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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75 我们打死了一只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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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77 肉的味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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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79 浓酒的味儿也好。[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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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81 他们把这些短短的歌词,以一定的节奏反复吟咏,就成为简单的诗歌。澳大利亚人的抒情诗与此类似,只有一个或两个简短的节奏的语句,或有复句或无复句而反复吟咏。诗歌往往就地取材,歌咏日常生活,如坐在营火旁边追想行猎之乐。在行军作战之前也会通过诗歌鼓舞士气。还有讽刺性的诗歌也深受他们喜欢。综合来看,原始诗歌所表现的内容基本停留于物质层面,然而它们却是依韵律的形式用口头传述的感情的真实表现。这些感情一经为了审美目的并用审美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成为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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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83 格罗塞分析了原始抒情诗的取材问题。他指出,与现代抒情诗相比,原始抒情诗很少叙述两性的关系,即很少有爱情诗,在他所搜集的作品里,关于追悼亲朋的歌谣有不少,而关于哀伤爱人或情人的挽歌,却一首也找不到。自然也没有纳入原始抒情诗的范围,因为野蛮人是自然的奴隶,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歌咏自然。此外,这些抒情诗专门叙述诗人自身的苦痛和喜悦,而很少提到他人,对此格罗塞指出:“原始民族是和文明社会的儿童一样的利己和残忍的。”[86]尽管原始抒情诗很少顾及他人,但还是受到原始部落的普遍欢迎,格罗塞认为,这是由于原始抒情诗的主要性质在于音乐,诗的意义占次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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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85 对于叙事诗,格罗塞指出,它并不一定非要用韵律的形式来表现,根本在于是用审美的观点为着审美目的的一种事实的陈述,那些为了教育目的或具有历史或科学性质的诗歌要排除在外。以此来看,在格罗塞时代搜集到的材料中,明科彼民族的故事大部分是神话的,澳大利亚人的故事里只有极少数是叙事诗,只有爱斯基摩人的故事中有一些是纯粹的为了审美目的的叙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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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87 原始叙事诗取材于和原始人最为接近的人与动物的生活圈子,在澳大利亚和南非关于动物的诗居多,北方民族却常用人事做材料。在写作技巧上,原始叙事诗中的故事,人物只是在展开动作,以动作的进展推动叙事。与原始抒情诗一样,他们极少描写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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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89 诗的另一种形式是戏剧。格罗塞不同意戏剧是诗的最新形式的看法,他提出了与此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戏剧是诗的最古形式。在他看来,戏剧的特质在于同时用语言和模拟来扮演一种事件。在这个意义上,差不多所有的原始故事都是戏剧,因为述说者总会在口述的同时加上适当的声调和姿势,以辅助他的言辞。他指出,模拟舞是戏剧的另一个来源,流行于澳大利亚的双声曲加上模拟动作,就成了戏剧;模拟舞伴上言辞,也立即成为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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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91 诗歌发展到近代欧洲,具有了尊贵的地位。“在艺术领域,再没有别种艺术,像诗歌那样能无限制地支配着无限制的材料。”[87]这是因为,其一诗歌可以描述内在和外界的世界;其二它以语言为工具,为人们所熟习;其三它能够达到复杂和精致的审美效果;其四,印刷术的发明,格罗塞指出这是近代诗歌得以发展的最主要的原因,诗人借助印刷术可以将其思想广泛传播。基于以上几个原因,近代的诗歌具有重要作用,它能够唤起人们的共同情感,能够起到团结民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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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93 在格罗塞看来,原始狩猎民族中的诗歌却没有如近代诗歌同样的意义,这是因为:第一,原始民族的诗歌在传播手段上没有与文明社会同样的工具,他们没有印刷,也没有文字,只能靠口耳相传。第二,由于方言的关系,诗歌的传播只能限于狭小的范围。个别诗歌传播到别的部族,得到接受的更多是其音乐的形式而非诗的内容。因此,原始诗歌既不能团结大众,也不能丰富和提高听众的感情生活。格罗塞指出,尽管原始诗歌在横向上不能起到团结同时代人们的作用,但是在纵的方面,在诗歌代代相传的过程中,同样能够唤起人们的族群认同,具有类似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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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95 我们看到,格罗塞对原始诗歌的分析,鲜明地体现了他所受的进化论的影响。他将原始抒情诗视为简陋质朴的,认为那是原始简陋和粗野的体现;他多处以儿童的行为与心理类比原始民族,认为原始人群就像现代的儿童一样残忍而利己;认为原始诗歌表现低级的情感,不具有团结人群的功能,不能丰满人们的情感等,这些观点将原始文明与近代欧洲文明进行对立,将前者视为低级的、粗野的,后者是高级的、文雅的,这是古典进化论的观点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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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97 6.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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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99 音乐是格罗塞研究的最后一个艺术门类。他首先指出,在原始文化阶段,音乐和舞蹈、诗歌关联紧密。舞蹈基本都有音乐伴奏,比如明科彼人的舞蹈节也可以叫做音乐节。原始抒情诗是合于音乐的,部分叙事诗也是歌唱出来的。因此,舞蹈、诗歌和音乐形成了一个自然的整体,只有通过人为的方法才能将它们分开。不过另一方面,音乐的本质与舞蹈、诗歌却又完全不同,“音乐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独立的艺术,它的方法和功能,其他艺术都不能和它相比”。格罗塞引用叔本华对音乐的评析:“音乐是跟有形世界完全独立的,完全无视有形世界的,即使没有世界也能够在某一形式上存在的;这是别种艺术所不及的地方。”。[88]其他艺术都是从大自然取材,唯有音乐不抄袭自然界的任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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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01 格罗塞将音乐分成材料和形式,材料即声音,形式包括节奏和和声。[89](rhythm and harmony)。他认为人类最初的乐器是嗓声,在原始文化阶段,声乐比器乐要流行得多[90]。格罗塞分析了明科彼人、澳大利亚人、爱斯基摩人和布须曼人的音乐,他指出,相比和声,这些原始民族的音乐更重视节奏,他们的乐器大多是用来标记拍子的,如应用最为广泛的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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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03 关于音乐的起源,格罗塞不同意音乐模仿自然的观点,他也反对斯宾塞的理论。斯宾塞认为音乐根源于语言,当人们感情激动时语言的声调会变大并且富有变化,而音乐具有同样的性质,格罗塞指出,其一,情绪激动时与歌唱时所发出的声音并不总是高亢的,原始民族也用低声歌唱;其二,情绪激动时所发出的声音与日常语言相比,往往是生硬的嗓音,更不具有音乐性;其三,情绪激动时与歌唱时昕发出的声音,其类似之处仅在于缺乏高度的界限,会从一个音滑到另一个音,但仅凭这点无法论证斯宾塞的观点。格罗塞又分析了达尔文的音乐起源观。达尔文认为乐音与节奏和才能源于对异性的吸引,他通过观察鸟类的歌唱指出:“大多数鸟种的真正的歌曲以及各式各样的奇声怪叫要到繁育季节里才鸣放出来,而那是专以异性的鸟为对象的,有的用来引逗她,有的只是用来向她打招呼。”[91]音乐具有激发人们情绪的温和、恋爱的快乐、胜利的欢喜等特殊力量。格罗塞认为达尔文的观点只是涉及到了音乐能力的发展及其功效问题,还不曾触及到音乐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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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05 格罗塞并没有对音乐的起源给出一个满意的回答,他只是盛赞音乐艺术的独特性,他指出:“一切别的艺术都不得不为别的生活的目的卖力;音乐全然只为艺术的目的。就这个意义说,音乐可以说是最纯粹的艺术。”[92]在他看来,音乐与诗歌虽然关系密切,但诗歌主宰着整个现象世界,而音乐却超越了这个世界,深入到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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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07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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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09 在对原始民族的艺术进行了探讨之后,格罗塞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可以归纳如下:第一,尽管艺术是以引起审美情感为目的,但原始民族的艺术作品大都不是纯粹从审美动机出发的,而是有着明确的实用目的,并且后者往往还是主要动机,审美只是次要的需求。第二,高级民族的艺术同样如此,除了音乐和装潢,很少有专门追求审美兴趣的作品。因此,野蛮民族的高级民族的艺术在宽度与深度上都有一致性,它们都按照诸如节奏、对称、调和等艺术法则进行创作。第三,原始民族的艺术作品具有一致性,它们不因种族的不同而有差异,因此,泰纳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它们之所以体现出了一致性,是因为原始民族具有同样的生产方式。第四,原始艺术除了具有直接的审美意义,它们也用种种方式影响着原始的生活。它们不是无所谓的游戏,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职能,是生存竞争中最有效力的武器之一,因此艺术必将因生存竞争而发展得更加丰富更加有力。第五,艺术的社会性和个人性之间存在一种深刻的矛盾,艺术的社会性使个人与社会密切结合起来,而艺术的个人性则把人们从社会的羁绊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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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15 艺术人类学 第二节 传播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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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17 传播论学派是进化论学派之后的另一个著名的古典人类学流派,进化论学派认为文化是在时间上的演进,传播论学派则提出文化是在空间里的传播,这种传播是从一地到另一地,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或者一个文化到另一个文化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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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19 传播论源自18世纪假定印欧语族的所有语言之间都有历史关联的语言学传统。英国语言学家和东方学者威廉·琼斯(Willian Jones,1746-1794)发现了梵语与拉丁语和希腊语的相似之处。德国学者、外交官威廉·冯·洪堡(Friedrich Wilhelm Christian Carl Ferdnant von Humboldt,1767-1835)研究了语言和文化之间的紧密关系。德国的格林兄弟创立了语音转换方法,将德语和其他印欧语言进行了区分。德籍英国东方学学者弗里德里克·马克斯·缪勒(Friedrich Max Muller,1823-1900)和阿道夫·巴斯蒂安(Adolf Bastian,1826-1905)同为传播论的先驱,缪勒花费一生的时间编撰了长达51卷的东方神学丛书,“帮助传播本质上的精神一致性或精神认同的进化论理念,以及古代希腊、罗马的语言和宗教与印度语言和宗教相关联的传播论理念。通过葬礼习俗的人类学比较以及希腊和印度神的名称的语言学比较,缪勒探索了后面这类传播论理论”[93]。巴斯蒂安的研究属于进化论而非传播论,他却是达尔文主义的坚决反对者,他指出了世界不同文化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性,并将其归结为沿着由“基本观念”预先决定的线索进化的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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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21 弗里德里希·拉策尔(Friedrich Ratzel,1844-1904)是第一位严格意义上的传播论者,他的专业是地理学,他提倡绘制区域地图,寻找跨越全球的迁移和传播路线。他认为人类不具备发明创造的能力,不同文化的相似性是由于文化接触造成的,文化通过大规模的迁移和文化更高级的民族征服弱小民族而发展的。拉策尔的学生、人类学家莱奥·弗罗贝纽斯(Leo Frobenius,1873-1938)热衷于寻找世界范围内文化发展的相似性,发展了“文化圈”(Kulturkreise)的观点。格雷布纳(Fritz Graebner,1877-1934)和施米特(Wilhelm Schmidt,1868-1954)是德奥传播学派的代表,他们认为人类学的主要任务是寻找历史上各民族相互接触、文化流传的线索,并提出世界上有多个文化中心,不同文化形式起源于各种文化现象的交会和互动。英国人类学家埃利奥特·史密斯(Grafton Elliot Smith,1871-1937)及其弟子威廉·詹姆斯·佩里(Willian James Perry,1887-1949)是极端传播论的代表人物,他们的观点简单明晰,即认为埃及是人类文化的源头,埃及的法老、木乃伊、金字塔和太阳崇拜等伟大事物,通过传播遍布世界,农业、历法、制陶、编织、城镇等事物都源自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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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623 一、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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