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535624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锦衣卫
1707535625
1707535626
锦衣卫是明朝皇帝的侍卫兼特务机构。其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所设的御用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为大内亲军都督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为锦衣卫。锦衣卫是朱元璋为强化皇帝对政权的控制而建,其作用有二:一个是作为皇帝的侍卫,与前代的禁卫军作用相同;二是作为一种特务组织充当皇帝耳目,监督百官。明代锦衣卫之所以在历史上很有名是因为它的第二个功能。锦衣卫不仅拥有自己的军队系统,而且拥有独立于政府司法体系之外的司法特权,可以绕过政府系统直接对上至大臣、武将,下至普通百姓实施侦缉、抓捕、审问,并拥有自己的监狱。
1707535627
1707535628
锦衣卫的建立除造成国家司法混乱及朝廷上下的恐怖气氛外,也起到了一定正面作用。如,对于预防官员腐败起到很好的作用,以至于明代官员可算是历代最清廉的官员;另外,锦衣卫还担当了部分国防及情报工作。锦衣卫首领称指挥使,一般由武将担任。后来宦官统领的特务组织东厂成立后,锦衣卫地位逐渐低于东厂。晚明宦官专政时,锦衣卫指挥使见东厂厂主甚至要下跪叩头。整个明代,锦衣卫和东厂、西厂这样的特务组织一直存在,乃是一种酷政,不少学者认为明代即亡于“厂卫”制度。
1707535629
1707535630
1707535631
1707535632
1707535634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三司
1707535635
1707535636
三司是明代省级地方政府的三个权力部门,分别是布政司(全称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全称提刑按察使司)、都司(全称都指挥使司)。明代初时沿用元制,设行省统辖郡县,洪武九年又改行省为布政司。全国除南北两直隶外,分为13个布政司,就地域范围而言其实和原来的行省差不多。明代每一个布政司都设有三司,作为常设政府权力机关。其中,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其长官为布政使,是一省行政长官,负责全省民政;按察司是一省的最高司法与监察机构,主管一省的刑名、诉讼事务。同时也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按察司长官称作按察使,别称臬台。都司乃是一省最高军事机构,长官称作都指挥使,掌控全省军事。三司之间,互不统属,各司其政,其长官官职相同,均直接对中央负责。三司之间互相制约与牵制,谁也不能一方独大,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割据。可以说,三司的设立正是明朝政府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的治国方略的体现。到明朝中晚期,文官势力的上升和武官地位的下降打破了三司之间的平衡,明政府又派遣中央官员以巡抚、总督的官职到地方协调地方事务,三司的权力逐渐为巡抚、总督所夺。
1707535637
1707535638
1707535639
1707535640
1707535642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总督
1707535643
1707535644
总督是明清时期的地方军政大员。明代实行空前的中央集权,地方长官权力不大,中央经常派尚书、侍郎、都御史等京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称之为巡抚、镇守等。后这些下派官吏统一定名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或都御史兼其他事务)这样的名称,负责多方面事务的则称总督,并非正式官职。明朝代宗景泰三年(1453年)设两广总督,自此,总督成为专门官职。此后,又陆续设立凤阳总督、蓟辽总督、宣化总督、三边总督等,先后有12个,所辖地区广狭不等,一般在一省以上。明朝总的治国方略是重文抑武,总督的作用一方面在于以文臣钳制武臣,防止武臣割据;另一方面在于协调各省、各镇之间的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有利互相争抢,无利互相推诿的情况,体现了中央对地方控制权的加强。一般而言,总督由中央政府的显官担任。
1707535645
1707535646
清朝刚开始时沿袭明朝的总督制,不过久而久之,总督又成了地方最高长官,俗称封疆大吏。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先后设有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也称两湖总督)、两广、四川、云贵及东三省9个总督。各总督综理军民要政,级别一般为正二品,如加尚书头衔则为从一品。此外,清代还有一些负责专门领域的总督,如专管漕运者称作“漕运总督”、专管河道的称作“河道总督”等。显然,这些专门领域的总督没有封疆总督实际权力大。一般而言,清朝的官员如果被简称为总督的,均指封疆总督。
1707535647
1707535648
1707535649
1707535650
1707535652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巡抚
1707535653
1707535654
巡抚是明清时期的省级地方军政大员,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又称抚台。明代宣德、正统以后,三司之间互不统属的局面使地方行政的运转极为不灵,行政效率低下。于是,中央政府开始设置总督、巡抚这样的临时官员到各地方代表中央统一协调地方行政,同时也对权势日大的地方文官集团形成一种制约。巡抚刚开始为临时职务,后来逐渐长期驻扎地方,一年回中央汇报一次。在职权上,巡抚刚开始仅负责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来逐渐偏重军事,并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地方行政长官。
1707535655
1707535656
清袭明制设立巡抚,并使之成为制度化的正式官职,具有处理全省民政、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巡抚均兼右副都御史,官职从二品,加兵部右侍郎衔则为正二品。总体而言,巡抚和总督非常相似,刚开始都只是中央派下来的临时官员,后来侵蚀地方权力,成了地方最高首脑,是一种中央集权策略在制度上的体现。就清代而言,其地方大员中,以总督为最大,一般为两三个省的首脑,其次便是巡抚,是一省首脑,有的总督则兼职下辖省的巡抚。
1707535657
1707535658
1707535659
1707535660
1707535662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道员
1707535663
1707535664
道员是明清官职。明朝时,省级行政长官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均为辅佐布政使的官员。其人数不定,因事添设,职责同样不定,根据布政使的需要,或管理辖区内部分地区,或负责具体某一专门事务,这类官员称作分守道。另外,负责一省司法与监察事务的按察使也有自己的佐官,称作副使、佥事,也无定员,分管各按察使辖区内部分地区、刑名等事,称分巡道。清初袭明制,后乾隆废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设分守道,主管一省内若干府县的政务,其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地委书记;设分巡道,掌管全省的教育、屯田、粮储、盐法等专门事务,其长官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厅长、农业厅长等。分守道和分巡道长官均称作道员,俗称道台,尊称观察。就品阶而言,道员为从三品或正四品官员,官职低于巡抚,略高于知府。
1707535665
1707535666
1707535667
1707535668
1707535670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京察”和“大计”
1707535671
1707535672
中国明清两代对文武官吏定期进行考绩的制度。京察在中央官员中进行,六年一次;大计随地方官员朝觐进行,三年一次。四品官以上由本人自陈,由皇帝裁定;五品以下具册奏请。京察大计特别卓异的,可予提升;不合格的,按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等八法,分别予以革职、冠带闲住、致仕、改调等处置。清代考察则发展为“四格八法”之制。四格是才、守、政、年四项标准,才分长平短,守分廉平贪,政分勤平怠,年分青中老,综合四格决定官员的加级、升职、留任、降调。
[
上一页 ]
[ :1.70753562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