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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大日本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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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天皇名义颁布的第一部宪法。1889年颁布,1947年颁布新宪法后被废除。它是在明治维新各项改革基本完成后,以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蓝本制定的。由文告、发布宪法召赦以及文本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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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总揽任命内阁、立法、司法、行政、军事、财政、外交等权力。宪法规定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前者由皇族、华族及敕任议员组成,后者由公选议员组成,但有财产资格限制。设置枢密院,名为天皇咨询机构,实为凌驾于议会和内阁之上的最高决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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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还允许日本臣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等自由,有服兵役和纳税的义务。帝国宪法的颁布和实施,确立了日本的君主立宪制,维护了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标志着以军部为核心的近代天皇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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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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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依照该国宪法承担义务、享受权利的自然人。公民实际上是与国籍联系在一起的一种资格,一个没有国籍的人,不能成为任何国家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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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现在古希腊的雅典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在当时民主政治雏形的基础上,出现了“公民”的称呼,也叫“市民”。古罗马曾经颁布过“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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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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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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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听证已成为世界各法治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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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行政决定给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从而实现行政管理公平、公正这一崇高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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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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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的法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辩护人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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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世纪末,充当辩护人的,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代理也逐渐形成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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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的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农奴庄园经济阻碍了律师制度的发展。多数国家废除了古代辩论式诉讼,改用纠问式,律师失去作用。直至资本主义萌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和狄德罗等人,提出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英国平均主义派领袖李尔本在《人民约法》一书中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别人协助辩护。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相继规定了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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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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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是法院在审判案件时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目前司法制度中采用陪审团制度的国家有英国、美国等。陪审团人数只有12人,但他们是从上千人中遴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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