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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读书计划 55.亨利·菲尔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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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7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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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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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如其人,亨利·菲尔丁是一个性格开朗、友善而充满活力的人。汤姆·琼斯确实反映了作家年轻时的部分特质,而写得非常出彩的乡村绅士奥尔沃西则可能带有成年菲尔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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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丁来自中上层阶级,家境良好,他得到了家庭温暖和良好的教育,天生乐观而无拘无束,有时候在女孩子们中间胡天胡地。他曾经在几年的时光里靠写剧本为生,这些剧本不乏趣味性而缺少价值。以大拇指汤姆为主人公的《悲剧中的悲剧》是最出色的一部,以至于有种传说:斯威夫特(52)看过这部戏之后,有生以来第二次笑出来。此后政府在沃波尔首相的建议下通过了戏剧检查法,可以说这是为菲尔丁量身定做的。由于这部法令,一直到萧伯纳横空出世,整个英国戏剧界才摆脱无聊和乏味。菲尔丁离开戏剧界并不十分失望,他转而投身于法律、新闻和小说写作,在各个领域都得心应手。之后菲尔丁成为伦敦的警察厅长,他尽职尽责,同时又善于创新。他创建的侦察队就是后来苏格兰场的前身,这一举措及大地改善了当时糟糕的治安。过分辛勤地工作让他不得不去里斯本疗养,最终死在那里,终年仅四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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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丁精力充沛的一生忙忙碌碌,有一件事可以很好地反映他的典型性格。他对自己的第一任妻子用情极深,她也是《汤姆·琼斯》女主人公苏菲娅·韦斯顿的原型。丧偶后三年,因为亡妻的女仆即将生下他们的孩子,菲尔丁不希望对方的名誉受到伤害,所以决定和她结婚。这件事让人觉得他是个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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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的这部优秀作品没有太多可讲的。对这本书来说,阅读就是享受,没有必要更深地思索。从我们今天的标准来看,我们已经经过了海明威的洗礼,这本书显得有些节奏迟缓,但却是一本明晰之作。小说的人物是那么简单、生动,以至于我们会觉得生活中真的有这样的人物存在。这部小说的组织曾经被推崇备至,柯勒律治(65)将本书和本·琼森的《炼金术士》、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6)一起称为文学史结构最佳的三部作品。从今天的眼光看,汤姆亲生父母这一情节略显生硬,虽然写作技巧依然十分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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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个漫长而复杂的故事,读者难以忽略作者跃然纸上的喜剧天赋、对18世纪英国城乡生活的全景速写、描写流浪生涯趣闻的生花妙笔,而尤其令人难忘的是作者对人本质所持的热情和宽大态度。在这些方面,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他已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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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丁提高了英国小说的水准,这一水准以后再也没有降低过。他明白地向我们表明了自己的目标:散文体喜剧史诗,包含形形色色的真实人生,不含感情倾向地进行描写,组织有序,完全在作家的掌控之中。他曾说自己是一个“衣衫破旧的伟大行吟诗人”。的确,菲尔丁能让人感到他和荷马(2,3)之间有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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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优点之外,作品中每节前面的散文也不容错过。这些文章中体现的心态是充满吸引力、健康清醒的人所特有的,和作者其他作品《约瑟夫·安德鲁传》、《艾米莉亚》的前言一起,成为最初的英国小说理性美学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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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夫顿·费迪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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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读书计划 56.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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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17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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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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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一般被认为是汉语写作的顶峰。这本书很可能有半自传性质,同时充满伟大的想象力。这本书反映了作者对中国早期文学作品〔包括《金瓶梅》(41)〕的熟悉程度,也反映了作者对这些文学作品的超越。《红楼梦》是一部巨著,有着复杂的情节,一共有一百二十回,主要人物有三十多人,次要人物超过四百。它是关于爱情的小说,也是关于礼教的小说,可能带有温和的社会批判性(远没有《金瓶梅》那么尖刻),但是从整体看,这部小说是一曲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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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经历过书中描写的生活这是毋庸置疑的。他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大家族。他的祖父曹寅是清朝皇室的包衣奴隶(实际上拥有较高的地位),曾经担任江宁织造。在曹雪芹三十岁左右,他的家庭被查抄,官职被免去,全家迁回北京,渐渐陷入贫困。曹雪芹得以远离官场,全身投入到这部小说的写作中。〔18世纪对文人写小说的偏见逐渐消失,参见吴承恩(36),也可能是因为曹雪芹的希望破灭,才不再追逐世俗功利。〕前八十回作者生前已经传开,整部小说出版于1791年或者1792年。出版者对小说后四十回进行了重大修改,[1]部分目的是不让某些情节激怒清朝统治者。因为自身的艺术水平,小说从问世开始,就赢得了大量读者,始终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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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名为贾宝玉,一般认为他有作者的影子。他的父亲是政府官员,对他进行严格的儒家传统教育。而主人公只有在家中女孩们中间才感到自在快乐。他在那里体味细致而浪漫的情怀,逃避父亲的严格管教。他爱的是命运坎坷、性情忧郁的表妹林黛玉,最后却与林的竞争者薛宝钗结为夫妇。黛玉怀着绝望死去,宝玉心如死灰,在参加科举考试后遁入空门,贾家也最终破败。复杂的情节有时会出现一些疏漏,小说的艺术价值在于:除了优美的文笔,作者精细地观察和表现了中国传统上层社会的种种繁复细节。最为突出的一点是深刻细致的心理描写。宝玉和他的表姐妹不是闹剧中的典型人物,而是活生生的人,穿越时代和环境,令读者能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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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书名也很有意思(英文直译为《红屋子之梦》),“Dream of Chamber”这一英文译法始于20世纪20年代,被广泛使用,成为标准译法。但实际上“楼”和“屋子”是两个概念,“楼”是多层屋子或者塔,也可能是高亭子(有漆成红色的柱子和基座)。这些建筑的作用是点缀瑰丽的中国传统家宅。因此《红楼梦》更靠近《红亭梦》或者《红亭里的梦》。这个书名也可能暗示我们,整个故事乃至整个人生,很可能是一场梦(按照佛教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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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使用“红屋子之梦”这个有歧义的名字,大卫·霍克斯的完整译本命名为“石头记”。这是最好的英译本,远远胜过其他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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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S.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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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① 作者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本人所作,只是作了重大修改才出版。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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