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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爱德华·尚克斯 《埃德加·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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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为爱伦·坡辩解,这很自然。但作者请求原谅(在南美或者法国读者看来)就不正常了。要知道任何英国文学家要为一个正宗的美国佬辩解,不请求谅解是不行的(请读一下斯蒂文森大度地写沃尔特·惠特曼的文章)。评论是得当的,但在尚克斯先生的书的背后,除了学术上的轻蔑还有别的意思。人们一般都认为爱伦·坡是一位创意或者说构思的奇才,但同时又是自己创意的蹩脚实施者。正因为这样,翻译们帮了他大忙,即使是平庸的翻译,人们逼着他们去忙碌,去着重翻译他的散文作品;他的诗作留下来的不多;像《乌鸦》、《钟》、《安娜贝尔·李》被移入朗诵的下界(毫无疑问,那里更多的不是地狱味,而是不舒服)。其余作品只留下某一节或某一零星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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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bear in mind this garden was enchan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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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the red winds are wethering in the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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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后一句字面意思是“红色的风在天空中凋谢”——本地一位颇有名气的翻译家把它“译”成了西班牙语。这里原文照录以飨读者:“那可怕的北风不再在地球上呼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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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留下了他的诗论,较之他的诗作,诗论要强多了。他还留下了九十篇无可争议的短篇小说:《金甲虫》、《莫格街谋杀案》、《雪利酒桶》、《陷坑与钟摆》、《瓦尔德马尔病例中的事实》、《被窃的信件》 、《大漩涡底余生记》、《瓶中手稿》和《跳蛙》。还留下了这类小说的特殊气氛,就像一张脸、一段音乐那样不容混淆。留下了《亚瑟·戈登·皮姆》。留下了侦探小说体裁的创造。留下了保尔·瓦莱里。这一切足以说明他获得荣誉的缘由,尽管他的作品每页都啰啰嗦嗦又缺乏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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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尚克斯的书一共八章。前四章写了爱伦·坡的悲惨生平,第五、六章写他的作品,最后两章写他对世界文学的各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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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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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亨利·迪韦努瓦《找到了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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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跟它的题目在字面上是相符的。那位毫无英勇可言的主人公波特罗找到了自我,不是通过象征或比喻——如爱伦·坡笔下的威廉·威尔逊在小说中那样——而是真的。毕达哥拉斯有个著名的观点,他认为世界历史是周期性重复的,这中间包括每个人的历史,甚至最微小的细节。迪韦努瓦在他的作品的结构中,运用了这一理论(或者说这个噩梦)的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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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罗是位平和的贪图享乐的绅士,他五十五岁时到了一个围绕着人马星座旋转的行星。令人吃惊的是,他来到了奥匈帝国的境内。这个行星是地球的翻版,不过要晚四十年。波特罗回到巴黎——与一八九六年有所不同的巴黎——他对家人说自己是刚从加拿大回国的一个亲戚。除了他母亲,所有的人都对他不冷不热。他父亲甚至拒绝跟他打招呼,他妹妹认为他是一个不速之客。他根据自己对未来的了解,不断地提出一些理财计划,但都被他们一致拒绝,而且他们一再重复那个令他难堪的绰号,称他为神经病、倒霉的骗子。但是没有一个人比他以前的“我”表现出更大的敌意,他无情地、愚蠢地一再坚持要跟他干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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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令人惊叹的书,也许不比威尔斯最吸引人的那些作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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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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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一九三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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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拾零 现实主义作家爱德华多·古铁雷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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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与西班牙打仗,可以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两个首要任务是跟高乔人和对高乔文学的崇拜进行无情的战争。这场战争经历了七十个残酷的年头。战火是阿蒂加斯的手下在乌拉圭崎岖不平的旷野里点燃的。地狱的一切酷刑的变种,都出现在这场战争的过程中。拉普里达在皮拉尔被杀,死得不明不白;马里亚诺·阿查在安加科被斩首;在潘帕斯南部,劳奇的脑袋被挂在一匹马的驮架上;埃斯通巴在荒野中丧失了理智,他带着他挨饿的军队筑迷宫、撤方阵,疲于奔命;拉瓦列累垮了,死在胡胡伊一座房子的院子里。布宜诺斯艾利斯给他们塑一座座铜像,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一条条街,然后就把他们忘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宁愿怀念一个神话,它的名字叫高乔。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失眠和梦想的结果,逐渐产生了草原和高乔人两个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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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铁雷斯在这种神话的形成中有什么特殊的贡献呢?罗哈斯的《阿根廷文学史》第一卷中几乎只承认他一个功绩,即他是“把埃尔南德斯的史诗时期,或者说用诗歌叙述高乔人的传说时期,同用小说和戏剧描述高乔人的新时期衔接起来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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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哈斯接着就指责他“人物塑造表面化,色彩贫乏,情节描写粗俗,特别是语言平庸”,他还用他那支生花妙笔叹惜道:“人物原型太近,视角过分现实主义,加上形式的肤浅,使我们在他那些富有生气的农村纪事中,看不到真正的、从内容到形式都名副其实的小说。”另外,他赞扬了古铁雷斯“对那个高尚的荒原之子”的同情,顺便还向他的兄弟卡洛斯致意,说他“心灵美、有素养和文雅”,并批注说:“在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有关高乔人的情节显然受到《马丁·菲耶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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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最后一点,也许有失公允。《马丁·菲耶罗》受到欢迎,为那些不像他那样受到追逼、不如他好斗的高乔人提供了机会。古铁雷斯却把他们推了出来。他的小说可以被看作埃尔南德斯的两个题材“马丁·菲耶罗斗民团”和“马丁·菲耶罗斗黑人”的无穷的变体。但是,在书出版时,谁也没有想过这两个题材是埃尔南德斯专有的。另外,古铁雷斯写的有些争斗很精彩。我记得有一场,大概是胡安·莫雷拉和莱吉萨蒙的争斗。古铁雷斯的原话我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场面。两个乡下人在纳瓦罗一条街的拐角上刀刃相见。面对对手挥舞的刀子,其中一个往后退避。一步又一步,两人默默地打着,越打越狠,打过了整整一个街区。在另一个拐角上,前者背靠着商店玫瑰色的外墙。就在那里,另一个人把他杀了。省警察局的一位警长目睹了这场决斗。乡下人骑在马上,请求警长把他忘在那里的刀子递给他。警长恭顺地走过去从死者的肚子上拔出那把刀子……撇开结尾的夸张——这就像一个毫无用处的签名,撇开了这点,那边走边打、默默无声的搏斗的构思难道不令人难忘吗?像不像是为拍电影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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