国内外局势的发展要求,清政府颁布了中国近代第一部版权法——《大清著作权律》。该律虽未真正施行,但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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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报纸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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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的报纸是“邸报”,创始于西汉初期,距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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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的行政划分实行郡县制,全国设若干郡,郡下设县。各郡在京都长安分别驻有代表,其驻地称为“邸”,各郡代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皇帝和各郡长之间的联络工作,这样便产生了“邸报”。造纸术的发明,使“邸报”的发行进一步扩大。到了唐代,邸报的发行已扩展到全国,各地的朝野官吏是其主要读者,而且唐朝的“邸报”内容也较以前大为丰富,除刊登皇帝的起居、行动、诏令、会议外,还登载奏章、叙任、赏罚、辞令、朝觐、通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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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报纸的出现,可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古罗马帝国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恺撒大帝为了便于管理国家和进行征战,出版过一种“每日记闻”,借以颁布各项政令和战报,报道贵族院里的选举情况,刊登贵族院议会记录,另外还发布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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