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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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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出现在南宋时期,元朝时形成土司制,明朝时土司制完善,清朝时土司制衰落,民国时土司继续在边疆地区存在,是中央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的官职名称。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三种武官职务。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制度,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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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雍正年间,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开始改土归流,即将世袭的土司改为由朝廷任免的流官。为了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清朝发动了对少数民族的多次战争,但是土司制度直到清朝结束也没有完全消失。中华民国时期,宁夏、青海一带的马步芳武装接受民国政府的任命,但对于其辖地仍然自行管辖,实际上和前朝的土司制度没有什么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的实施,土司制度彻底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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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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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是明清时期的最高官署。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为加强皇权,以谋反罪杀宰相胡惟庸,从此废去宰相一职并明令后世子孙不得设宰相。这样,全国政务全都汇集到皇帝这里。朱元璋行伍出身,精力充沛,后来又仿宋制设置了一些殿阁大学士作为自己的顾问,还勉强能够应付。到永乐皇帝,因他经常外出征伐,对政务便有些顾不过来,于是正式建立内阁,以大学士充任阁员,参与机务。内阁刚开始并无实权,但自仁宗起,明朝的皇帝们都只是成长于深宫的娇贵皇子,不具备一个人掌控全国政务的精力和耐性,内阁权力渐重。到成化、弘治之际,内阁已经相当于宰相府。尤其到万历年间,由于万历幼年登基,政务完全由内阁处理,内阁首辅张居正的权力甚至已经超越了以前的宰相。明朝晚期,宦官权力上升,内阁权力开始下降。崇祯时,内阁权力被虚化,明内阁制度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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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刚开始时沿用明朝内阁制度,以满、汉同比例的方式设置内阁大学士,行使相权。但因清帝基本都比较勤政,内阁差不多只是个执行机构,权力远不如明朝内阁大。到雍正时,设立军机处作为最高决策机关,内阁基本上成了一个类似于秘书处的文书机构。但在清代,内阁一直都是名义上的最高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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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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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士是古代官职,最早出现在唐代。唐代曾先后置弦文馆、昭文馆大学士、集贤院大学士。唐代的大学士一般由宰相兼领,只是一种荣誉称号。宋代也曾仿唐制,搞过一些大学士称号,同样只是一种荣誉称号。明代时,朱元璋怕宰相夺权,不设宰相,但自己政务又忙不过来,开始置一些翰林学士到武英殿、华盖殿、文渊阁、东阁中参与政务,称作殿阁大学士或内阁大学士。大学士官阶很低,仅为五品官职,也没什么职权,只是皇帝顾问而已。仁宗以后,大学士往往兼有尚书、侍郎等重职,握有实权,地位尊崇,称为辅臣,内阁首辅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明朝名相张居正就是以内阁首辅的身份行使相权。清代沿用内阁制,置三殿三阁(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为正一品,设满、汉头目各一人,相当于宰相;又置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满、汉各一名,相当于副宰相。汉人一般非翰林出身不授此职,我们所熟知的和珅、纪晓岚、刘墉均曾担任内阁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之职。雍正时设军机处,取代内阁成为最高政务决策中心,军机大臣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军机大臣及内外官员之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以示尊崇。另外,明清时的大学士也习称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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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司礼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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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礼太监是明朝一度权势很大的宦官机构里的太监。明洪武年间,成立了一个新的太监机构——司礼监,掌管宫廷礼仪。明朝没有宰相,权在内阁。内阁具体掌控政务的方式是由内阁大臣阅读奏章后在上面批注自己的意见,称“票拟”,然后交由皇帝审核并用朱笔做出最后批示,称作“批红”。因明朝中后期皇帝大多疏懒,或不懂政务,“批红”也就只是走走形式,基本上就是以内阁大臣的意见为准。到明宣宗时,为压制内阁势力,废除朱元璋定下的太监读书禁令,在宫内举办内书堂,教授太监识字,然后由这些识字太监帮助皇帝“批红”。此后,“批红”的权力便逐渐落入太监之手。“批红”分两道程序,先由司礼监秉笔太监“批红”,然后司礼监掌印太监审核确认后盖印,才算通过。由此,司礼太监便与内阁形成了一种权力制衡。历史上的刘瑾、冯保、魏忠贤等权倾一时的太监就是司礼太监的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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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期,宦官权力逐渐渗透到国家政权的各处,在中央掌管提督京营兵权,在各地方则派迁驻守太监,职在地方长官之上。尤其东、西两厂特务组织具有独立的司法、审查权力,并且有自己的监狱,可以随便提审百姓乃至官员。因此宦官组织已经变成一个与外庭相对应的严密的内廷官僚组织,而司礼监便是这个内廷的最高机关。司礼太监俨然相当于朝廷大臣,而其一号人物司礼监掌印太监则对应于作为外庭宰相的内阁首辅,有“内相”之称。总体而言,司礼太监的滥权乃是明朝皇帝出于私心而采用的一种统治权术,也是明朝政治的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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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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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察院是明清两代最高监察机关。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为最高长官,其职权总的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为都察院各级长官;又按照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是都察院官员的主体,负责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大体而言,都察院的官僚体系与汉、唐的御史台差不多,御史台的职能也都包含在了都察院之内。但相比于御史台,都察院还另外具有很强的司法功能,其与大理寺、刑部合称为三法司,遇到重大案件均由三法司共同会审。到清代,都察院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因清代系异族统治,担心地方官员和军队对抗中央,经常派都察院御史以巡抚、提督、总督等临时官衔到地方上监督行政长官和武官。久而久之,巡抚、提督、总督等这些本是特派员性质的都察院官员便成了地方行政长官或军政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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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东西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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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是明永乐皇帝朱棣建立的由宦官掌控的特务机关。因建文帝既年轻有为,又怀柔天下,尊重士人,深得明朝官员拥护。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夺了侄子建文帝的江山,大批官员殉难,剩下的朝廷官员亦不大支持朱棣的新政权。朱棣因此对大臣也都十分猜忌,于是采取了两个措施,一个是迁都北京,另一个便是在锦衣卫之外另建一个更加方便自己使用的特务机关。因夺江山的过程中,几个太监曾出了不少力(如郑和、道衍),朱棣觉得太监比较可靠,便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由于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部东厂胡同),因此被命名为东厂。东厂直接向皇帝负责。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审讯犯人的权力则在锦衣卫。但到明末宦官专权后,东厂也具有了审问权,并且设有自己的监狱,对百姓乃至官员都可抓捕、审问,成为独立于国家司法体系之外的独立体系。另外,朝廷审理大案,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各衙门里,也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朝廷各种文件,东厂也都要查看,甚至民间百姓的日常生活都在其侦缉范围内。东厂的人每天在京城各处活动,经常罗织罪名敲诈勒索良民,成为上至朝廷下至民间的一大害。西厂则是明宪宗为强化特务统治所增设的,其人数比东厂更多,权力更大,并且不再局限于京城,而是遍布全国。后因反对,存在不久被撤销。东西二厂与锦衣卫共同构成明代的“厂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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