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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吉卜林和他的自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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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蒙·费尔南德斯在最近的某一期《新法兰西杂志》上说,读者从爱看传记小说转到了爱看自传。不相信的人要说,爱看的是自传体小说,可是,事实是自传的作者远不如传记作者抒情洋溢,再说路德对耶稣或者圣马丁将军的私生活的了解也胜过朱利安·班达对他自己的了解……最近出版了威尔斯、切斯特顿、阿兰[2]和班达的自传,前不久又多了一本没写完的吉卜林自传。书的题目叫《谈谈我自己》——内容的言不尽意倒是切题的。就我来说,我为不能对这种言不尽意表示遗憾而感到遗憾。我知道,任何自传的侧重点都是心理上的,一个人不谈某些细节不比大谈某些细节更具代表性。我知道,事实是用来说明特性的,叙事者可以随意隐去某些事实。我总要回到马克·吐温花了许多个晚上谈论自传这个问题后得出的结论:“一个人既不可能讲述有关自己的真情,也不可能不向读者谈论有关自己的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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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那本书里最令人愉快的几章是谈童年和青少年岁月的(其他涉及成年时期的章节都沾染了不可思议的和不合时代的仇恨,恨美国人、恨爱尔兰人、恨布尔人、恨德国人、恨犹太人、恨奥斯卡·王尔德的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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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几页中某些特别动人之处,来自于吉卜林的一种写作手法。他(不同于前面提到的朱利安·班达,他在《一个文人的青年时代》中用对莫里斯·巴雷斯反感的话含蓄地歪曲了他的童年)不允许把现在穿插到对过去的叙述之中。在他的故事中,叙述到童年的岁月,他们家的那些有名望的朋友——伯恩——琼斯或威廉·莫里斯——都不如一只涂了香料的豹子头或是一台黑色的钢琴重要。吉卜林跟马塞尔·普鲁斯特一样,要追忆失去的时间,但不想去加工、理解它。他满足于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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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绕着屋子的绿地的另一侧,有一个非常好玩的地方,那里弥漫着油漆和油料的气味,还有我可以玩的灰泥块。一次我单独去那里时,我走到一个大约有一码深的深渊边上,在那里我遭到一个和我一般大的长翅膀的魔鬼的袭击。从那以后我就不喜欢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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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度过了那些很亮又很暗的日子,有一段时间在一条船上,两边各有一个好大的半圆形挡住视线。有一列火车穿越沙漠(苏伊士运河还没有开凿)和高地,在我对面的座位上坐着一个裹着大披巾的小女孩,她的脸我记不起了。后来有一片很暗的土地和一间更暗的、寒气袭人的屋子,在屋子的一面墙边,一个白种女人燃起了一堆明火,我吓得叫了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壁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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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颂扬他的荣耀或在咒骂他时,曾把吉卜林与英帝国主义相提并论。英帝国主义者宣扬他的名字,宣扬他的诗歌《假如》的说话方式和他那响亮的作品,这些作品在五个国家——联合王国、印度斯坦、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出版过无数种,还宣扬他为帝国的命运乐于牺牲个人的精神。帝国的敌人们(或其他帝国,如现在的苏维埃帝国的信徒们)则否定他或蔑视他。和平主义者用埃里希·玛利亚·雷马克的小说,确切地说,用他的两本小说,与吉卜林的众多作品相对抗,他们忘记了《西线无战事》中最惊人的新鲜内容——战争的无耻和痛苦、英雄们感受恐惧的特殊表现、军事“行话”的使用和滥用——在被人谴责的吉卜林所写的《军营歌谣》中就有。他的第一批歌谣发表于一八九二年。当然,这种“赤裸裸的现实主义”曾遭到维多利亚时期批评界的指责,现在他的现实主义的继承者们则指责他带有某种温情主义的色彩,意大利的未来主义者们忘记了他无疑是欧洲第一位以机器为缪斯的诗人……总之,所有的人——诋毁者或颂扬者——都仅仅把他看成帝国的吹鼓手,而且倾向于认为,两个极其简单的政治方面的见解便足以囊括对他二十七卷体裁多样的著作的美学分析。这种想法是粗糙的,一张口就足以使人相信它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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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争辩的是,吉卜林的作品——诗作或散文——比他所阐述的论点复杂无数倍(附带说一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与此正好相反,理论是复杂的,因为它派生于黑格尔,但说明它的方法则是粗陋的)。与所有的人一样,吉卜林也有许多身份——英国绅士、帝国主义者、藏书家、士兵和同群山对话的人——然而没有一个身份比写作匠更令人信服。用他自己笔下常用的词说就是一个craftsman(手艺人)。他一生中,没有一种爱好令他像对写作技巧那样钟爱。“所幸的是,”他写道,“信手命笔总使我觉得浑身舒坦。因此,写得不好的东西我会随便扔掉,然后就像人家说的那样,暂时歇手。”在另一处上他写道:“在拉合尔城和阿拉哈巴德城,我开始尝试把一个词语的色彩、分量、香味和象征同其他词语作比较,时而高声重复朗读用听觉去辨别,时而在印刷的书页上默念用视觉作比较。”吉卜林不仅提到了非物质的词语,还提到了作家最谦卑的、当然也是最恭顺的其他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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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九年我搞到了一只陶制的墨水瓶,我用针头和铅笔刀在上面刻了短篇小说的题目和小说集的书名。可是,结婚以后有了用人,她们把这些名字都抹去了,现在那上面的字迹比古抄本还难辨认。我一向使用最黑的墨水。我们家有个特点,讨厌那种蓝黑色的墨水,又始终没有找到一种适合写签名首字的红墨水,只能等风来吹干。我用的拍纸本是一种特殊规格的宽页本子,纸张是蓝色的,蓝中透白,这种本子我用得很费。但是,在外出旅行时,我的那些老光棍的爱好都可以免掉,只需一支铅笔就可以把我打发了——也许是因为我当记者的那阵子用过一支铅笔。每个人有他自己的方式,我喜欢把想记住的东西粗粗地画下来……在我桌子的左右两侧有两个大圆球,在其中一个上面一位飞行员曾用白色颜料画下了到东方和到澳大利亚去的航线,它们在我出生前就已经开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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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在吉卜林的一生中没有一种爱好令他像对写作技巧那样钟爱。最好的证明就是他最后发表的几篇小说——《极限与更新》中的故事——对圈外的读者来说完全是试验性的,那样深奥,那样难以解释,那样不可理解,就像乔伊斯或者路易斯·德·贡戈拉的那些最秘密的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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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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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篇初刊于1937年3月26日《家庭》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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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lain,原名埃米尔——奥古斯特·夏尔蒂埃(Emile-Auguste Chartier, 1868—1951),法国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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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一九三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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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伊登·菲尔波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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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登·菲尔波茨说过:“据大不列颠博物馆的公开目录,我是一百四十九部书的作者。我真是悔之又悔,无可奈何又惊异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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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登·菲尔波茨,“英国作家中最典型的英国人”,显然是希伯来人后裔,出生于印度。在他五岁时,大约一八四七年,他父亲亨利·菲尔波茨上校就把他送到英国。十四岁时,他第一次穿越达特穆尔荒原,那是德文郡中部的一片浓雾弥漫的饥饿的草原(写进诗歌的奥秘;一八七六年的这次徒步旅行——累人的八里格[2]路程——奠定了他后来的几乎全部作品,其中第一部《雾中的孩子们》写于一八九七年)。十八岁时他去了伦敦,满怀着当个大牌演员的希望和心愿。观众最终说服他放弃。从一八八〇年到一八九一年,他在办公室干过一份不讨好的工作。他在晚上写作、复读、涂改、扩充内容、添加补充,最后把稿子扔进火炉。一八九二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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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声——说荣誉有点夸张——很关照伊登·菲尔波茨。菲尔波茨是个温和的人,他举办巡回讲座,在大西洋上来回穿梭也不觉得累,他会跟园丁探讨紫罗兰和风信子的命运。在阿伯丁、奥克兰、温哥华、西姆拉和孟买,读者们默默地等候他的到来。这些沉默的英语读者有时写信给他,为了证实一个有关秋天的景物描写是否真实可信,或者对一部小说的悲惨结局表示(深深的)惋惜。就是这些读者,从世界各地为伊登·菲尔波茨的英国花园寄去细小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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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说通常可分三类,最重要的一类无疑是写达特穆尔的小说。这种地方性小说我只举这几部就够了:《陪审团》、《清晨的孩子们》、《人类之子》。第二类是历史小说:《埃万德罗·阿加齐》、《台风的宝藏》、《青莲色的龙》、《月亮的朋友》。第三类是侦探小说:《狄奎特先生和朗勃先生》、《医生,治治你自己吧》、《灰屋子》。最后一类小说的简练和严密令人钦佩。我认为写得最好的是《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另一部小说《生于骨血》以侦探小说开头,然后发展为悲剧故事。那种不偏不倚(或者说腼腆)是菲尔波茨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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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还写喜剧——有一部是跟他女儿合写的,还有几部是跟阿诺德·本涅特合写的。诗作有:《一百零一首十四行诗》、《苹果泉》。他刚发表了小说《林中的仙女》。现在正在创作另一部关于达特穆尔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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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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