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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历史意识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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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理论为描述19世纪欧洲形成的主流史学思想模式提供了一种方式。并且,作为一种普遍性诗性语言的理论基础,它使我有可能描述这个被认为是闭合循环的发展时期中历史想象的深层结构。因为,每一种模式都可视为一个话语传统之内的某个阶段或环节,该话语传统的发展是从人们对历史世界的隐喻式理解,经由转喻式或提喻式理解,最后转入一种对一切知识不可还原的相对主义的反讽式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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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历史意识的第一个阶段形成于启蒙运动晚期史学思想的一种危机情形中。像伏尔泰、吉本、休谟、康德和罗伯逊这样的思想家,最终以一种本质上是反讽的态度看待历史。前浪漫主义运动的思想家,如卢梭、尤施图斯·穆泽尔、埃德蒙·柏克、瑞士自然派诗人、狂飙突进派,另外尤其是赫尔德,都以自觉的“朴素”观点对应物来反对这种反讽式历史概念。此种历史观的原则并未被首尾一贯地阐发出来,启蒙运动的不同批评者也没有统一遵从某些原则。但是,他们都有一种对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的反感。他们相信,“移情”是历史研究的一种方法,于是就历史和人性二者的某些特性培养一种同情心,而这些特性正是启蒙运动者不屑一顾或傲慢对待的东西。这种对立的结果,便发展成了史学思想中真正的危机,以及关于研究历史的正确态度该当如何的深层分裂。这种分裂不可避免地激发起对史学理论的兴趣,随后,在19世纪的头十年,“历史知识问题”成了这一时期相关哲学家关注的中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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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家中,黑格尔对此问题做出了最为深刻的表述。在写作《精神现象学》(1806)和《历史哲学》(1830——1831)之间的这段时期,他准确地判定了引发这种分裂的主要原因,即理解历史领域的反讽模式与隐喻模式之间不可消解的差异。此外,黑格尔在他自己的历史哲学中以一种提喻模式考虑这种分裂,从而提供了一种合乎逻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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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与此同时,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受到了法国实证主义者朝有机论方向进行的改造。在奥古斯特·孔德的著作(《实证哲学教程》,1830)中,启蒙运动的机械论解释理论与历史过程的有机论概念结合在一起。这使孔德能够将历史按照喜剧的方式进行情节化,从而消除那种反映了启蒙运动晚期历史编纂中悲观主义思想的讽刺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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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在19世纪的前三十多年,形成了历史思想的三个截然不同的“学派”:“浪漫主义”学派、“唯心主义”学派和“实证主义”学派。虽然他们在研究和解释历史的正确方法问题上互不相让,但在批判启蒙运动晚期理性主义者对待过去的那种反讽态度上,却是同心协力。这种所有形式中共有的对反讽的厌恶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人们研究历史的热情。这种热情正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也是19世纪早期历史学充满自信的表现。它弥漫四周,根本不管“方法论”问题上存在着极其重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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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二个阶段,即从1830年至1870年左右的“成熟”或“典范”阶段,对反讽的厌恶也说明了这一阶段中史学思想的特殊腔调。这一阶段的特征出自有关史学理论的持续争论,以及大量记述过去的文化与社会的成果不断涌现。正是在此阶段,四位19世纪的史学“大师”——米什莱、兰克、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撰写了他们的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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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阶段的历史编纂中最显著的地方在于理论上的自我意识水平。其代表者在此水平之上研究过去,并据此撰写他们的叙事性记述。他们中几乎所有人都被一种希望激励着,他们希望创造一种有关历史过程的观点,它既能像科学家看待自然过程那样“客观”,也能像这一时期的政治家主宰着国家命运那样“实用”。因此,在这个阶段,向能够用来判断一种真正“实在的”历史概念的标准问题。就像其同时代作家在小说中所做的那样,这个时代的史学家都在构思一种历史图景,它不存在启蒙运动前辈们的那种抽象性,也全无浪漫主义先驱的那种幻觉。但是,他们也像同时代小说家(司各特、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龚古尔兄弟)那样,仅仅在构造种种“实在论”类型方面有所成就,这就好比存在着以修辞性话语解释世界的诸多形态一样。与启蒙运动的反讽式“实在论”不同,他们设计了一系列彼此竞争的“实在论”,每一种都是一种或另一种隐喻、转喻或提喻模式的反映。事实上,正如我在正文中说明的,米什莱、托克维尔和兰克的“历史实在论”,只不过是对各种视角的批判式的详细阐述,这些视角源自于意图以明确的“诗性”方式对待经验的那些修辞策略。而在布克哈特的“实在论”中,人们目睹历史编纂再一次陷入反讽式情形中,而“实在论”自身原本被指望将这个时代的历史意识从反讽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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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各种各样历史概念化模式的剥离相伴随的是对历史哲学的深入反思,它很大程度上也是由这种剥离造成的。在第二个阶段,历史哲学倾向于采用抨击黑格尔历史哲学体系的形式。但是,总的来说,它在黑格尔开始论证的基点之外对历史意识进行的思考都不成功。当然,这种普遍化的一个例外就是马克思。为了创造一种同时既是“辩证的”又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也就是说,这种历史观既是“历史的”也是“机械论的”,马克思试图将黑格尔的提喻策略与他自己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学的转喻策略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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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自己就代表着19世纪将历史研究转变成一种科学的最具一贯性的努力。此外,这也是分析历史意识与历史存在的实际形态之间关系的最富成效的努力。在其著作中,历史反思的理论与实践同它们诞生的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相连。就任何声称具有“真实”世界图景之地位的历史概念而言,马克思对其中包含的意识形态蕴涵的敏感度比任何其他思想家都要强。马克思自己的历史概念绝不是反讽式的,但是他的确成功地揭示了每一种历史概念的意识形态蕴涵。并且,他也由此为陷入反讽提供了足够的依据,而反讽是该时代历史反思最后阶段的历史意识的特征,也是19世纪最后30多年形成的所谓历史主义危机阶段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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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史学思想并不需要一个马克思将它领入自己的第三阶段,或者说危机阶段。第二阶段史学家的真正兴旺就足以使历史意识陷入到这种反讽的情境之中,这种情境才是“历史主义危机”的真正实质。针对同一组事件,有许多同样可以理解并且自圆其说,然而却明显相互排斥的看法,对这些看法前后一贯的精心陈述足以摧毁历史学自诩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实在性”的那种自信。在布克哈特的著作中,我们已经能够察觉到这种信心的失落,其著作在精神上明显是唯美的,观点上持怀疑论,语气玩世不恭,而对于想获知事情“真相”的任何努力,则是悲观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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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克哈特在史学中表现的那种心境,在哲学中的同道自然是尼采。但是,唯美主义、怀疑论、犬儒主义和悲观论,只是布克哈特想当然用来充当他这种特别的“实在论”的基石,而尼采却自觉地将它们当成了问题。此外,它们还被认为是精神颓废情形的表征。这种精神颓废将局部被克服,其方式是使历史意识从先验“实在地”观察世界这种不可能的理想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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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尼采早期的哲学著作中,他视其时代的反讽意识为他要解决的问题,并且一个必然的推论是,问题还出在维持这种意识的特定的历史概念化形式。与在他之前的黑格尔一样(尽管看上去兴致不一、目的不同),尼采试图消解这种反讽,而又不落入一种朴素浪漫主义的幻象之中。然而,由于尼采尝试将历史思想比作一种艺术观念,而后者采用隐喻模式作为其典型的修辞策略,因此他确实代表了一种浪漫主义历史过程观念的复归。尼采这样谈论历史学,说它的理论自觉地是元史学式的,其目的则是“超历史的”。这样,他的历史学就意在为一种自觉地隐喻式地领悟历史领域的努力进行辩护,这就是说,在其意向中,历史学仅仅是隐喻式的反讽。尼采关于历史学的思想中,历史意识的心理学被揭开接受分析;况且,它在一种关于实在的明确诗性领悟中的起源已经被揭示出来。结果,尼采和马克思差不多,也为陷入他那个时代历史思想所屈从的“历史主义危机”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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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为了回应历史主义危机,克罗齐开始了深入历史意识深层结构的不朽探索。与尼采一样,他承认,危机反映出一种本质上是反讽的精神状态的胜利;他还是和尼采一样,也希望通过将历史比作艺术来涤荡这种反讽的史学思想。但在这个过程中,克罗齐被驱使着去构想一种有关艺术自身的特殊的反讽概念。在将历史思想同化为艺术的努力中,他最终只是成功地促使历史意识对自身的反讽情形有更深入的了解。随后,他试图通过把历史学比作哲学,将历史意识从高涨的自我意识造成的怀疑论中解救出来。然而,在这种努力中,他的成就只在于将哲学历史化,结果使得哲学像历史编纂学自身已经是的那样,对自己的局限性有了一种反讽式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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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构想的话,历史哲学从黑格尔开始,经由马克思和尼采到克罗齐的演化,表现出同样能够在历史学演化中看到的进展,后者上迄米什莱,经由兰克和托克维尔,下至布克哈特。同样基本的概念化形态表现在历史哲学与历史学二者之中,尽管这些形态以绝对是环环相扣的形式出现在不同的序列之中。作为一个整体,重要之处在于历史哲学的演化终止于历史学在19世纪最后三十多年所达到的同一种反讽情形。只是在复杂性以及知识的广度方面,这种反讽情形不同于启蒙运动晚期相应的情形。其复杂性体现在历史哲学中对它所作阐述,而知识的广度则体现在这一时代的历史学中对它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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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我的论文《历史的重负》,刊于《历史与理论》(1966),第5卷第2期,第111——134页。该文就这种针对历史意识的反叛的理由进行了讨论。更近一些的材料,参见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伦敦1966年版,第257——266页;列维——斯特劳斯:《“生食与熟食”序》,见于雅克·埃尔曼编:《结构主义》(纽约1966年版),第47——48页。亦可参考米歇尔·福柯的两部著作:《事物的秩序:一种人文科学的考古学》(纽约1971年版)和《知识考古学》(巴黎196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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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路易斯·明克将这种争论的要点精要地概括在《哲学分析与历史理解》 中,刊于《形而上学评论》,第21卷第4期(1968年6月),第667——698页。在威廉·德雷所编《哲学分析与历史》(纽约1966年版)中,参与争论的主要学者,其大多数观点都反映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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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见福柯:《事物的秩序》,第367——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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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然,在此,我将一并思考当代西方文论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即“现实主义的”文学表现问题。就这个问题的讨论,参见勒内·韦勒:《批评的观念》(纽黑文与伦敦1963年版),第221——255页。总的说来,这个问题在历史编纂的语境中有所体现,我自己对它的研究是以埃里克·奥尔巴赫的《模拟:西方文学中的现实表现》(普林斯顿1968年版)为榜样。“实在”的“虚构性”表现这整个问题已经获得了深入的研究,在视觉艺术方面尤其如此,见贡布里希的《艺术与幻象:图像表现的心理学研究》(伦敦与纽约1960年版)。贡布里希自己发现,希腊艺术家努力将图画转译成史诗、悲剧,以及历史学家通过叙述技艺运用的形象词汇,西方艺术中的图像实在论就起源于此。《艺术与幻象》第4章论及具有神秘倾向的近东艺术在概念上的多因素决定论,及它与希腊的叙事性、反神秘主义的艺术之间的区别,将这一章与奥尔巴赫《模拟》一书著名的开篇章节比较定会收益不小。后者将从摩西五书和荷马那里发现的叙事风格并列讨论。不用说,奥尔巴赫与贡布里希提供的这两种对西方艺术中“现实主义”事业的分析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奥尔巴赫的研究整个是黑格尔式的,就像启示录一样,而贡布里希的著作处于主要由卡尔·波普尔为代表的新实证主义(或反黑格尔的)传统中。但是,两部著作都谈到了一个同样的问题,即“现实主义”表现的本质,这也是现代史学中的问题。然而,即便二者都认为可以称为“历史意义”的东西在艺术中是“实在论”的核心层面,他们也没有涉及对历史表现关键概念的分析。在某种意义上,我颠倒了他们的论述。他们会问,一件“现实主义”艺术品的“历史性”成分是什么?我要问,“现实主义”历史编纂的“艺术性”成分是什么?为了回答后一个问题,我深深地依赖于两位文学理论家,其作品代表着事实上的哲学系统,他们是:诺斯罗普·弗莱:《批评的剖析》(普林斯顿1957年版);肯尼斯·伯克:《动机的语法》(伯克利和洛杉矶1969年版)。我还得益于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家,如吕西安·戈尔德曼、罗兰·巴尔特、米歇尔·福柯和雅克·德里达。然而,我想着重指出,我认为后面这些人大体上和他们在19世纪的同行一样,都是比喻性解释策略的俘虏。例如福柯,看来他没有意识到,他用来分析人文科学史的范畴只不过是一些比喻的形式化而已。我在论文《解码福柯:来自地下的笔记》(刊于《历史与理论》,1973年,第12卷第1期,第23——54页)中已经指出过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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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看,在文学中,整个有关“现实主义/实在论”本质的讨论,都因无法批判 地评价真正有关“实在”的“历史的”概念包含些什么而在失败中挣扎。通常的做法是,令“历史的”与“虚构的”对峙,好像前者天生就是经验的,而后者只能是观念的。随后在两极之间设置一个“想象的”王国。这样,文学多少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它依赖于其中经验和概念的比率。这是弗莱的方式,也是奥尔巴赫和贡布里希的方式,虽然我们必须注意到,弗莱至少在一篇颇具启发性的论文《来自传统的新方向》(见于《同一性的神话》,纽约1963年版)中把握住了这个问题。这篇文章讨论了历史、神话和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讨论过历史叙述中的“虚构”因素的哲学家中,我发现以下著作很有帮助:加利:《哲学和历史理解》(纽约1968年版);阿瑟·丹托:《分析的历史哲学》(剑桥1965年版);路易斯·明克:《历史理解剖析》,见于《哲学分析和历史》,德雷编,第179——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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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这一部分,我将加以详述的编年史、故事和情节之间的区别,对于历史著作的分析而言,其价值远甚于对文学虚构研究。和小说那样的文学虚构不一样,历史由存在于作者意识之外的事件构成。在某种程度上,写在小说中的事件能够以在历史中就不能效仿(或者也没有想过要效仿)的方式杜撰而成。这就使在文学虚构中区分事件的编年史与讲述的故事比较困难。某种意义上,像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那样的小说中,纵使我们能够在“编年史故事”与“情节”(它是一种反讽式悲剧的情节)之间进行区分,它讲述的故事也难以从作品中述说的事件的“编年史”中区别开来。史学家与小说家不一样,他面对着已构成事件的一种的的确确的混乱,必须从中选取一些能用来讲述的故事要素。他通过包容此事件而排除彼事件、强调此事件而令彼事件从属其他事件来创作他的故事。这种排除、强调、从属的过程根据构成一种特定种类的故事的目的而加以贯彻。这即是说,他使其故事“情节化”。有关故事与情节的区别,请参见俄国形式主义学派代表什克洛夫斯基、艾亨鲍姆和托马舍夫斯基的论文,见于李·莱蒙和马里恩·赖斯编《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四论》(内布拉斯加州林肯1965年版),以及弗莱《批评的剖析》,第52——53、78——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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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知道,用了弗莱的术语和情节结构分类法,我自己就处在了其他文学批评家的矛头之下,他们要么是反对弗莱分类的成果,要么是用自己的分类法取而代之。我确实不认为弗莱的范畴在文学中是惟一可能区分类型、模式、主题等等的东西;但我发现它们对于分析历史著作特别有用。看上去,对弗莱文学理论的主要批评是:他的分析方法对二流文学类别非常有用,如神话寓言或侦探小说等等,对于评判那些结构复杂、层次丰富的著作,如《李尔王》、《追忆似水年华》甚至《失乐园》等小说而言,它太僵化、太抽象了。但是,弗莱关于虚构文学和传统文学的主要形式的分析,对于说明简单的情节化形式非常适用,碰上像历史编纂那样“有限的”艺术形式就是如此。历史“故事”易于注入弗莱明确而精心阐述的范畴之中,因为史学家倾向于反对那种复杂的戏剧性突变的结构,只有小说家和戏剧家喜欢那样。准确地说,由于史学家并非(或声称不是)“为故事”而讲故事,他倾向于以最普通的形式将故事情节化,一如神话寓言或侦探小说,或如浪漫剧、喜剧、悲剧和讽刺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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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或许还记得,19世纪受过正规教育的史学家是在阅读大量的古典文学 或基督教文学中长大的。这种文学中的主题可能为他提供了一种故事形式的储备,使他能够拿来进行叙述。然而,假定像托克维尔这样精明的史学家可能会将这些故事形式进行改造,以适合某种犹如大诗人拉辛(17世纪法国诗人,剧作家——译注)或莎士比亚所设想的那种意图,这就犯了一个大错误。当像布克哈特、马克思、米什莱和兰克这样的史学家提到“悲剧”或“喜剧”时,他们通常使用的是这些术语表示的最简单的观念。对黑格尔、尼采,以及(更浅一点的程度上)克罗齐来说有所不同。作为美学家,这三位哲人对于类型有着远为复杂的构思,结果也写出了更复杂的历史。总体而言,无论史学家如何苛求其材料,他们仍倾向于成为朴素的故事讲述者。就弗莱对基本情节结构的描述,参见《批评的剖析》,第158——238页。有关对弗莱评论,参见杰弗里·哈特曼:《骇人的分界:诺斯罗普·弗莱的甜美科学》,见于《超越形式论:文学论集,1958——1970年》,纽黑文和伦敦1971年版,第24——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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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在前面的注释中关于弗莱所作的评论适用于佩珀的哲学反思基本形 式的观念,不过要加以修正。无疑,哲学大师,例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穆勒,他们会反对佩珀提供的简化为原型的还原。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他们的思想代表了在佩珀概述的两种或更多的教条主义立场之间的调和。然而,佩珀的理想类型的确提供了一种更为简单化的哲学体系或世界观的简便分类法,也包括当史学家像哲学家那样说话时,我们能在其表述中发现的那类普通的实在概念。史学家像哲学家那样说话,指的是史学家有时会引述某种存在的一般观念,诉诸某种一般真理理论和证明,从依据推定确立的真实性中得出道德含意等等。大部分史学家很少能提升到像埃德蒙·柏克表现的那种在哲学上的高超水平。确实,辉格派史家有一种世界观,可是很难看作一种“哲学”。多数史学家也是如此,连托克维尔也不例外。相反,历史哲学大师意图研究出一种哲学,并精心阐述一种世界观。在这种意义上,他们比史学家更具有认知上的负责性。多数史学家只是假定一种世界观,并以它是一种有着认知负责性的哲学立场来对待它。有关基本的“世界构想”,参见斯蒂芬·佩珀:《世界的构想:证据中的分析》,伯克利和洛杉矶1966年版,第2部分,第141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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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发现,在我试图描述我所认为的“历史领域”先于史学家对它的分析和表述时,肯尼斯·伯克的批评术语非常有用。伯克主张,所有有关现实的文学表现都能依据五个一组被假定的“语法”成分:情景、行为主体、行为、行为方式和目的。对这些要素进行描述的方式,以及因为其充任角色的“剧作”中的因果应力而赋予他们的相对重要性,揭示了每一种实在表现之中隐含着的世界观。例如,唯物主义作家会倾向于强调“情景”(无论以什么方式构思,都是环境)这一要素胜于“行为主体”、“行为”、“行为方式”和“目的”等要素,这样做的方式是,将后一组要素描述为只不过是前者势力的附带现象而已。相反,唯心主义作家倾向于四处留心“目的”,并且会将“情景”本身转变成与幻觉无异。参见伯克:《动机的语法》,第3——20页有粗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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